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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進運動

不論我們的理智如何讓自己相信這就是一條勇往直前的路線,在具體實現過程中,我們必定會遭遇各種不同的困難和挫折。從認識和理解的角度看,非常簡單易行的事情,對於完成這件事所需要的意志品質來說,就未必如此簡單易行了。有時,我們憑邏輯判斷可以認定某條道路是最佳捷徑,但當我們真的沿著它向前走時,卻會發現,沿著這一方向,走著走著,就無路可走了。事情的真相在於,我們通向愛的唯一道路或許要依賴於英雄主義。這裡,英雄主義不能只停留在口頭宣講上,它必須通過具體的英勇行為表現出來,只有這種英勇的行為表現才能激勵其他人採取同樣的行動。這種英雄主義本身也是對我們所說的勇往直前運動的一種回歸途徑。它產生於一種情緒體驗——這種情緒體驗與所有其他的情緒體驗一樣具有感染力——它類似於一種創造性行為反應。宗教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來表達這一真相。它說,只有在上帝那裡,我們才會愛所有其他的人。所有偉大的神秘主義先驅們都會宣稱,他們感覺到一股暖流從自己的心靈通向上帝的心靈,這股暖流最終又從上帝那裡流回到全人類。

誰也不要說在通向這顆如此自由奔放的心靈的道路上,橫著一道道物質障礙。上帝不會回答說,我們可以繞過這些障礙,或者說我們可以衝破這些障礙。它將宣稱,在通向這顆自由的心靈的道路上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障礙。我們也不要說有能夠移山填海這樣的道德信念。因為對上帝而言,前面根本不存在山和海這樣的障礙。如果你只是為了這些障礙吵來吵去,你就永遠無法消除它們,它們照樣還會阻擋你前進的道路。但如果你能正視這些阻礙,你會把它們分解成若幹不同的部分,這樣你就可以把它們一一克服。你所面臨的困難和障礙可能不計其數,你可能永遠也無法把它們窮盡。但如果你直接否認它們的存在,就等於一下子把它們全部徹底解決了。

哲學家在通過行走證實運動的存在時,就是這樣做的:行走這一簡單行為,就是對所謂運動需要人們付出艱辛努力這一觀點的全面否認。這種努力需要人們持續不斷地為之付出,卻又很少真正見到成效。而齊諾卻認為他在穿越自己所面臨的中間地帶的各個不同階段時,付出這樣的努力,去征服一道道難關,是必不可少的。當我們深入探究到道德的這一新的層面時,我們會發現,不論是客觀存在的,還是自己想像到的,我們會偶然遭遇到生活中生成的這類努力。從外表上看,生活中的每一項活動,都可以進行一定的具體分析。這樣的分析,也可能沒完沒了地進行下去,卻不會有什麼最終結果。比如,如果對我們的眼睛構造進行分析和描述的話,可能永遠也沒有結束的時候。但是,我們所說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實際上是指我們克服了無數的障礙和困難。而自然所採取的行為其實是非常簡單的。為了使人獲取視力,它通過一點點累積,為眼睛構造起來的、這種無限複雜的機制,只不過是由各種對抗力量所編織起來的一張沒有邊際的大網。這些對抗力量之間實際上在不斷相互碰撞,相互消解,從而確保眼睛這一器官功能通道的暢通。同樣,一隻無形的大手突然插入到鐵粉中,這一簡單行為所引發的反應過程,也能體現出類似的道理。如果我們只考慮所觀察到的情況,這就像無數的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在鐵粉中相互交織、相互作用、相互消解,最終達到力量的平衡。如果我也這樣來對比分析實際生活過程和這一過程對於理智和感官產生的作用,對實際生活過程的分析最終也是依賴這些理智和感官才能得以進行,那麼,下面這樣一個事實還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嗎?這個事實就是:當一個人不再認為生活中會有種種物質障礙時——姑且不說這是否正確——他就會感到自己找到了生活的真諦。

