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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蘇格拉底之死

據說蘇格拉底生得很醜,但是死得很美。他被當時雅典的民主制度判處了死刑,造就了西方哲學史乃至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歷來在蘇格拉底之死的問題上就存在著兩種相反的觀點,一種認為蘇格拉底是為真理而獻身的典範,因而堪稱聖人,這種觀點佔多數,主要是西方的觀點;另一種觀點主要是前蘇聯和我們過去的觀點,因為蘇格拉底是被民主制度判處死刑的,按照階級分析的邏輯,他當然是民主制度的死敵,所以他是沒落的奴隸主階級的代表,應該判處死刑,而且死有餘辜。實際上,造成蘇格拉底之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們可以把這一事件看做是印證黑格爾悲劇理論的最佳典型例證:城邦與蘇格拉底各有自己的道理,問題在於兩者之間是矛盾衝突的。

黑格爾的悲劇理論很有意思。按照他的觀點,悲劇之所以具有震撼心靈的力量,不在於它表現了人們悲慘的命運,強化了惡人當道,好人受苦的情景,以便引起人們的同情和同病相憐的感受。換言之,悲劇不是正義與邪惡、好人與壞人那樣清楚明白的矛盾對立,那只能說是「悲慘」而不是悲劇。悲劇是矛盾的雙方都沒有錯,都有各自的道理,只不過由於兩者的道理是相互衝突的,從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

例如希臘悲劇《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的哥哥與城邦統治者發生了衝突,他一氣之下叛離城邦,企圖借別的城邦的力量奪回自己的權力,結果失敗身亡,戰死沙場。為了懲罰他,城邦統治者頒布了法令,不許掩埋他的屍體。古希臘人與我們中國人一樣,有「入土為安」的觀念。如果人死了,屍體沒有被掩埋,那麼他的靈魂就變成了孤魂野鬼,永遠不得安寧。因此,這可以說是一切懲罰中最嚴厲也是最可怕的懲罰。安提戈涅為了使哥哥的靈魂得到安寧,便千方百計去掩埋哥哥的屍體,於是與城邦統治者發生了衝突。城邦統治者的兒子正是安提戈涅的情人,因為安提戈涅被判處死刑,他也殉情而死。這出希臘悲劇是黑格爾印證其悲劇理論最得意的典型:衝突的雙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城邦統治者出於維護城邦的利益,這是新興的法律;安提戈涅出於原始的家庭血緣法則,也有她的道理。但是雙方發生了無法調和的衝突。

蘇格拉底之死的確也是這樣一出悲劇:城邦出於維護城邦利益的原因判處蘇格拉底死刑,蘇格拉底也是為了城邦的利益堅持自己的原則而以身殉道。

蘇格拉底受到人們起訴的時候,已經70歲了。令人不解的是,蘇格拉底給城邦造成麻煩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換句話說,城邦容忍他已幾十年,卻在蘇格拉底晚年行將就木的時候判了他死刑。人們起訴他的直接罪名有兩條,一條是蘇格拉底教唆年輕人反對他們的長輩,用我們的話說就是「教唆犯」,一條是蘇格拉底引進新的神靈,不信城邦的守護神。實際上,這兩條都有向傳統觀念和習俗挑戰的因素。蘇格拉底認為尊重長輩但不能盲從,需要判斷是非對錯,首先應該遵從真理。蘇格拉底還認為,每當他需要決斷時,心靈中總有一個守護神告訴他應該怎麼做,而這就意味著他只相信自己的守護神而不尊重城邦的守護神。實際上,在這一案件的背後是兩種從根本上對立的原則,一方是蘇格拉底,一方是城邦民主制。

如前所述,城邦民主制是哲學誕生的搖籃,城邦民主制也是後來政治思想家們一致讚頌的政治制度。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且不說我們可能將古代的民主制度過分美化了,因為它並不完美,即便我們以之為理想,仍然有一些致命的障礙,使後人難以在現實中實現這一理想。這就是為什麼十七八世紀的哲學家、思想家都以希臘民主制為理想,但是除了個別的例外(如盧梭),都不約而同地提倡法制的代議制政府的原因:城邦的直接民主制需要所有的公民都民心淳樸,富有正義感,這樣才能比較合理地決定城邦大事,否則會出現什麼結果是可以想像的,智者的詭辯正是民主制敗壞的產物。人們憑話語的力量參加並且影響政治決策,逐漸地人們不再在乎事情本身的合理性,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提案能否被通過,於是論辯術和修辭學就獲得了重要的地位,智者的工作就是教授人們論辯術和修辭學,使他們在公民大會上有能力說服別人。於是,公民大會的政治生活便失去了它的合理性,完全變成了詭辯的市場。由此可見,城邦民主制的原則是合理的,但是現在它失去了積極的作用。換言之,雅典的城邦民主制的確曾經是光輝的典範,但已經是過去的輝煌。

