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西方哲學史 > 第二十一章 聖奧古斯丁 >

第二十一章 聖奧古斯丁

聖奧古斯丁是早期基督教會中最偉大的有創建的思想家。在其體系中,他討論了同時代最重要的神學和哲學問題,並發展了一個代表了教父思想頂峰的基督教的世界觀,這一世界觀成為基督教哲學未來幾個世紀的指導原則。鑒於聖奧古斯丁的觀點對於中世紀哲學以及對於宗教改革運動和近代神學的重要性,我們將對他的哲學的各個方面進行一個系統闡述。

奧裡留·奧古斯丁於353年出生在北非的塔加斯特,父親是異教徒,作為基督徒的母親莫妮卡對他影響很大。他最初在其母邦擔任修辭教師,後來到了米蘭,投身於神學和哲學問題的研究,這些問題使他從摩尼教轉到懷疑論,也讓他感到不滿意。386年,他開始閱讀到柏拉圖和新柏拉圖主義的某些著作,這些著作使他的思想變得穩定。同時,他開始受到雄辯的米蘭主教安布羅斯的影響。387年在他皈依基督教之後,奧古斯丁回到了塔加斯特,在那裡,他按照修道院的規定生活了3年,並被任命為牧師。396年,奧古斯丁被升任非洲希波主教,一直到430年去世,他都以其非凡的才能致力於天主教學說的發展和傳播。

參考書

英譯資料:《著作集》,Dods編輯,十五卷本,1871年~1877年;《聖奧古斯丁的基本著作》,W.J.Oates,1950年;J.McCabe,《聖奧古斯丁和他的時代》,1902年;Boissier,《異教徒的終結》,兩卷本,第7版,1913年;J.N.Figgis,《聖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的政治一面》,1921年;E.Chapman,《聖奧古斯丁美的哲學》,1939年;J.Ritter,《理智世界》(聖奧古斯丁的本體論);E.Gilson,《聖奧古斯丁研究導論》,1931年;H.Pope,《希波的聖奧古斯丁》,1937年;H.I.Marrou,《聖奧古斯丁和古代文化的終結》,1938年。

第一節 認識論

能夠體現整個基督教時代精神特徵的是奧古斯丁的這一觀點:唯一值得擁有的知識就是關於上帝和自我的知識。其他所有科學,如邏輯學、形而上學和倫理學,只是在它們促進關於上帝的知識這一點上才有價值。我們有義務理解我們所堅定相信的東西,理解我們信仰的理性基礎。「理解以便你能夠相信,相信以便你能夠理解,有些事情除非我們已經理解,否則就不會相信,而其他事情除非我們已經相信,否則就不會理解。」除了自然知識,對神聖啟示的信仰是關於上帝的知識的來源。我們需要理智來理解信仰所相信的東西;我們需要信仰來相信理智所理解的東西。理性必須首先決定啟示是否實際上發生;當信仰確認了啟示,理性就試圖理解和解釋它。但是我們不可能希望理解我們所相信的所有事情,而必須完全根據教會的權威來接受信仰的真理,教會是上帝在塵世間的代表。

我知道我存在;我的思想和存在具有不可置疑的確定性,並且我知道存在著永恆不變的真理。我的懷疑恰恰證明了我意識到了真理。我稱一個判斷為真或者為假,這一事實表明了真理世界的存在。在這裡,奧古斯丁遵從柏拉圖的方式,將真理視為真正的存在,並認為人的心靈天生具有關於真理的知識。有時候他的談論表明好像人的心靈能夠真正直覺神聖理念,有時候他又說上帝在我們心靈中創造了神聖理念。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中,他都認為真理是客觀的,而非心靈的主觀產物;它是獨立的和強制性的;不論你和我是否理解,真理都存在並且一直存在。這個永恆不變的真理世界的來源就是上帝;實際上,這些柏拉圖式的理念、形式、范型或者本質都居於神聖心靈中;除了普遍理念之外,神聖心靈還包含了特殊事物的理念。

第二節 神學

在奧古斯丁的神學中處於統治地位的是:柏拉圖主義的絕對概念和上帝的莊嚴,以及脫離了上帝的創造物的無足輕重。上帝是永恆超驗的存在者,他全能、全善、全智;也就是說,上帝是絕對精神。他絕對地自由,但是他的決定像他的本性一樣是不變的;他絕對地聖潔而不可能意欲為惡。在上帝那裡,意欲和行動是一回事:他可以不需要任何中介物或者邏各斯而完成他所意欲的事情。所有的理念或者形式都存在於他的理智中;這意味著他理性地進行創造世界的活動,所有事物都是因他的力量而具有形式。奧古斯丁接受了阿塔納修的三位一體學說,但是他對這一學說的解釋受到了撒伯流派(聖父受苦說)的影響。

