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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建時期

第九章 柏拉圖

第一節 柏拉圖和他的問題

所有這些蘇格拉底學派都沒有成功建立一個全面而完整的思想體系。但如果我們必須要完成這位大師所開創的工作,這一任務似乎是有必要的。由他提出的問題必須得到徹底思考;它們之間關係密切,並且同存在者的最終本性密切相關。除非人們研究這些問題之間的相互關係,並將其作為一個更大問題的部分,否則就不可能對這些問題有充分的回答。人生的意義問題,人類的知識、行為和制度問題,對這些問題的充分回答都依賴於對一般的實在意義問題的回答。這就是蘇格拉底最重要的學生柏拉圖所承擔的任務。他不僅發展了認識論,行為理論和國家理論,而且還通過建立宇宙論圓滿地完成了這一任務。

在柏拉圖的體系框架內,我們看到他對希臘思想領袖們的學說進行了結合和改造。柏拉圖贊同哲學學派的觀點,認為知識—如果知識被限制在表象上—是不可能的;他贊同蘇格拉底,認為真正的知識總是經由概念獲得;他贊同赫拉克利特,認為世界處在不斷變化中(感官表象由變化來表徵其特點);他贊同埃利亞學派,認為真正的世界—對柏拉圖來說是理念世界—是不變的;他贊同原子論者,認為存在是雜多(柏拉圖承認理念的雜多);他贊同埃利亞學派,認為存在是一(善的形式是一個統一體);他贊同幾乎所有的希臘思想者,認為世界是理性的;他贊同阿那克薩戈拉,認為心靈支配著世界,心靈區別於物質。柏拉圖的體繫在他的時代是希臘歷史的成熟果實。

柏拉圖生於公元前427年,其父母是貴族。據傳他首先跟隨其他教師學習音樂、詩歌、繪畫和哲學,然後在公元前407年成為蘇格拉底的學生,直到蘇格拉底去世(公元前399年)。他和悲痛的蘇格拉底門徒一起到了麥加拉。據說他遊歷了埃及和小亞細亞,訪問了意大利和畢達哥拉斯學派的信徒。他在敘拉古的暴君狄奧尼西奧斯的王宮中住了一段時間,此人最後變成他的敵人並將他作為戰俘轉賣為奴隸;但是所有這些故事都已經被否定。他在雅典阿卡德摩的小樹林中創立了一所學校,即學園,在那裡他通過連續的講課和對話,教授數學和哲學的各個分科。據傳他兩次(公元前367年和前361年)中斷教學工作,再次訪問敘拉古,大概是希望幫助掌權者實現他的理想國,結果這一理想沒有實現。柏拉圖死於公元前347年。柏拉圖是一個詩人和神秘主義者,也是一個哲學家和辨證學者;他極為罕見地將邏輯分析和抽像思考的強大力量與詩意想像的奔放和深邃的神秘情感結合起來。他品格高尚,出身貴族,也具有貴族的氣質,是一個堅定的理想主義論者,反對一切卑鄙和庸俗的東西。

柏拉圖的所有著作似乎都留傳了下來。在這些以他的名字留傳下來的著作中(35篇對話,13封信和一本定義集),大部分信件和全部定義集是偽作,至於對話中的真品,赫爾曼認為有28篇,施萊爾馬赫認為有23篇,策勒爾和海因茨認為有24篇,而魯托斯拉夫斯基認為是22篇。由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為柏拉圖對話的真實性提供證明是沒問題的,但是很不幸,亞里士多德沒有提及所有這些著作。

許多學者試圖按照年代順序來排列這些對話,但是還不能確定地說出對話創作的準確時間和次序。因此,柏拉圖學說發展的完整歷史還不適合討論。但是我們可以區分出早期的、與蘇格拉底哲學有關的一組,這一組包括與倫理有關的對話,在這些對話中,柏拉圖並沒有提出超出其老師的實質性觀點。這一組對話包括:《申辯篇》《小希庇亞篇》《卡爾米德篇》《拉凱斯篇》《呂西斯篇》《歐緒弗洛篇》《克裡托篇》《普羅泰戈拉篇》。第二組著作沒有第一組著作那樣容易確定。在這一著作中,柏拉圖發展了他自己的觀點並提出了他自己的方法論。策勒爾認為這一組著作包括:《費德羅篇》(此篇包括對這一時期各種學說的概要)《高爾吉亞篇》《美諾篇》《歐緒德謨篇》《泰阿泰德篇》《智者篇》《政治家篇》《巴門尼德篇》和《克拉底魯篇》。這一體系的完成是在最後一個階段,策勒爾認為這一時期的著作包括:《會飲篇》《斐多篇》《斐萊布篇》《理想國》《蒂邁歐篇》《克裡底亞篇》和《法律篇》。策勒爾認為是偽作而加以否定的是:《伊庇諾米篇》《阿爾西比亞德斯篇上、下》《恩特拉斯篇》《希巴克斯篇》《泰戈斯篇》《米諾斯篇》《大希庇亞》《伊安篇》和《美涅克塞努篇》。

參考書

B.Jowett,《柏拉圖的對話集》,第3版,五卷本,1892年;Jowett翻譯的《對話集》,附有R.Demos的導論,兩卷本,1937年;《柏拉圖選集》,R.Demos編輯,1929年;《理想國》,F.M.Cornford譯,1942年。