蘇格拉底正處在這樣一個雅典民主制衰落的時期。

再看蘇格拉底。表面看來,蘇格拉底提倡的原則即使不是反民主制的,也是非民主制的,至少在雅典人看來是這樣的。城邦民主制的基本原則是每一個公民都有參加政治生活的權利和義務,這就是說,他們用不著學習就天生稟賦正義感,就知道怎樣決定城邦的大事,這可以說是雅典民主制的根本原則。然而蘇格拉底可不這麼看。他認為雅典之所以衰落了,根本原因就在於民主制的原則出了問題。正如做鞋子的工匠必須懂得做鞋子的知識一樣,管理城邦也需要專門的知識。如果讓不懂得治國的民眾決定城邦大事,不可能治理好城邦。所以,蘇格拉底鼓吹專家治國論。但是,雅典人無論如何難以接受蘇格拉底的理論,因為那完全違背了民主制的基本原則。顯然,這種專家治國論與城邦民主制是相互矛盾的。

因此,蘇格拉底與城邦的矛盾,是兩種原則的衝突,它們都有自己的道理,但相互之間有一個「時間差」或「時代差」,碰到一起當然要發生矛盾。民主制是合理的,但是這種合理性已經過去了。蘇格拉底的原則也是合理的,但那要等到上千年以後才會成為現實的原則。這就是說,蘇格拉底生不逢時,他的原則是希臘人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

所以,蘇格拉底必死。

在某種意義上說,蘇格拉底也是在自己「找死」。由500人組成的陪審團,280人認為蘇格拉底有罪,220人認為人無罪,實際上只有30票的差距。按照雅典的法律,蘇格拉底並不一定承受死刑,他可以交付罰金,以罰代刑。可是蘇格拉底認為自己沒有罪,聲稱不交罰金。不僅如此,蘇格拉底認為自己是阿波羅太陽神給雅典人的恩賜,所以不但不應該被判處死刑,城邦還應該為他提供免費食宿。不用說,蘇格拉底的態度激怒了評審團,吵吵嚷嚷的法庭最終判處他死刑。由於此時雅典朝拜德爾菲神廟的船隻尚未回返,按照習俗,這期間是不執行死刑的,所以蘇格拉底有充分的時間逃走,他的學生們已經買通了看守,準備護送蘇格拉底離開雅典。但是卻被蘇格拉底拒絕了,他說儘管評審團的判決是錯誤的,但是我作為遵紀守法的公民卻沒有理由不服從它。所以,他拒絕逃走。有一種觀點認為蘇格拉底是有意激怒評審團來判處他死刑的,因為他要以自己的死喚醒雅典人。

蘇格拉底屬於那種實踐哲學家,他一生探索真理,雖然沒有留下任何著作,但卻留下了許多故事。使生蘇格拉底死,使死蘇格拉底生的,就是他對知識的不懈追求。在城邦民主制度衰落的背景下,蘇格拉底試圖通過知識來挽救雅典。在他看來,對任何事物,我們只有具有了知識才能知道怎樣做和做得更好。所以,他給自己安排的工作就是在任何一種公共場合與人交談,刺激人們的求知慾,讓人們知道自己是無知的。他自比牛虻,說雅典這匹馬太遲鈍了,需要有人時不時地刺激它一下。在某種意義上說,蘇格拉底企圖通過自己的死來喚醒雅典人的良知,雅典人後來也的確覺悟了,為蘇格拉底平了反,也懲罰了起訴蘇格拉底的人:按照雅典的法律規定,你起訴他人如果敗訴,你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換言之,你起訴別人,如果別人沒有問題,那就是你有問題。可惜的是,即使雅典人覺悟了,也仍然無能為力。

蘇格拉底的思想集中表現在「德性即知識」的學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