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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基督教神學的發展

第一節 早期神學

如前所述,新宗教很快就不得不對其教義作出規定,並進行辯護,面對盛行的猶太教和希臘思想模式構造出基督教神學以便表明它的態度。在基督教時代的初期,最適用當時緊迫需要的是我們已經概述過的猶太—希臘哲學。「對舊約的比喻式解釋成為將新信仰與舊的啟示結合起來的不可缺少的手段,」策勒爾說,「斐洛的邏各斯學說同猶太—基督教的彌賽亞信仰,在未來幾百年構成了基督教神學教義運動的核心。」

我們在聖徒保羅的著作中找到了基督教教義神學的開端。保羅是第一個提出基督教神學和歷史哲學的人。歸於保羅的書信表明他受到了與在所謂的《所羅門智訓》中所包含的概念相似的概念的影響—保羅無疑熟悉這本書—並且這些概念在斐洛哲學中得到了發展。基督被等同於上帝的權力和智慧,即邏各斯;他作為原型的人而預先存在,但為上帝所創造。

第二節 諾斯替教

這些觀念構成了規定相當明確的神學。基督教的歷史部分根據希臘的邏各斯學說而得到解釋;宗教和哲學部分則被緊密結合在一起以強調宗教的方面:邏各斯是一個人,是有生命的父親的兒子,而不是冷冰冰的哲學抽像。

但是其他具有很強思辨傾向的思想家自然會根據他們自己的哲學觀點來解釋這一新宗教,將其理性化,並將信仰轉換成為知識。這一工作是諾斯替教在公元2世紀時做的。猶太人斐洛已經根據希臘哲學來解釋猶太教,併力圖對希臘形而上學家和猶太教學者的思想進行調和。諾斯替派努力為基督教做同樣的事情;他們思考自己的信仰,並提出了關於基督教的哲學和基督教哲學,提出信仰和知識、宗教和科學之間的和諧。

諾斯替教是處於萌芽期的經院哲學,雖然它很粗糙和荒誕。我們將他們稱為基督教的斐洛主義者,他們斷言他們的學說是由耶穌傳達給他的那些能夠接受這些學說的追隨者們,構成了有教養的基督教徒所秘傳的教義。他們宣稱基督教是一個全新而神聖的學說,而猶太教則是墮落的宗教形式,是較為下等的存在者的啟示,而異教徒則是邪惡精神的作品。他們認為猶太教的上帝或者造物主是一個假的上帝,與最高神靈居所的光明王國相對立,同真正的上帝相對立。基督是最高的神靈之一,他進入人的身體以便解放由造物主囚禁於物質之中的光明的精神。那些能夠理解基督真正教義的人就成為諾斯替教徒,或者「精神存在者」,最終會從物質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禁慾就是擺脫束縛的手段之一;那些不能夠擺脫可感物質束縛的人將會隨著物質而消亡,而獲得自由的人或者「精神存在者」將會升入造物主的天堂。塵世是墮落的結果;物質是惡的基質。公開的教義包含在基督教的信條中,而秘傳的教義則秘傳給諾斯替教徒。

主要的諾斯替教徒有:克林都斯、薩圖尼努斯和瓦倫丁。馬西昂於144年在羅馬建立了一個教堂,將聖路加的福音和十封保羅書信作為權威,他的體系包含了類似於諾斯替教的學說,但是更強調信仰而不是知識,因而不能被歸於這一教派。

參考書

E.de Faye,《諾斯替教徒和諾斯替教》,第2版,1925年;E.K.Rand,《中世紀的締造者》,1928年。

很明顯,諾斯替教沒有勝任他們的工作:他們僅僅提出了一個「半基督教的神話」,而不是一個真正的哲學體系。此外,他們的學說同耶穌教義的流行概念相衝突;他們否定《舊約》,區分了秘傳和公開的基督教,他們將耶穌理解為一個身體為天國的基督所用的人,他遠在上帝之下,甚至在天使之下,他們相信具有特殊稟賦者或者精神存在者,他們的比喻式解釋遭到護教者和其他保守的基督教領袖的反對,因而這些學說被宣判為異端邪說。與此同時,諾斯替教運動也對新宗教及其神學產生了相當的影響,促進了基督教神學對信仰的哲學表述。諾斯替教的一些來自希臘哲學的基本觀念出現在教會早期作家的著作中,成為基督教教義發展的構成性因素。

