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無價:洞悉大眾心理玩轉價格遊戲 > 第7章 最後通牒博弈:討價還價中的心理狀態 >

第7章 最後通牒博弈:討價還價中的心理狀態

五金店的雪鏟現在賣15美元。一場暴風雪之後的早晨,店家把價格提高到了20美元。82%的受訪者說這不公平。「供需原則」不是漲價的借口。

某店的捲心菜娃娃一個月前就賣光了。聖誕節前一個星期,有人在儲藏室裡發現唯一一個剩餘的娃娃。經理知道,好多客戶都想買這個玩具。他們通過商店的廣播系統宣佈,這個娃娃將通過拍賣售出,出價最高者得。74%的公眾認為這種做法不公平。

某足球隊正為一場大賽出售門票,座位有限。球隊有三個選擇:拍賣門票;隨機抽選球迷,允許其買票;排隊,按先到先得的原則出售門票。絕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排隊的辦法最公平。在大多數人眼裡,拍賣是最不公平的。

某社區「美味紅」蘋果嚴重短缺,沒有任何一家雜貨店或超市的貨架上有這種蘋果賣。但其他種類的蘋果多得是。一家商店以常規批發成本收到了一船「美味紅」蘋果,並按比通常零售價高25%的價格出售。這個問題赤裸裸地點出了「價格欺騙」的奇怪禁忌。25%的漲價,低於產品一般的季節性波動。孩子們不會因為缺了「美味紅」蘋果就餓肚子——他們還可以吃「澳洲青」蘋果。然而,仍有63%的民眾認為「美味紅」提價的做法不公平。

公眾的態度足夠現實,他們明白,有時價格不得不漲。成本提高了,商店將它轉嫁給消費者,沒問題;公司虧損了,削減員工的工資,沒問題;但利用市場力量佔便宜(比方說,在短缺的時候提高現有存貨的價格),不可以。公平的關鍵原則似乎是「別對我敲竹槓來提高你的利潤」。

·如果這樣說:

某公司賺取的利潤十分微薄。它所在的社區,正經歷經濟衰退,雖然尚未通貨膨脹,但失業人口龐大。許多人都急於去該公司工作。公司決定今年減薪7%。

62%的人認為這不公平。

·如果這樣說:

該社區失業人口眾多,通貨膨脹率達12%……該公司決定今年只提薪5%。

78%的人說可以接受。但事實上,在上述兩個版本中,工人所得的結果幾乎是一樣的。其他商品價格提高12%,卻只加薪5%,這跟購買力減少7%沒什麼兩樣。

由此得出一個結論:通貨膨脹是滑頭老闆最好的朋友。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獎金。大多數人的判斷,一家陷入困境的公司可以不發10%的例行獎金,但減薪10%就不妥。(碰到不穩定的市場行情時,華爾街上的東家們一貫利用這一點。)

卡尼曼、尼齊(Knetch)和泰勒寫道:按照傳統的經濟分析,商品的額外需求理所當然地是供貨商漲價的機會,市場上也確然存在這樣的漲價。在這種觀點看來,市場上充斥著以逐利為目的進行的調整,自然得就像是水總往低處流一樣——它是無關道德的。普通公眾卻無法秉持這種漠然的立場……人認為是公平的行為,跟人期待市場上存在的行為,兩者之間的區別其實很小。令人驚訝的地方在於,公平的民間原則大多是為個人利益服務的。不管政治立場偏左還是偏右,哲學家們總覺得有必要保持邏輯上的一貫性。公眾不存在這樣的自我約束。壓倒多數的公眾拒絕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財產觀和自由企業觀,但同樣也拒絕工人權利或公共利益等前後一致的概念。公眾充分表現出了安·蘭德(Agn Rand)[1]筆下的自私態度:它判斷自由市場不公平,因為自由市場很可能作出不利於他們私利的事情來。

