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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騰崇拜

正如動物的本質似乎集中於某種單一品質上,它的個性特徵也似乎整合為一種類型。認識一個人意味著把他與其他人區別開來;但是,認識一種動物則通常意味著對它所屬的物種進行辨別。這是我們關注這類問題的特點。結果,在第一種情況下,我們的感知能夠抓住人的個性特徵,而在第二種情況下,我們的感知卻幾乎把動物的個性特徵全部忽視了。儘管動物是某種具體存在的個體,但它卻主要作為一種品質,主要作為一個物種來引起人們的注意。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在這兩種明顯的特徵中,第一種主要對動物崇拜做出了解釋。第二種則在某種程度上,解釋了圖騰崇拜這一奇怪現象。這不屬於我們要研究的問題。但是,我們也不妨對這一主題稍加討論。因為即使圖騰崇拜和動物崇拜不是一回事,但它卻意味著,人們以一種類似於對宗教的敬畏,來看待動物或某一植物物種,甚至某一毫無生命特徵的物體。

我們可以舉一個最普通的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動物中的老鼠或袋鼠都可以充當圖騰,也就是整個部落的保護神。最突出的一點是,部落的所有成員都認定自己是圖騰所代表的動物之一,即他們是老鼠或袋鼠。的確,他們使用這個詞所指代的確切含義還有待於研究。如果直接斷定說,「原始人」中存在某種特定的邏輯,這種邏輯不包含任何衝突和矛盾,這未免太倉促了。我們之所以使用「有待於」這個詞,是因為它意味著,儘管人類已經進入了文明社會,但是,我們還很難對其意義做出準確判斷。那麼,我們到底應當如何來重構原始人在某種具體情況下,使用過的類似詞語的含義呢?即使他給出了一定解釋,我們又如何根據這些解釋,來做出判斷呢?只有當這個原始人是位哲學家時,他所做出的這些解釋才可能具有一定的精確性。即使這樣,要準確把握這些解釋的含義,我們也應當瞭解他所使用的語言的細微差別和特徵。我們可以站在原始人的立場想一下,如果他知道人類最偉大的哲學家所說的「人是一顆會思維的蘆葦」,那麼,他會給我們提出什麼樣的建議呢?我們的觀察判斷能力以及我們的一般常識會是什麼樣子呢?除此之外,我們所說的原始人是否會與他的圖騰對話和交流呢?它是否把它作為人類看待呢?

我們應當注意到,我們被帶回到同一個問題:要瞭解原始人心裡到底在想什麼,或者要瞭解文明人心裡在想什麼,我們至少應該像研究他的言辭一樣,仔細研究他的行為。如果原始人不把自己等同於圖騰,他是否只把它當做一種象徵符號呢?這樣說可能有些過於偏離我們要表達的主題:即使圖騰崇拜不是像塗爾干已經指出的,是原始人類組織的政治基礎,但它的確在原始人類的存在中佔據了極其重要的地位,我們不能僅僅把它看做命名原始家族的手段。真正的答案應當位於這兩種極端性解釋的中間位置。我們可以按照我們今天所持有的原則,來給出一種解釋。這當然也是一種理論假說。把某個家族說成是一種動物,不會提供任何斷定依據。但如果說同一部落中的兩個家族必然是兩種不同的動物,這樣的主張更有啟發意義。

我們實際上可以假定,人們急於表達的是,兩個家族構成了生物學意義上的兩個物種。那麼在語言還不具有任何科學和哲學意義的情況下,這一切又是如何被支配和控制的呢?某種動物的個性特徵不會吸引我們的注意。我們說過,動物是作為一個物種被認知的。為了表示兩個家族構成了兩個不同的物種,人們就把某種動物的名稱給予了其中一個家族,把另一種動物名稱給予了另一個家族。單獨看每一個名稱的話,它只不過是一種標誌。但是,如果把它們結合起來看,它們就等同於一種主張和判斷。它們實際上表示的是,這兩個家族來自不同的血緣。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像我們所斷言的,圖騰崇拜可以在全球各地相互之間沒有任何語言溝通的群體中被發現的話,那麼它一定是對應於這些群體的某種共同需要的。這種共同需要就是一種生存需求。實際上,我們知道,部落所分成的這些家族通常是實行異族婚姻習俗的。換句話說就是,婚姻關係應當在來自不同家族的男女之間建立,同一家族的男女之間不許建立婚姻關係。這一點甚至被人們長期認為是一種普遍法則。而且,人們認為,圖騰崇拜始終意味著異族婚姻。我們假定,在最初的時候,人們認同這種異族婚姻的習俗。但後來,這一異族婚姻習俗逐漸被廢棄了。