T.Gomperz,《希臘思想家》,第二卷和第三卷,1905年;T.G.Ritchie,《柏拉圖》,1902年;G.Grote,《柏拉圖》,1865年;E.Zeller,《柏拉圖和他的學園》,1888年;W.Pater,《柏拉圖和柏拉圖主義》,1893年;J.Adam,《柏拉圖主義的生命力》,1911年;J.A.Stewart,《柏拉圖的理念學說》,1909年,以及《柏拉圖的神話》,1905年;T.Nettleship,《思想國講演錄》,1914年,以及《柏拉圖理想國中的教育理論》,1935年;B.Bosanquet,《柏拉圖理想國指南》,1895年;F.M.Cornford,《柏拉圖的知識論》,1935年,以及《柏拉圖的宇宙論》,1937年;W.Temple,《柏拉圖和基督教》,1916年;P.E.Moore,《柏拉圖主義》,1917年,以及《柏拉圖的宗教》,1921年;A.E.Taylor,《柏拉圖及其著作》,1926年,以及《柏拉圖主義及其影響》,1927年;C.Ritter,《柏拉圖哲學的實質》,A.Allan譯,1933年;G.Santayana,《柏拉圖主義和精神生活》,1927年;G.M.A.Grube,《柏拉圖的思想》,1935年;E.Barker,《柏拉圖的亞里士多德的政治理論》,1906年,以及《希臘政治理論:柏拉圖及其前輩》,1918年;A.S.Pringle-Pattison,《永恆的理念》,1922年;W.Lutloslawski,《柏拉圖邏輯思想的起源與成長》,1905年;E.Rhode,《靈魂》,1894年,1925年;J.Burnet,《蘇格拉底的靈魂學說》,1916年;G.C.Field,《柏拉圖和他的同代人:公元四世紀的生活和思想研究》,1930年;J.Stenzel,《柏拉圖的辯證法》,1940年;K.Reinhardt,《柏拉圖的神話》;W.Jaeger,《教育》,第三卷(柏拉圖時代文化理想的衝突),1945年;R.Schaerer,《柏拉圖的問題》,1938年;J.Stenzel,《教育家柏拉圖》;J.Wild,《柏拉圖的人論》,1946年;J.Moreau,《柏拉圖哲學的二元結構》,1939年;A.Koyre,《發現柏拉圖》,1945年;L.Robin,《柏拉圖》,1935年;R.Demos,《柏拉圖的哲學》,1939年;P.Leon,《柏拉圖》,1940年;M.Heidegger,《柏拉圖的真理理論》,1945年;R.Schaerer,《上帝,人和柏拉圖之後的生活》,1944年;P.Lachieze-Rey,《柏拉圖的道德、社會和政治觀念》,1948年;O.Reverdin,《柏拉圖學派的城邦宗教》,1945年;J.B.Skemp,《柏拉圖晚期對話中的運動理論》,1942年;P.Louis,《柏拉圖的暗喻》,1945年;P.Shorey,《柏拉圖說了什麼》,1933年,以及《古代和近代的柏拉圖主義》,1938年;F.C.A.Anderson,《柏拉圖的論證》,1934年;W.A.Hardie,《柏拉圖研究》,1936年。

蘇格拉底曾經教導人們,為了過一種理性和善的生活,我們必須具有關於善的知識,並且他深信獲得這樣的知識是可能的。雖然蘇格拉底沒有提出一種關於獲得這些知識的方法的理論,但是他以對話的形式實踐了這一發展真理的藝術。柏拉圖在他的著作中不僅運用了這一追求真理的方法,達到了非凡的藝術效果,而且他還思考這一方法。他闡述了一種方法論—辯證的或者邏輯的—在這個方法中,他描述了概念的形成與結合的藝術。在他對邏輯推演(我們通過這一推演而達到真理)的說明中,我們看到了認識論和形式邏輯的開端。但是柏拉圖並不滿足於描述人們如何獲得真的概念和判斷;他的首要目標是要獲得這些真的概念和判斷,知道實在的各個方面—物理、精神和道德方面—以便從統一和整體上來理解實在。他顯然知道,如果不理解世界的本性,就不可能解決知識問題。因此,根據蘇格拉底這位偉大思想家(柏拉圖將他的哲學方法作為自己的典範)的學說,柏拉圖發展了一個普遍的哲學體系。雖然他並沒有明確地將哲學分為:(1)邏輯學或者辯證法(包括認識論),(2)形而上學(包括物理學和心理學)和(3)倫理學(包括政治學),但是這一劃分已經暗含在他的工作中。因此我們將按照這一順序來在闡述他的思想。我們首先從邏輯學或辯證法開始。

第二節 辯證法或者認識論

柏拉圖清楚地知道知識問題在其所處時代的哲學中非常重要,並且一個思想家對知識的本質和起源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對那些在其時代引人注意的問題所採取的態度。柏拉圖認為,如果我們只是依賴感官知覺或者意見,那麼智者在主張「不可能存在真正知識」上就是完全正確的。感官知覺並沒有揭示事物的真實實在,只是給我們以表象。但是意見可能為真或者為假;即使它被證明為真,也是依賴於說服或者情感,因此沒有任何價值。單純的意見不是知識,因為即使它碰巧是真的,它也不可能為自己辯護。而知識是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可以證明自身的真實性。大多數人在思考時並不知道,當他們思考時,他們為什麼要那樣思考。通常的美德基於感官知覺和意見;它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原則。人們並不知道當他們行動時為什麼要那樣做。他們基於本能、衝動、習俗或者習慣而行動,像螞蟻、蜜蜂和黃蜂一樣。他們行動自私,為了快樂和利益,因此大眾是十足的無意識的智者。智者的錯誤在於混淆了表象和實在,快樂和善。

要實現從感官知覺和意見到真正知識的進步,我們就必須對真理具有一種慾望或者愛,後者被稱為厄洛斯,它是由對美好理念的沉思而產生,並導致了對真理的沉思。對真理的愛促使我們進行辯證論證,促使我們超過感官知覺到達對理念的概念性知識,從特殊到一般。辯證法首先在於把分散的個別事物概括成為一個理念,其次在於在將理念劃分成種或類,也就是說,辯證法在於概括和分類。按照這個方法就可以進行清晰一致的思考;我們從概念到概念,上行或下行,概括和分列,結合或劃分,綜合或分析,對概念的創造就好像一個雕刻家在用一塊大理石雕刻一尊美麗的塑像一樣。辯證法就是這一思考概念的藝術;概念不是感覺或者影像,它構成了思想的本質對象。例如,我們不能稱一個人是正義或者不正義的,除非我們具有一個關於正義或者不正義的概念,除非我們知道正義是什麼;唯有這樣的知識才能使我們確定一個人是否正義。

但是柏拉圖警告我們,概念或者理念—例如正義的概念或理念—並不是源於經驗;我們無法從具體的正義情形中通過抽像得到正義的概念或理念。這些具體情形僅僅是作為手段,用來澄清或者明確已經模糊地或者隱含於我們靈魂中的正義概念。在發展像正義這樣一個理念的意義或含義的過程中,我們就獲得了一個新的、絕對確定的知識的體系。因此說人實質上是萬物和全部真理的尺度,是指普遍的概念、理念和原則根植於人的靈魂,並形成了他所有知識的起點。

經驗不是我們的概念的來源,因為在經驗中,在感覺世界中,沒有什麼事物與真理、美和善的概念完全相符合。具體事物沒有絕對美的和善的,我們用真的、美的和善的理念來接近感覺世界。除了這些價值觀念,柏拉圖還將數學概念和某些邏輯觀念和範疇,諸如存在和非存在,同一和差別,單一和雜多視為先天的或者先驗的。

因此,概念知識就是唯一真正知識:這是蘇格拉底的學說,柏拉圖將其作為自己研究的出發點。但是問題出現了:是什麼保證我們具有這樣的概念知識?柏拉圖的回答是以他的某些前輩,特別是巴門尼德的形而上學觀點為基礎。知識是思想和實在或存在的一致;知識必定有其對象。如果概念作為知識具有某種價值,那麼某個真實的實在必定與概念相符合—例如,必定存在著與美的概念相符合的純粹、絕對的美—必定存在著與我們的所有普遍概念相符合的實在。換句話說,這樣的理念不可能僅僅是人類心靈中流逝的思想。數學真理,美、真和善的理念必定是真實的,必定獨立於我們對它們的知識而存在。如果我們理念的對象是不真實的,那麼我們的知識就不是真正的知識。因此概念知識預設了與理念相符合的范型或者抽像對象的實在。

