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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靈魂的信仰

長期以來,宗教歷史一直認為對靈魂的信仰是對其他一切事物的原始性解釋的根源。我們每個人都有靈魂,靈魂是比人的軀體更加精妙的本質。正像我們每個人都有靈魂一樣,人們認為,在自然界中,一切事物都被賦予了生命。一切事物的背後都伴隨著捉摸不定的精神實體。人們認為,精神一旦得到了承認,人類就從對它的信仰轉向對它的崇拜。因此就產生了一種被稱為萬物有靈論的自然哲學,宗教便是從這一自然哲學中產生的。與這一理論假說相比,今天的人們顯然更青睞另一種理論。在前萬物有靈論者階段或物活論者階段,人們應該想像到一種類似於波裡尼西亞語mana(神力)的非人格力量。這種力量以一個整體的形式存在,但在各個部分之間平均分配。

後來,靈魂也參與到這種分配中來了。如果我們的分析正確的話,人們首先想像到的,既不是一種非人格化力量,也不是一種已經被個體化的靈魂。人類只不過給事物或事件賦予了目的。自然似乎在各個地方目不轉睛地關注著人類。當某一突如其來的震驚把潛伏在我們身邊的「原始」人類喚醒時,我們就可以驗證,這是一種原初趨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所感受到的是一種有效存在。這一存在的性質並不重要,根本問題在於它的效果。當我們人類開始受到關注時,即使這一關注的意圖不一定完全是好的,我們必定會開始認識到宇宙中某些有價值的東西。這就是經驗能讓我們明白的事情。但是,即使在我們向經驗請教之前,人類似乎也絕對不可能開始於某些理論化的觀念。我們將反覆強調,在人類能夠進行哲理性思維以前,他首先必須生存。因此,人類的原始趨向和信念應當起源於某種生命需要。

把宗教與某種概念系統聯繫起來,與某種邏輯或前邏輯聯繫起來,就意味著把我們的遠古祖先轉變成高度理性的個體,把他們轉變成我們現代人應當成為其眾多成員之一的高度理性個體。因為,我們經常看到,某些最好的理論也會屈從於情感衝動和一時利益。這些理論只有在我們進行辯證思維時,才能派上用場。而古代宗教卻可以滲透到生活的全部領域。事實是,與人類這一物種共同存在的宗教,必定是我們人類構造產生的結果。我們剛才把它與某種基本經驗聯繫起來了。實際上,在接觸這一經驗之前,我們就對它略有所知了。不管怎樣,當我們遇到這些經驗時,它是很容易解釋的。我們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重新把它們放回到整個生物體系中,把心理學研究放回到生物學研究中去。我們可以看一下其他動物。它可以充分利用一切自己認為有用的事物。它是否也認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呢?未必。因為,它根本就沒有世界這種概念。而且,它也根本不存在這樣思考問題的傾向。但是,由於它只能看到,或者只能注意到可以滿足自己需要的東西;由於在它看來,事物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它的使用需要,所以,它的行為表現就好像,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相互聯繫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它的利益,為了它所在的種群的利益。

這就是它的信念。這一信念不是出於理性,而是它所經歷過的。這一信念維持了動物的生存,而且與它的生存努力沒有什麼區別。然而,如果反思能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作用的話,這一信念將迅速消失。人類可以感知到自我的存在。他將把自己視為茫茫宇宙中的一顆微粒。如果生存努力不能迅速把指向人類的事物或事件的對立形象投射到人類的理智中,投射到這種感知和反思即將佔據的領域中,人類就會感到不知所措。不論能否得到妥當處置,人類生存環境的某種意圖會到處伴隨著他。這就像一個人在月光下奔跑時,總是感到月亮在如影隨形地伴隨著他。如果這種伴隨是好的徵兆的話,他就會信賴和依靠它。如果它預示著傷害的話,他就會盡量躲避它的影響。無論如何,人類已經作為一個重要因素被考慮進去了。這裡,不存在什麼理論學說,也不存在什麼哲學思維,只是一種生命衝動。

同樣,如果這一意圖被一分為二,如果它沿著兩個不同的方向發展:一個方向是,對於已經個體化的靈魂的信仰;另一個方向是一種非人格化的本質觀念,這一觀念不依賴於任何理論。這樣一種思維實際上容易導致爭議,它允許質疑,可以產生某些信條。這些信條可以對人的行為施加影響,但它不會影響現實中存在的所有事件。因此,它也不可能成為生命進化的總體指導力量。事實是,一旦這一信條被強烈地植入意志中,後者將迫使它沿著這些已經開放的方向發展,或者沿著向它敞開的、阻力最小的道路發展。它將千方百計地利用現存的意圖。它可以充分利用意圖所發揮的實際效果,誇大它的重要性,然後通過強制性力量掌控它。或者,它從道德立場接近它,從相反的方面迫使它向人格被祈禱征服的方向發展。神力這一概念,即原始信仰的退化或具體化,就產生於對某種有效巫術的需求。這種需求是博得支持的強烈願望。這一支持來源於相反方向的一種信仰,即靈魂和上帝。實際上,不但非人格化要素沒有向人格化方向發展,而且純粹人格也沒有從一開始就被確立下來。但是,在上下之間關係解體的過程中,有一些力量產生於某種中介物中。這些力量潛在於巫術以及人類大聲祈禱的上帝的威力下面。這種中介物的目的只是維持人類的意志,而不是激發人類的理智。

對於第一點,我們已經說明了我們的觀點。但如果我們要詳細討論第二點,任務就要繁重得多。宗教向人格力量日益顯著的神靈的演進過程,與人類走向文明的兩大發展中的第一種相對應。這些神靈之間的相互關聯越來越明顯,它們往往最終整合為一個上帝。它繼續發展演進,直到某一天,宗教精神從外在轉向內在,從靜態轉向動態。這種態度轉變類似於純粹理智從有限級數字序列研究向微分學研究的轉變。這最後的轉變無疑是有決定性的:在這最後的轉變中,個體的轉變為可能。這類似於在組織有序的世界中,所發生的綿延不斷的物種演變。因此,它的進步表現在新的素質被創造出來,而不像過去那樣,只表現在規模的增加上。它不是在原地被動接受生活所給予的一切,而是在它所到達的關鍵節點上,把這一重要的演化運動推向前進。我們將在下一章討論這種全新的內在宗教。

我們會看到,宗教通過它賦予人類的這一前進運動,來維持人類的存在。實際上,它使人類又重新回到創造性衝動之中。它不再像以前那樣,試圖通過各種虛構性表現,來調和人類內部存在的部分積極活躍和整體消極頑固之間的緊張關係。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宗教的動態活躍需要靜態宗教作為其表現和擴展。因此,後者應當在宗教歷史中佔據首要地位,這一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們再次強調,通過靜態宗教的多樣性表現來追尋其特徵,不是我們的主要研究任務。我們只需要說明它的一些主要表現,並闡明它們之間的關係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