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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喬治·貝克萊

喬治·貝克萊(1685年~1753年)生於愛爾蘭;他在都柏林三一學院學習,曾經四處遊歷,1734年成為克里昂(Cloyne)主教。1732年,他被派往羅德島,並在那裡建立教團。他的作品有:《視覺新論》(1709年)、《人類知識原理》(1710年)、《希拉斯與費洛諾斯之間的三篇對話》(1713年),還有《阿爾西弗朗或小哲學家》(1732年)。

A.C.Fraser編輯的《全集》,共四卷,1871年,第2版編輯於1901年;《貝克萊選集》,Fraser編輯,第5版,1900年;M.W.Calkins編輯的《視覺新論》《人類理智原理》和《三篇對話》,1929年;P.Wheelwright編輯的貝克萊的《人類知識原理》和休謨的《人性論》,1935年。

A.C.Fraser的《貝克萊和精神實在論》,1908年;T.H.Huxley的《休謨,附有貝克萊研究導讀》,1894年;G.D.Hicks的《貝克萊》,1932年;J.M.Hone和M.M.Rossi的《主教貝克萊,生平、作品及其哲學》,1931年;G.A.Johnston的《貝克萊哲學的發展》,1923年;J.Wild的《喬治·貝克萊:其生平及其哲學研究》,1936年;G.D.Hicks的《貝克萊》,1932年;B.Rand的《貝克萊的美洲之旅》,1932年;A.A.Luce的《貝克萊和馬拉布朗士》,1934年;C.R.Morris的《洛克、貝克萊和休謨》,1946年。

第一節 貝克萊的問題

我們現在來研究從洛克的知識理論發展而來的經驗主義哲學的主要傳統。洛克認為物體在心靈中產生了感覺,包括廣延、硬度、運動、顏色、聲音、味道、氣味和觸覺等。其中有些是首要屬性,是事物屬性的摹寫;另一些是事物中的力量在我們身上產生的效果。感覺為心靈提供材料,是我們全部知識的基礎。心靈加工材料,排列、統合、區分並連接它們;心靈也反省自身的活動。因此,我們的全部知識都局限於經驗事實;我們只有對於我們的觀念的直接知識。我們也知道,存在著一個外部世界,但是這種知識不像我們的觀念知識那樣自明。

貝克萊利用洛克的基本經驗論來建立唯心主義,並以此反駁唯物主義和無神論。如果像洛克所宣稱的那樣,我們的知識基礎是感覺和反省,並且我們只認識到觀念,我們如何認識到物體世界,即一個外在於我們的物質世界呢?就我們的物質知識而言,我們被局限於我們的意識狀態;我們不能拿自己的觀念與那些有形實體進行比較;我們不知道它們是什麼,甚至不知道它們的存在。

即便有物質存在,從洛克的理論來看,也很難弄明白我們如何知道它。如果我們接受了洛克的前提,我們就陷入懷疑論之中。此外,如果存在物質那樣的獨立的實體和一個純粹空間的世界,那麼,就會有一個無限的、永恆的和不變的實在與上帝並存,並且限制上帝—甚至傾向於否定上帝的存在。因此,對物質的信仰會導向無神論和唯物主義。懷疑論、無神論和漠視宗教的根源就包藏在物質觀念,或者物體世界存在的觀念之中。要避免這樣的暗示,就只能根除它們產生的前提—對於物質存在的斷言。沒有這樣的前提,我們也可以解釋世界:有了上帝、最高等神和其他的精神存在者,我們能夠解釋所有的事實。因此,貝克萊的主要問題就是:心靈之外的世界存在嗎?獨立的物質世界存在嗎?

