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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宗教改革

在中世紀的歐洲,教會的權力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教會不僅是精神領域的統治中心,而且也要成為政治的中心,它的勢力滲入到了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然而,隨著教會的世俗化,它也陷入了自上而下的腐敗之中,引起了人們普遍的不滿。席捲歐洲的人文主義運動雖然觸動了教會的權威,但尚不能從根本上動搖它。當人們對於教會自行改革感到失望時,宗教改革在人文主義的影響下勢不可擋地爆發了。16世紀,最初在德國,接著在瑞士、英國、法國以及北歐諸國,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震撼教廷的宗教改革運動,並且最終脫離了羅馬教會,自行成立了新教,經過長時間的鬥爭還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在一定的意義上,我們可以把宗教改革看做是人文主義在宗教神學領域的延伸,而且其影響甚至比人文主義更大更深遠。

英國科學史家丹皮爾說:「宗教改革家有三個主要目標。第一,整頓由於有人濫用羅馬會議,由於許多僧侶們生活放蕩而遭到破壞的教律。第二,按照先前遭到鎮壓的某些運動的方針改革教義,並返回原始的質樸狀態。第三,放鬆教義的控制,准許個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由地根據聖經做出自己的判斷。」(注6:〔英〕丹皮爾:《科學史》,第169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年。)宗教改革直接的要求是消解教會的權威,變奢侈教會為廉潔教會,而從哲學上看,其內在的要求則是由外在的權威返回個人的內心信仰。

基督教訴諸個人內心信仰的要求由來已久,實際上這原本就是基督教的根本精神,但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卻逐漸流行起來,因為信徒們希望有實實在在的東西證明上帝在世間的存在。而教會為了追求排場大興土木,大搞豪華奢侈的宗教儀式,也因其世俗化而背離了基督教的根本精神。曾經有一段時間人們瘋狂地收集「聖物」,其中有聖徒的屍體、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後流下來的汗珠、童貞女聖瑪利亞的乳汁,甚至有人收集有上帝創造亞當時剩下來的泥塊,五花八門,無奇不有。然而,基督教畢竟是一種精神宗教,就其本質而言它必然會擺脫外在的東西而復歸內心的信仰,而在黑格爾看來,這個由外在的東西返歸內心信仰的過程早就開始了。當年十字軍在宗教狂熱的驅使下去拯救聖墓,當他們終於攻佔了耶路撒冷之後,便試圖打開聖墓,期望證明上帝在世間的存在,證明永恆而神聖的東西與有限的東西的結合。然而令他們大失所望的是,聖墓中空空如也。所以,基督教世界既奪回了聖地,又失去了聖地。但是黑格爾說,「它實際上是沒有被欺;它帶回來的結果是否定的一種:這就是說,它追求的世間生存只能夠從主觀的意識中尋求,不能從任何外在的對象中尋求;這裡所說的那種確定的形式,表達著『世俗的東西』和『永恆的東西』的結合,就是個人的『精神的東西』,自己認識的獨立。人類世界便是這樣獲得了這種確信,知道人類必須在他自身內尋求那種屬於神性的世間生存,主觀性因此取得了絕對的認可,而在自己本身獲得了對於神明的關係的決定。」(注7:黑格爾:《歷史哲學》,第440—441頁,北京,三聯書店,1956年。)一句話,上帝並不在你之外,上帝就在你的內心之中。自覺地意識到這一點,正是宗教改革的功勞。於是,基督教世界當年在一個人的石墓裡遍尋不到的東西,路德的宗教改革找到了,「他認為世間生存是在一切感官的和外在的東西的『絕對觀念性』的深處——是在『精神』和『心』之中——那顆心,它先前因為教會提出了最無聊和膚淺的手段,來滿足最內在和深刻的欲求,受到了無從說起的創傷,它現在把絕對的真理關係被歪曲的地方,發覺得纖毫畢露,並且設法把這種歪曲徹底摧毀。路德簡單的理論就是說,上帝的世間生存就是無限的主觀性,也就是真實的精神性,就是基督並不顯現在一種外在的形式裡,而是根本屬於精神的,只有同上帝和解後才能夠得到——是在信仰和享受裡」(注8:《歷史哲學》,第461—462頁。)。黑格爾的分析雖然不無牽強附會之嫌,但是他以思辨方式所概括的宗教改革精神無疑是有意義的。