第三節 護教者

護教者同諾斯替教徒一樣,致力於使新宗教清楚明白;他們訴諸於哲學來辯護他們的信仰,反對異教徒,也反對諾斯替教的荒誕解釋。對護教者而言,基督教既是哲學也是啟示;它的真理具有超自然的來源,並且是絕對確定的,但是基督教的真理又是理性的真理,即使它們只能被受到神靈啟示的心靈所理解。哈納克認為:

「護教者的共同信念可以總結如下:基督教是哲學,因為它具有理性的內容,因為它對所有真正哲學家們力圖回答的問題給出了一個令人滿意的和可被普遍理解的回答;但是它又不是哲學,實際上它與哲學直接對立……就基督教是啟示的真理而言,它因此具有超自然的、神聖的來源,它的教義的真理性和確定性都因此為最終依據。」[1]

護教者們熟悉他們時代的文學和哲學,並與有教養的階層交往。實際上,教會的許多早期領袖在改變信仰之後都竭力捍衛新宗教,為新宗教在有文化修養的階層中贏得支持。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哲學的部分通常在他們的著作中佔據主導,而純粹宗教的部分則通常處於次要位置。

護教者的領袖有:殉道士查士丁(166年去世)、達提安、阿特那哥拉斯,西奧菲勒斯、伊勒納烏斯(生於120年至130年間)、希波裡圖斯(死於235年以後)、米紐修斯·費裡克斯(2世紀)、德爾圖良(164年~140年)、西普裡安(200年~258年)、亞歷山大城的克萊門特(126年去世),以及奧利金(185年~254年)。這一運動在各個教義問答學派那裡達到了頂峰,可能第一個學派是由潘塔諾斯於180年在亞歷山大城建立的,潘塔諾斯以前是一個斯多葛派的哲學家。這些學派的目標不僅是要捍衛新宗教並證明其合理性,而且為了便於教士開展工作要將教義簡化為系統的形式,這樣教士就能夠使用基督教的原則來指導那些異教徒和猶太皈依者。亞歷山大學派最偉大的領袖奧利金提出了一個綜合性的基督教神學,這一神學受產生於亞歷山大的新柏拉圖主義的影響非常顯著。

參考書

教父著作集(拉丁文和希臘文),Migne編輯,1840年;de Gerjardt及其他人編輯,1875年;新版《拉丁教父著作集》,維也納學會編輯(從1897年起)。英譯資料:《尼西亞前時期的基督教叢書》,Roberts和Donaldson編輯,以及《尼西亞和後尼西亞時期的教父叢書》,Schaff和Wace編輯。

E.R.Goodenough,《殉道士查士丁》,1923年。

第四節 護教者的學說

護教者著作中的基本思想是這樣的:世界雖然會毀滅,卻顯示出理性和秩序的蹤跡,並且指向一個永恆不變、善而正義的第一因,它是所有生命和存在者的來源。這一基質超越所有的生命和存在者:上帝的崇高、力量、智慧、善和恩典超越了人類的所有概念而難以形容。但是這個所有創造物的第一因必須是理性的;理性必須作為其內在本性的一部分而潛在其中。宇宙中的秩序和目的都是因為上帝的理性或者邏各斯的存在而存在。換句話說,理性和善是世界的基礎,而上帝是所有變化者中永恆持久的基質。

通過自由意志的行為,上帝發射出邏各斯:邏各斯來自於上帝,就像光來自於太陽一樣。太陽發出的光並沒有離開太陽,而神聖的理性在產生過程中也沒有離開上帝;上帝通過產生理性,這一理性與他不可分離,很顯然上帝並沒有喪失掉他的理性;邏各斯仍然屬於上帝,與產生它的來源一起存在。同時,邏各斯被設想為另外一個人—與上帝在本質上同一,但是在數目上不同—它是第二個上帝,與上帝永遠共存。邏各斯在耶穌基督那裡成為人,基督成為邏各斯的化身,「道成肉身」。聖靈是上帝另外的顯現,也被設想為實體。