貝克萊對人類心靈應對知識問題的能力充滿信心。他認為,把我們的無知歸因於人類能力的局限是錯誤的;造物主在造物中灌注了慾望,通常也提供了滿足慾望的途徑—假設這些慾望被正確運用的話。因此,我們可以確信,對知識的渴望可以通過能力的正確使用而得到滿足,並且我們能夠從真實的原則中演繹出靠得住的結論。因此,很有必要對人類知識的原理進行嚴謹的研究,在所有方面都進行檢查和過濾。

第二節 拒絕抽像觀念

認為外部客體(房屋、山脈、河流等)具有自然的或實際的存在(並且獨立於被感知)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心靈能夠構造抽像觀念的學說。事實上,心靈並不能構造抽像觀念。我們可以想像,或者為自己再現那些我們已經知覺到的事物的觀念,並且我們能夠以不同的方式分割或組合這些觀念。但是我們卻不能,比如說,在我們的思想中發現一個與普遍的三角形觀念的描述相對應的觀念,一個「既非直角或銳角,亦非等邊或等腰,也不是不等邊,同時既是所有的形狀又不是任何形狀」的三角形。誠然,人們可以僅僅考慮作為三角形的圖形而無須關注角的具體性質或邊的關係;只要他可以抽像。同樣,我們也無法構造脫離運動物體的運動觀念,即那種既非快亦非慢、既非直線亦非曲線的運動。可以肯定,普遍概念在此意義上是存在的—當在其自身之中被考慮時,普遍觀念是具體的,但是,當它被拿來表現或是代表所有其他同類的觀念時,就變成了普遍的。我們用一個名稱或符號代表所有同類的具體觀念,並且因為我們用一個名稱,我們就相信有一個與之對應的抽像觀念。這樣的想像的抽像觀念對於交流和知識的拓展都是不必要的—普遍概念對於揭示和交流全部的數學、科學和哲學真理已經足夠了。[1]關於脫離心靈的世界的觀念,也就是關於真實的物質世界的觀念就是這樣一種抽像觀念。我們將慣性對象與它們的被感知分離開來,並想像物質在不被感知的情況下存在。但這樣的不被感知的存在是不可能的。若沒有對於事物的實在感知,我們就不能看到或感受到任何事物,脫離了感覺和知覺,我們也不可能想像任何的物體或對象。貝克萊反對不被感知的物體的理由在於,它是一種抽像;因此,關於抽像觀念的理論,是他論證物質不存在的前提。

貝克萊贊成洛克,認為人類知識的對象要麼是被實際地印在感官之上的,要麼是由於關注心靈的活動和激情而知覺到的;要麼就是通過記憶和想像力的幫助形成的觀念。我們組合、分解或是僅僅重現這些觀念。除了觀念,還有認識到觀念、知覺到觀念並在觀念上進行各種活動的事物—意志、映像和記憶。這種進行知覺和活動的存在就是心靈、精神、靈魂、自我。它完全不同於我們的觀念,它是觀念存在的地方,或者是觀念藉以被知覺的東西,因為觀念的存在就在於被知覺。

第三節 存在即被感知

現在,誰都會承認,我們的思想、激情和想像中的圖像都不會存在於心靈之外;它們全都在心靈之中,它們的存在就在於它們被心靈認識或感知。然而,我們的感覺也是如此;在這裡,存在也與知覺同一:存在=感知。當我說我寫字的桌子存在時,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看到並觸摸到它。當我說我在房間之外時房間依然存在,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在房間中的話,我就能夠感知到它,或者是有其他人的心靈正在實際地感知到它。說某種不被心靈知覺的事物存在,完全是不可理解的。因此,存在就意味著被感知,意味著在心靈之中。所以,沒有心靈,也就沒有物體的存在;物體的存在在於其被認識、被感知;只要它們不被我感知,不存在於我的心靈或其他任何造物的心靈之中,它們就根本不存在,除非是僅僅存在於某種永恆精神的心靈之中。說物質存在卻不被任何心靈感知,這是自相矛盾的。