我們很容易理解,阻止同一部落或家族內部的成員之間通婚的習俗,是有利於人類的自然進化的。實行內部通婚的封閉式部落群體的最終結果,是近親關係組成的聯盟,這樣的種族很快就會發生退化。當為各種不同的習俗所覆蓋的本能不再發揮作用的時候,它會使部落具有走向解體的傾向。這樣,部落就解體為內部成員之間禁止通婚的不同家族。實際上,這一本能很快就能實現其目標。它實現目標的途徑是,在同一家族的成員之間建立一種親密情感,而使不同的家族之間,盡量產生陌生感。為了做到這一點,它採取了對於一些現代社會照樣適用的辦法:它消除了存在近親關係的男女之間、或知道兩者之間具有某種近親關係的男女之間的兩性吸引。[1]那麼,兩個不同家族的成員是如何確信並表達他們來自不同血緣關係的呢?他們會逐漸習慣於稱自己來自不同的種族。

因此,當他們宣稱自己構成了兩種動物物種時,他們強調的不是動物性,而是人與動物這一雙重屬性。至少在最初的時候是這樣。這裡,我們必須承認,雖然我們所討論的都是大概發生的情況,但是,這也並不意味著我們只落腳於純粹可能的層面。我們只是想把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有把握性的方法用於某一爭議性很大的問題。我們首先從生物需求開始,研究和探討生物物種的相應需求。如果這一需求不能真正產生某種實際本能的話,它也可以通過我們所說的虛擬或潛在本能,使人們聯想起某種想像性表現。這一想像性表現可以和本能一樣,決定人的行為。在圖騰崇拜的基礎中,不存在這類表現。[2]

現在我們結束當前對這一理論假說的討論。這一話題實際上是向著更加深入細緻的研究這一目標敞開著的。我們一直在討論精靈問題。我們相信,為了領會宗教的實質,理解人類進化的歷史,我們必須立即從我們到目前為止一直在研究的靜態和外在宗教,過渡到我們下一章將要討論的動態和內在宗教。第一種宗教是用來防禦理智施加給人類的種種威脅的,這是一種低層次理智。我們還要補充說,這是很自然的。因為人類作為一個物種,在生命進化中標誌著一個重要階段:在這一階段的某一時刻,向前的進化運動突然停頓下來。人類從整體上被設定了理智,被設置了與理智相關的威脅,被設置了用於應對這些威脅的神話創造功能;巫術和最初的萬物有靈論,似乎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整體上與個體和社會的各種需求完全對應。個體與社會的需求局限於自然為它們設定的抱負

後來,人類通過有史以來難以付出的艱辛和努力,終於擺脫了始終以自我為中心的進化運動。他重新投入了生命進化的洪流之中,並把這一洪流不斷地推向前進。這就出現了動態宗教。無疑,這一動態宗教與更高級的理智並存。但是,它顯然不同於高級理智。第一種宗教是較低層次的理智,我們已經瞭解其原因。第二種宗教是較高層次的理智,我們將探討其原因。通過從最初起源方面來對他們進行對比,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他們。因為只有處於兩極的這兩種宗教才是最根本的和純粹的。位於這兩者之間的過渡形式的宗教,是從古代文明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如果這些過渡形式的宗教歸納總結出這樣的信仰,即人類通過一條不斷完善的道路,從一個極端向另一個極端過渡和發展,那麼,這些過渡形式的宗教只能引導宗教哲學誤入歧途。他們歸納總結出的這一信仰,無疑是一種自然產生的錯誤。他們對於這一錯誤總結的解釋是,「靜態宗教在某種程度上還殘留在動態宗教中」這一事實仍然存在。

但是,這些過渡形式的宗教在人類已知的歷史中,佔據了如此重要的地位,我們必須對它們加以研究和思考。就我們來說,我們從中沒有發現絕對新生的東西,我們也沒有發現可以與動態宗教相媲美的東西。我們只發現了有關最初的萬物有靈論和巫術這一雙重主題的各種變化形式;對於精靈的信仰,無論如何都仍然是一般宗教的基礎。但詳細闡釋精靈信仰的神話創造功能,經過後來的發展演化,又產生出神學。後來出現的文學、藝術、制度都是圍繞神學展開的。總之,神學是古代文明的基本要素。現在我們就討論一下神學問題。實際上,神學從來沒有完全脫離或失去它的原初起點,而且至今人們仍然能從神學中看到它的原初起點。

[1]關於這一主題,參見韋斯特馬克《人類婚姻史》,倫敦,1901年版,第290頁。[2] M.范·根納普在其富有趣味的著作《現實中的圖騰問題》(1920年,巴黎)中所強調的觀點,即階級可以從圖騰動物中找到其血統,也可以嫁接或借用到我們所表述的這一表現上。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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