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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摹仿創世說

亞里士多德把理念論的難題稱之為「分離」問題,即理念與事物的分離造成了理念論的困難。為了說明事物是如何從理念產生的,柏拉圖提出了「分有」和「摹仿」兩種解釋,但都難以自圓其說。《蒂邁歐篇》中的「摹仿創世說」試圖通過自然哲學提出一種解決方式。

柏拉圖非常輕視自然哲學,專門討論自然哲學的只有《蒂邁歐篇》這一篇對話。通常《蒂邁歐篇》被看做是柏拉圖後期的作品,它以目的論的方式論述了有關宇宙的形成及其結構等思想,提出了一種與以往不同的自然哲學。(注20:參見:《希臘哲學史》,第二卷,第1015頁以下諸頁。)

自然萬物處在生滅變化之中,是可以由感覺感知的,都是生成的。因而整個宇宙也一定是生成的。凡是生成的東西必然由某種原因作用而生成,這個原因就是創造者,但是發現宇宙的父親和製造者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宇宙的創造者當然要以某種東西作為創造宇宙的模型,宇宙的原型是永恆的而且只有理性才能認識,宇宙不過是它的摹本。按照柏拉圖的理念論,可感世界可感而不可知,理念世界可知而不可感,所以描述可感世界的自然哲學應該只是意見而不是知識。但是如果宇宙是某個創造者根據模型創造出來的,那就應該是理性的產物。因此,柏拉圖在敘述他的宇宙論時,經常顯得有些猶豫不決,沒有太大的把握。於是,人們有時把《蒂邁歐篇》看做是一個神話故事,不過誰也不能否認它是柏拉圖經過深思熟慮而提出來的哲學思想。

柏拉圖的宇宙生成學說有三條原則:第一,要區分那存在而不變動的東西和變動而非存在的東西;凡是由理性和邏各斯認知的東西總是自己同一存在的,凡是由意見借助感覺認識的事物總是會變化消滅的。第二,一切變動的東西總是由某種原因作用於它才能變化生成,沒有原因就不能生成。第三,創造者要構造事物的形狀和性質時,必須以不變的東西作為模型,才能造出美好的東西,如果以變化的事物為原型,造出來的東西便不能是好的。由此出發,柏拉圖敘述了宇宙的生成過程。

所謂「宇宙的創造者」即「得穆革」(Demiurgos),柏拉圖也稱之為神、父親或創造者。神是善的,他希望萬物也像他自己一樣只有善而沒有惡,於是他將混亂的東西安排得有秩序,因為這樣是最好的,他看到理性比非理性好,所以將理性放入靈魂,將靈魂放入軀體,將宇宙創造成為一個有理性和靈魂的生物。由此可見,柏拉圖的宇宙生成論是一種理性的目的論,而他所說的「神」既不是傳統希臘神話中的擬人化的神(實際上諸神也是由這個創造者創造出來的),也不是類似後來基督教神學中的上帝,因為這個創造者並不是從無中創造世界,只是將原來沒有秩序的東西安排成為有秩序的宇宙。這樣的「神」應該是一種理性神,不過也有人格性,因為他創造宇宙的活動是有目的有意志的活動。

在柏拉圖看來,這樣創造出來的宇宙只能是一個,它是一個有理性有靈魂的生物,因而得穆革所依照的范型也必然是一個有理性的作為整體而存在的生物。按照柏拉圖的理念論,創造宇宙所依據的模型應該是永恆不動、自我同一的理念,不過他似乎在此更強調這個模型是有生命的生物,從而突出了理念的能動性。當然,僅有理念,神還創造不出宇宙,因為他不可能無中生有。他還需要兩樣東西,即「材料」和「場所」。材料(或「載體」)指水、火、土、氣,它們在創世之先就已混沌地存在著。場所(khoros),即空間,它是接受器或容器,猶如宇宙萬物之母。

神首先創造出「世界靈魂」。它是瀰漫於世界並在內部推動形體運動的力量,由同和異兩個部分構成,按相反方向作圓周運動,它是神的影像,同時也是理念世界和可感世界的中介,其職責是使事物受理念支配。然後,神用全部材料按一定比例和幾何結構創造出天體,它在數量上只是一個,呈圓球形。神在創世的同時也創造了時間,所以,可感世界的一切都發生在時間之中。神接著創造了各種動物,它們按居住領域被分成四類,天上的小神、空氣中的有翼動物、水棲動物和陸地動物。神最後創造出人,首先是人的理性靈魂,接著是靈魂的非理性部分,然後再創造人的肉體。人是大宇宙的縮小,身體各部分都合乎目的而具有完滿性。由於人獨具理性靈魂,所以人為萬物之靈。

《蒂邁歐篇》通常被認為是柏拉圖後期的作品,聯繫到理念論的困境和柏拉圖的自我批評,我們可以把這篇對話中的「摹仿創世說」看做是柏拉圖解決理念與可感事物之間關係的一種理論。雖然柏拉圖在《國家篇》中就已經通過「摹仿」來說明事物與理念之間的關係,但是顯然《蒂邁歐篇》中的「摹仿創世說」更加系統和完整。

現在,回到我們這一講的主題:「柏拉圖的洞穴」。為什麼用這樣一個標題?因為在我看來,「洞穴」這個比喻代表了柏拉圖的基本思想,由於柏拉圖的思想為西方哲學奠定了基礎,所以也體現了西方哲學的基本精神。

柏拉圖通過「洞穴」比喻,明確地區別了兩個世界:可感世界和理念世界。對於普通人來說,只有一個世界,那就是我們生活於其中的日常世界,也就是感覺經驗的世界,早期希臘自然哲學其實就是這種樸素世界觀的哲學代表。而愛利亞學派的巴門尼德則把這條道路稱之為「意見之路」,主張認識的道路應該是通過思想把握存在的「真理之路」。柏拉圖在兩者之間進行了某種「綜合」,形成了兩個世界的理論。一方面,他並不否認可感世界的「存在」,但認為這個可感世界可感而不可知,我們對此只有意見而沒有知識,另一方面則是將理念世界看做是可感世界的存在根據,可知而不可感的含義是說,我們面對的是現象,我們所能看到的也只是現象,真實的存在是眼睛所看不見的。由此引出了現象與本質、感性與理性、經驗與超驗等一系列的問題。因而就是這個「洞穴」比喻為後來的西方哲學定下了基調,它代表著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世界觀),這種方式主宰了西方哲學上千年。

在某種意義上說,柏拉圖在希臘哲學中屬於「另類」。希臘人是現實主義的,他們基本上沒有超驗的觀念,所以柏拉圖之後,即使是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亦立刻回到經驗之中去了。

希臘哲學畢竟具有濃厚的東方色彩,而名副其實的西方哲學——歐洲哲學——是從中世紀經院哲學開始的,教父哲學時代還有東方教父和西方教父之分,經院哲學則是純粹的日耳曼民族的哲學。柏拉圖的思想路線在希臘也許算是異類,但在歐洲哲學中則是主流。在某種意義上說,後世的哲學家們都在努力走出「洞穴」,並且努力使所有的人都走出「洞穴」。

參考書目

1.《柏拉圖全集》,四卷本,王曉朝譯,人民出版社,2002年。

2.泰勒:《柏拉圖——生平及其著作》,山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

3.柏拉圖:《理想國》,商務印書館,1986年。

4.柏拉圖:《巴門尼德斯篇》,陳康譯注,商務印書館,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