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文學經典怎麼讀:從IB中文到批判性閱讀 > 第9講 親吻頭顱的變奏:從文藝復興到現代派的審美轉變 >

第9講 親吻頭顱的變奏:從文藝復興到現代派的審美轉變

在閱讀歐美文學作品的時候,我們或許都遭遇過類似的麻煩,有那麼多的「主義」令我們摸不著頭腦:浪漫主義、象徵主義、唯美主義、表現主義、哥特主義、現實主義、自然主義、存在主義、殖民主義、後殖民主義、女性主義、結構主義… …或許怕我們搞明白這些後不夠盡興,還琳琅滿目,但只能看不能吃的「派」塞給我們:先鋒派、意象派、頹廢派、新感覺派、新批評派… …雖然閱讀的過程本身可以完全不用理會這些派別,但年輕的學生都有一種「野心」,渴望讀一本書就長一分話語權,渴望成為可以對這些文學流派侃侃而談的人。那麼,除了用維基百科或者文學術語大辭典把這些術語一個一個弄明白(雖然我覺得光靠這些方法,會被弄得更糊塗),有沒有更有趣且有效的方法?

我上簡明文學史的課時更喜歡挑一個西方文學史裡的原型故事,然後看這個故事如何在不同的時代被不同的人演繹,而這裡面的變與不變就透露著各個時期的文學潮流和審美趨勢。這裡帶來的是三個「親吻頭顱」的故事。

一、源於民間的現實主義:薄伽丘的《十日談》

大家或許都聽聞過意大利「文藝復興三傑」,其實「文藝復興三傑」有兩種提法,如果你問畫家,他們的回答是達·芬奇、米開朗琪羅和拉斐爾,而如果你問我這個搞文學的,我的回答則是但丁、彼得拉克和薄伽丘。

這三人中間我們最熟悉的大概是但丁,他的著名代表作是《神曲》,分為《地獄》 《煉獄》和《天堂》三篇;彼得拉克是個詩人,代表作是《歌集》。這兩位作家有個很重要的共同點在於,他們的作品裡都有一位繆斯存在。在《神曲》中,但丁首先是由羅馬詩人維吉爾引領著漫遊地獄和煉獄,然後到達天堂時,詩人維吉爾退場,取而代之的是貝雅特麗奇。這位貝雅特麗奇現在被稱為是但丁的戀人,但準確地說,並不是這樣。但丁只見過她兩次,第一次在鄰居的家庭宴會上,貝雅特麗奇八歲,比但丁小一歲,第二次則是在阿諾河的三聖一橋上,但丁遠遠望見了和女伴一同散步的貝雅特麗奇,他說那一剎那,他忘記了如何呼吸。但就是這段幾乎連認識也算不上的情誼,牽扯了但丁的一生,阿根廷作家博爾赫斯甚至認為,《神曲》中的地獄、煉獄、煎熬的靈魂、怪獸,都是無足輕重的「插曲」,但丁書寫《神曲》只是為了要與貝雅特麗奇「重逢」。巧合的是,彼得拉克也有這樣一位——勞拉。19歲的她曾在亞維農的一座教堂裡出演《離散的旋律》,讓時年23歲的彼得拉克一見傾心,然而當時勞拉已經嫁給了一位貴族,因而他們之間幾乎沒有任何比那匆匆一瞥更深的聯繫。儘管如此,勞拉卻成了彼得拉克詩中理想與美的化身。

相對而言,薄伽丘顯得通俗許多,小說集的背景是中世紀的佛羅倫薩,令人聞風喪膽的黑死病正流行,有七個女人和三個男人跑到佛羅倫薩郊外的一座別墅裡避難,於是每人每天講一個故事,就這樣過了十天,一共講了一百個故事。英國作家喬叟之後的名作《坎特伯雷故事集》也是模仿了這種形式。

今天來看, 《十日談》的故事很多都「少兒不宜」,也比較粗糙,但為何這部作品會被視為文藝復興的傑作?我們來看這一講的第一個故事。

這個故事講的是墨西拿城裡有三兄弟,都是富商,而且還繼承了父親留下的一大筆遺產。

他們有個妹妹叫莉莎貝塔,長得很美,但尚未嫁人。後來三兄弟的商號雇了個英俊魁梧的年輕人,名叫洛倫佐,莉莎貝塔不禁多看他幾眼,對他生出了好感。洛倫佐也發現了,就不再拈花惹草,一心一意對莉莎貝塔。