不被感知的物體的不可能是洛克所持有的物體觀念的必然推論。物體是堅實的、廣延的和有形狀的實體,具有運動的能力、一定的顏色、重量、味道、氣味和聲音。然而,有些屬性不是固有的;顏色、聲音、味道、氣味是主體感知到的物體產生的效果;它們不是存留在物體自身中的屬性,而是在我之中;我們稱之為次要屬性。廣延、形狀、硬度、運動和靜止被認為是實體或物體自身固有的屬性;它們是首要屬性。但貝克萊說,所謂的首要屬性跟其他的次要屬性並無二致。廣延和硬度的觀念是我從觸覺中得到的;它們也是心靈之中的感覺。人們不能把廣延的觀念和顏色觀念與其他的次要屬性分離開來;人們從來沒有感知到沒有顏色或其他屬性的廣延性。首要屬性與次要屬性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我們無法把次要屬性抽離出來,只剩下一個具有廣延性的堅硬實體,僅此而已,不是別的任何東西。我們的心靈中不具有關於這樣一種實體的抽像觀念。但可以肯定,一定有某種外在的東西在支持或支撐著這些屬性—一種實體嗎?貝克萊說,這仍然是一種純粹的抽像;物質實體的觀念毫無意義。即便這樣有硬度、有形狀、可運動的實體有可能在心靈之外存在,我們怎樣才能認識到它呢?此外,我們所有的觀念或感覺,或者被感知的事物,都是不活動的,也沒有做任何事情的能力;因此,廣延、形狀和運動等全都是觀念,不可能是感覺的原因。

第四節 精神世界

但是,你會說,感覺或我們心靈中的觀念一定是有原因的。並且原因確實存在,這種原因必定是活動的實體。無論如何,它不能是物質實體,因為不存在這樣的東西;所以,它就必須是一種非物質的、活動的實體或精神。精神是單一的、不可分的、活動的存在,就其知覺到觀念而言,它被稱為知性;就其產生觀念或者作用於觀念而言,它被稱為意志。不存在由心靈或精神構成的觀念,因為所有的觀念都是被動的、惰性的,而精神是主動的和有創造性的;因此,我們不可能擁有關於活動的事物的觀念、影像或畫像。我們不能知覺到精神本身,而只能感知精神所產生的效果。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對精神或靈魂以及心靈的活動有一定的見解,比如意願、愛慕、憎恨,只要我們理解這些詞語的意義。見解—與觀念形成對比區別—是貝克萊的專門術語,用來指代心靈領悟和心靈活動的媒介或工具。人們對於自我的心靈及其活動,對於其他的有限的心靈和上帝的心靈,都可以有見解。

有些觀念,我們可以隨意地構成和放棄;在這方面,我們的心靈是主動的,有駕馭自己的思想的能力。但我們無法控制自己的感覺。我睜開眼睛:就沒有能力選擇看或不看,也不能決定什麼樣的具體對像會呈現在我們的視野中。印在感官之上的觀念不是意志的創造物。所以,就是某種其他的意志或精神引起的。感官觀念要比想像中的那些觀念更為強烈、活躍且清晰;它們同樣具有穩定性、秩序和連貫性,不像人類意志的作用所引起的觀念那樣,是隨意激起的,而是按照規則的排列或序列出現,它們具有齊一性的關係足以證實造物主的仁慈和智慧。依照具有齊一性的規律,至高無上的精神在我們身上激發出感官觀念,這樣的規律被稱為自然規律;我們通過經驗瞭解了自然規律,因為經驗教導我們,在普通事件的進程中,如此這般的觀念會有其他一些如此這般的觀念伴隨。換言之,上帝在我們身上激起的觀念處在恆常的、決定的秩序之中;他把食物的觀念與營養的觀念聯繫起來;把睡眠的觀念與恢復精神的觀念聯繫起來;將對火的視覺感受與身體的熱的感受聯繫起來。如果我們的感覺之中不存在這樣的規則的秩序,我們將永遠恍然若失,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也不知道該如何行動;我們的感覺之中有這樣的規律性使得我們能夠規範自己的行動來獲取生活的益處。我們在觀念中發現了這種聯繫,卻錯誤地相信是觀念導致了這一切,比如火產生了熱,睡眠使精神恢復,物體的碰撞產生了聲音。上帝印在感官之上的觀念叫作實在的事物;而在想像力中激起的觀念,不那麼規則、生動、恆常,更適合於被稱作事物的觀念或影像,是對事物的摹寫或表象。但是,無論如何,我們的感覺是觀念;它們存在於心靈之中;它們是比我們的影像更為生動、強烈、有秩序且有連貫性的觀念;它們也更獨立於知覺到它們的思維實體,因為它們是被另外一個更強大的精神的意志所激發的。