通過另一種方式也可以達到同樣結果。真理是關於實在和存在自身以及實際存在的知識。我們感官所感知的世界不是真正的世界;它是一個變化和轉瞬即逝的世界,今天是這樣,明天又是其他樣子。赫拉克利特正確地描述了感覺世界,但是在柏拉圖看來,這個世界只是表象和幻覺。真正的存在者是持久、不變和永恆的—它具有巴門尼德的存在者的特徵。唯有思想,概念思想能夠把握永恆不變的存在;它知道什麼存在,什麼持續,知道什麼在所有的變化和多樣性中能夠保持為同一個,即事物的本質形式。

柏拉圖在《理想國》第六章用著名的線喻概括了他的認識論。一條垂直的線被分成四個部分,每一部分都代表了一個層級的知識;這四類知識的每一類都具有特定的對象和相應的研究方法。(1)最低的一部分代表想像,一種與影像幻影、倒影和夢等有關的知識。在沙漠中看到的海市蜃樓無疑是柏拉圖稱為想像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想像的知識僅僅是猜測,至多是可能的,但即使這一低級的認知也為認識它所歪曲反映的物理對像提供了某種線索。(2)線段的第二部分代表信念,即關於感覺對像(像樹木、山脈、河流等物質對像或者像房屋、桌子和手工藝品這樣的人工作品)的知識。信念的來源是感官知覺,雖然它比想像更為可靠,但也是可能知識。在《泰阿泰德篇》中,柏拉圖批評性地考察了將知識與知覺同一的觀點—他將這一觀點歸於智者普羅泰戈拉。[1]想像和信念被柏拉圖一同放在「意見」這一標題下,意見包括了所有源於感覺的知識。(3)線段的第三部分代表了推理的才智或者理解力,這一智力或理解力並不是專注於刺激感官的特殊事物,而是專注於數學實體,例如數、線、平面、三角形和其他算術和幾何對象。這一知識形式基於假設,因為它是從定義和未經證明的假設中推論出來的。當柏拉圖提出數學是基於假設或者推測,而不是基於自明的原則或準則時,他對數學的這一理解無疑先於近代對數學的假設性解釋。使用感覺圖像也是數學知識的一個特徵,例如在幾何證明中使用圖表,或者用物體或者點的積聚來代表數。在這一類型知識中運用的感覺圖像發揮的作用只是表現在它在智力的思想進程中,通過符號化的方式促進了智力;在一個幾何圖表中的圖形是代表理想的圓形和三角形的符號,而幾何證明涉及到的是理想圖形。(4)線段的最好部分代表了理性的洞察力,這一洞察力的對象是形式或者理念;獲得此類知識的方法是辯證法。辯證法並不是將形式視為孤立的本質,而是認為形式構成了一個系統的統一體—認為這些形式與善的形式相關。辯證知識基於絕對的最重要的原則,而不是基於假設,辯證知識完全不需要感覺圖形。線喻中用符號表示的每一層級的知識,不僅具有特有的方法,而且有特有的對象。

第三節 科學的等級

柏拉圖在《理想國》第七章中提出了科學的等級,連同他的高等教育理論,清楚地描述了每一種抽像科學的性質、對像和特殊的重要性,這些抽像科學從數學開始,以辯證法結束:(1)他將算術表述為數和數的關係的抽像科學;它的理論價值在於這一事實:算術將智力從感覺中解放出來,因此促進了抽像思考。按照其準確的、量的方法,算術也能夠解決感官知覺中的明顯矛盾。雖然柏拉圖主要將算術視為一門單純或者抽像的數學,但他也注意到算術的應用性,注意到它在實踐藝術中的運算功能。(2)在算術之後,柏拉圖提及了平面和立體幾何,即二維或者三維圖形的科學。雖然柏拉圖對這一科學的關注也是理論性的,即它將心靈引向永恆形式的抽像能力,但他並沒有忽視將幾何應用到作戰、建築和土地丈量等方面。(3)這一等級接下來的科學是天文學,他用天文學來指運動的固體的科學。柏拉圖明確指出,對他來說天文學並不是指天體運動的描述性科學,而是研究支配這樣的運動的科學—用現代術語來說,他所指的是天體力學或天體物理學,而不是描述性天文學。這一知識的主要價值在於它將心靈引向天體運動的法則和和諧,因而為永恆形式的和諧的辨證研究鋪平道路;但是柏拉圖也沒有完全忽略這一科學在航海技術中的實踐應用。(4)和聲學是對能夠產生和聲的運動物體的研究。像天文學一樣,它將心靈引向理想的和諧。在柏拉圖的方案中,和聲學是研究和諧原則的科學,這些原則當然也被例示在音樂上—音樂是應用的和聲學—但這門兩科學並不是一回事。(5)辯證法是科學的頂部基石,是這一等級中前面所述科學的系統整體;它涉及到這些科學有機統一體的形式。在其理論方面,辯證法是科學探究的完成和實現;在其實踐方面,辯證法是道德和治國才能和其他人文研究的指導。

柏拉圖的認識論包含著各種科學的研究對像和知識層級。很明顯,知識論或認識論對他來說不可能同形而上學或實在理論分開。柏拉圖認識到,為了使知識合法有效,很有必要訴諸於形而上學和他的世界觀。感覺知識—智者所相信的知識—向我們呈現的是流逝的、變化的、特殊的、偶然的事物。感覺知識並不是真正的知識,因為它並沒有揭示真理或者觸及實在的核心。概念知識是關於事物的普遍、不變和實質要素的知識,因此是唯一真的知識。哲學的目標就是要獲得關於具體和暫時的感覺表象背後的普遍、不變和永恆實在的知識。

第四節 理念學說

我們已經看到,理念或者概念包含或者容納了許多具體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本質特徵;事物的本質在於其普遍的形式。普遍本質的學說很難把握;我們更傾向於將這樣的類概念僅僅看作是精神過程。如果只有具體事物存在,那麼在心靈之外就沒有與這樣的理念或類型相對應的事物。像安提斯泰尼說的,「我看見一匹馬,但是我看不見抽像的馬。」柏拉圖並不同意這一觀點;在他看來,理念或者形式並不是人類心靈甚至上帝心靈中的思想—實際上,神的思想自身指向理念或者形式。他認為理念存在於自身之中,並為了其自身而存在,理念具有實在性特徵。理念是實體,是真正的或實質性的形式,是事物原初和永恆的超驗原型,理念先於事物並與事物分離,因此不受事物變化的影響;是我們所感覺到的具體事物這一永恆形式的不完善的複製或者反映。具體事物有生有滅,但理念或形式卻永遠存在。人有生有死,但是人的理念是永恆的。存在著許多物體和複製品,但是一類事物只有一個理念。理念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是無窮盡的,沒有事物會因為低級或者不重要而沒有其理念。存在著事物、關係、性質、行動和價值的理念;存在著桌子、床和椅子的理念;存在著小、大和相似性的理念;存在著顏色、氣味和音調的理念;存在著健康、靜止和運動的理念;存在著美、真和善的理念。

