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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伊壁鳩魯學派

在古代同享樂主義倫理學聯繫最密切的思想家是伊壁鳩魯。他的形而上學理論幾乎完全是對我們已經研究過的德謨克利特體系的複製。德謨克利特和昔勒尼學派已經預示了伊壁鳩魯倫理學說的基本特徵。描述伊壁鳩魯主義的歷史表述是昔勒尼學派的享樂主義的改良版本,是德謨克利特的機械主義、唯物主義原子論的修正形式。

公元前341年伊壁鳩魯出生於薩摩斯島,父母是雅典人。通過他的老師勞西芬尼,伊壁鳩魯熟悉了德謨克利特的著作和皮浪的懷疑論學說。在希臘的許多城市講學之後,他於公元前306年在雅典建立了一所學校,在那裡他平靜地生活,直到公元前270年去世。他的周圍有一群崇拜他的學生和朋友,其中有許多婦女。可能沒有哲學家比這位和藹而令人愉快的哲學家受到的不公正的誹謗和誤解更多,他的名字已經成為一個責備用語。

伊壁鳩魯是一位多產作家,出版了許多著作(一種著作是三十七卷的《論自然》),只有殘篇保存下來。他用44個命題總結了自己的體系(一種學說問答),其主旨見於第歐根尼·拉爾修《意見集》的第十卷。[1]伊壁鳩魯的繼任者對他的體系修改很少,他們的工作主要在於複述他的思想。從公元前1世紀起,伊壁鳩魯的哲學開始獲得許多皈依者的支持。他的追隨者中最為著名的是羅馬詩人盧克萊修(公元前94年~前54年),盧克萊修在他的《物性論》[2]中詳細闡述了這一唯物主義哲學,並使其在奧古斯丁時代的許多詩人和文學家中流行。伊壁鳩魯的著作現在流傳下來的有三封書信(其中有兩封被認為是真的)和幾個殘篇。赫爾古朗的殘篇主要來自他的《論自然》。

參考書

C.Bailey,《伊壁鳩魯,現存殘篇》,1925年。W.J.Oates,《斯多葛學派和伊壁鳩魯學派哲學家》,1940年,包括伊壁鳩魯和盧克萊修全部現存殘篇的譯文。

W.Wallace,《伊壁鳩魯學派》,1880年;R.D.Hicks,《斯多葛主義者和伊壁鳩魯主義者》,1910年;W.Pater,《伊壁鳩魯主義者馬裡烏斯》,兩卷本,1910年,重印於《現代文庫》,1920年;E.Zeller,《斯多葛學派,伊壁鳩魯學派和懷疑論者》,1892年;A.E.Taylor,《伊壁鳩魯》,1910年;P.H.de Lacy和E.A.de Lacy,《菲拉德莫斯論推理方法:古代經驗主義研究》,1941年;H.A.J.Munro,《盧克萊修的物性論》,三卷本,1905年~1910年;J.Masson,《盧克萊修的原子論》,1884年,以及《盧克萊修,伊壁鳩魯主義者和詩人》,1907年~1909年;G.Santayana,《三位哲學詩人》,1910年(第二章,第19-73頁);C.Bailey,《希臘原子論者和伊壁鳩魯》,1928年。

第一節 主要問題

在伊壁鳩魯看來,哲學的目標是要使人們過一種幸福生活。像音樂、幾何、算術和天文學等學科無助於實現這一目的,因而是沒有價值的。某些邏輯學知識或認識論向我們提供了知識的標準,因而是必要的。我們需要物理學或關於宇宙的形而上學理論,以便於我們理解事物的自然原因;這樣的知識是有用的,因為它使我們免於對上帝、自然現象和死亡的恐懼。對人性的研究會教導我們欲求什麼,避免什麼。但是主要的事情是我們要知道所有的事物都是由自然的而不是超自然的原因產生。因此我們可以將伊壁鳩魯的哲學劃分為邏輯學或者準則學,形而上學和倫理學。