第五節 對反駁的答覆

貝克萊對於自己的唯心主義假說的困難有清晰的認識。在他的假說下,太陽、月亮、形成、房屋、山脈、河流、樹木和石頭都變成什麼了?它們難道都是幻想中的虛妄或錯覺嗎?完全不是,他回答。它們在以上曾經說明的意義上存在,它們是實在的,因為上帝在我們身上激起了具有規則性和連貫性的感覺。在此意義上,物質實體也是實在的,設若我們用物質實體指代感覺屬性的符合體,比如廣延性、堅實性和重量等。如果物質意味著心靈之外的偶性或屬性的支撐物,即便在想像中,它也不存在。但是,這難道不是在說,我們吃的是觀念,喝的是觀念,並且穿的也是觀念嗎?我們吃喝穿戴的是感覺的直接對象,它們不能在心靈之外或者在不被感知的情況下存在。因此,稱它們為事物要比稱之為觀念更為合適。但是,我們如何使得事物外在化,並且在一定距離之外看到它們?這是貝克萊在《視覺新論》中所討論的問題,他在此書中認為,距離或遠方並不是被視覺當下感知的,甚至也不是完全被視覺領域中的線條和角度所領會或判定的。視覺觀念或者目視感覺向我們呈現的是某種觸覺和移動的觀念。當對像看起來變小和不清晰的時候,經驗告訴我們,它是遙遠的,在一定距離之外,並且我們必須走遠點兒才能得到更大的、清晰的畫面。因此,這種空間觀念就是從不同感官之感覺的關係中得出的—尤其是從視覺和觸覺中。

但是,當我閉上眼睛的時候一切事物不會消失嗎?這些事物不再為我所知覺到,所以,它們就不應該繼續存在。但是,貝克萊指出,我們可以認為當我麼閉上眼睛的時候事物依然存在,只要事物能夠被其他的心靈,包括神聖的心靈知覺得到。

再者,這種唯心主義豈不是掃除了全部的微粒子哲學嗎?貝克萊的回答是,微粒子假說解釋的任何現象,都可以不用這種學說進行解釋。沒人知道物質如何作用於精神或在精神中產生觀念。此外,自然哲學家並不用物質實體來解釋事物,而是用形狀、運動和其他屬性,事實上,這些屬性只不過是單純的觀念,因此,不能成為事物的原因。