我們在這些概念中所接觸到的神性理性的人格化在希臘宗教哲學中就已經很熟悉了。理性是塑造世界的工具,上帝通過理性間接地作用於世界。護教者公開聲稱上帝的超驗性,但是又試圖保持邏各斯的獨立性。邏各斯被認為永遠與上帝在一起,與上帝一樣永恆,潛存於上帝之中,與上帝的真正本性同一。同時,根據伊勒納烏斯的觀點,聖父被認為是邏各斯的存在和活動的來源,因此邏各斯似乎是隸屬於聖父的創造物。而且,邏各斯按照上帝的意志成為人;因此有一段時間他並不存在,這又意味著他是一個創造物。奧利金為了解決這一困難,將兩個觀念結合起來,宣稱邏各斯是永恆地被創造。創造活動並不是一個歷時的活動,而是一個永恆而連續的過程;聖子被聖父永恆而連續地創造著。

世界的創造是按照希臘觀念來解釋的。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原因和目的;萬物從上帝產生,又復歸於上帝。邏各斯是所有創造物的模型或者原型;萬物是由理性或者神聖理智的力量按照理性的影像創造出來的。造物主用無形的物質製造出世界,而物質是他從虛無中創造出來的,上帝的這一製造符合了存在於他心靈中的樣式或者理性計劃。對護教者來說,這一理性主義的思想體系是一個有人格的實體,這一實體作為一個能動的原因形成、保持並且控制著萬物。在大多數護教者看來,創造是一個歷時的活動;而奧利金則認為上帝是在永恆中創造的,創造物總是存在的,但是現存的這個世界有一個開端,並將消逝,然後為其他另外的世界所取代。

創造是上帝的愛和善的表達,是為了造福於人。但是世界雖然是為了人而被創造出來的,人的目標卻不是在今世而是在來世。向往來世、遠離塵世、靈魂離開感官世界而回到上帝那裡,這就是最高的善。所有的護教者都以某種形式宣揚肉體和靈魂的復活;有時候靈魂和肉體都被認為在本性上是終有一死的,但仍能獲得不朽,這不朽是上帝根據靈魂的善行而恩賜給它們的(聖查士丁);有時候人被認為除了肉體和靈魂外還具有較高級的精神,這精神在本性上是不朽的,通過精神,肉體和靈魂也分有了不朽(達提安)。某些護教者認為上帝將這一與靈魂相區別的精神賦予那些控制激情的靈魂。

護教者所共有的另外一個學說是關於自由意志和人的墮落的學說。上帝創造了精神,使得精神有能力區分善惡,並在善惡之間進行自由選擇。這些精神中的某些精神會違抗上帝,趨向肉體的欲求而離開上帝;作為對這一罪惡的懲罰,這些精神將會墮落到較低一級的生命中—墮落到居於肉體的生命中。而人通過過一種基督徒的生活,在上帝的恩賜和邏各斯真理的啟示下,可以重新獲得他失去的地位。經過在地獄和煉獄的短暫停留後,在審判日那一天,正義者將會過上永恆的生活,不正義者將會被永遠拋棄。唯有奧利金相信所有人最後都將獲得救贖。貫穿於護教士的學說中的主旨是:第一個人或者上天的神靈在犯罪時很可能將罪惡帶到塵世上,人類因為這一罪惡而受難,但人類如果脫離感官事物而尋求與上帝重聚,那麼就存在最後救贖的希望。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認為人類通過上帝之子耶穌基督而獲得救贖,上帝之子將會來到世間使人類擺脫罪惡。這一簡單命題產生了許多問題,基督教神學家為此爭論了幾個世紀,經過漫長而激烈的爭論後才正式解決了這些問題。這一命題包含了三個重要概念:上帝、耶穌基督和人。在拯救的過程中,我們如何看待作為天父的上帝、上帝之子和人性?天父,聖子或者邏各斯,聖子和作為人的耶穌,上帝和人,他們的相互關係如何?

