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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永恆存在

封閉式社會與開放式社會之間的區分,對於解決或消除一些理論問題是十分必要的。那麼,它對於我們解決實際問題是否會有所幫助呢?如果在封閉式社會的構建中,它總是在每一次短暫的開放以後,都再次自動封閉起來,它對於我們解決實際問題就不會有任何幫助。這時,不論我們多麼不知疲倦地追尋過去的經歷,我們都無法回到原始狀態中。自然將成為我們後天獲得性經歷的簡單鞏固。但是,正如我們曾經說過的,實際情況卻完全不同。實際上,確實存在著一種原始自然,也確實存在著人們後天獲得的經歷。當這些經歷與原始自然遭遇時,它們會對原始自然進行模仿,卻不會與它融為一體。這樣一步步對過去進行追溯,我們將重新回到原始的封閉式社會。這一封閉式社會的總體規劃與人類的生存方式或結構相適應,這類似於蟻山要與蟻群的存在方式相適應。兩者之間的區別在於:對於蟻山來說,蟻群的社會組織形式實際上事先已經被詳細規定好了;而對人類來說,只存在一些社會組織形式的大致輪廓和一些發展方向。在其他方面,由自然預示為每個人迅速提供合適的社會環境就足夠了。

如果關於上述群體生存規劃知識方面的一些特點都已經被其他特點驅逐或代替了,那麼,毫無疑問,這種知識在今天只能作為一種歷史興趣來探討了。但是自然卻是不可毀滅的,也是不可能被驅逐或代替的。法國詩人這樣的描述是錯誤的:「趕走了一個自然,她又回到另一個同樣的自然。」人不可能把自然從自己身邊趕走,自然會永恆地存在,自然會永遠與人類相伴。我們曾經思考過獲得性特徵的傳播問題,一種習慣絕對不可能永久性地流傳下去。如果這類事情確實發生的話,那是由多種有利條件的巧合造成的,這些條件的巧合純粹是偶然性的。所以,這樣的情況也當然不會再次出現,更不會被嵌入到人類的習慣之中。人們在道德方面的獲得通常被積存在習慣、制度、甚至語言之中,然後在連續不斷的教育過程中,得到傳播和普及。正因為如此,人們世代相傳的習慣最終被看成了世襲性的或遺傳性的。但是,通常情況下,所有的事物都會協力促成一種錯誤解釋,比如,被誤導的自豪感、表面化的樂觀主義、對進步真正本質的錯誤認識,最後還有,當然也是最重要的,內在趨向與獲得性習慣之間的矛盾和困惑。這種內在趨向實際上是父母遺傳給子女的,獲得性習慣經常被移植或嫁接到內在趨向之中。

但毫無疑問,這一錯誤認識已經影響了實證科學。儘管要求用來支持它的事實材料數量少,而且有的還存有疑問,但實證科學可以根據常識來接受這一錯誤認識。而且,實證科學可以通過自己無可置疑的權威,來強化這一錯誤認識,然後再把它回饋給常識。關於這一點,最有啟發意義的是赫伯特·斯賓塞的生物學和心理學論著。他的著作幾乎完全是根據獲得性特徵的遺傳寫成的。在其著作流行時期,這種觀念也滲透到了科學家們的進化學說中。但在斯賓塞這裡,這一觀念只不過是他在早期著作中,對社會進化理論進行的一種理論化概括和總結。他的興趣最初完全集中在社會問題的研究上,只是到了後來,他才開始研究生命現象。因此,認為自己從生物學當中借用了獲得性遺傳觀念的社會學,實際上只是把自己已經借出的東西再索要回來。雖然這一未經證實的哲學理論在其通往科學的道路上,呈現出借用科學承諾的姿態,但它仍然還只是一門哲學,而且它比過去任何時候都顯得更加無法得到證實。因此,我們還應當堅持相信已經得到證實的事實,堅持相信這些事實所暗示出來的可能性。按照我們的觀點,如果我們把今天的人類通過持續不斷的接受教育而獲得的文明特徵完全排除掉的話,人們會發現他與他的遠古祖先沒有什麼兩樣,或幾乎完全等同於他的遠古祖先。[1]

那麼,我們從上面的論述可以得出什麼結論呢?既然人類的內在傾向已經穩固地在其內心深處保持下來了,這就必然要求道德家和社會學家來考慮和研究這些內在傾向。的確,可能只有少數人被要求對其進行研究。他們的研究首先應當深入到獲得性經驗層面以下,然後深入到自然層面以下,最後再轉回到生命衝動的研究上來。如果我們可以對這種研究和努力進行總結概括的話,生命衝動的發展將不應當突然中止在人類這一物種上,也不應當像被一堵高牆擋住了去路而最終停止在封閉式社會裡。一種同樣存在的事實是,這些特許的道德家和社會學家會非常高興地吸引人類模仿和追隨他們。由於他們不可能把自己內心狀況的最深層元素傳達給整個世界,他們只好把自己的內心狀況移植到表層。他們試圖把動態的內心世界轉變成一種靜態的心理狀況,以便社會可以通過教育來接受和鞏固它。但他們只能在考慮到自然因素的方面取得成功。

人類不可能從總體上讓自然馴服於自己的意志,但人類可以設法繞過自然。只有當人類對自然的總體結構有所瞭解時,他才有可能繞過自然。如果這要求我們對心理學進行普遍研究的話,這就是一項非常艱難的任務。但是,我們這裡只需要研究它的某個特定方面,即研究被預設某種社會形式的情況下,人類的本質特徵。我們已經表明,彷彿有一種自發的人類社會被預示給我們,而且自然特意事先向我們提供了有關這一自發的人類社會圖式,同時使我們的理智和意志完全自由地向這個方向努力。在理性和自由活動的領域,這一模糊不清且有待完備的圖式,對應於本能領域中,位於生物進化另一端的蟻山或蜂房清晰明瞭的群體組織設計。因此,我們所做的一切,只不過是重新回到生命進化最簡單的原初設計中。

[1]我們說,他「幾乎」完全等同於他的遠古祖先,因為我們必須考慮到生物在其祖先提供的進化主線上似乎表現出的種種變異。但這些變異都是偶然發生的,而且它們發生的時候也沒有固定的方向。這些變異無法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聚集起來,從而使物種的本質發生改變。關於獲得性特徵遺傳理論,以及某些生物學家根據這一理論發現的進化主義理論,請參考《創化論》第一章。我們可以補充一點,正如我們曾經論述過的,最後以人類這一物種告終的跨越式突變可能已經在時間和空間的一個節點被嘗試過,而且只獲得了部分的成功,從而產生了我們可以稱之為「人類」的這一物種,但它未必是今天的人類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