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道德和宗教的兩個來源 > 對英雄的呼喚 >

對英雄的呼喚

實際上,我們一直在探尋純粹義務。為了找到它,我們不得不把道德縮減到最簡潔的表達形式。這樣做的優點是表明了義務的存在範圍,缺點是嚴重縮小了道德的存在範圍。實際上並不是被我們拋下的這部分道德不屬於義務。難道還存在不是義務的道德責任嗎?可以想像,這種義務應該從我們所闡明的、起初最純粹和簡單的原始義務這一基礎上,不斷地發散、擴展,以至於最終被吸納為一種道德。這種道德實際上已經徹底改變了義務的本來面目。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下一種完美的道德到底是什麼樣子。我們還是使用同樣的分析方法,再一次向最終極限探尋。但這一次我採取自下而上探尋的方法,而不再採用到目前為止我一直採用的自上而下探尋的方法。

現實生活始終會湧現出一些能體現這種道德的傑出人物。早在基督教聖徒出現以前,人類就有了希臘聖賢、以色列先知、佛教阿羅漢等古代先賢。對於到底什麼是完美的道德這樣的問題,人們總是樂於向這些先賢們求教。我們最好把這種完美道德稱為絕對道德。這樣做的典型特色和啟發意義很快就會呈現出來。這樣做實際上向我們暗示:在我們到現在為止一直討論的道德和我們將要討論的另一種道德之間,也就是在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之間、在兩種極限之間,所存在的差別是種類和屬性上的差別,而不僅僅是程度上的差別。依據前者更易於被歸結為一種非人格化規則的程度來看,前者顯得更加純粹和完美。但對第二種道德來說,要充分表達其內涵,我們就必須借助某一傑出人物作為榜樣或典型化身。傑出人物榜樣作用的普適性在於能夠使某一法則被普遍接受,在於使其他人都模仿傑出人物行事。

那麼,為什麼聖賢們會有追隨者?為什麼偉大的道德領袖們能把普通民眾引導到他們的軌道上來?他們並沒有要求別人來追隨,但卻得到了如此的擁戴。他們不需要做出什麼努力去討好民眾,只要有他們的存在就足矣。這正是第二種道德的本質所在。自然義務給人帶來的只是壓力或動力,完美極致的道德給人的卻不是這樣的壓力或動力,而是令人難以抵擋的吸引力或無窮魅力。

只有對高尚的道德品格有所接觸和瞭解的人才能完全理解和認識它的魅力。但在接觸和瞭解高尚品格這樣一個關鍵和難忘的時刻,我們往往會覺得自己平常的各種行為準則都是非常不妥當的。這時,我們都想弄明白具有如此高尚品格的英雄人物,會對我們寄予什麼期望。他可能是我們腦子裡記起的一位親戚或朋友,也可能是我們從未見過面的一位陌生人。我們只不過對他的生平事跡有所瞭解,卻想像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會由他評判。如果他對我們的行為表示出不滿和責怪,我們會感覺非常不安。但如果我們的行為得到他的嘉許和認可,我們就會感到莫大的驕傲和自豪。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樣一種品格也許是從人的內心深處被不斷向上提升的結果。它最終發展成為人的一種理性之光,並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或許會認為這一高尚品格早晚有一天會遍佈到我們所有人的身上。就像徒弟對於師傅的依賴一樣,我們也會在短時間內對這種品格產生一種強烈的依附心理。事實上,每當我們樹立起一種榜樣或典型的時候,這種品格就已開始形成了。從理論上講,當每一個人都渴望效仿榜樣人物時,這一品格就形成了。不過這還只是一種初級的模仿,也是這一品格形成的初級階段。他們所說的話語會不斷地在我們內心中迴盪,最後成為我們每個人所說的話語的一部分。然而,榜樣人物本身卻並不那麼重要。這裡,我們只是想指出,雖然對第一種道德而言,它越是能夠被清晰地分解成各種非人格化的義務,它的效力也就越明顯,但恰恰相反的是,第二種道德變得越來越令人信服,是與各種準則日益呈現出的多樣性和普及同時產生的,也是與隨之而來的人的個體性和統一性同時產生的。第二種道德最初分散在我們的理智所恪守的一般準則或戒律中,但這些準則和戒律還不至於促使我們把自己的想法和抱負付諸行動。