不論最初我們會發現結果與原因之間的差異有多大,而且儘管行為準則和自然力之間的確存在很大的距離,一個人只有通過不斷地接觸人類種群的生成原則,他才能感到自己真正獲取了熱愛人類的力量源泉。當然,我這裡所說的愛,是指能夠吸納和點燃整個心靈的愛。但是,如果這種愛不夠富有熱情,如果這種愛是微弱的,是轉瞬即逝的,那麼,它要麼是前一種愛的更加弱小和冰冷的反射畫面,要麼是它的一種遠端輻射。它只能留在人們的記憶中,或沉澱在人們的話語中。因此,道德包括兩個不同的部分:其中一部分來自人類社會的原初結構或狀態,而另一部分則可以從闡釋這一原初結構或狀態的原則中得到解釋。在第一種道德中,義務表示社會各部門為了維持整個社會的穩定狀態,相互施加給對方的壓力。對於這一壓力的後果,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通過應對這一壓力的習慣系統而預見到。這一習慣系統是由自然所事先預設好的,它的每個單獨部分都是一種習慣,但這一習慣系統的整體可以被比喻為一種本能。

在第二種道德中,如果我們願意這麼說,我們就可以說,在這種道德中仍然存在著義務。但這種義務是一種抱負或衝動力量,是一種在習慣系統、社會生活和人類種群中,達到頂峰的衝動力量。這裡所說的習慣系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非常類似於本能:這時,原始的衝力會直接發揮作用,而不再通過它所確立的習慣系統這一中介發揮作用。而且,它已經暫時止步於這一習慣系統。簡而言之,總結一下我們前面所論述的觀點,我們可以說,自然規定了人類種群的進化路線,它希望人類種群能像蟻穴和蜂房裡的群體那樣具有社會性。但是,因為人類存在著理智,社會生活的維持就不得不幾乎完全依賴於人的理智系統。這一理智系統既有理智的一面,也有本能的一面。理智的一面表現在於,它的每一個細節部分都應當按照人的理智進行重新塑造;本能的一面表現在於,人類無法在不退出人類種群的情況下,拒絕所有行為規範部分,拒絕這一維持機制或系統。這時,本能暫時讓位於習慣系統。但是每一次這樣的讓位,都是偶然的、有條件的,它們最終會聚在一起,必然地共同指向整個社會的維持。在社會的必然維持過程中,必定又帶回一些本能的成分。那麼,維持整個社會的必然要求就是我們所說的總體道德義務。

這裡先不考慮各個部分的偶然因素。人們可以這樣理解,部分只有在整個社會的眼裡,才是偶然因素;在個人眼裡,部分和整個社會一樣,是必不可少的,因為社會已經把它的各種習慣灌輸到每個個體之中。現在,我們看到,自然所設定的機制是非常簡單的,和它最初構造社會時一樣簡單。它當時是否預見到我們所處的社會如此巨大的發展和永無止境的複雜變化呢?讓我們首先對這一問題的含義統一一下看法。嚴格說來,我們並不能斷定自然已經設計和預見到了今天所發生的一切,但我們有權像生物學家那樣對待這個問題。每當他要為生物的某一器官設定一種功能的時候,生物學家都會談到自然的意圖:他所要表達的意思是,生物的器官應當迎合功能的需要。儘管人類已經進入文明社會,儘管社會已經發生了重大轉型,但是,我們始終堅持認為社會生活原有的一些生機和結構趨向還保持著它最初的形態。我們可以對它們進行追溯和研究。這一研究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人類社會原初的基本道德結構是為適應封閉、簡單的社會形態而產生的。我敢說,我們很多人沒有清晰地認識到社會的這一原初結構趨向。然而,這些結構趨向構成了義務的最穩固和強大要素。不論我們的道德變得如何複雜,而且,儘管我們的道德已經與各種各樣的社會趨向相互結合,這些趨向不僅僅是自然趨向的變體,它們不會按照自然的進化方向演變,但是,當我們想得到這個流動的社會整體中所包含的純粹義務的積澱時,我們最終還是要回歸到這些自然趨向上來。這就是道德的第一部