第五節 邏各斯學說

邏各斯學說在早期基督教神學中佔據非常顯著的地位,但是並沒有滲透到早期教會的普通教徒中。最初幾個世紀淳樸的基督教徒生活在多神教的共同體中,相信聖父、聖子和聖靈但沒有在形而上學上解釋其信仰;對他們而言,耶穌這個人在某種程度上是上帝的兒子,聖靈是第二個超自然的存在者,他並沒有試圖去理解上帝之子和聖靈的形而上的本性和彼此之間的關係。教會有才智的領袖在努力辯護他們的信仰以反對諾斯替教徒和異教哲學家的過程中,越來越深入到希臘學派的思辨中,直到他們最後使福音希臘化。邏各斯的學說在許多地區不可避免地遭到了反對,護教者們努力對基督教的基本信條進行了較少形而上的解釋。出現許多教派,這些教派試圖以一種為那些不熟悉神學思辨的人所容易理解的形式來表述基督教的教義。從公元130年到300年,在基督教團體中擁有最多追隨者的學說是形態論,這一學說在西羅馬世界是作為聖父受苦說而出現的,而在東方則是作為撒伯流主義而出現。根據前者的觀點,上帝具有肉體而成為人,並親自受苦—因此被稱為聖父受苦說;根據後者的觀點,上帝通過三種相繼的方式或者力量顯示自身,即聖父、聖子和聖靈。在這兩種情形中,這三者都是以不同形態出現的同一個上帝(形態論)。

但是這些構想不嚴謹的觀點並沒有壓倒邏各斯神學;在三世紀末期哲學的神學獲得勝利,哈納克認為:「它甚至用信條來理解教義。」奧利金的影響佔了上風;他的後繼者們將信仰變得極端哲學化,以至於外行難以理解。他們以損害拯救觀念為代價強調純粹宇宙論和哲學的部分;在這一學說的某些表述中,基督的名字甚至沒有被提及。奧利金體系的新柏拉圖主義威脅到基督教,使其陷於困境。[2]

邏各斯和上帝或者聖子和聖父的關係問題構成了325年的尼西亞會議的一種重要爭論的主題,這一爭論發生阿里烏斯的追隨者阿里烏斯教派和反阿里烏斯教派之間,阿塔納修後來成為反阿里烏斯教派的領袖。根據阿里烏斯的觀點,基督是上帝的創造物,被賦予自由意志,上帝預見到他將會用此來行善;因此上帝在創造基督時賦予基督以上帝的尊嚴。在阿塔納修看來,聖子作為拯救的基質,由聖父產生而不是製造;他與聖父共存,與聖父是同一個實體,完全享有聖父的本性,既沒有使聖父受到損失,又沒有成為一個不同的人。歷史上的耶穌,即邏各斯—上帝或者聖子在本質上與人體結合,是一個完全的化身。聖靈是第三個存在者;上帝是三位一體,由三者構成,而在本質上是同一的。

反阿里烏斯教派在尼西亞會議上取得了勝利;阿里烏斯的學說受到譴責,阿里烏斯和他的追隨者被開除教籍。「被產生而不是被製造,同聖父是一個實體。」這段話被寫入後來被稱為《尼西亞信經》的教義中。參與爭論的兩派都從奧利金的新柏拉圖主義哲學中尋找證據,以支持他們自己的觀點;正統的解釋和被擊敗的理論一樣以邏各斯學說為依據。後來有人試圖通過宣稱上帝和基督並不是同一實體,而是具有同樣的本性,在阿里烏斯教派和阿塔納修教派之間進行調和,但是沒有成功。在這一觀點上沒有達成一致,這導致了羅馬和希臘教會之間的分裂。

另一個引起爭論的問題是耶穌這個人同邏各斯—上帝之間的關係的問題,即基督論的問題。護教者們提出了許多回答,結果形成了許多小派別以支持不同理論。有一種解釋是,基督具有兩種本性,「每一種本性自身都是完善的,並與另一種相區別,卻在一個人身上完美地結合,這個人同時是上帝和人。」這一解釋被451年的迦克墩會議接受,並成為正統的教義。