在這一改革的浪潮中,以路德和加爾文的宗教改革最具代表性。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德國人,1501年進入愛爾福特大學攻讀法律,獲碩士學位後突然遁入修道院研習神學。1507年,路德升任神父,1512年獲神學博士學位,1515年任維滕貝格大學神學教授。1517年,他反對教皇以修建聖彼得大教堂為名在德國兜售贖罪券,在維滕貝格教堂大門上張貼了著名的《九十五條論綱》,由此揭開了宗教改革的序幕。教皇利用種種手段企圖壓制路德以及由路德在德國引發的反抗行為,而路德則在德國各階層民眾以及世俗諸侯的支持下,毅然與教廷決裂,繼續發表了《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教會的巴比倫之囚》、《論基督徒的自由》等論著。此外,路德還把聖經翻譯成德語,不僅打擊了天主教會的宗教壟斷,而且對德語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德國農民戰爭爆發後,路德轉而支持封建主鎮壓農民起義。

靈魂如何獲救的問題是基督教的中心教義,也是路德宗教改革的核心問題。聖經中說:「義人必因信而得生」(注9:《新約·羅馬人書》,1,17。)。路德據此認為,獲救只憑人的信仰,與善功、教會的中介作用沒有關係。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文中,路德全面、系統地闡述了他的「因信稱義」學說。

路德認為,人具有雙重的本性,一是心靈的本性,一是肉體的本性。就前者而言,人被叫做屬靈的、內心的、新的人,是自由的。就後者而言,人被叫做屬血肉的、外在的、舊的人,是受束縛的。人不可能靠外在的事功或苦修使靈魂得到拯救,「對於生命,對於釋罪,對於基督徒的自由,有一樣東西,並且只有一樣東西是必需的,那就是上帝的最神聖的話,基督的福音」(注10:周輔成編:《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441頁,商務印書館,1964年。)。因此,只有信仰才是獲救的必要條件。

不過,路德並非絕對否認事功。他指出:「我們憑信仰基督所要除去的,並非是『事功』,而是對於『事功』的迷信。是那種想憑『事功』獲得釋罪的愚蠢想法。」(注11:《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475頁。)因為人同時也是外在的人,「肉體的意欲,努力要侍奉並追求它自己的滿足,這是有信仰的靈魂所不能、也不願容忍的」(注12:《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458頁。)。人必須通過事功來控制自己的行為,揚善避惡。但是,這只是信仰的結果罷了,就像好樹結好果一樣。因此,事功只需做到足以抑制情慾的程度就夠了,童身、守貧等禁慾主義的戒律都是不必要的。1530年聖誕節,路德為他的小兒子寫了一首馬槽歌,其中唱道:誰若不愛美酒、女人和歌,他就終身是個大傻瓜。顯示了一個新教徒令人耳目一新的朝氣蓬勃的世俗生活。

中世紀教會力圖壟斷拯救靈魂的權力。它提出上帝不與有罪之人交往,人要獲救必須借助教士的中介作用。教皇是上帝在人間的代理人,掌管著拯救靈魂的大權。教會甚至禁止一般基督徒閱讀聖經,惟有教皇才有解釋聖經的權力。它把以教皇為首的教界人士稱為「屬靈等級」,他們高於一般信徒組成的「世俗等級」。路德則認為,人與人之間的區別只在於信仰。只要受洗入教,心存信仰,人人都可以成為祭司,都屬於「屬靈等級」,都可享有與教皇、主教同等的權力。只有體現在基督身上的上帝的權威才是真正的權威,因此,只有記載基督言行的聖經才是永無謬誤的。人人都有權閱讀和解釋聖經,並在其中與上帝交流。只是因為我們不能夠都來作執事並當眾宣教,才有了專職的人來主持聖禮和傳道,他們是「執事、僕人和管家」,沒有高於其他教徒的特權。

路德掀起的宗教改革通過讓·加爾文(Jean Carvin,1509—1564)又得到了進一步的深化。

加爾文出生於法國的一個律師家庭。早年就學於巴黎,受到馬丁·路德影響。由於法國政府對新教徒進行迫害,加爾文於1535年逃往瑞士巴塞爾,1536年發表其主要神學著作《基督教原理》,同年抵達日內瓦,參與該自由市的政權建設,不久成為該政權的實際領導。1538年因該市下層市民騷動而遭驅逐。1540年,該市上層市民再度得勢並請加爾文返回日內瓦。從此,加爾文定居日內瓦,並在那裡建立新教教會,取消主教制,代之以資產階級共和式的長老制,並與日內瓦城市政權結成政教合一的體制。與路德一樣,加爾文也宣稱教徒「因信得救」。但他主要是重新推出奧古斯丁的「先定」說,發揮了路德思想的宿命論方面。

