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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創造功能

但困難是否在於這樣一個事實,即心理學沒有按照自然設定的原則對研究對像進行細緻的解剖分析呢?產生迷信的心智表現往往顯示出一個共同特徵,即具有迷幻性。心理學把它這種迷幻性特徵與人的一種普通心智能力——即想像力——聯繫起來。它同時把科學上的發現與發明、藝術上的創作成就等也置於相同的標題之下。但是,為什麼我們把如此不同的事物組合在一起,賦予它們相同的名稱,從而表現事物之間相互聯繫這一觀念?我們這樣做的原因,只不過是為了便於口頭表述。還有一層完全消極的原因就是,這些各種各樣的行為活動既不是感知,也不是記憶,更不是大腦的邏輯思維活動。現在,讓我們一致同意對迷幻性的心智表現進行單獨分類,並把導致這種迷幻性心智表現的行為活動稱為「神話創造」或「神話想像」吧,這是朝著解決問題的方向邁出的第一步。我們可以注意到,當心理學把各種心理活動分解成各種具體行為時,它沒有付出足夠的努力,去弄清每一個這樣的具體行為的特定目的。確切地說,這就是各種細分——即細緻的解剖分析,在通常情況下,都是不恰當的或不真實的原因所在。毫無疑問,人具有想像能力,也具有進行哲理性思維的能力。但是,他首先必須生存。毋庸置疑,人的心理結構產生於維持和提高社會和個體生活水平的需要。如果心理學不把關注維持提高社會和個體生活水平的需要作為它的指導原則的話,它就必然會偏離自己的目標。

如果一位科學家致力於組織解剖和人體組織學研究,卻不屑考慮它們的用途,我們會如何對這樣一位科學家進行評論呢?他甚至可能冒險對人體組織進行錯誤的分解或錯誤的歸類。如果說,功能只能從結構中得到理解,那麼,頭腦中若沒有功能這一概念,結構的主要構造原理和方法也是難以理解的。我們不能因此把人的心理活動說成是,「沒有什麼特定目的,只是因為感到某件事比較好玩,所以會用心想一下」。我們也不能說,它的各種優勢就得益於它的這一結構的存在。實際情況與之恰恰相反,它從這種結構中獲得的優勢,是這種結構得以存在的決定因素。無論如何,這是開展各種科學研究的主要線索來源。那麼,在想像領域中,我們以被稱為神話創造的自然「切割」為例,看一下它天然地被賦予了什麼用途。對於這一想像力,我們已經進行過模糊不清的解釋,而且這些解釋無疑是缺乏一定真實性的。人們平常所閱讀的小說、戲劇、神話故事以及在這之前的所有文學作品,都是人們想像力的結果。然而,小說家和戲劇家並非始終存在。但是,如果沒有宗教,人類就根本不可能生存下來。非常可能的情況是,詩歌創作能力和人的各種想像力看起來似乎是一種特殊天賦,這種特殊天賦得益於人的大腦可以創造神話這一事實,但是,只有宗教才能解釋人們為什麼具有這種創作神話的能力。人的創作想像能力與宗教的關係,是結果和原因的關係。某些需要,要求人的頭腦必須進行這類心理活動。個人的需要可能有時也要求進行這類心理活動。社會的需要則不論何時,都要求進行這類心理活動。現在我們瞭解一下,什麼是需要。必須注意,當神話想像具有打動人心的作用時,它非常類似於初期幻覺。它可以阻撓我們的正確判斷和理性分析,這種正確判斷和理性分析完全是一種理性能力。

那麼,自然在創造了具有理智的人類後,為了在不損害和影響理智未來發展的前提下,抵禦和阻止理智活動造成的某些危險,它又能做些什麼呢?仔細觀察一下,我們就可以得到答案。今天,在科學發展的全盛時期,我們看到,即使是世上最縝密嚴謹的論證在科學實驗面前也會變得黯然神傷。事實勝於一切啊!因此,如果要防止理智在一開始就沿著一個不論是對個人還是社會都十分危險的陡坡向下滑動,那只能通過闡明事實,通過發揮事實的神奇效力,才能做到這一點。如果在真實的經歷中失敗,人們就只能幻想出一個偽造的經歷。如果神話想像中的形象行動逼真、引人注目,它就有可能被掩飾和偽裝成一種感知。這樣就能使正常的行為受到阻止或發生改變。一種經過系統地偽造的經歷,在遭遇到理智時,甚至有可能阻止理智進一步把它從真實的經歷中所得出的正確結論向前推進。自然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按照這一方式向前發展的。既然這樣,我們就不應該再對發現這樣的事實感到奇怪:理智在剛一形成時,就被迷信所滲透了;真正具有理智的存在物當然就具有迷信的性質和特徵;具有理智的動物是唯一具有迷信性質和特徵的存在物。

的確,這又引發了新的問題。我們必須更仔細地研究神話創作功能的作用,以及自然所必須抵禦的風險。在對這一點進行研究之前,我們必須注意到,人類的所作所為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但是,不論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不論它沿著哪個方向走,它都在徑直向前發展。它不斷地得出一個又一個結論,不斷地做出這樣或那樣的分析。和它不斷地沿著正確的道路向前走得越來越遠一樣,它也不斷地深陷謬誤之中。我們只能熟悉和瞭解經歷了最新進化的人類,因為我們今天見到的所謂「原始人」,其實也比我們自己古老不到哪裡去。宗教史書中所記載的文獻,也屬於距離現在相對較近的過去。因此,我們要討論的各種各樣的信仰,實際上是經歷長期傳播和擴散的結果。從這些信仰的荒謬和怪異之中,我們可以毫無疑問地斷定,在人腦某種功能的活動中,必定有某種朝向這種荒謬和怪異的趨向。上述這些特徵之所以被如此強調,是因為,這些信仰沿著荒謬和怪異的方向走得太遠了。如果我們只考慮方向問題,我們可能對於這一趨向中的非理性因素就不會感到如此怪異了,我們就可能領會它的用途。事實上,誰又能清楚,這一趨向所陷入的謬誤,不是為了種群的一時利益而對真理進行的歪曲呢?這一真理後來注定會揭示給某些人類個體。

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另一個問題又出現了,而且這一問題還必須首先得到回答。這一趨向的根源在哪裡呢?它與生活其他方面的表現有沒有聯繫呢?我們談到過自然的意圖,這實際上是一種比喻說法,這一比喻說法在心理學和生物學中都非常實用。我們因此強調這樣一個事實,我們所討論和涉及的這一發明或比喻,既適用於個人利益,也適用於種群利益。但這一說法有些模稜兩可,為了對其澄清一下,我們可以說,我們所討論的這一趨向,如果不能確切地說,它可以取代人腦中可以產生幻覺意像這一本能的話,它的確是一種本能。這些幻覺意象所發揮的作用,可能已經轉移到本能上面,在缺乏理智的存在物身上尤其如此。我們說,這種本能暫時還是一種虛擬本能。這裡的意思是說,在另一條生命進化路線的末端,也就是在昆蟲群體中,我們發現,本能在自動誘發某種行為。這種行為在用途上,與既擁有理智、又擁有自由的人,在這些所謂幻覺意象的暗示下產生的行為不相上下。但是,在我們所提到的這些多樣化和互補性進化中,我們難道不是在提出一種特定的生命進化觀嗎?這些多樣化和互補性進化過程,一方面通向真實的本能,另一方面又通向虛擬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