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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創造與文學

然而,為方便起見,我們經常對與上帝或神靈有關的寓言故事進行定義和分類。能掌管這些神靈出生的最高法則,正是它們自身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人類可以自由發揮其神話創造本能的作用。無疑,如果任其發揮,這一本能的作用不可能發揮得非常充分。如果一個人懷著極大的興趣投入其中的話,這一作用就會發揮得淋漓盡致,它就會永不停息地進步。在這一點上,不同民族之間的神學發展差異是非常巨大的。古典古代為我們展示了一個形成鮮明對照的例子:羅馬的神學非常不發達,而希臘神學則超級發達。古代羅馬的神靈與它們所包含的功能相一致。可以說,古代羅馬的神靈固化在其功能之中了。它們僅有一個軀殼,這裡,我指的是人們想像出的形狀,它們只是擁有上帝或神靈這一稱謂。但在古代希臘卻恰恰相反:每一個神靈都有自己的面目特徵、自己的性格和成長歷史。他可以四處走動,完成一些自己應有功能以外的事情。人們講述過他的歷險經歷,描述過他對人間事務的干預情況。他積極地投身和參與到藝術家和詩人的一切想像之中。更確切地說,即使他的力量不能勝過凡人,即使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不具備某種特權,來干預自然法則的常規運行,它也會成為小說創作中的一個具體人物。簡言之,人腦的神話創造功能首先會突然中止。然後,它會再繼續原來的神話創造工作。但功能與原來完全一樣,如果需要的話,它會恢復原來中斷的工作。人們把希臘文學引入羅馬,更廣泛地說,是把希臘觀念引入羅馬,正是屬於類似的情況。我們知道,羅馬人是如何把自己的某些神靈等同於希臘神靈,並賦予它們更顯著的人格特徵的。他們還把希臘神靈從固定不變的狀態轉變為不斷運動發展的狀態。

關於這一神話創造功能,我們說過,如果把神話創造功能解釋為某種想像情景的變體,那是非常錯誤的。想像這個詞多少帶有一些否定的意味。我們一般把既不可感知,也不可記憶的具體表現稱為想像。由於這些具體表現既不描述某一具體存在物,也不描述某一件過去的事情,它們都同樣地被視為常識,並按照一般說法被賦予相同的名稱。但是,心理學家不能因此把它們歸入同一個類別,或者把它們與同樣的功能聯繫起來。我們現在先把想像這個話題放一下,這只不過是一個用詞的問題。我們思考一下人腦已經被清楚地定義的一種功能,即它的創造性特徵。我們經常把人腦的創造性特徵與我們自己的經歷聯繫起來,這一點在小說家和劇作家中表現得特別生動和逼真。

在這些小說家和劇作家中,有些沉迷於他們所表現和刻畫的主人公不能自拔。他們被自己所描寫的主人公支配,而不是他們來支配自己要描述的主人公。他們當中甚至有的在完成自己的劇本或小說創作以後,仍然難於擺脫主人公的纏繞。這些作家的作品未必是創作水平最高的,但是,他們至少能使我們中的一些人接觸和感受到自發幻覺這一特定機能的存在。實際上,人們發現,在某種程度上,人人都具有這一機能。這在兒童身上表現得更為逼真。我們可以發現兒童與某些幻覺人物保持著日常交流,他可以說出這一幻覺人物的名字,他可以向我們複述這一幻覺人物對日常事件的印象。但是,有些人自己不親自創造幻覺人物,而對幻覺人物的興趣卻與對現實中的真實人物一樣濃厚。因為,在他們當中,這種自發幻覺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什麼景象能比劇場觀眾淚流滿面的場景更令人驚訝呢?