加爾文把宇宙中的一切都歸之於上帝的永不更改的「先定」。上帝也預先安排好了對人的拯救。誰將得到拯救,誰將被遺棄,取決於上帝預先的揀選。這是上帝的恩典,是無條件的,秘而不宣的,並且不以人的善惡功罪為轉移。況且「除非人受到神的恩典的幫助,而且是受到那賜給那在再生中的選民的特殊的神的恩典的幫助,否則,人就沒有做善功的自由意志」(注13:《西方倫理學名著選輯》,上卷,第499頁。)。由此,加爾文也像路德那樣,否定了羅馬教會的救贖理論,認為善功對人的來世生活沒有什麼影響,並不能使靈魂得到拯救,它只不過是教會用以牟利、勒索錢財的手段罷了。教皇、主教們並不能代表上帝,聖經才是信仰的惟一權威,人人都可以通過閱讀和信仰聖經而直接與神相通。總之,個人的功德和教會的存在都不能改變上帝的先定。不過,雖然人們無法得知自己是否是上帝的選民,塵世的行為也不能改變上帝的「先定」,但人們也不應當放棄現世的努力,而是應當堅信自己是上帝的選民,積極求取事業上的成功。因為上帝對其揀選的選民,必然給予充分的支持。而個人只要在事業上取得成功,就是實現了上帝所賦予的先定使命,也就是死後靈魂可以得救的可靠證明。「加爾文的信條適合當時資產階級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他的先定學說,就是下面這一事實在宗教上的反映:在商業競爭的世界中,成功或失敗不取決於個人的活動和才智,而取決於不受他支配的情況。起決定作用的不是一個人的意志或行動,而是未知的至高的經濟力量的擺佈。」(注1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第391頁。)

無論是路德的「因信稱義」學說,還是加爾文的「先定」學說,都從原始基督教和奧古斯丁的宗教理論汲取了豐富的思想內容,並在「復興」古代神學的形式下,注入了時代的新內容。在理論上,他們不僅否定了教皇和羅馬教會的至上權威,而且甚至否定了教會存在的必要。他們啟迪人們的思考,肯定人們的世俗生活,肯定個人的權力、地位,爭取個人的解放。可見,宗教改革與人文主義思潮是同一個時代精神在不同領域裡的表現,甚至可以說,宗教改革是在人文主義的影響下發生的,是人文主義精神在宗教神學領域裡的延伸。但從對天主教統治的瓦解和摧毀來說,宗教改革的作用卻是人文主義所無法比擬的。這一點,從羅馬教廷對待宗教改革和人文主義的不同態度就可以看得出來。宗教改革的矛頭直接指向教會,因而它從一開始就遭到以羅馬教會為首的天主教勢力的反對、迫害和鎮壓。宗教改革的精神是新時代世俗精神的折光。雖然宗教改革並沒有自己獨立的哲學形態,但它對後世的社會發展和哲學發展所產生的影響卻是不可低估的。許多史家甚至把路德、加爾文所代表的新教精神視為近代資產階級進取精神的源泉。

不僅如此,宗教改革訴諸個人的內心信仰,在某種意義上為近代哲學之主體性的覺醒準備了條件。正如黑格爾所說,「按照這個信仰,人與上帝發生了關係,在這種關係中,人必須作為這個人出現、生存著:即是說,他的虔誠和他的得救的希望以及一切諸如此類的東西都要求他的心,他的靈魂在場。」(注15: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第三卷,第378頁。)於是,永恆的東西或真理與有限的東西即個人的存在在「主觀性」基礎上得到了「和解」,因而宗教改革的根本內容就是:「人類靠自己是注定要變成自由的」(注16:黑格爾:《歷史哲學》,第464頁。)。

當然,宗教改革畢竟只是在信仰範圍之內進行的改革。他們的宗教哲學思想依然有著神學的深刻印記,是新教神學的理論基礎。路德、加爾文的宗教改革在本質上具有濃厚的反理性反科學色彩,甚至就連他們所標榜的宗教信仰自由,最終也被對異端的殘酷鎮壓所淹沒。哥白尼的日心說曾遭到路德的惡毒咒罵,而著名的西班牙人文主義者塞爾維特,在正要發現血液循環的時候,雖然逃離了羅馬天主教會的監獄,卻最終慘死在加爾文教的火刑架上。馬克思曾經深刻地揭示了路德宗教改革的本質:「路德戰勝了信神的奴役制,只是因為他用信仰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對權威的信仰,卻恢復了信仰的權威。他把僧侶變成了俗人,卻又把俗人變成了僧侶。他把人從外在宗教解放出來,但又把宗教變成了人的內在世界。他把肉體從鎖鏈中解放出來,但又給人的心靈套上了鎖鏈。」(注1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