第二節 邏輯學和認識論

邏輯學的—更確切地說是認識論的—問題是要確定命題應當如何構成,以便是真的。對這些命題的真實性檢測的準則—如伊壁鳩魯在其著作《準則學》中所說的—或者標準是什麼?這一標準必須以感官知覺為基礎;我們聽到的、看到的、聞到的和嘗到的都是真實的,「就像痛苦一樣是真實明顯的。」沒有感覺,我們就沒有知識。錯覺並不是感覺的欺騙,而是判斷的欺騙;當作為物體副本的感覺被錯誤地解釋或被用來指稱錯誤的對象時,錯覺就會產生。產生錯覺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包括感官上的干擾,物體副本在到達感官過程中受到歪曲。但是感覺的錯誤判斷可以通過重複觀察和訴諸於其他經驗得到糾正。伊壁鳩魯主義者完成了精緻的認識論,獲得了感覺經驗方面的真理;他們是認識論中的經驗主義傳統的先驅。

一般的觀念或者影響同產生它們的感覺具有同樣的確定性,但是沒有同這些觀念相符合的抽像性質。沒有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所宣稱的獨立本質;同觀念相符合的唯一實在就是屬於一定類別的特定和具體的事物,而一般觀念只是一個標記或符號。伊壁鳩魯因此成為中世紀的唯名論和近代經驗主義的先驅。

除了感覺和觀念之外,我們還形成了意見和假設。為了成為真的,這些意見和假設必須直接被感官知覺驗證或核實,或者至少為感覺觀察所暗示,而不是同它們衝突。這樣,我們就形成了假設性的觀念和如原子這樣的無感覺的實在;我們通過類比我們的一般經驗,並將我們的感官知覺所顯示的性質分派給感覺經驗,從而做到這一點。通過實證方法證實命題的伊壁鳩魯主義者在相當程度上預先考慮了當代邏輯實證主義的許多特有學說。

在理論領域,感覺是真理的標準;我們知道我們所知覺的東西;我們想像並且也有權利想像我們沒有知覺的事物與我們所知覺的事物相似。伊壁鳩魯將其感覺值得信任的全部證據建立在德謨克利特的感官知覺理論基礎之上。我們直接知覺的並不是事物自身,而是它們的副本,由物體對感官影響而產生。他的真理理論同他的感覺理論共進退。

第三節 形而上學

我們的感覺只向我們展示物質物體,但是如果只有物體存在,就不存在容納物體存在的東西,或者物體在其中運動的東西;因此除了物體之外必定存在著真空,「無形的自然」或者非存在。既然在絕對意義上沒有什麼能夠被創造或者被毀滅,那麼事物的起源、生長、變化和消失只能被解釋為不可毀滅的元素的結合和分離。這些元素是極為細小的物質微粒,這些微粒不可感覺,在物理上不可分割、不可毀滅並且不可改變。雖然像我們已經看到的,原子之間存在著真空,但原子是絕對的充實,例如在原子內部並沒有真空。而且原子是絕對堅硬和不可進入的,它們不可能被打碎或者分割,正是憑借這一特性,它們才被稱為原子。除了已經列舉的在大小、形狀和重量等方面相互不同的性質外,原子還處在持續的運動狀態中。物體的差別可以用原子的大小、形狀和重量等方面的不同以及原子之間的關係進行解釋;在伊壁鳩魯看來,各種形狀的數量是有限的。既然原子的數量是無限的,必定存在著無限的空間,例如一個無限的宇宙來容納它們。

由於原子有重量,它們以相等的速度向下做垂直運動。但是如果它們僅是以這種方式運動,我們只會有恆久不變的原子雨,而不是世界。因此我們必須想像原子能夠稍微偏離垂直線。伊壁鳩魯賦予他的原子以自發性,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物理世界,使人可能具有自由意志。除非構成人的原子具有自由行動的能力,否則自由意志就是不可能的。伊壁鳩魯認為自由觀念比盲目的命運和不可阻擋的必然性較少困擾人心靈的安寧。

在物質世界運轉的相同原則也可以用來解釋生物。生命有機體最初起源於大地;起初產生的是怪物,它們的形狀不能適應環境並活下來,後來被更能適應環境的有機體所取代。天體也可以用同樣的自然方式進行解釋;它們不是上帝的創造物,也不具有靈魂,因為靈魂不可能在生命形式之外存在。

伊壁鳩魯主義者聲稱神祇存在,但是神祇並不是人們在恐懼和無知中通常想像的樣子。他們的存在可以通過對他們的通常信念得到證明—神祇的觀念是一個自然觀念,我們有必要為我們的這一觀念設定一個原因。但是神祇並不創造這個世界;為什麼極為幸福的存在者會感到有必要創造一個世界?而且,他們從何處得到這樣一個世界的觀念?最後,這樣完善的存在者怎麼會創造這樣一個不完善的世界?這些神祇居住在中間地帶(intermundia);他們有人的形狀,只是他們更加美麗。他們有性別,需要食物,甚至說希臘語。他們對於人的事務並不關心,也不會干涉人世間的事情,只是過著和平而神聖的生活,沒有煩心的事情。