可是這兩情相悅、私訂終身的美事卻被大哥先撞見了,大哥不作聲,和兩個弟弟商量。他們沒有在妹妹面前表現出任何異樣,也和往常一樣與洛倫佐相談甚歡。有一天,他們借口說去城外辦事,帶了洛倫佐同去,就這樣趁機在荒郊野外把洛倫佐殺害並掩埋,回去後就跟人說,派洛倫佐去別的城市辦事了。

洛倫佐一去不回,莉莎貝塔很著急,她試圖從哥哥們那裡探口風,但被哥哥頂了回來。莉莎貝塔沒有其他辦法,只好每晚以淚洗面,苦苦盼著情人早日回來。就這樣,某個晚上,她終於夢到了洛倫佐,他面容憔悴、蒼白,衣衫襤褸,對她說:

「我再也回不來了,因為你最後見到我的那天,你的三個哥哥殺了我。」

夢中洛倫佐還說出了他被掩埋的地方,他叮囑莉莎貝塔不必再等他了。

莉莎貝塔第二天一早醒來,什麼都沒跟哥哥們說,而是帶了個貼身女僕去洛倫佐托夢告訴她的地方,她們開始挖土,結果真的挖出了洛倫佐的屍體。莉莎貝塔本來想把屍體帶回去好好安葬,但這不現實,所以她用刀子割下情人的頭顱,小心包裹,回家後種在羅勒花盆底下,整日用淚水澆灌,這羅勒長得特別茂盛,香氣撲鼻。

但她終日抱著花盆哭泣的行為引起了街坊鄰居和哥哥們的疑心,三個哥哥偷偷搬走花盆,把土翻出來看裡面有什麼,結果是顆人頭。他們很驚慌,怕殺人的事情被別人知道,於是就重新把頭埋好,逃到了那不勒斯。

在《十日談》中,這個故事如此收場:

年輕的姑娘終日哭泣,要找回她的花盆,鬱鬱而死,結束了她悲慘的愛情。過了一段時間,這件事逐漸傳了開來,有人編了一首歌謠,流傳至今。歌謠開頭兩句是這樣的:

那個壞傢伙究竟是誰,

偷走了我的羅勒花盆?

這個故事很動人,也很簡單,就像我們今天說的市井故事——「我跟你說哦,我一個阿姨的女兒,不是還沒結婚嗎?喜歡上了街角藥店的小夥計,家裡人肯定不同意呀… … 」這就是《十日談》的風格,它收錄了當時流傳於佛羅倫薩地區的民間故事。

這個故事雖然戲劇性很強,但總體上是寫實的,我們看故事裡的三個重要轉折便可以知曉。

第一個轉折是三兄弟殺害洛倫佐。他們先把他騙到偏僻的地方,再實施暴力,回來後找個圓謊的借口,即便是今天,犯下兇殺案的歹徒也常用同樣的計謀。

第二個轉折或許大家會覺得完全不符合現實,哪裡有被害人托夢告訴別人自己被埋在什麼位置的。如果是這樣,那麼法醫和警察都不用上班了,天天在家裡睡覺,等著冤魂托夢找自己幫忙就得了。確實,這個情節本身並不符合現實的邏輯,但是我們需要注意,在民間的語境中,這也是現實的一種層面。比如,在中國的某些農村地區,有人會請通靈的神婆把已故親人的魂魄招上來,然後神婆就像被鬼附身一般,聲音變了,走路姿勢也變了,好像忽然成了那個被招魂的死者的樣子,開口說話。如果別人說起這些,我們盡可以說,這個是迷信,不要相信。但說起這些的人卻會很認真地說: 「說是這麼說,但她真的說准了很多事情… … 」如用同樣的思路來看待這個故事,莉莎貝塔的夢反映了類似的民間迷信。

第三個轉折是小說的結尾,三兄弟逃之夭夭,妹妹的故事成了一首歌謠。事實上,在後人整理的民間歌謠集裡,確有這首歌謠,而且時間也和故事的時間相符——十三四世紀的意大利。當然,小說是虛構的,是先有這歌謠,再因為歌謠而發展成了故事,還是先有這個故事,再有人譜了曲成為歌謠,我們已經無從知曉。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傳說很符合民間的現實邏輯。

所以,如果一部小說總體符合現實的邏輯,也反映現實的問題,那麼它就被歸入現實主義的範疇。

這個故事反映什麼現實呢?為什麼姑娘的愛情不得善終呢?這裡至少有兩個重要因素:一是門第,兩人門不當戶不對,洛倫佐不是三個富商兄弟想要的妹夫;二是私訂終身,在沒有結婚前,莉莎貝塔委身於意中人,也很難為當時的倫理教條所容許。於是,在大家為這段姻緣哀婉歎息的時候,也暗含了對這些世俗成見的抗議。這也是文藝復興的主流,打破以「神」為核心的道德倫理,把「人」放到中心位置。