理念或者原型雖然在數量上無限,但卻不是沒有組織和混亂的;他們構成了一個秩序良好的世界或理性宇宙。理想的秩序形成了一個相互聯繫的有機統一體;這些理念按照邏輯次序排列,處在最高理念之下,最高理念是善的理念,是其他所有理念的源泉。這一理念是至高無上的;不存在高於這一理念的其他理念。真正真實的和真正善的理念是同一的;善的理念就是邏各斯;邏各斯是宇宙的目的。因此統一包含著多;在理智的或者理想的世界中,不存在沒有多的統一,不存在沒有統一的多。柏拉圖強調多樣理念的統一,這表明他受到了巴門尼德的影響。由柏拉圖設想的宇宙是一個理念的邏輯系統,或者有機統一體,它受普遍目的或善的理念的支配,因此是一個理性的重要的整體。感官不可能把握善的理念。因為感官僅僅感知到善的不完全和短暫的影像,永遠不能把握完善和持久的理念。哲學的職責就是運用理性,理解宇宙的內在秩序和聯繫,根據邏輯思維來思考宇宙的本質。

柏拉圖的理念理論是他最具原創性的哲學成就。雖然之前的很多理論為其理念理論提供了準備,如畢達哥拉斯的數的神秘主義,巴門尼德的永恆存在,赫拉克利特的邏各斯學說,阿那克薩戈拉的量的原子論,當然最重要的是蘇格拉底的概念學說,但是普遍理論作為一個得到充分表述的形而上學觀點,應當完全歸功於柏拉圖。這一理論在柏拉圖的對話中得到了清晰的描述,我們不需要冒過分簡單化這一理論的風險就可以用幾條明確陳述來對其進行概括。(1)形式或者理念,作為與抽像概念相符合的對象,是真正的實體;柏拉圖的形式是蘇格拉底的概念的具體化或者實體化—這一形式具有埃利亞學派的存在的特性。(2)形式非常多,包括事物的種類的形式—房子、狗、人等等;質的形式—白色、圓;關係的形式—平等、相似性;價值的形式—善、美等。(3)形式屬於抽像實體的領域,屬於「理念的天堂」,與時空中的具體事物相分離。形式和範例之間的分離通常被稱為柏拉圖的二元論。(4)形式在實在性和價值的程度上要優於具體事物,形式是實在,而具體事物僅僅是表象。形式是事物的模型或者原型,而具體事物只是其複製。(5)形式是非物質的,獨立於任何有見識的心靈而存在;它們不是存在於人心靈或上帝心靈中的「觀念」。有種意見認為,形式只是「我們心靈中的思想」,是具有共同稱謂的一組具體事物的名字,柏拉圖認真考慮但可能拒絕了這一觀點,因為除非存在著一個名稱所針對的「共同本性」,否則名稱就是無意義的。形式的存在方式是唯一的;它們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質的,但卻是真實的。(6)既然形式不是暫時的,也不是非空間的,它們是永恆不變的。(7)形式在邏輯上相互聯繫,構成一個等級。[2]在這一等級中較高級的形式和較低級或次要的形式「交流」,這一等級中的最高形式是善的形式。(8)形式為理性所把握,而不是為感覺所把握—雖然感覺能夠為人們理解它包含的形式提供時機和刺激。(9)最後,在特殊事物和它所例示的形式之間的關係被稱為「分有」;所有具有共同謂述的具體事物分有了一致的形式,當具體事物發生變化時,它就分有了不同的形式。分有學說展示了理念理論存在的嚴重困難—柏拉圖完全認識到了這些困難。[3]

上面的陳述所總結的哲學觀點通常被稱為柏拉圖的實在論,這一觀點從柏拉圖的時代到現在一直有其支持者。不過最受其影響的時期是中世紀。

第五節 自然哲學

我們現在來考察柏拉圖的理念世界同所說的「真實世界」之間的關係。如上所述,自然中的具體對象是理念的複製品。如何解釋這一點?純粹的、完善的和不變的原則如何能是不完善且永遠變化的感覺世界的原因?為了回答這一問題,柏拉圖訴諸另外一個基質,這個基質同理念截然相反,是不完善的可感知的原因。亞里士多德將這第二個基質稱為柏拉圖的「物質」,它是現象世界的根據;物質提供了未加工的材料,而由形式使其成型。物質是易消亡的、不完善的和不真實的,它是非存在;無論感覺世界具有什麼樣的實在、形式或美,它們都是由理念造成的。有些解釋者認為柏拉圖的「物質」是空間;其他人則認為「物質」是一團沒有形式、填充空間的東西。柏拉圖需要在理念之外提供另外的東西來解釋我們的感覺世界或自然,感覺世界或自然並不是感覺的幻象,而是比不變的理念實在較低一級的實在。這一未受理念基質影響的基底(substratum),必須被設想為不具備所有性質—它無形、不可定義、不可感知。自然將其存在歸因於理念世界和非存在或物質的相互作用;像一束光通過稜鏡被分散成為許多束光,而理念也通過物質被分成許多物體。沒有形式的事物是非存在(non-being),並不是在不存在的意義上而言,只是這樣的事物具有較低一級的存在;「非存在」一詞表達了一個價值判斷。就感覺世界呈現一定的形式而言,它分有了實在或者存在的標準。柏拉圖並沒有對這兩個領域之間的關係所具有的性質進行準確界定,但是很明顯理念在某種程度上是事物所具有的全部實在的原因。事物將其存在歸因於它們身上的理念的存在;事物分有了理念。同時,非存在或基底是體現同一理念的許多不同事物所具有的多樣性和不完善性的原因。這樣就存在著兩種基質,理念是真實的存在,具有最重要價值的東西,是所有事物形成的原因,並是所有事物的本質,是宇宙間的法律和秩序的基質;而另外一種要素,物質則是次要的、遲鈍的、非理性的和反對性的力量,是理念的不情願的奴隸,雖然不完善,但在某種程度上也呈現出理念的特徵。物質同理念的關係亦敵亦友,物質既輔助理念,又阻礙理念,是自然和道德上的惡的根據,是變化和不完善的原因。既然理念世界是善的來源,非理念的物質就必定是惡的原因;理念是事物的首要基質,而物質則是較低級和次要的基質;但是兩者都不能還原為另外一個。