上帝從無中創造了世界;這一創造並不是像泛神論的新柏拉圖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是上帝自身存在的必然演變,因為他的存在超越了其創造物的本性。上帝的創造是一個連續的創造,因為除非由上帝支撐,否則世界就會消亡;世界絕對而持續地依賴上帝。我們不能說世界是在時空之中被創造的,因為在上帝創造時間之前,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在創造世界時,他創造了時間和空間;他自己則不在時空之中。但是上帝的創造並不是一個永恆的創造;世界有一個開端;創造物是有限的、可變化的和易消亡的。上帝也創造了物質;物質並不比性質更早,雖然在性質上先於形式;也即是說,我們必須預先假定物質在邏輯上是形式的基礎。上帝的全能要求所有可設想的事物,甚至是最微不足道的事物都存在於宇宙中。

第三節 惡的問題

為了堅持上帝全能說,奧古斯丁就不得不面臨這樣一種觀點: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為了堅持上帝的善,奧古斯丁不得不將惡排除出這個世界,或者為其提供辯解。世界的整個創造過程是上帝的善的表現;在創造宇宙時,上帝為他無窮的愛所推動,但是—奧古斯丁匆忙加上一句,因為他擔心剝奪上帝的絕對力量—他並沒有義務創造,他的愛使他傾向於(不是強迫)創造;創造是他的自由意志的活動。因此每一種事物的存在都是善的;我們應當根據它與神聖意志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從人類效用的觀點出發來判斷其價值。如果上帝已經創造並且預先決定了所有事物,同時他又是一個絕對善的存在者,那麼上帝希望做的任何事情都是為了他的創造物的最好利益,甚至所謂的惡在這一意義上也是善的。就像圖畫中的陰影有利於整體的美一樣,惡對於世界的善來說也是不可缺少的。惡不是善,但是有惡存在是一件好事。或者,惡可以被認為是缺陷,是本質的缺乏,是善的遺漏;按照關於惡的這一缺乏理論,惡是善的否定或者缺乏;善沒有惡是可能存在的,但是惡沒有善就不可能存在;因為就所有事物都具有某種存在而言,它們都是善的。善的缺乏是惡,因為這一缺乏意味著本性所應當具有的某種東西的缺少。所有種類的惡,包括道德上的惡,都被歸類於缺乏的概念之下。道德上的惡不可能損害創造宇宙之美,因為它是產生自人和墮落的天使的意志;道德上的惡是邪惡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的結果,而邪惡的或者有缺陷的意志則沒有任何積極的東西,只是代表了善的缺乏。最壞的惡是神性的缺乏,即拒絕上帝或者最高的善,而轉向易消亡的世界。

惡的問題,正如它自身向奧古斯丁所呈現的,本質上是一個神學問題:如何可能在上帝的善與全能的他所創造的世界上存在的惡之間實現和解?這一問題對樂觀主義者來說是存在的,樂觀主義者相信世界最終是善的。上帝本可以在創造事物的方案中完全排除惡,但是他更傾向於將惡作為一種手段來服務於善。例如,上帝預見到人將會離開善而犯罪;他允許人犯罪並且已經預先決定了他對犯罪者的懲罰。為了保持上帝的善和他的全能,奧古斯丁利用了神學樂觀主義者所特有的策略:(1)他給予惡以相對的地位;惡是善的必要手段;(2)他將惡定義為善的缺乏;(3)他將對惡應負的責任歸於人。在不同場合他在解決惡的問題時採納了這些相互補充的不同解決方法。

第四節 心理學

人作為自然中最高級的創造物,是靈魂和肉體的結合。這一結合併不是犯罪的結果;肉體並不是靈魂的牢房;它並非天生就是惡的。靈魂是一個單一的非物質的或精神的實體,它在本質上與肉體完全不同,但同時它的生命基質指導並形成了肉體;但是靈魂如何作用於肉體是一個謎。感覺是一個精神而非物理的過程。

奧古斯丁拒絕了靈魂預先存在的學說。他並沒有解決靈魂如何產生的問題。在他那個時代的兩種盛行觀點中,他很難決定支持哪一種,這兩種觀點分別是:(1)上帝為每一個出生的嬰兒創造了一個新的靈魂(神創說);(2)靈魂就像肉體的產生一樣,是由父母的靈魂在父母的肉體創造子女肉體的同時被產生的(靈魂傳殖說)。