第四節 心理學

靈魂像其他的事物一樣是物質性的,否則它就不能做任何事情,也不能感受什麼。靈魂是由極端精巧、細微、圓形的因而靈巧的原子構成的;火、氣、呼吸和一種更加精細、靈活的物質參與構成了靈魂。靈魂瀰漫於整個身體,在身體有感覺的任何地方都存在著靈魂。在胸部存在著一個指導的和理性的靈魂部分,靈魂的其他部分都服從這部分靈魂的意志和傾向。靈魂並非永恆,當身體消散,靈魂也就分散成元素從而失去其力量。當我們確信意識隨著死亡而消失,也就不會懼怕死亡,對於來世也沒有恐懼,因為死亡已經結束了一切。盧克萊修說:「因此死亡對於我們來說什麼也不是,與我們毫無關係,因為心靈的本性被證明是終有一死的。」[3]

伊壁鳩魯按照德謨克利特的方式通過幻象或影像或像薄膜一樣的形式來解釋感官知覺,這些東西從我們周圍的物體流出,撞擊到感官上面。錯覺、幻覺、夢和類似的狀態是由已經不存在的物體的影像產生的,或者通過相互粘附的影像產生,或者通過其他完善的自然方式產生。意志被解釋如下:比如說,行走的影像將其自身呈獻給心靈的理智部分;這一影像的力量被傳達給靈魂的其餘部分,而靈魂分散於整個身體,最後靈魂的力量撞擊身體,身體因此運動。

第五節 倫理學

人的本性傾向於快樂;所有的動物從它們出生的一刻就根據其自然本能尋求快樂並避免痛苦。因此快樂是我們都努力追求的目標,實際上也應當追求這一目標:幸福是最高的善。所有的快樂都是善的,所有的痛苦都是惡的。但是我們應當審慎地選擇快樂。如果一種快樂的持續同另外一種快樂一樣長久和強烈,那麼這兩種快樂就一樣好。如果給予放蕩的人以快樂的事情讓其心靈安寧,那麼沒有人可以譴責他過一種放蕩的生活。但是情況並非如此。並不是每一種快樂都值得選擇,並不是每一種痛苦都應當避免。有些快樂之後是痛苦或者快樂的喪失;許多痛苦之後是快樂,這些痛苦因此要比許多快樂更好。而且,快樂在強度上並不相同。精神上的快樂要比肉體的快樂更為重要,精神上的痛苦要比肉體的痛苦更加糟糕,因為肉體只對當前的快樂和痛苦敏感,而靈魂則使人想起過去的苦樂並預期未來的苦樂。不僅精神上的快樂比肉體上的快樂更為重要,而且沒有精神上的快樂,肉體上的快樂也不可能。伊壁鳩魯因此斷言,選擇理智生活的快樂是智慧的一部分。這一點的理由很明顯。我們害怕自然災難、神祇的憤怒、死亡和來世;我們擔心過去、現在和將來。只要我們這樣做,就不可能幸福。為了擺脫恐懼,我們應當嘗試理解事物的自然原因,也就是說,要研究哲學。

我們可以通過滿足慾望或者沒有慾望而獲得快樂。伴隨著滿足像飢餓這樣的慾望的快樂是不純粹的,而是快樂和痛苦的混合;當慾望已經滿足並消失,當我們不再有慾望時,純粹的快樂就會產生。擺脫痛苦的自由是快樂的最高程度;這一快樂不可能再被加強,因此以超過這一快樂狀態為目標的慾望就是毫無節制。