二、浪漫與頹廢的唯美主義:王爾德的《莎樂美》

說到這裡,或許大家有疑問,這一講的題目不是「親吻頭顱」嗎?可哪裡有親吻頭顱呀?這不是成了掛羊頭賣狗肉了嗎?別急,故事的變奏這才開始。

但是在進入王爾德的《莎樂美》之前,我們要先談一位我們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物——安徒生。他改寫過我方才提到的《十日談》裡的這則故事,安徒生的版本題作《玫瑰花精》,收入其童話集裡。整個故事的內核(妹妹和小伙子私訂終身,哥哥殺害妹妹的心上人)都被保留了,不同的是兩個年輕人沒有來歷,只是「一個漂亮的年輕人和一個美麗的少女」,少女沒有三個哥哥,而只有一個「陰險和毒辣」的「壞哥哥」。此外,安徒生為這個故事製作了一隻精巧的匣子,有一位愛情的見證者貫穿始終,他就是玫瑰花精。花精找家的時候看到了他們相愛,也是花精鑽到少女的夢裡告訴她,情人已被她的哥哥殺害,親吻頭顱這個細節也正是在安徒生的童話裡出現的:

她很想把屍體搬回家,但是她不敢這樣做,她把那個眼睛閉著的、灰白的頭顱拿起來,在他冰冷的嘴上親了一下,然後把他美麗的頭髮上的土抖掉。 「我要把它保存起來! 」她說。當她用土和葉子把死屍埋好後,就把這顆頭顱帶回家來。在樹林中埋葬著他的地方有一棵盛開的素馨花;她摘下一根枝子,帶回家裡來。

結尾也不再有多管閒事的街坊鄰居,而是多情的少女每天吻著花盆上長出的素馨花的花苞,淚如泉湧,最後韶華早逝。然而童話沒有在此結束,這之後是玫瑰花精的復仇,他找來蜂后幫忙,不過當他和蜂后帶著一大群蜜蜂來到壞哥哥的臥房時,他已經被花盆裡的花精們用毒劍刺死了。不明所以的人們說: 「素馨花的香氣把他醉死了! 」蜜蜂也不完全是走過場,有一個人把花盆搬走時,蜜蜂蜇了他一下,花盆摔在地上,人們看到了裡面的頭顱,就猜到,這個死去的人是個殺人犯。

我們來看一下,安徒生如何通過簡單的減法和加法成功將這個故事的市井氣息剔除得一乾二淨。

首先是減法,他抹去了所有人物的背景, 《十日談》的地域性特徵也蕩然無存。這幾乎是所有童話的共性,時間是模糊的,很久很久以前;空間是再尋常不過的自然場景,大山、平原、海洋,然後在這裡面有城堡,有宮殿,有花園;人物也是簡化的,多數時候連名字也沒有,美麗的公主永遠是美麗的公主,歹毒的後母也永遠是歹毒的後母,王子多是年輕而英俊的。如果用如今的小說標準來審視童話,這些人物會被認為是平面人物,沒能呈現人性的複雜多面,但是童話和小說的重點本就不同,借用法國批評家本雅明的觀點,人物越扁平,情節發展的節奏就越明快(可以用同樣的視點來看時下的類型小說)。我們閱讀童話的時候,並不關心人物的心理變化,我們關心的是接下來發生什麼。

而結尾,安徒生則用了加法。為什麼要加上這個玫瑰花精復仇的部分呢?我們很容易想到的是童話故事需要有一個美好的結局,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多數童話都是如此,不過就我們閱讀安徒生童話的經驗來看,他似乎並沒有對圓滿結局的執念,他的很多故事結尾令人心碎,如《賣火柴的小女孩》 《海的女兒》等。在解答這個疑問之前,我們先一同看看《玫瑰花精》的尾聲,安徒生為這個故事書寫的最後一句是:

蜂后在空中嗡嗡地吟唱,她唱著花兒的復仇和玫瑰花精的復仇,同時說道,在最細嫩的花瓣後面住著一個人——一個能揭發罪惡和懲罰罪惡的人。

有沒有發現?當安徒生把薄伽丘的故事裝進了匣子之後,故事的重點不再是匣子裡的東西,而成了匣子本身,這個故事的主角不再是這個失去愛人的少女,而是懲惡揚善的玫瑰花精。因此,如果只是到少女亡故就結束,故事並沒有說完。還有一點,與其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來概括安徒生童話的結局,不如說安徒生把更多美好的期許寄托在自然和孩子身上。 《國王的新衣》裡唯一誠實的是那個孩子,海的女兒是個可以為愛傾其所有的姑娘,這裡也是,蜜蜂以及花裡的精靈善良而勇敢。