第六節 宇宙論

柏拉圖在他的《蒂邁歐篇》中試圖解釋自然的起源,這一工作讓人想起早期的蘇格拉底哲學,因為早期蘇格拉底致力於宇宙起源的思考。柏拉圖的宇宙論中滲透著許多神話元素,經常同他的其他學說相矛盾,他認為其宇宙論只具有可能性。造物主或創造者像藝術家或工人一樣,按照理想世界的模式來創造世界;他以善的觀念為指導,形成一個盡可能完善的宇宙,但受制於作為基質的物質。造物主並非真正的創造者,而是一個建築師;理念和物質兩種基質都已經存在,它們並不是由造物主產生。造物主的職責是將形式加到先前已經存在的材料或者容器上。如此創造的這個世界是由四種物質性:土、氣、火、水和有生命的靈魂(世界靈魂)構成。世界靈魂是由不可分的和可分的、同一和變化的東西混合而成,因此既能知道理念事物,又能感知物質事物。世界靈魂具有自己原初的運動,這一運動是所有運動的原因。在自己運動時,它也使物體運動。它散佈於世界各個地方,是所有美、秩序和和諧的原因。世界靈魂是理念世界和現象世界的中介,是所有法則、數學關係、和諧、秩序、一致性、生命、心靈和知識的原因。它按照固定的法則運動,因此是天體物質運動和散佈的原因。除了世界靈魂,造物主為行星創造出靈魂或神—他按照畢達哥拉斯的和聲學來安排行星—以及有理性的人的靈魂,讓較低級的神來創造動物和人類靈魂中的非理性部分。所有的事物都是為了人類而被創造,植物為人提供營養,動物軀體是為了給墮落的靈魂提供居所。因此我們在柏拉圖的宇宙論中看到了許多神—他並沒有明確地將個人歸於這些神—整個理念世界包括善的觀念、造物主、世界靈魂、植物性靈魂和流行宗教的神。

柏拉圖的宇宙論是一種穿著神話外衣的目的論世界觀,他試圖將世界解釋為一個有目的的、秩序良好的世界,解釋為一個有理智的、受理性指導並朝倫理目標前進的世界。目的或者最終因是世界的真正原因,自然原因只是協作性的原因。宇宙中所有善的、理性的和有目的的事物都歸因於理性;而所有惡的、非理性的和無目的的事物都歸因於物質。

柏拉圖的宇宙論可以被視作他試圖對產生實際世界的「原因」或創造因素進行區分。他的說明可以用神話學的語言表述為「造物的故事」,但是這個說明並不是要從字面意義上將創造理解為一個暫時的過程,而是對世界的構成性要素的一個分析。他要表述的似乎是,真實的或實際的世界包含著各種特徵,人們可以通過將這些特徵視為它們(好像)由一個創造過程產生出來的,從而理解這些特徵。《蒂邁歐篇》所列舉的四種要素包括:(1)造物主或者上帝是世界的積極和動力性原因。如前文所述,造物主是一個世界建築師而不是世界的創造者,因為他是將已經存在的物質塑造成形而不是從無中創造出世界來。造物主是自然和心靈中所有力量、活力、活動性的來源和基質。雖然上帝不是一個人格神,但他是世界的善而非惡的來源。(2)作為世界原型的模型。造物主在創造世界的過程中以永恆、預先存在的模型為指導,這一模型位於形式世界,是存在的理念要素的來源,是自然進程的秩序、合法性和和規則性的來源。(3)儲存所。這一基質為造物提供場所和發源地,它是世界所具有的不確定性、無理性實在、混亂和惡的來源。(4)善的形式。這一基質在柏拉圖的宇宙論中是事物目的的來源,是自然、心靈的目的和價值部分的來源。[4]整個自然(包括自然事物和心靈在內)秩序是一個創造物,其中源於四個要素的特徵融合在一起。就像個人靈魂使其身體具有生命一樣,使得整個自然界具有生命的世界靈魂,也為創造物所擁有。

柏拉圖的宇宙論思考在歷史上的影響非常巨大。我們在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和目的論(造物的四要素同亞里士多德分析中的四因非常一致:(1)動力因(2)形式因(3)質料因(4)目的因)和新柏拉圖主義的造物理論中將會看到這一影響。經過希伯來創世說說明的修正後,它支配了經院哲學的創世觀念。可能除了柏拉圖的理念論之外,沒有其他的柏拉圖學說能夠比他的宇宙論發揮更大或更為持續的影響。

第七節 心理學

柏拉圖在其認識論中區分了兩種不同類型的知識:(1)依賴於感官知覺的意見和(2)真正知識或科學。與這一知識的二元論相對應的部分很明顯存在於柏拉圖的心理學中。在感覺和意見上,靈魂依賴於身體,但就靈魂專注於理念世界而言,它是純粹的理性。身體是靈魂的阻礙,靈魂必須擺脫身體的舒服以便關注純粹的真理。純粹理念的複製品因為存在於現象世界,只是刺激靈魂進行思考;感覺引起和刺激對理念的理解,但是並不產生這一理解。靈魂在某種程度上必定先於它與經驗世界的聯繫從而獲得對理念的理解。柏拉圖宣稱靈魂在忘記理念之前已經考慮過理念。感覺世界中理念不完善的複製品讓靈魂想起它的過去,想起它過去看到過什麼。因此所有的知識都是回憶,所有的學問都是靈魂的再度覺醒。柏拉圖通過訴諸回憶說來建立靈魂的先在學說。《費德羅篇》中關於馭者的神話表達了這一洞見:靈魂在它與身體結合之前必定已經存在。人的靈魂部分地是純粹理性,這一理性部分是其最具特點的部分。當靈魂進入身體,一個有死的和非理性的部分附加到它上面,這一部分使靈魂適合在感覺世界上存在。非理性的部分進一步被分成精神的部分和慾望的部分,柏拉圖用前者來指位於心臟的高尚的衝動(生氣、雄心和愛的力量),用後者來指位於肝臟的較低級的欲求和情慾,靈魂通過這一部分來產生愛和飢渴。身體上衝動和慾望的統一對靈魂理智上的願望是一個阻礙,衝動和慾望的存在對理性在倫理方面的至高無上是一個阻礙,正如柏拉圖在其倫理學中指出的,理論自身必須力求克服這一障礙。