道德的另一部分內容不屬於自然的規劃之列。我們這樣說的意思是,自然預見到理智會造成社會生活某種程度的擴展,但是,這只不過是一種有限的擴展。它不可能故意使這種擴展繼續下去,以至於最後危及其原初結構。的確存在無數人類騙過自然的例子,人類是如此的博學、聰明,然而,又是如此的頭腦簡單。自然確實曾想讓人類按照其他生物的繁衍規律無限繁衍下去,但它卻最嚴重地忽視了如何通過個體的無限繁殖,來確保人類種群的保全和維持。因此,它沒有預見到,當賦予人類理智時,這一理智會立即找到一種方法來把人的性行為與其後果分離開。人類可以在不失去播種的樂趣的情況下,抑制對果實的收穫。從另一種意義上說,人類的智慧勝過了自然。因為他把社會的穩固團結延展成為人與人之間的手足之情。不過,從另一方面說,人類又一次欺騙了自然。因為人類的社群要求群體內部必須保持緊密團結,同時群體之間應該存在一種可能的敵意。這些人類社群的構成設計在人類靈魂的原初結構中就已經預設好了。在現代人基本的內在傾向中,我們仍然能感覺到這種原初設計和規劃。群體之間的這種敵意,使得人類始終處於備戰和防禦狀態。當然,自然為人類設定戰爭的原初目的並不是為了戰爭。人類當中的領袖人物們靠自己的英雄魅力吸引著普通大眾前赴後繼地追隨他們去攻城略地。在不斷的征戰中,這些英雄人物實際上沿著生命衝動的方向,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但是,生命中固有的生命衝動與生命一樣,是有限度的。它所經歷的道路佈滿了重重障礙。地球上先後出現的各種物種,實際上是生命衝動中各種作用力與反作用力聯合作用的結果。前者驅使我們奮力向前,其他的各種力量則迫使我們在原地徘徊。剛剛擺脫了自然束縛的人類,是一種既具有理智性、又具有社會性的存在物。他的社會性被設計用於在小型群體中認清邊界與範圍;他的理智性則被設計用於擴展並且豐富個體和群體生活內容。但是,人的理智,在經歷了長期不懈的擴展努力後,已經獲得了出人意料的巨大發展。人的理智已經把人類從各種各樣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由於自然的限制,以前他們不得不屈服於這樣的束縛。如果這樣的話,這樣一個事實就不是沒有可能發生:他們中的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極富天分之人,就會重新開啟他們過去被關閉的創造性,至少為他們自己,完成自然過去不可能為人類完成的事業。他們的榜樣力量最終會引領所有其他的人沿著他們的方向勇往直前。至少,在人們的想像中,他們的榜樣力量能發揮如此的作用。和人類中存在智慧方面的天分一樣,人類中同樣存在著無數意志力方面的天分。這些天才們敢於藐視和抗拒一切預期或未知的東西。通過這些具有頑強意志的天才,生命衝動可以穿透一切事物,從中獲取人類未來的希望和承諾。在自然最初構造人類的時候,這些希望和承諾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在由社會的穩固團結向手足情誼過渡的過程中,我們擺脫了某一特定自然的束縛。但我們並非擺脫了所在的自然束縛。荷蘭唯物主義哲學家斯賓諾莎曾經說過「回到創造自然的自然」這樣的話。在這裡,我們可以對斯賓諾莎「回到創造自然的自然」這一術語,稍加修改。我們可以這樣說:我們擺脫了「創造自然的自然」。

因此,在第一種道德和第二種道德之間,存在著從靜止狀態到運動狀態的一整段距離。第一種道德被認為是穩定不變的。它即使發生了變化,自己也會立刻忘記這種變化曾經發生過,或者,它根本不承認這種變化曾經發生過。它在任何特定時間裡所呈現出的形態都被宣稱為最後形態。但相比之下,第二種道德是一種向前的推動力,是一種前進運動的要求,這就是它的可變性本質。這一點能夠證明,與第一種道德相比,它佔據更多的優勢。而且,僅憑這一點,也能說明它所具備的優勢。假使我們能夠認可第一種道德,那麼,根據第一種道德,我們也無法推演出第二種道德來。這和我們無法從一個或幾個可移動物體的位置,而得出它們是否處在運動狀態的道理是一樣的。但與之相反的是,運動之中卻包含著靜止。運動物體所經過的每一個位置都可被想像為、甚至被直接視為一個虛擬的停止點。不過,對於這一問題,我們還需要進行更為詳細的說明。早在被表達和說明以前,第二種道德的優勢就已經被人們經歷和體驗過。而且,如果它不能首先被感覺到,事後,它也就無法被表達出來。這裡存在著一種語氣輕重的差別。那些經常踐行城市道德的人,對幸福感這一術語再熟悉不過。這一幸福感是個體和社會所共同享有的,是各種重要的抵抗力量之間相互作用、相互消解的外在表現。但是,一顆開放式心靈會完全沉浸於絕對的欣喜之中。在它的面前,一切物質實體都將消失得無影無蹤。愉悅和幸福感是一回事,但欣喜卻與其大不一樣。內心的欣喜無法包含在這些外在的愉悅和幸福感之中,但這些外在的愉悅和幸福感卻可以實際包含於內在的欣喜之中。這些外在的愉悅和幸福感指的是一種情感狀態的停止,或者說它們是一個標誌性時刻;而內在的欣喜則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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