為了擺脫麻煩和恐懼,我們應當知道事物的原因,以這一知識為依據決定追隨和避免什麼樣的快樂。換句話說,我們應當採取審慎的態度。如果我們態度審慎,就是有美德的,遵從道德法則,因為沒有人能夠不過審慎、高尚和公正的生活而幸福。美德或道德自身並不是目的,而是像康復的藝術一樣,是增強快樂、幸福和精神安寧的一種手段。我們因為它的功效而讚美它並運用它。伊壁鳩魯式的幸福不可能通過對肉慾的沉溺和放蕩而獲得。伊壁鳩魯像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和斯多葛學派一樣讚揚同樣的美德—智慧、勇敢、節制和公正—但是基於不同的理由。雖然伊壁鳩魯是一個享樂主義者,但他獲得了所有時代最為高尚的倫理地位之一。伊壁鳩魯的倫理體系的起點和基礎是這一假定:快樂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惡;但是以此為基礎,他建立了一個非常適度和精緻的理論。伊壁鳩魯主義在通常的用語中意味著放蕩和自我沉溺,但是這和它的創立者的意圖大相逕庭。雖然伊壁鳩魯的快樂理論不是給感官以快樂的學說,但很容易理解他的許多追隨者如何解釋這一理論,他們使用這一理論來為自己過一種奢侈生活和感官享受的慾望進行辯護。如果快樂對所有人來說都是最高級的善,那麼能使人快樂的任何東西都是善的。如果一個人寧願過滿足感官的生活,而不願獲得更高級的快樂,如果他能夠不過一種有理智的生活,不進行哲學思考,就能使心靈擺脫迷信的恐懼,達到心靈的安寧,誰能夠反駁他?「如果快樂的數量相同,推針遊戲和詩歌一樣好」—用邊沁的話來說。伊壁鳩魯更加偏愛詩歌、科學和有美德的生活,而阿提庫斯、賀拉斯和盧克萊修也是如此。事實是,伊壁鳩魯的哲學本質上是一種啟蒙的自我利益的學說;個人被要求將個人幸福作為其所有努力的目標,這樣一種人生理論可以用來為對其他人的自私漠視進行辯護。

第六節 社會和政治哲學

伊壁鳩魯的社會哲學用社會契約來解釋社會的起源:社會是建立在自利原則的基礎之上;個人結成團體是為了自我保護。正義和正當因為源於社會契約,所以只是約定俗成的:不存在絕對正義這樣的東西,所謂的自然權利是人們因為其效用而贊同的行為規則。所有的法律和制度是正義的,只是就其有利於個人的安全而言,也就是說,是就其有用而言的。我們是正義的,因為這樣做符合我們的利益。不正義的行為並不存在內在的惡;只有不正義的後果才是惡的。我們應當避免不正義以便不落入當權者手中或者不生活在對懲罰的持續恐懼中。既然參與公共生活無助於幸福,明智的人會盡可能避免這種參與。經驗發現,某些行為規則無論在何地對於人們一起在社會中生活都是必需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這些普遍的法則能在所有社會盛行。伊壁鳩魯的社會和政治哲學將正義和正當建立在利己和效用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理性和實在結構之上,這同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理論形成了鮮明對比;實際上,它是對智者派所提出的理論類型的回歸。我們將看到,斯多葛學派的社會哲學是一種絕對主義的、在形而上學上根植於希臘哲學主要傳統的理論。

伊壁鳩魯主義的倫理學和社會哲學可以總結如下:(1)心靈的令人愉快的安寧狀態要更好於伴隨著肉體慾望和激情的強烈快樂;伊壁鳩魯主義者對心靈安寧的這一態度與斯多葛學派的漠不關心形成對應。(2)理智的快樂雖然在質上與肉體的快樂沒有差別,但是它們持續時間更長並且使人免於痛苦因而更為可取。(3)伊壁鳩魯讚揚在追求快樂生活時所表現出來的審慎;這一審慎的享樂主義者超越當前時刻的快樂而關心一生的快樂;人們通常有必要為了將來的更大快樂而犧牲當前的快樂,或者甚至要忍受當前的痛苦來避免將來更大的痛苦。伊壁鳩魯還強調預期或者回憶的快樂,因而提倡回憶崇拜。(4)他讚揚理想主義的正義、勇敢和節制的美德,但是同他基本的享樂主義觀點一致,他認為這些美德有價值並不是因為它們自身就是目的,而是因為它們有助於快樂地生活。(5)最後,伊壁鳩魯並沒有忽視社會和政治生活的倫理重要性;但是同他的基本的享樂主義觀點相一致,他將社會美德還原為啟蒙的自我利益,並且因為法律和社會制度有利於個人的安全而贊同它們。

[1] 《名哲言行錄》,R. D. Hicks翻譯,1925年。

[2] H. A. J.Munro翻譯,也由C. Bailey翻譯。還可參見G. Santayana的《三位哲學詩人》的「論盧克萊修」。

[3] 《物性論》,第三卷(Bailey的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