雖然靈魂在時間上有開端,但是它並不會死亡。奧古斯丁通過他那個時代的通常論證來證明靈魂的不朽,這些論證都來自於柏拉圖。雖然靈魂在其持續存在的意義上是不朽的,它在實現永恆幸福的意義上並不是必然不朽的。靈魂所享有的源於上帝的永恆幸福不可能被證明:我們對永恆幸福的期望是一種信仰活動。

第五節 倫理學

人類行為的最高目標是一個宗教的神秘理想—心靈在上帝的顯聖中與上帝結合。這一結合在不完善的世界是不可能發生的,而只能在來世,即真正的生活中發生。我們在塵世的生活只是一個朝拜上帝的旅程;與永恆的幸福相比,它並不是生活,而是死亡。奧古斯丁例示了為早期基督教特有的關於可見世界的悲觀主義,也例示了就來世而言的令人振奮的樂觀主義:一方面輕視此世,一方面又愛上帝。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奧古斯丁關於善的上帝和惡的世界的二元性在某種程度上通過他關於惡的理論而得到緩和,這一理論認為不存在絕對的惡。

在他對美德的解釋中,奧古斯丁也提出一種途徑,通過這一途徑來縮小最高級的、超脫塵世的善和我們日常道德之間的理論二元性的差距。我們通過愛與上帝結合,因此愛就是至高無上的美德,是其他所有美德的來源。節制和自製是對上帝的愛,同對塵世的愛相對立;堅毅是通過愛來克服痛苦和折磨。智慧是由對上帝的愛引導而進行正確選擇的力量。對上帝的愛是對自己和其他人的真正的愛的基礎。唯有對上帝的愛才能使所謂的異教徒的美德成為真正的美德;除非由對上帝的愛所激發和推動,否則異教徒的美德只不過是「奢華的惡習」。

對上帝的愛是神的恩賜在人的靈魂內發揮作用,是在上帝的力量的影響下,通過教會的聖禮而發生的神秘過程。信仰、希望和仁慈相互作用,對於皈依來說都是必須的。「沒有(愛)信仰不會得到任何東西;沒有愛,希望也不會存在……沒有愛就沒有希望,沒有希望也就沒有愛,沒有信仰也就不會有愛和希望。」[1]

這一學說與早期基督教的理想相比,存在著一種朝向塵世生活和人類制度的有可能更加積極的態度。早期對人類制度,例如婚姻、國家事務、戰爭、司法工作和商業事務等採取了一種消極的態度。但是隨著一個有組織的教會的發展和羅馬帝國的基督教化,人在塵世上的事務受到更大的重視。這使得人們在否定世界和肯定世界之間搖擺不定。奧古斯丁在苦行的理想和塵世的理想之間猶豫不定,他的態度體現了中世紀道德學家的特徵。他承認財產權;他不贊同年老的教父關於財產共有的觀點,即所有人都對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財產是建立在不正義的基礎上的,財富就是「可惡的強奪」(安布羅斯)。奧古斯丁還認為窮人和富人都能獲得拯救。但是他將私人財產的佔有視為靈魂的障礙物,給予貧窮以較高價值。他說道,因此讓我們放棄對私人財產的佔有,或者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一點,讓我們放棄對佔有的愛。奧古斯丁在對婚姻和獨身的評價上也表現相同的二元性:婚姻被認為是神聖的事情,但是獨身則更高一級。他關於國家的觀念也表現出了二元傾向:塵世的國家是建立在自愛甚至是蔑視上帝的基礎上的;上帝之城是通過對上帝的愛和對自我的蔑視而實現的。塵世的國家實際上是一個倫理共同體,其使命是為了促進正義的統治,並實現幸福。國家的目標是相對的,而教會的目標則是絕對的;因此國家要服從於教會。教會的權威是永遠有效的,因為它是上帝王國的顯現。

簡言之,聖奧古斯丁提出了一個雙重理想:最高的善或者完善是超驗的善,即使基督徒也不能在活著的時候實現此善,因為他仍然處於肉慾的支配下;這一完美的善存在於對上帝的愛中,存在於絕對的善良意志中。但是相對的完善,某種神聖性可以通過實行外在的善行而達到:輕罪可以通過祈禱、禁食和齋戒而消除。但是畢竟最重要的和真正的目標是摒棄塵世,退出社會生活,禁慾,倣傚基督。對奧古斯丁來說,隱修生活仍然最為接近基督教徒的理想。