柏拉圖的心理學是二元論的,他將靈魂分為較高級的理性部分和較低級的非理性部分。但是既然非理性部分又被進一步分為精神部分和慾望部分,實際上他就將靈魂劃分為三個部分:(1)理性的能力。如我們已經看到的,理性的能力首先是理智的,但是柏拉圖似乎將某些品格特徵,如,慷慨、謙遜和尊敬包括在理性能力之中,雖然這些品格特徵並不是純粹理智的,而是與一種哲學上的氣質相聯繫。(2)精神的能力。這是一種類似於意志的執行能力,但是如果將其與作為決策和自由選擇能力的意志等同起來,就是令人誤解的。意志概念是中世紀思想的產物,起源於希伯來和基督教思想,而不是發端於柏拉圖的觀點。非常令人懷疑的是—雖然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柏拉圖是否設想了選擇的自由和意志自由。精神的能力只是在有活力和有執行力的意義上類似於意志。柏拉圖認為精神能力包括情感和情緒,以及雄心、憤怒、怨恨和義憤等品格特徵。(3)慾望的能力。這一能力與近代心理學中的術語「欲求」非常接近。柏拉圖所說的身體慾望包括對快樂、財富、食物、居所和其他身體上的滿足的欲求。快樂並不是一種排他性的慾望;有一種快樂伴隨著靈魂的每一種能力的運用:那些在數學、科學和辯證法中運用理性能力的人享受到理性的快樂;那些成功實現政治、科學和軍事進步方面抱負的人享受到榮譽和名望帶來的快樂;那些滿足身體慾望的人享受到感官的快樂。快樂的優先性的次序如我們已經在前面列舉的那樣,快樂的分類標準由熟悉這三種靈魂類型的稱職的批評者做出裁決。因為自由散漫的人或者有野心的人的判斷是有偏見和不可依賴的。柏拉圖的關於快樂和痛苦的心理學極具微妙和精緻的特點。他注意到,雖然快樂和痛苦都是積極的情感,但在快樂和痛苦之間有一個不確定的狀態,這一狀態與後來的痛苦相比似乎是快樂的,而與先前的快樂相比似乎又是痛苦的。柏拉圖可能是第一個闡述心理相對主義學說的人。

第八節 靈魂不朽說

柏拉圖將不朽歸於靈魂,並在幾篇對話中為靈魂不朽提供了證明。這些證明中最具特色的證明來自於靈魂的關於形式的知識:沉思純粹、永恆理念的靈魂必定(至少部分地)像這些理念一樣是純粹和永恆的;因為只有相似者才能知道相似者。他還利用回憶說來證明靈魂的在先存在,已經在肉體死去之後還可能繼續存在。這一證明從靈魂佔有解釋性的基質和自明真理推論出靈魂的在先存在,而在今生靈魂並不佔有這一基質和真理。既然這些基質是靈魂天生稟賦的一部分,它們必定是對永恆真理的重新回憶,靈魂在較早的狀態中理解這些真理,並在感覺經驗中回憶起這些真理。柏拉圖在《斐多篇》(作為第二個證明出現)和《斐德羅篇》中闡述了這一回憶說的證明,這一證明的認識論基礎在《美諾篇》蘇格拉底向童奴的提問中得到了充分論證:通過一系列提問,蘇格拉底能夠從童奴那裡誘導出幾何理論的證明,而此前童奴並不知道這一證明。如果不假設幾何知識在他出生時已經潛在於靈魂中,而童奴以一種在先存在的狀態獲得幾何知識,那麼如何解釋童奴不經教導即掌握了這一知識呢?

除了這兩個關於永恆的認識論證明,柏拉圖提出了許多形而上學的證明,其中有兩個特別著名:來自靈魂統一、簡單的證明和來自靈魂的生命力的證明。靈魂按其本性是簡單和不可分的;因此它既不可能通過復合而產生,也不可能通過分解而毀滅—任何簡單的東西都不可能被分解(《斐多篇》的第三個證明)。靈魂是生命的基質或者自發性;假設生命的基質會死亡,這是有矛盾的—生不可能變成死;因此靈魂是不朽的(《斐多篇》的第四個證明)。來自於靈魂的生命力的證明反映了柏拉圖思想中泛靈論概念的殘留,同宇宙起源論的證明極為類似,這個證明認為,靈魂或者精神作為世界上運動的最終來源必定是永恆的。作為運動來源的靈魂是自動的,從其內部發起運動。因此靈魂的運動同靈魂的生命一樣是持久永恆的。柏拉圖最後提出了許多價值上和道德上的證明,這些證明將永恆歸於靈魂,其根據是靈魂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和正義要求。一個主要的價值證明是:靈魂較高級的尊嚴和價值證明了他能夠超越粗糙的能夠持續相當長時間的軀體而存在。這一點又通過關於正義的考慮而進一步鞏固:世界是合乎道德和有理性的,正義的命令要求來世對今生的糾正和不完善進行報償和懲罰。這個道德證明的一個有趣的變種出現在《理想國》的第五章中:每一事物都因其特殊的或固有的惡而被毀滅;最壞的惡、不正義、不節制和無知都是靈魂的特殊的惡;但是他們並不會破壞邪惡的靈魂,因此靈魂是不可毀滅的。這些證明的每一個—認識論的、形而上學的或者價值論的—在單獨進行考察時可能都不是令人信服的;但它們合起來就構成了一個令人讚歎的系列。不過我們可以仔細探究後來關於不朽的哲學文獻,很難發現有什麼證明取得了進步,柏拉圖已經清晰地預示了這些證明。

問題依然存在:純粹的理性靈魂是如何同肉體結合的呢?在這一點上,柏拉圖再次求助於神話解釋,將他的認識論和經驗心理學提出的概念與奧菲斯教和畢達哥拉斯學派的神秘主義結合起來。純粹的理性靈魂由造物主所創造,曾經居住在一個天體上,但是因為具有感覺世界的慾望而被放在肉體內,就像被放在監獄中一樣。如果它成功克服了其本性中較低級的一面,它就會回到天體上,否則就會越沉越低,接著進入不同動物的身體(靈魂的轉世或者輪迴學說)。如果靈魂在天國的生活中抵禦住了慾望的誘惑,它就會繼續享受超凡的存在,讓自己全神貫注於理念的沉思。既然靈魂無法做到這一點,它就不得不經歷一個淨化階段。

柏拉圖心理學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厄洛斯學說。正如感官知覺在靈魂中喚起關於純粹理念和現在狀態中理解的真理的回憶一樣,激起感官之愛的對感官之美的知覺也喚起了靈魂中對理念之美的回憶,理念之美在其先前的存在中被沉思。對真理和美的這些回憶激勵著靈魂渴望過與純粹理念世界相聯繫的更高一級的生活。因此感官之愛和對美和善的渴望來源於同一種基本的衝動。感官的衝動試圖尋求種的延續,在其較高級的表現形式上,則渴望名聲,即創造科學、藝術和人類制度的衝動。在渴望永恆價值上,靈魂渴求不朽。實際上,這些衝動被用作靈魂不朽的證據,因為靈魂所熱烈渴求的也必定是可得到的。