想像一下,在浩劫餘生的未來,美國文化除了幾部法拉利兄弟(Farrelly Brothers)[2]拍的電影,什麼也沒留下來。早期的羅馬文學基本上就遭遇了這一幕:什麼都沒了,除了普勞圖斯(Plautus)[3]的低俗鬧劇。多虧了它的意外留存,西方世界對討價還價最早的描述竟然挺滑稽。它出現在普勞圖斯《繩子》(The Rope)一劇的關鍵場景。一名名叫格裡普斯的奴隸,在海裡無意發現了一箱金子,想靠它買回自由。格裡普斯在路上碰到了特拉察裡奧,後者認出金子是某大皮條客的財產,覺得這是勒索的好機會。特拉察裡奧:好吧,好吧,聽著。我看到一個強盜在搶東西,我認識他搶劫的那人,我走過去,給他開了個價,「我認識你搶劫的那人,」我說,「你給我一半,我就當不知道這事兒。」他不聽我的。好啦,我問你,要一半夠不夠公平?

格裡普斯:你還該多要點兒呢!要是他不給你,我覺得你應該去告訴失主。

特拉察裡奧:謝謝,我會的。說到這兒,你跑出來了。

格裡普斯:什麼意思?

特拉察裡奧:你手裡有口箱子。我知道它屬於誰。我認識他好長時間了。用現代術語來說,這就是「最後通牒博弈」。一個人(格裡普斯)手裡有些戰利品,另一個人(特拉察裡奧)有辦法把它給弄沒了。這是否讓後者獲得了分享權呢?在普勞圖斯的故事裡,這一點毫無疑問。特拉察裡奧威脅道,除非把金子分他一半,不然,就去告訴合法所有者。這樣的話,兩個人都什麼也得不到。格裡普斯怒道:「你能分到的只有麻煩,我保證。」他發誓,一定要讓特拉察裡奧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

為了比喻人類處境的荒誕性,普勞圖斯發現,他只需要兩個演員,外加一連串的最後通牒就夠了。按格裡普斯的說法,箱子落在了漁網裡,自己用一根繩子把它撈了起來(這齣劇目的名字便打這裡來)。觀眾們一定也看出兩名奴隸的言語滑稽戲逐漸激化成了針鋒相對的角力。永恆的信息蘊含於此:「討價還價」不過是文雅一點兒的勒索,邏輯和最終結果沒什麼關係。

卡尼曼、尼齊和泰勒在芝加哥大學的學術會議上公佈了他們關於公正的研究。他們的談話刊登在1986年的《商業週刊》上,文章裡涉及的邪惡小實驗,就是如今眾所周知的最後通牒博弈。

你得到10美元可以分給陌生人,你來提議如何分配這筆錢——比方說,「我6塊,對方4塊。」關鍵的是,由對方決定是接受你的分配方案,還是拒絕。只要他接受,錢就完全照你說的分。可要是他拒絕,你也得不到一分錢。正如博弈的名稱所示,你要麼接受要麼走人,沒有任何還價的餘地。

你不承擔任何「公平」的義務。只要你覺得自己有辦法搞定對方,你要求獨吞10美元也沒問題。當然,你會想停在某個點之前,免得合作夥伴感到過分「不公平」,徹底否決這筆交易。

在你往下讀之前,你可以想一想自己會怎麼玩這個遊戲。首先,假裝你是負責分錢的人(下稱「提議者」或「分配者」)。你會把10美元獎金裡的多少分給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呢?(你將永遠不會知道這個人的身份,他也不知道你的。)把這個數字寫下來。

我把10美元分出去

接下來,你是對方那個人,「響應者」。既然你是一個人在玩,有必要確定一下你將如何響應可能碰到的每一個提議。這些提議說不定跨度頗大,0元到10美元都有可能。為簡單起見,提議者大多提的都是整數。圈出你願意接受的最低數額(凡等於或大於該數的提議你都願意接受,低於此數的則拒絕)。