我們最後再來看親吻頭顱的那一幕。大家先用現實語境來揣想這個情景,其實這會有點噁心,但安徒生筆下的這幕場景絲毫不讓人聯想起現實中的戀屍癖,為什麼?在我看來,這是由於「美」的遮蔽。

首先,這顆頭顱曾經屬於一個美麗的年輕人,他雖然已經變得灰白,變得冰冷,但仍然擁有「美麗的頭髮」,因為美,似乎他仍具有生命;因為美,他就具有被保存甚至被親吻的價值——有的男人會親吻自己的摩托車或汽車,稱其為「老婆」,有的女人會親吻自己的首飾或新買的高跟鞋,我們則不以為然。

而後,我們會認為少女的行為是情不自禁。愛情也是「美」在世間的一種具體表現,愛情中的親吻不足為奇,那麼,雖然她的情人已經死去,但只要熾熱的愛情依舊,在他冰冷的唇上輕輕地吻一下又有什麼關係?

如果我們把少女之後保留頭顱在花盆之中的行為也視作「戀屍」,那麼這裡還有一重「美」的遮蔽——花。少女隨後親吻的都是從這顆頭顱上長出的素馨花,而非頭顱本身,這也讓讀者覺得無傷大雅。

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對於少女親吻頭顱的舉動不感到厭惡,反而感到這也是「美」的一種體現,恭喜你,你已經登上了開往唯美主義的「賊船」!

在安徒生童話裡,美只是作為對不符合道德倫理行為的一種遮蔽,然而,到了王爾德這裡,美,或說感官上的愉悅,則被直接用來挑戰我們的道德倫理底線。

莎樂美原本是《聖經》裡的人物,不是什麼重要的人,甚至連名字也沒有,只是被稱為「希羅底的女兒」, 《聖經》對這個故事的記載如下:

那時,分封的王希律聽見耶穌的名聲,就對臣僕說:「這是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所以這些異能從他裡面發出來。」起先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把約翰拿住鎖在監裡。因為約翰曾對他說: 「你娶這婦人是不合理的。」希律就想要殺他,只是怕百姓,因為他們以約翰為先知。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羅底的女兒,在眾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歡喜。希律就起誓,應許隨她所求的給她。女兒被母親所使,就說: 「請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我。」於是打發人去,在監裡斬了約翰,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了女子,女子拿去給她母親。

不難發現,在這個故事裡,莎樂美只是充當了母親的「喉舌」而已。殺害施洗者約翰,乃至要把約翰的頭顱裝在盤子上,全都是希羅底的主意。

那麼王爾德怎麼解釋這一切呢?

僅就情節層面而言,王爾德在故事主幹中只是添加了兩個重要事件。一是在莎樂美跳七重紗舞之前,她想方設法地見到了被希律王囚禁的施洗者約翰;二是莎樂美如願得到頭顱後所做的驚人之舉。

約翰到了王爾德的筆下,已不再是一個古怪而正經的先知,而是莎樂美眼中的美男子。

莎樂美︰約翰,我渴望您的身體!您的身體就像園裡從未染塵的百合。您的身體就像山中的雪一樣潔白,就像猶太山上的雪,從山谷中流到平原。阿拉伯皇后花園裡的玫瑰,都不及您身體的白皙。阿拉伯的玫瑰、阿拉伯的香料、落日時的餘暉、海面上月亮的吸呼… …這一切都比不上您身子冰潔的萬一。讓我撫摸您的身體。

約翰︰退下!巴比倫之女!世間最邪惡的女人。不准再對我說話。我不再聽你說話。我只聽主的聲音。

莎樂美︰您的身體太可怕了,像麻風病人。像是受到毒蛇於其上橫爬穿刺,像是蠍子於其上築巢而居,像是所有一切令人作嘔物事的白色墳墓。太可怕了,您的身子太可怕了。是您的頭髮令我迷戀無法自拔,約翰。您的頭髮像是串葡萄,就像是以東葡萄園裡垂下的串串黑色葡萄。您的頭髮像黎巴嫩的杉樹,像是黎巴嫩的巨大杉木,樹影可容獅子休憩,可以讓強盜在白晝躲藏。漫漫長夜,當月亮隱藏她的臉龐,當眾星消失,但這一切都不黑暗。在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您頭髮的黑沈… …讓我撫摸您的頭髮。

