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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生活中運用刻意練習原則

2010年,我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是俄勒岡州波特蘭市一位名叫丹尼斯·麥克勞克林(Dan McLaughlin)的男子寫來的。他在很多地方讀過我撰寫的關於刻意練習的研究報告,也包括傑奧夫·科爾文(Geoff Colvin)所寫的書《被誇大的天才》(Talent Is Overrated)等書。丹尼斯想運用這種方法將自己訓練成一位職業高爾夫球手。

為了瞭解丹尼斯的這一想法到底有多麼大膽,你得稍稍瞭解一下他。他沒有加入過高中或大學的高爾夫球隊。事實上,他壓根兒就沒有真正打過高爾夫。有好幾次,他和朋友們到過練習場,但他一生中從來沒有打過一場完整的、18洞的高爾夫球。實際上,他到了30歲的年紀,從來沒有在任何的體育項目中當過競技運動員。

但他有一個計劃,而且認真對待:他會辭去商業攝影師的工作,然後花六年左右的時間學打高爾夫球。他讀過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的《異類》,並且相信「1萬小時訓練法則」,認為自己可以花1萬小時來刻意練習,成為一位足夠優秀的球員,以參加職業高爾夫球員協會的巡迴賽。為了參加巡迴賽,他首先必須獲得職業高爾夫球員協會的巡迴賽資格賽的參賽資格,然後在資格賽中打得足夠好,以獲得職業高爾夫球員協會巡迴賽的外卡。這才使他有機會參與職業高爾夫球員協會的錦標賽。

丹尼斯把他的計劃稱為「丹計劃」,在他實施一年半以後,《高爾夫》雜誌採訪了他。當記者問他為什麼選擇打高爾夫球時,丹尼斯回答,「我真心喜歡。」他說,他不贊成人們這樣的看法:只有少數一些人才能在特定領域中獲得成功,只有那些邏輯思維清晰和「擅長數學」的人才能進入數學領域;只有那些有運動細胞的人才能進入體育領域;只有那些在音樂上有天賦的人才能真正擅長演奏某種樂器。這種想法,使得人們以此為借口,不去追求他們原本可能真正喜歡做、也許還很擅長的事情。因此,他不想墮入這樣的陷阱。他說,「所以,一想到這些,我便想去試著做一些與我曾做過的全然不同的事情。我想證明,如果你願意投入時間,一切皆有可能。」

我喜歡丹尼斯,甚至不只是由於他的這一番表態,而且是由於他意識到:刻意練習不只是針對那些很早就開始訓練的孩子,那些追求長大後成為國際象棋特級大師、奧林匹克運動員或者世界級音樂家的孩子。它也不只是針對類似於美國海軍等大型組織的成員,這些組織擁有足夠的財力物力,能制訂一些高強度的訓練計劃。刻意練習針對每一個有夢想的人。它針對每個想學習怎樣畫畫、編程、變戲法、吹薩克斯管、寫出「偉大的小說」的人。它針對每個想提高自己的撲克牌技巧、壘球技能、銷售技能、歌唱技藝的人。它針對所有那些想掌控自己的人生、塑造自己的潛力、不向命運低頭、不甘心於現狀的人。

本章內容,就是為他們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