那麼,它的力量來自哪裡呢?是什麼行為原則取代了這裡的自然義務,或最終吸納了這類自然義務呢?為了弄清這一點,我們首先看一下,我們自己被默默地強加了哪些要求。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討論的責任或義務都是社會生活所強加給我們的。這些責任或義務的限制範圍只不過是一城一地,不會涉及全人類。如果我們執意要區分出兩種道德的話,人們也許會說,第二種道德與第一種道德的區別在於它是一種指向全人類的道德,而不只是一種社會道德。人們這樣說,其實也並非完全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已經逐漸明白,不論我們如何把城市範圍無限放大,最終都不一定能達到囊括全人類這一極限。社會道德和人類道德之間的差異不是程度的差異,而是種類和屬性的差異。前者是當我們意識或感覺到自然義務時,頭腦裡產生的一種義務感。我們往往喜歡再想像出另外一些界限相對比較模糊的義務,強加在這些界限明確的義務感之上。像忠誠、自我犧牲、克己、仁愛等都是我們想到這些義務時的常用術語。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當我們想到義務時,我們頭腦裡除了想到用詞語表達以外,還是否會想到其他事情呢?或許不會。這一點我們能完全認識到。我們說,有這些行為準則在那裡就足矣,這些行為準則就能表達它的全部含義。在相應的場合,能夠不斷地填充這些含義的各種觀念和想法,卻是可以進行具體操作的。當然,實際情況可能是,對許多人而言,這種可以進行具體操作的場合可能永遠也不會出現。或者說這些具體操作行為即使有機會出現,也可能要拖延到很遠的將來。對於某些人而言,這種抱負可能的確曾經有過微弱的萌動。但這種萌動如此微弱,以至於他們所感受到的一絲驚訝,事實上也被歸結為社會義務的擴展。這些社會義務最終被擴展、弱化為人類義務。僅此而已。

但是,我們需要做的,只是給這些抽像模糊的行為準則注入一些實際內容。這些實際內容會變得異常積極,會變成一種強大的活力。這時你再看啊!一種全新的生活映入我們眼簾。我們為這一全新生活的到來而歡呼喝彩!這時,我們會意識到,我們感覺到一種全新道德的來臨。因而,這裡在談到對人類的愛時,毫無疑問,我們指的就是這種道德感。但我們將無法表達它的真正實質,因為對於人類的愛不是一種自足的力量,我們無法看到它的直接效力。兒童的老師也能清楚地知道,人們無法通過宣傳利他主義思想來戰勝和克服人自私自利的思想。人們甚至會發現,即使他們本來具有寬宏大量和自我獻身精神,但在想到為全人類工作和服務時,他們也會感到被突然澆了一盆冷水。為全人類服務這一目標太過遠大了,因而實際效果就顯得非常散漫而無法集中。我們可以因此而推斷,如果對於人類的愛可以構成一種道德,那麼用這種方式構成的道德,就像人們要到達某一預定地點必須穿越一個中間地帶一樣。從某種意義上說,道理是完全一樣的。但從另一種意義上說,這又完全是兩碼事。如果只考慮中間間隔地帶和無數將要逐一通過的地點,我們從一開始就會像齊諾的箭頭一樣陷入絕望。而且,我們永遠也找不到具體的穿越對象,永遠也無法接近這最終的誘惑。但是如果穿越中間地帶時,我們心裡想的只是終極目標,甚至能想到如何超越這一終極目標,我們就能很容易地完成每一個具體行為,同時完成無數日益增多的其他具體行為。這些新增具體行為和我們完成的具體行為實際上是一樣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終極目標到底是什麼呢?也就是說,我們的努力方向到底指向哪裡呢?一句話,確切地說,這個目標對我們到底有什麼具體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