第九節 倫理學

在蘇格拉底那裡,最重要的問題與道德上的善相關:善的本性或者意義是什麼,什麼是善的生活,我們如何證明這樣一種生活合乎理性?一個理性存在者應當如何行動,他的支配原則應當是什麼?蘇格拉底在提出這些問題之後都給出了自己的回答。雖然蘇格拉底並沒有提出一套全面系統的人生哲學,但是他為這樣一個道德哲學體系奠定了基礎。柏拉圖接受了這些問題並試圖依據其全面的世界觀來解決這些問題。如前所述,他認為人生和人類制度的意義和價值問題包含在世界和人的本性及意義這一更大的問題中。柏拉圖的倫理學像他的認識論一樣以他的形而上學為基礎。

宇宙從根本上說是一個理性的宇宙,一個精神系統。感覺對象,即圍繞我們的物質現象,只是永恆不變的理念的短暫的幻影;這樣的對象轉瞬即逝,沒有絕對的價值,因為只有持續存在的事物才是真實的,具有其價值。唯有與最高的善有關的理性才具有絕對價值。因此人的理性部分是人的真正部分,他的理想就是要培育其理性,即他的靈魂中不朽的部分。軀體和感官與靈魂相反,軀體是靈魂的牢籠和束縛,擺脫這一束縛是精神的最終目標。「為此我們應當盡我們所能離開塵世,離開塵世就是成為上帝那樣。」靈魂從軀體中的解放和對美好理念世界的沉思—這就是人生的最終目標。

從軀體中解放是靈魂的最終命運,具有理性部分、精神部分和慾望部分的靈魂正被關在塵世的牢籠中,需要解決它自己的問題。靈魂的理性部分是聰明的,必須代表整個靈魂進行事先考慮:因此它的基本職責是命令。由理性來支配靈魂其他衝動的個人就是聰明的,他知道什麼對內在的整體及靈魂的各個部分有利。靈魂中精神部分的職責是服從並支持理性部分。在這兩種基質得到訓練和教育,並且保持一致後,它們開始控制身體的慾望。理性提出建議,而精神部分的能力則為理性而戰,服從理性,通過它的勇敢將理性的建議付諸實施。因此,當一個人靈魂的精神部分歷經苦樂,始終堅持理性的教導,將其視為是否應當畏懼的一個標準,這個人就是勇敢的。當一個人的精神和慾望服從理性的權威,他就是節制的。節制或者自製就是控制某種快樂和慾望。當這三種內在基質保持一致,每一種基質都會發揮其適當的作用,一個人就是正義的。正義和值得尊敬的行為就是一個人在這樣一個心靈框架內行動。當一個人是聰明、勇敢和節制的,當一個人將和諧引入靈魂中,他就達到了一種合乎倫理的態度。這樣的人不會拒付定金,不會瀆神和偷竊,不會對朋友不忠,不會背叛他的國家,也不會犯類似的罪行。正義是至高無上的美德,具有這一美德的靈魂不可能做任何錯事。

因此,合乎倫理的典範就是一個秩序良好的靈魂,在其中,較高一級的部分支配較低一級的部分,明智、勇敢、自製和正義的美德發揮作用。有理性或者美德的人生就是最高的善。幸福伴隨著這樣的人生,正義的人就是幸福的人。雖然快樂自身不是目的,但是與慾望的滿足一致的是:慾望越合理,慾望的滿足就越令人快樂。[5]

我們已經提及柏拉圖理論學說的另一方面,它特別強調靈魂中的理性要素,而將其非理性部分視為僅僅是次要的,應當服從理性部分並最終被拋棄。他的學說的這一部分不同於通常的希臘觀念;它的風格是禁慾主義的,預示了我們在早期基督教那裡見到的貶抑現世(contemptus mundi)的學說:我們所感覺到的世界是一個短暫的展覽,「這世界的壯麗,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逝去。」對柏拉圖來說,唯一持久存在的就是理性,是真理;其他的一切都是虛幻。物質是不完善的,是靈魂的絕對負擔;從這一阻礙中擺脫出來,使自己專注於對美好理念的沉思中,或者像基督教所宣揚的那樣關注上帝,是一種虔誠期盼的圓滿狀態。柏拉圖哲學的這一禁慾傾向在神秘主義中達到頂峰。

第十節 政治學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闡述了其國家理論,這一理論以其倫理學為基礎。既然美德是最高的善,個人則不可能單獨獲得此善,而只能在社會中獲得,國家的任務就是要促進這一美德和幸福;國家機構及其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創造條件,使盡可能多的人成為善的,也就是說,要確保全體的福利。社會生活是個人完善的一種手段,其自身並不是目的。無疑,個人必須使自己的個人利益服從於社會福利,但那只是因為他自己真正的善與社會福利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理性的和有美德的,就不需要法律和國家:一個完全有美德的人是受理性支配而不是受外在的法律支配。但是很少有人是完善的,因此有必要用法律來確保我們的真正善的實現。這樣,國家就是因為人性的不完善而產生。國家應當像整體上的宇宙或者個人有美德的靈魂一樣得到有效安排,也就是說,理性應當處於支配地位。

國家中存在著許多階級,就像靈魂存在著許多功能一樣。這些階級彼此間的和諧關係類似一個健康靈魂中各部分之間的關係。那些具有哲學洞見的人體現了理性,應當成為統治階級;武士階級的成員具有靈魂中的精神部分:他們的任務是保衛國家;農民、藝術家和商人則代表了較低級的慾望,他們的職責是生產物質性產品。在柏拉圖所處的時代,他認為腓尼基人為較低級的慾望所支配,北方的野蠻民族例示了靈魂中的精神部分,而希臘人則代表著理性。一個國家要實現正義,就需要社會的每一個階級,工業、軍事和守衛等各司其職,要關注自己的事務而不要干涉其他階級的事務。一個國家如果各個階級都具有相應的品質和條件,這個國家就會是節制、勇敢和有智慧。當大眾的慾望受少數人的慾望和智慧支配時,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在誰應當統治這一問題上達成一致時,國家就是其自己的主宰者。每一個人都應當在國家中有其職業,他的自然才能最適合這個職業。正義就是要在社會中擁有適合自己能力和地位的職業,考慮自己的事務而不要干涉別人。

理想的社會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一個大家庭。因此,柏拉圖反對個人財產和一夫一妻制,主張兩個由勞動者供養的階級實行共產主義和共同佔有妻兒。他的其他建議有:對婚姻和出生實行優生學的監督,遺棄弱嬰,推行義務性國家教育,對婦女進行作戰和參政的教育,對藝術品和文學作品進行檢查。柏拉圖對藝術評價不高,認為藝術是對感覺世界的模仿,而感覺世界不過是對事物的真實本質的複製,因此藝術是對模仿品的模仿。儘管他貶低藝術,柏拉圖認為藝術可以用來促進道德修養。

國家是一個教育機構和教化工具,它必須建立在可獲得的最高級別的知識,即哲學的基礎之上。

除非哲學家在國家中獲得王權,或者那些被稱為國王或者君主的人充分掌握了真正的哲學,也就是說,除非政治權力和哲學掌握在同一個人手中……否則無論是城邦還是人類都不會得到解救。[6]