那麼,用這種新的理論的話語,說精神加熱而不是火加熱,豈不是很荒謬嗎?貝克萊回答:「在這種事情上,我們應該做淵博的思維,而說通俗的話語。」那些接受了哥白尼理論的人依然在說太陽升起。然而,全世界都相信物質;難道全世界都錯了?但是,全世界真的相信物質嗎?也許並非如此。事實上,對於物質,人們沒有任何哲學意義上思辨觀點。此外,普遍認同並不能成為哲學觀點之正確性的證明。人們認為他們的感覺獨立於心靈而存在,因為他們自己不是感覺的作者。他們不會想到這種信念在用語上存在矛盾。他們設想屬性在心靈之外存在,因此,就要有一個不思維的實體。他們又認識到次要屬性不能在心靈之外存在。然而,既然首要屬性也不能在心靈之外存在,那麼,實體就成了不必要之物。或許有人會說,存在一種實體,它的屬性不能為我們所理解,就像顏色不能被盲人所理解一樣,我們可以這樣問:為一種屬性不可知的支撐物而爭辯,為一種我們不知道是什麼、也不知道為什麼的東西而爭辯,其意義何在呢?此外,如果我們有一種新的感官可以感知這些屬性,我們就會再次遇上同樣的困難。如果物質被消極地定義為「一種未知的—既非實體、亦非偶性,既非精神亦非觀念的—惰性的、無思想的、不可分的、不運動的、非廣延的、不在任何地方存在的東西」,那麼,它就是無。如果你要將存在、本質、實體賦予它,並要借此來將它從虛無中區別出來,貝克萊說,這種觀念將是不可理解的「文字遊戲」。

第六節 關於觀念、精神和關係的知識

因此,精神就是活動的、不可分的實體;觀念是惰性的、流逝的、依賴性的事物,不能獨立地存在,需要被心靈或精神實體支撐,或是在心靈或精神實體中存在。我們通過內在的感覺或反省理解自己的存在,並通過理性理解其他精神。關於自己的心靈、精神或者活動的存在者,我們可以有一些知識或見解,關於它們,從嚴格意義上說,我們無法形成觀念。同樣,我們可以認識事物或觀念之間的關係,並擁有關於它們的見解—這些關係與觀念或相關的事物不同,事物可以為我們所知覺,而觀念無法為我們所知覺。貝克萊認為,觀念、精神和關係都是人類知識的對象和討論的主題;並且,「如果觀念一詞被用來指代我們認識的或擁有觀念的所有事物,它就被不適當地引申了。被感官烙印的觀念是實在的事物……但若沒有知覺它們的心靈的存在,它們就不能繼續存在」;它們並不是存在於心靈之外的一種原型的副本。事實上,觀念可以被看作是外在的,因為它們不是從心靈自身產生的,而是被一個精神打印上去的,這個精神與知覺到這些觀念的精神是不同的。感性的對象也可以被說成是「在心靈之外」,因為當我閉上眼睛的時候,事物依然存在;但它們必然存在於另一個心靈之中。

第七節 反駁二元論、無神論和懷疑論

貝克萊聲稱,唯心主義理論從哲學中驅除了多個晦澀艱難的問題:物質實體是否能思考?物質是不是無限可分的?物質如何作用於精神?唯心主義理論把人類知識化簡為關於觀念和關於精神的知識。它擺脫了關於有智慧的客體(或心靈之中的對象)和實在的客體(或心靈之外的對象)的二元論。二元論是懷疑論的根基,因為人們如何知道已知覺的事物會符合未知覺的事物呢?如果顏色、形狀、運動和廣延之類事物全都指示心靈之外的東西,那麼,我們就只能知覺現象,而不是事物真正的屬性;對於感官的不信任會導向懷疑論。貝克萊認為唯心主義理論驅散了所有這些疑雲。

物質觀念也是導致無神論出現的原因;放棄了唯物主義,無神論的整個構造就將解體。如果自在的、惰性的、無思想的實體是一切事物的根基和起源,我們就把自由、智慧和意圖從世界構成中排除了。摒棄了物質,那些伊壁鳩魯主義者、霍布斯和其他與他們同屬一類的人,就不再有虛張聲勢的善辯。偶像崇拜也會與物質一道傾覆,因為,如果感覺對像只是心靈中的諸多感覺,人們幾乎不可能會匍匐在地,並崇拜自己的觀念。同樣,去除了物質實體,並採用物體一詞在每個普通人心目中的意義—被直接看到或感知到的東西,只是性質或觀念的組合—那麼,對於肉體復活的任何反駁都將是無效的。簡言之,掃除了物質假說,無神論、偶像崇拜和無宗教思想就會失去基礎和支撐。