我們將被告知,這些劇情是由演員上演的,而且在舞台上表演的演員都是些有血有肉的人。雖然我們承認這些劇情都是演員上演的,但是我們卻幾乎常常被自己在讀的小說的情節完全征服和「捕獲」,從而對於小說中主人公的故事表現出真切的同情和憐憫之心。那麼心理學家為什麼不會被這一自發幻覺機能的神秘要素所打動呢?答案在於,人的機能存在著神秘性,我們現在尚不清楚這些機能的內在機理。的確,我們有權利討論這一內在機理的心理學解釋,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建構這種機理。對這一機理的心理學解釋和生物學解釋是一樣的。當我們知道這一機理如何為生命的存在所需、為什麼為生命存在所需時,某一機能的存在就得到了解釋。小說家和劇作家當然不會成為生命存在的需要。一般來說,神話創造功能也不等同於生命需要。我們可以假定,當這一神話創造功能在某一特定時刻,用於某一特定對像時,它對於個體和社會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那麼,我們就很容易理解,雖然神話創造功能是為個體和社會的存在而設定的,雖然對個體和社會的存在而言,它是必不可少的,它既然已經存在了,它的應用範圍就可以進一步擴大到娛樂方面。

這樣,我就輕而易舉地從今天的小說,或多或少地過渡到古代的口頭傳說、傳奇經歷、民間故事,然後從民間故事過渡到神話傳說。神話傳說與民間故事不完全是一回事,但是它們卻以同樣的方式產生和發展。神話傳說,又反過來把神靈或上帝的人格編製成傳奇故事。這最後的創造過程實際上只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擴展。這是一種更為簡化的擴展,也就是一種「半人格力量」或「有效存在」式的擴展。我們認為,這種「半人格力量」或「有效存在」就是宗教的來源。這裡,我們就接觸到我們已經知道的生命基本需要了:這一生命需要促進了神話創造功能的形成。神話創造功能因而就可以從人類這一物種的生存條件中推斷和演繹出來。對於前文中我們已經詳細論述的內容,我們就不再進行追溯了。我們可以回顧,在生活領域,分析起來似乎無限複雜的東西,對於知覺而言,卻又表現為一種不可分割的具體行為。這一行為也可能還未來得及很好地實施。但是,它一旦得到實施,就會一步跨越所有的障礙。

這些障礙不斷地相互疊加,而且越加越高,結果它們就陷入了無限增大的過程。我們的分析要解決的問題正是,如何把所有這些障礙一個接一個地清除掉。如果我們按照各個擊破的思路來分析,即分析如何按先後順序逐一把這些障礙清除掉,這將是一種非常錯誤的分析方法。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按照通過某一單個行為一舉解決問題的思路進行分析,這一單個行為也是最簡單的行為方式。因此,箭頭不可分割的運動軌跡就可以一舉穿越無數的障礙,勝利地擊中目標。我們借助芝諾的推理方法來思考這一過程,就會發現,這些目標是箭頭在構成其飛行軌跡的無數靜止不動的節點中發現的。同樣,人的視覺也是一個不可分割的行為過程。它之所以成功地發現目標,是因為它一舉克服了成千上萬的障礙。對於我們的知覺和我們所掌握的科學而言,眼睛克服這些障礙的行為過程,顯然是由構成眼睛的大量細胞完成的,顯然是由我們高度複雜的視覺器官來完成的。簡而言之,在我們的視覺發現目標這一過程中,有無數的視覺機制在同時發揮作用。

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來設定人類的進化過程。也就是說,我們假定,在生命的進化過程中,人類的產生包括人類個體和社會,也是通過上面所說的一步跨越的方式實現的。那麼,我們也可以假定一種發明和創造工具的理智。我們還可以因此假定,人類必定自發地付出努力,把這一發明和創造工具的行為繼續下去。最終結果是,人類的這種自發努力會遠遠超越原有的發明和創造工具的唯一目標,這就會產生重大威脅。人類的行為活動給人類設定了發明和創造工具的理智,同時讓人類在必要時付出持續的理性化努力。人類持續不斷的理性化努力也會引發各種威脅。人類之所以存在,正是因為其行為活動以及他的理性化努力造成的威脅會導致神話創造功能的產生。神話創造功能不是自然有意施加給人類的,它是自發產生的。實際上,如果我們為所有其他心理功能添加這一神話創造功能的話,我們會發現,這些功能全部加起來後,會以多種不同的形式表現一種完整不可分割的行為。正是憑借這一行為,生命進化的階梯從進化突然中止的那一級台階一步跨越到人類這一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