國家應當對高等階級的子女進行教育,遵循一定的教學計劃。這一計劃針對二十歲之前的男女市民,應當包括:為了對其進行倫理感化而選擇的神話故事;體育鍛煉,這不僅有利於強壯身體,也可以用來發展靈魂的精神方面的能力;閱讀和寫作;詩歌和音樂,這可以用來激發美感、和諧和均衡,並鼓勵哲學思考;數學使人的心靈從具體和可感事物上轉向抽像和真實的事物。當年輕人長到二十歲時,從他們中間挑選出優秀者,這些人將研究他們童年所學的不同學科之間的關係,並學會將其作為一個整體來考察。那些三十歲時在他們的研究中,在軍事上以及在其他活動中表現出最大才能的人將會被挑選出來,利用五年的時間學習辯論術。然後他們將會在遵守軍事命令和服從城邦公職方面接受檢驗。到了五十歲,那些證明自己優秀的人將會投身於哲學研究,直到他們有機會為了國家掌握高一級的官職。

柏拉圖的《理想國》是對完善國家的描述,是對體現了正義原則的社會的夢想。它通常被稱為烏托邦,柏拉圖自己事實上也認識到他的理想國家在任何實際的社會中都不可能實現;人們至多能期望的是一個和烏托邦理想近似的國家。但是在柏拉圖看來,理想國家無法實現,這並沒有減損它作為實際社會組織和管理上的指導所具有的價值。而且,我們必須記住,柏拉圖是將理想國家作為一個小的城邦國家來設想的,他的許多「理想」在當時的斯巴達都是實際存在的事物。因此用烏托邦的不切實際來頻繁地反對柏拉圖的理想國家,這一批評得不到徹底辯護。在其晚期著作《法律篇》中,柏拉圖對其政治理論進行了重大修正,他拋棄了早期方案中的某些理想主義和唯理論的特徵。除了理性或者洞見之外,一個好的國家還應當有自由和友愛。所有的公民都應當是自由的,共同參與國家管理;他們也是土地所有者,而所有的貿易和商業則交由奴隸和外國人管理。家庭恢復到其原有的位置。知識並不是一切:還存在著美德行為的其他動機,例如快樂和友愛,痛苦和厭惡。但是美德仍然是典範,道德教育是國家的一個主要目標。對政治和社會制度的道德基礎的關注是柏拉圖整個政治哲學的特徵。

第十一節 柏拉圖的歷史地位

柏拉圖認為關於宇宙的理性知識是可能的,知識來源於理性而不是感官知覺,在此意義上,他的哲學是唯理論的。但是經驗在知識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們的先驗觀念由經驗刺激並喚起。柏拉圖的哲學是實在論的,因為他斷言存在著精神之外的實在—形式或者理念;他的哲學是理想主義的,因為他認為這一形式世界是一個超越時空的理想領域;他的哲學是現象主義的,因為他感覺世界被還原為真實世界的現象或者表象狀態。柏拉圖拒絕將實在與物質世界等同,因而他的哲學又是極端反唯物主義的。柏拉圖認為所有的現象都是理智的世界—秩序的表現,並且他引入了一個無處不在的世界靈魂,在此意義上,他的哲學是泛神論的。在其接受造物主(這個有創造力的基質能夠將形式印在可塑的貯藏所上)的意義上,柏拉圖的哲學是有神論的。他的學說是超驗的,因為他的理念世界高於實際的經驗世界:純粹的理念避免了受到物質元素的污染。柏拉圖的哲學是內在論的,因為世界靈魂散佈於所有空間。他的哲學是反機械論的和目的論的,因為柏拉圖在最終原因或目的上尋求世界的最終解釋,而所有的原因和目的都被包含在一個普遍目的之中:善的理念。柏拉圖接受了用兩種基質來解釋事物,一種是理念的,一種是物質的,因而他的哲學是二元論的。整個世界的最終原因是善的理念,這一理念包含著倫理、審美和邏輯價值,因而他的哲學從根本上將是評價性的。柏拉圖的倫理學理論是反享樂主義的、直覺主義的和理想主義的,是自我實現理論的一種形式。柏拉圖的政治理論將主張貴族統治與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要素結合起來。柏拉圖的哲學體系通過將明顯互不相容的學說統一為一個有巨大創造力的綜合體,從而避免了哲學折中主義的極端不相容性和不一致性。

柏拉圖的哲學體系對晚期希臘思想和基督教哲學及神學產生了深遠影響,這一點很容易理解。它是一種具有廣闊視野的世界觀;它試圖為人類的興趣和努力的幾乎所有領域都找到理性的解釋。對於基督教來說,當基督教試圖使其教義在有教養的羅馬人看來是明白合理時,柏拉圖的哲學就成為一個思想寶庫。他的唯心主義、目的論、理念體系的概念作為實際世界的原型和模式、二元論、神秘主義、對理性的讚揚和對感覺世界的蔑視、倫理上穩固的國家、對靈魂不朽的證明、人類墮落的學說—所有這些主張以及其他許多方面都非常適合那些希望為這一新信仰提供理性辯護的人。我們在後面還有機會指出基督教神學在多大程度上應當歸因於希臘人,早期教會的最偉大思想家聖奧古斯丁是如何深受柏拉圖的影響。柏拉圖的唯心主義所具有的極強生命力,都很明顯地貫穿於整個歐洲世界哲學的每一步驟,直到現在。

第十二節 柏拉圖學派

柏拉圖死後,他的學生們繼續主持由他所創建的學園。最初這個學派追隨晚年柏拉圖接受的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學說,後者認為理念和數同一。這一學派也重視倫理學研究。學派的這一時期被稱為老學園派:其學者或領導人有柏拉圖的侄子斯彪西波(公元前347年~前339年)、色諾克拉提(公元前339年~前314年)、波萊謨(公元前314年~前270年)和克拉提(公元前270年~前247年)。老學園派的其他成員包括:本都的赫拉克利德斯、奧布斯的菲利普、皮林塔斯的海斯提厄斯和尼多斯的歐多克索斯。克拉提的繼任者阿爾凱西勞斯(公元前247年~前241年在任)將懷疑論引入學園派並創建了第二階段或中期的學園派,這一學派保持阿爾凱西勞斯的學說直到卡尼阿得斯成為學派的領導(約在公元前156年),後者創立了第三階段或新學園派。

[1] 參見羅素關於「柏拉圖的知識與知覺」一章,《西方哲學史》第149頁及其後。

[2] 參見《智者篇》,259b(Jowett版本的邊頁碼)。

[3] 參見《巴門尼德篇》,156a及其後。

[4] R. Demos按照四個造物要素對柏拉圖的思想提出了一個系統的重構,參見《柏拉圖的哲學》,第一部分。

[5] 參見《理想國》,第四卷,第581節及其後。

[6] 《理想國》,第五卷,第47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