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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幫幫這隻狐狸

哪種動物的故事最多

《朗讀手冊》裡,以動物為主題一章的選文,讀起來非常有意思。

讀完《小鹿班比》後,問哲哲:「你說,在動物小說裡,哪種動物的故事最多?」他沉吟片刻,汪汪幾聲。向他豎起大拇指,答對了,讓他舉例為證。沒一會兒,一個個答案冒出來:《城裡狗鄉下蛙》、《大嘴狗》、《變身狗》、《小狗栗子球》、《傻狗溫迪克》、《流浪狗之歌》、《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靈犬萊西》……

接著,哲哲又道:「爸爸,還有啊,《我永遠愛你》其實也是寫狗的,還有《瑪蒂娜》裡有一個叫球球的小狗。對了,還有一個叫黑狗什麼的,講的也是狗的故事。」然後,哲哲從我的書架上翻出黑鶴的《黑狗哈拉諾亥》。這本書因為還不適合他這個的年齡段,所以一直沒有讓他讀,但他好像知道這本書正在未來的某個時段等著他。

也許,人生一大幸事便是與好書的相遇吧。

兔子小說也不少呢

狗、貓的書目列得差不多了,索性又讓哲哲想想關於兔子的書。

他發動腦筋,說「其實兔子小說也不少呢」,隨即答案一個個蹦出來:《彼得兔》、《逃家小兔》、《我的兔子朋友》、「小兔子波力性格養成」系列、《兔子,快跑》以及剛講完的《兔子坡》、《沒有耳朵的兔子》……還未說完,哲哲媽在一旁插話:「我也想出一個。」「哪一本,快說!」哲哲催促。

「《流氓兔》!」哲哲媽脫口而出。

我和哲哲面面相覷,停頓了幾秒鐘,我倆異口同聲地說:「那不是書,是動畫片好不好?」

《貓武士》來了

看哲哲這麼喜歡動物小說,便找來《貓武士》給他講。儘管該系列不能與「貓頭鷹王國」相媲美,但也還算不錯。

像幾天前一樣,鼓勵哲哲回憶跟貓有關的故事。他告訴我,有《穿靴子的貓》、《活了一百萬次的貓》、《100萬隻貓》,「不一樣的卡梅拉」系列有一集是《我愛小黑貓》,《時代廣場的蟋蟀》中有隻貓叫亨利,他的小雨姐姐愛看的《笑貓日記》裡也有貓。

記憶中,老捨和鄭振鐸也是寫過貓的,才女林徽因家裡也養過一隻貓。又問哲哲:「你覺得這些貓都有什麼特點?」他沉思片刻,說:「我發現啊,這些貓都很善良,很可愛,哎呀,我也想養一隻貓了。」

等自己老了,回老家生活,養一院子的小貓、小狗,多好。對了,最好哲哲就住在不遠處。

應該幫幫這隻狐狸

接下來讀的是作家西頓的動物小說。

《破耳兔》和《春田狐》的故事,哲哲一聽就愛不釋手。講完故事還要學著書中的情節,表演一番兔子奔跑和兔子蹬腿的動作,以及狼狗撞上鐵絲網的狼狽相,惟妙惟肖,感覺像在看幽默劇。

對於春田狐一家的悲慘命運,他也感慨萬千:「爸爸,我們是不是應該幫幫這隻狐狸,讓他們好好生活呢?雖然他們愛吃雞,但也是為了讓自己的小孩活下去,我們不應該把他們都殺死,對吧?」

我本想給小傢伙普及一下動物世界的叢林法則,但看著滿眼熱切的小臉蛋,突然覺得講這些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教條實在有點殘忍,轉而和他聊起了愛護自然、敬畏生命的話題,道理說得也許蒼白,但至少滿足了那顆不忍殺生、以慈悲為懷的小小童心。

其實,每顆童心都無比柔軟和純真,對於孩子還是少灌輸一些叢林法則,讓他們像西頓小說的開篇一樣,先享受一片安靜溫暖的生存空間吧。

鴨嘴獸滅絕了嗎

接下來,給哲哲講德國童書作家安德烈·馬克思的《野獸幫》,主角依然是一群動物。

《野獸幫》講的是從動物園裡逃出來的狼哈姆雷特和大猩猩巴納巴斯,一起尋找野獸團,以追求自由為主題的故事。第二集主要講述為鴨嘴獸奧斯卡尋找身份的歷程。

上學路上,哲哲問我:「爸爸,你說現在地球上還有鴨嘴獸嗎?」「鴨嘴獸啊,和袋鼠、袋狼一樣,都曾經生活在大洋洲。你知道為什麼只有大洋洲才有這些動物嗎?」好為人師的我告訴哲哲:「這是因為,只有這個大陸周圍是海洋,與其他幾個大洲是隔絕的,所以留下了很多稀有動物,但鴨嘴獸、袋狼和鴨嘴獸都滅絕了,因為人類的大肆捕殺。」「哦,爸爸,你知道得還挺多的。」被表揚了,自己很高興,但總感覺少了一點底氣。到了單位,上網一查,發現自己錯了。

接哲哲時,第一件事就是向他道歉,告訴他鴨嘴獸沒有滅絕。「爸爸,我今天問科學老師了,他也說鴨嘴獸還活著。嗯,承認錯誤就是好爸爸。對了,爸爸你知道嗎?鴨嘴獸是有毒的,他的腳上有個倒刺……」他又開始巴拉巴拉地給我上起科學課。

我認真聽著,這一次選擇老老實實當個學生。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讀到狒狒路德維希和狼哈姆雷特關於去不去尋找神秘河流而發生爭執的事。母豹希瓦說:「路德維希,你不一定要一起去啊,沒有誰要求你一定跟著去,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決定。哈姆雷特,但我一定跟你一起去。我一直覺得拉菲娜的話值得一聽……」

還沒讀完,哲哲插話:「爸爸,這句話說得挺對。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能強迫別人。」既然挑起話題,就跟他談起一個人的權利與自由、一個好時代的標誌,等等。轉而,想起剛剛讀完南師大附中語文教師周春梅的文章《學生有不發言的權利》,文中明確指出,現代教育最缺少的,就是尊重孩子的權利。

哲哲懵懂地意識到選擇權,這一代孩子注定與我們不一樣。

體驗羅琳的文字魅力

讀完了《野獸幫》,9歲多的哲哲開始啃《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想體驗一下羅琳的文字魅力。

沒想到,剛翻了幾頁,他就迷上了。看到馬上五年級的孩子喜歡這本書,覺得很正常,他也到了欣賞魔幻小說的年齡了。但這本書雖好,但似乎沒有全部購買的必要,他讀完第一本之後,我帶他到附近的亞運村圖書大廈去蹭書讀。

在圖書大廈裡,他很快找到了哈利波特,沒想到他對圖書分類有了初步的認識。晚上的三個小時,他看他的《哈利波特與密室》,我看我的《特別的一天》,互不影響。後來的幾天,我們幾乎都要去圖書大廈,好像成了一個共同的約定。有時候他媽媽帶他去跑步,回來後直接到「老地方」找我,一起開始閱讀之旅。

在書的海洋裡,走進文字所構築的精彩世界,真希望以後的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都這樣約定著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