在確立了《尼西亞信經》之後,基督教哲學的研究主要是在亞歷山大的奧利金學派進行。他們採納正統的教義,奧利金的體系中同正統教義相衝突的教義被拋棄。這個學派協助進行重建工作的代表有:尼撒的格列高利(394年去世),大巴西爾(394年去世),納西安的格列高利(390年去世)。普羅提諾所宣揚的新柏拉圖主義也擁有大量的追隨者,其領袖有:辛奈西斯主教、尼梅修斯主教、加沙的埃涅阿斯、學者扎卡賴亞斯、語法學家約翰尼斯和約翰·菲羅帕納斯,他們都是公元6世紀的人。被錯誤地歸於雅典最高法院的法官狄奧尼西奧斯的新柏拉圖主義著作出現於公元5世紀末。

第六節 自由意志和原罪

第三個需要得到正式解答的問題是:在拯救的計劃中人類處於什麼樣的位置?根據一種廣泛流傳的觀點,整個人類因為第一個人或者墮落天使的罪惡而墮落;人類需要上帝以某種方式對其進行救贖。基督為了拯救人類而從天堂降到人間,這一信仰的基本觀點似乎支持了這樣一種解釋:如果有必要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那麼顯然人自己不可能拯救自己。他是罪惡的奴隸,在本性上是一個罪人(原罪學說),或者在某種方式上成為一個罪人;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中他都無法拯救自己。這一概念從摩尼教派那裡獲得了支持,摩尼教派人數眾多,接受波斯的摩尼(277年去世)的學說,摩尼將波斯的二元論和諾斯替教學說加入到對《聖經》的理解中,並將基督教和拜火教創始人瑣羅亞斯德的學說結合起來。摩尼教宣揚人的光明基質受到物質這一黑暗基質的束縛,只有通過禁慾,遠離肉、酒、婚姻、財產和勞動,靈魂才能得到淨化,回到產生他的光明王國。但是也可以一種完全不同的角度來理解這一信仰觀點:基督將人類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罪惡意味著人有罪,有罪意味著有罪的人要負責;只有能夠在正確和錯誤之間自由選擇的存在者才可能是罪人。因此,如果人類犯罪,他必定是自由的。通過另外一種方式也可以得出同一結論:上帝是絕對地善和正義,不可能對罪惡負責;因此人自身必定是罪惡的產生者,並且只有他是自由的,他才可能不犯罪。

公元400年,一位叫貝拉基的僧侶來到羅馬,他的學說同原罪的觀念相反:上帝是善的和正義的,他創造的一切都是善的。因此,人性不可能完全是邪惡的。亞當在選擇犯罪還是不犯罪上是自由的;他的感官本性是邪惡的,當他選擇罪惡時,這一本性就佔據了上風。但是罪惡不可能一代一代傳下去,因為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包含了自由。自由來源於神聖恩賜的原初活動;它是由善的上帝賦予的最初的禮物,因此人能夠不借助外在幫助而抵制罪惡,並欲求善。雖然亞當的罪沒有傳下來,但是他犯罪的事例卻是有害的,對他的壞事例的模仿成了一種難以克服的習慣,這也解釋了人類的墮落。但是教士問:如果人不為罪惡所奴役,如果他的選擇自由沒有受到破壞,那麼神的恩賜和基督教在人的救贖中發揮什麼作用?貝拉基派回答,通過神的恩賜活動,在《聖經》中,在耶穌的教誨和事例中,在教會的教義中,神將知識啟示給人—知識會幫助人類選擇善,例如洗禮和信仰耶穌基督的知識對於拯救來說是必要的。上帝是全知的,他準確地知道人們在他們的生活中將會作出什麼選擇—他們將會如何使用他們自由的力量—並提前決定將要給予他們的獎勵和懲罰(宿命論)。

但是我們現在必須重回原來的路,從一個新的角度來審視這些神學發展。在這一重新考察過程中,我們將重點強調新的信仰和古典哲學之間的相互作用,通過這一方式力求解釋古典哲學和中世紀哲學之間的區別,解釋後一種哲學所具有的獨特的基督教特徵。

[1] 《教義史綱要》,第121頁,Mitchell翻譯。

[2] Harnack,《教義史綱要》,第193頁及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