約翰︰退下,所多瑪之女!不准碰我。不准污蔑主的頭顱。

莎樂美︰您的頭髮太可怕了,上頭沾滿了泥巴與灰塵,像是戴在您額前的可笑皇冠,像是盤繞在脖子上的一段段黑色小蛇。我不愛您的頭髮… …我想要的是您的嘴唇,約翰。您的嘴唇彷彿是象牙高塔上的一段紅帶,彷彿是由象牙刀所切出來的石榴。泰爾園裡盛開的石榴花,比玫瑰更顯鮮紅,但卻相形失色。國王警蹕的喇叭聲,令敵人膽寒,但卻相形失色。您的嘴唇比起踩在釀酒桶上的腳要來得鮮紅。您的嘴唇比起出沒於神廟上鴿子的腳要來得鮮紅。它比起從林中走出的屠獅者的腳要來得鮮紅。您的嘴唇像是漁夫在破曉的海上所尋獲的血紅珊瑚,那些只貢奉給國王的血紅珊瑚! … …它就像是莫比人在礦場中挖出的硃砂,那些只貢奉給國王的硃砂。它就像是波斯國王的領結,以硃砂染色,再以珊瑚嵌飾而成。在這世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您鮮紅的嘴唇… …讓我吻您的嘴。

約翰︰不行!巴比倫之女!所多瑪之女!不行。

莎樂美︰我要吻您的嘴,約翰。我要吻您的嘴。

莎樂美遭到了施洗者約翰的斷然拒絕,但她的慾望之火並未就此熄滅,就這樣,她向希律王開口,要施洗者約翰的頭顱,而當她如願得到頭顱之後:

〔一隻巨大的黑色手臂,處刑人的手臂,從水牢下伸出來,提著銀色的盤子,裡頭裝著約翰的頭。莎樂美立刻抓著它。希律王用他的外衣蓋住他的臉。希羅底得意地搖著羽扇。拿撒勒人跪在地上開始祈禱。〕

莎樂美:啊!你總算要承受我吻你的嘴了,約翰。好!我現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齒,如同咬著水果一般地吻你。是的,我現在要吻你的嘴,約翰。我說過的;我是不是說過呢?我說過。啊,我現在要吻你… …但為何你不看著我,約翰?你那雙令人膽寒的眼睛,充滿憤怒與輕蔑的雙眼,現在卻緊閉著。你為何要閉著眼睛呢?睜開眼睛吧!揚起你的眼蓋,約翰!為何你不看著我?難道你怕我嗎,約翰,所以你才不敢看著我? … …還有你的舌頭,像是四處噴灑毒液的紅蛇,現在不再動了,再也不說話了,約翰,那條向我吐出怨惡的猩紅毒蛇。很奇怪,不是嗎?那條紅毒蛇是怎麼了? … …你的心中沒有我,約翰。你拒絕我。你向我口出惡語。你以妓女看我,以蕩婦待我,我,莎樂美,希羅底之女,猶太王國的公主!很好,約翰,我還活著,但你,你已經死了,而且你的頭顱還屬於我。我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我可以拋給一旁的餓狗與空中的飛禽。狗兒餐咬之後,鳥兒飛來啄咽。 … …啊,約翰,約翰,你是我唯一愛的人。其他的男人在我心中都只產生厭惡之感。但你,你太美麗了!你的身體如同銀座上的純白大理石雕像,令人感到處於滿是白鴿與百合之間的花園裡。那是座銀白細工的象牙之塔。世上再也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你白潔的身體。世上再也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你烏黑的頭髮。在這世界裡,沒有什麼能與你的紅唇相比。你的聲音猶如爐中所散發出的奇特香氣,當我看著你時,我聽到一股特別的音樂。啊!為何你不看著我呢,約翰?在你的雙手與詛咒之後,你隱藏了你的臉龐。你閉上雙眼,見到你的神。所以,你已見到了你的神,約翰,但我,你卻沒見到我。如果你看到了我,你將會愛上我。我,我看你,約翰,我愛你。噢,我多麼地愛著你呀!我愛你,約翰,我只愛你… …我希求你的美麗;我渴望你的身體;無論美酒與鮮果,都不能滿足我的需要。我現在該怎麼做呢,約翰?洪水與海洋都無法澆熄我的熱情。我是個公主,而你卻蔑視我。我是個處女,而你卻奪走我的純潔。我是貞潔的,而你卻點燃我的血液… …啊!啊!為何你不看著我,約翰?如果你看著我,你就會愛上我。很好,我知道你會愛上我,愛情的神秘,遠遠超越死亡的神秘。人們應該只要考慮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