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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nt 4 對方希望你記住他的名字

當我們和陌生人第一次接觸時,我們應先問問人家「您貴姓」「您怎樣稱呼」,這是人際交往的基本禮節。而當下次見面的時候,你如果能脫口而出他的名字,就會顯得自然而親切,立刻拉近了彼此的距離。牢記對方的名字好像是一個見面禮,又好像是進入交往大門的通行證。如果叫不出對方的名字,或者把對方的名字叫錯,就會感到語塞,自然給交往造成巨大的阻力,交往之門便很難打開。

可以說,牢記對方的名字是一種既簡單但又很重要的獲得好感的方法。記住對方的名字,是與人相處的最起碼的要求。因為,姓名是一個人的標誌,人們由於自尊的需要,總是最珍愛它,同時也希望別人能尊重它。可以說,記住別人的姓名,是對別人最起碼的禮貌和尊重,又是一種情感投資。

而且,生活中你肯定也會有這樣的感受:當你與曾打過交道的人再次見面,如果對方能一下叫出你的名字,你一定會感到非常親切,心中難免就有幾分竊喜,感到自己被他人尊重,對對方的好感也油然而生;而如果對方只覺得面熟,再次向你請教「貴姓」,雙方一定都覺得非常尷尬,親切、愉快的氣氛也會一掃而光。其實每個人都渴望受到別人的關注和尊重,而關注和尊重很重要的一步就是叫出對方的名字,強調對方的名字。

你可曾想過,如果一個曾經只是點頭之交的人,多年後突然和你相遇,你忘了對方的名字,你自己認為理所當然,但對方卻叫出了你的名字,那樣的感覺你應該不陌生吧,那時候大概只恨為何我沒有多花點心思去記住他的名字,只覺得當時自己好尷尬吧!

其實,記住對方的名字,就很容易贏得好感。因為姓名代表一個人的自我,只有在自我受到尊重的時候,人們才會感覺快樂,我們一定不能忽視這一點。

在46歲時,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吉姆,得到了4所著名大學授予的榮譽學位,並成為美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負責人。所有這些都來源於吉姆與人建立密切人際關係的專長——第一次見面,就能牢記對方的姓名。

在身居要職之前,吉姆是一家石膏公司的推銷員。就在他滿世界地推銷公司產品的時候,他發明了一種能夠牢記別人姓名的方法。這個方法很簡單,他與別人初見,就將對方的姓名、家庭情況、政治見解等都記錄在一個小本子上,並且經常翻閱自己建立的人際關係檔案,努力將有關信息牢記在心。下次再與對方見面時,不論相隔半年或一載,吉姆都能準確無誤地問候對方家庭的每位成員及庭院裡的樹長得怎麼樣了之類的生活問題。吉姆的談話給人的印象是親切的、平易近人的。

由此可見,如果你能夠準確地叫出對方的名字,就會使對方產生莫大的好感,這比那些無聊的奉承話更具說服的魔力。相反,如果你忘記或寫錯別人的名字,很可能招致意想不到的麻煩。

我記得戴爾·卡耐基曾這樣說過:「我們應該注意每一個名字裡所能包含的奇跡,並且要瞭解名字是完全屬於我們交往的這個人,沒有人能夠取代。名字能使人出眾,它能使他在許多人中顯得獨立。在我們與別人交往時,名字會顯示它神奇的作用。」卡耐基這種記住他人名字的方式,是他的領導才能和重要秘密之一。他以能夠叫出許多員工的名字而自豪,認為無法記住別人的名字,就等於無法記住他的一項很重要的工作。

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曾說過:「記住別人的名字,使別人覺得自己很重要。」有個曾為美國歷屆領導人製造小汽車的汽車公司,在一次聚會上,公司經理張伯倫曾把機械師坎茨介紹給總統。幾年後,當張伯倫帶著機械師坎茨再次見到總統時,羅斯福首先熱情地和他們握手,親切地叫著他們倆的名字,這使張伯倫和坎茨都特別興奮。為報效總統的異常記惦和知遇之情,回公司後,他們精心設計,用上將近一年的時光,專門為羅斯福製造出了一輛特別堅固、精緻的小車。

很多人說,名字只是一個符號,可名字卻也是一個人伴其一生的東西,是具有獨一無二的特性的。所以,你如果重視別人,就首先要重視他的名字。而我們每天都會遇見許多張新面孔,初見時熱烈的寒暄,互遞名片,可是一轉身,我們也許就想不起來對方的名字。有人歸結為,我的記憶力不好。當然,由於各種原因,人們不可能將所有與他溝通過的人的名字全部記下來。即便再見面時忘記了對方的姓名,也千萬不要像第一次見面那樣直接請教,否則對方會有一種被忽視、不受尊重的感覺,而應該盡力地回憶,比如與對方談一些第一次見面時的情景,萬一回憶不起來,便要用非常委婉的方式請對方告知,或坦率地承認自己的失誤,以彌補對方的缺憾。

所以,初次見面時,我們要記住對方的名字,不是刻意去討好別人,而是最基本的一點要求。任何一個人,記住他所結識過的人的名字,都會得到對方的喜愛。這是因為,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而記住他的名字,就會得到對方的喜愛。

情景訓練:記住新認識的朋友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