理想主義是奧古斯丁的倫理學說最為顯著的特徵。宇宙中的最高價值在存在的物質方面找不到,而只能在精神中找到;人的最高級部分不是他的肉體,也不是他的為感官滿足所驅使的天性,而是他的精神。

第六節 自由意志

聖奧古斯丁反對貝拉基教派的自由意志理論。以亞當為代表的人可以自由地犯罪或者不犯罪;上帝不僅創造了自由的人,而且還賦予他超自然的恩賜的禮物—不朽、神聖性、正義、擺脫難以控制的慾望,但是亞當選擇了背叛上帝,因此失去了神聖的禮物,而且還使整個人類墮落,結果使得人類成為「沉淪的一群」。亞當遺傳了他有罪的本性,懲罰也就必然與這一本性相聯,遺傳給了他的後代,因為他代表了整個人類。現在人已經不可能不犯罪:他自由地犯罪,但是無法自由地擺脫罪惡。亞當的罪不只是罪的開端和事例,而是原初的、遺傳性的罪。結果整個人類遭受譴責,沒有人能擺脫應受的懲罰,除了經由上帝的仁慈和自由地賦予的恩賜。唯有上帝能夠改造墮落的人。他在挑選其恩賜的接受者時不是根據他們的善行—事實上,犯了罪的人的善行在善行這個詞的真正意義上不可能是善的。只有那些他挑選作為其恩賜受惠者的人能夠實施善行:「人的意志不是通過自由行動而獲得恩賜,而是通過恩賜而獲得自由。」上帝可以改變人的靈魂,使得它重新獲得對善的愛。在亞當墮落之前,人的靈魂曾經擁有這種愛。對最高的善或者上帝的認識和愛使人重新恢復了行善的力量,拒絕感官生活的力量以及將其自身從肉體中解放出來的意志。對善的愛與自由同義;只有善才是自由的。

奧古斯丁關於自由意志的整個學說基於這樣一種信念:除非人有善的觀念,除非他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善並熱愛它,否則他就會迷失方向。有些人具有善良意志,其他人則沒有。奧古斯丁的問題是要解釋為什麼自由意志在某些人身上出現,而在其他人身上沒出現。他的解釋是,歸根到底,自由意志是上帝自由的禮物。

為什麼上帝選擇給某些人以永恆的幸福,而給其他人以永恆的懲罰,這是一個謎;但是他的選擇並沒有不公正之處,因為人類因為原罪已經喪失了他本來可以要求得救的權利。但是這並不是與宿命論相同的預定論;這不是意味著上帝已經預先決定誰將得救、誰將被毀滅,並且他的選擇是純粹任意的嗎?預定是上帝的永恆決定,他通過絕對正確的恩賜方法,賦予這個人或者那個人以永恆的生活。預定意味著上帝能夠預知人的選擇,但是奧古斯丁認為這樣的預知絕不會損害人類的自由。人曾可以自由選擇永恆的生活,但他沒有那樣選擇;上帝知道人不會那樣選擇,預先決定拯救誰,不拯救誰。這又是奧古斯丁關於上帝具有絕對權力的觀念的一個例證。他一點也不願意限制神的自由。上帝可以隨心所欲的對待人,他已經永恆地為每個人安排好了將要在他們身上發生什麼。亞當作為人類的代表曾經有選擇的機會,但是他濫用了這一特權。上帝知道亞當將會濫用特權;但是既然人並不是被迫地做錯事,就沒有人有權因為沒有被上帝選中而抱怨。但是,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上帝,如果他具有善良意志,那麼他就將被救贖。

那些被上帝選擇救贖的人構成了上帝之城,那些被上帝選擇毀滅的人構成了塵世之城,即罪惡之國。人類的歷史表現了兩種王國之間的鬥爭,這一鬥爭的最後階段就是基督所開創的時期,上帝通過基督將神聖的恩賜賦予人。上帝的王國在基督教會那裡實現了完善,基督教會是塵世上的上帝的王國。沒有人能夠在教會之外得救,雖然在教會之內的所有人並不是都能得救。沒有人知道誰能夠得救。善和惡這兩種力量之間的鬥爭將會以正義的勝利而告終;接著就將是偉大的安息日,在這一天上帝之城的成員們將會享受永恆的幸福,而邪惡的子民們將會與魔鬼一起在永恆之火中遭受永遠的懲罰。

[1] 《指南》,J. F. Shaw譯。引文參見Edman和Schneider,《哲學入門》,第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