謬誤的另外一個來源就是抽像觀念的學說。從具體或實際的意義上考慮,任何人都知道時間、空間和運動是什麼;但它們經過了形而上學家的思想之後,就變得過於抽像和精緻,不是普通人能夠理解的。從觀念之相續性中抽像出來的時間什麼都不是,因此,任何有限精神的延續都必須由在同一精神或心靈中彼此相繼的觀念或行動的數目來衡量。靈魂總在思想這一事實,純粹是心靈中的觀念之相繼與時間等同起來的結果。反對抽像觀念也意味著:廣延在何處顏色就在何處,也即在心靈之中。廣延和顏色的原型只能存在於某一他者的心靈中,感覺的對象只不過是在具體的關聯中被混合、復合在一起的感覺。沒有一種實體—時間、空間、感覺屬性等—可以在不被認知的情況下存在。我們無法形成一個排除觀念序列的純粹時間觀念,也無法形成一個排除廣延性感覺的純粹空間觀念。純粹空間意味著我的身體的四肢可以到處移動而不受到任何阻礙的能力。

懷疑論者在自然哲學領域中取得了勝利。他們認為我們不知道事物實在的本質、內在的屬性和構成。在每一滴水、每一粒沙中都有超出人類理智之測度或理解的東西。這種抱怨是毫無根據的。不存在一個內在的本質,可見的屬性從其中流出,並依托於其上。試圖通過形狀、運動、重量和其他感覺不到的粒子的屬性來解釋屬性或現象,比如顏色和聲音的產生,也是徒勞的。除精神之外,沒有其他的動力或動力因;運動與所有其他的觀念一樣,完全是惰性的。

貝克萊時代最流行的偉大原理就是引力原理。貝克萊說,引力一詞所指的不過是自身的效果而已;它並沒有告訴我們產生引力的活動方式是什麼,或者產生引力的原因是什麼。很多人聲稱引力是普遍的:物體彼此之間吸引和被吸引被看作是所有物體固有的本質屬性。萬有引力之中沒有任何必然或本質的東西—它完全依賴於主宰的精神的意志,它讓某些物體依照不同的規律固守在一起或彼此吸引。因此,尋找不同於心靈或精神的自然動力因是徒勞的。整個的創造都是一個智慧、善良的動因的作品,哲學家應該單獨關注事物的最終原因:他們應該努力揭示事物因為什麼目標而被改造,最初是因為什麼目的而被創造。有理由做一些觀察和實驗。「觀察和實驗對人類有用,並能夠使我們得出普遍的結論,但這並不是事物之間的不變的本性或關係的產物,而只是上帝管理世界時對人類的善良和仁慈。堅持觀察我們看到的現象,就會發現普遍的自然規律,並能從這些規律推演出其他的現象;我並不是說證明,因為所有那種推演都是建立假設之上的,即自然之作者的活動也恆常地、一致地遵循著那些我們視作原理的規律:我們不能清楚地認識它們。」[2]然而,道德法則具有促進人類幸福的必然傾向,貝克萊認為可以被證明,並且像幾何學的命題一樣,具有同樣不變的、永恆的真理性。

考利爾(Arthur A.Collier,1680年~1732年),是貝克萊的同時代人,在其《普遍線索》(1713年)一書中,他以馬拉布朗士的體系為自己的出發點,試圖從理性主義的立場出發證明外部世界不存在。《普遍線索》有E.Bowman編輯,1909年;G.Boas的《歐洲哲學的主要傳統》一書中包含有對於Collier的詳細介紹。

[1] 貝克萊拒絕抽像觀念而青睞普遍觀念的做法是與他的唯名論立場相一致的。這種唯名論學說—儘管在後來的《阿爾西弗朗》中有所修改—是《人類知識原理》中主要的唯心主義論證的基礎。

[2] 《人類知識原理》,第10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