我願接受

$0 $1 $2 $3 $4 $5 $6 $7 $8 $9 $10對一個追求最大化的理性人,最後通牒博弈簡直不費腦子。響應者絕不應該拒絕「白來的錢」。再少他都應該接受,而不是行使否決權。反過來,理性的提議者應該料到這一點,並提出一個象徵性的微小數額,信心滿滿地等著對方接受。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泰勒在康奈爾大學讓學生進行這個遊戲時發現,提議者最常見的分配方案是「公平」地五五對半分。他還發現,分得太吝嗇,響應者寧肯拒絕。平均來說,響應者願意接受3美元,而拒絕2美元。

這是怎麼回事不難理解。提議者有足夠的情商,知道得給響應者合適的份額,好讓他們滿意。所有人都想得到五五分是「公平」的。這就使得對半分成了常例,康奈爾大學的大多數學生也正是這麼做的。

問題在於,不管是生活還是最後通牒博弈,都不一定公平。兩名參與者有著不同的選擇,也有著不同的權力。除非響應者不爽得想割了自己的喉嚨,否則提議者有權力也有動機在平分的基礎上稍微多給自己留些。為什麼不建議六四分、七三分……甚至是九一分呢?

你看得出來這會走向何方。對任何響應者來說,總有一個限度會讓他火冒三丈,行使否決權。貪婪而謹慎的提議者會希望盡量靠近這個限度而又不超過它。那麼這個限度到底在哪兒呢?這就是最後通牒博弈所要提出的問題。

你很容易從自己的生活裡辨識出最後通牒博弈的回聲。每天,人們都要靠魯莽、放肆和權利在世界裡闖蕩。提出無理要求的人會成功,因為其他人只不過是歎了口氣,就縱容他們行事了——除非到了某個限度。最後通牒博弈探討了一種並非不合理的焦慮:公平交易能讓我們在這世上走多遠?為了弄清這一點,它創建了一個模糊的道德空間。提議者並沒有做什麼理應得到10美元的事。響應者也沒有做任何有權獲得分享的事。博弈剝離了所有傳統的社會、道德、法律、財富和道德權利,把任何社會都要面對的不平等問題赤裸裸地攤在了桌面上。

從某種意義來說,最後通牒博弈就是史蒂文斯「黑就是白」課堂示範的貨幣版本。金錢的價值取決於背景和對比。什麼也沒做就得到100美元,你感覺如何?大概感覺很不錯。在一筆1 000美元的意外之財裡,你只分到了100美元,你的「夥伴」單方面決定自己留下900美元,你又會感覺如何?肯定不怎麼好。和900美元比起來,100美元渺小到了侮辱人的地步,儘管換個背景它還是挺不錯的一筆小財富。對比引發了情緒,情緒影響了行動。總會有人利用優勢,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能矇混過去,其他人卻發現,自己唯一的籌碼就是玉石俱焚的否決權。在這一意義上,我們所有人都在參與最後通牒博弈。

其實,1977-1978學年間,德國博弈理論家維爾納·居特(Werner Guth)和同事羅爾夫·施密特伯格(Rolf Schmittberger)、貝思德·施瓦茨(Bernd Schwarze)就首次嘗試了最後通牒博弈實驗。

居特說,他絲毫無意證明人類行為跟經濟學家的假設不是一回事。「那不過是痛打落水狗、再踏上三隻腳罷了。」他想做的是,設計「最簡單的雙人版最後通牒博弈」,看看真正的人會怎麼玩它。

他想出了兩種博弈,稱其一為「複雜博弈」,其二為「簡單博弈」。

在前者,參與者要把一些黑白色的籌碼分成兩摞,讓另一名參與者為自己挑選一摞。複雜的地方是,對前一參與者來說,每一枚籌碼值兩個馬克;可對後一參與者,白色的籌碼僅僅值一馬克。科隆大學的學生們不怎麼擅長找出最佳分配方案。

故此,居特又嘗試了「簡單博弈」,也即現在說的「最後通牒博弈」。第一次實驗時,42名經濟系學生兩兩配對。在每一對學生中,一人負責分配4~10馬克不等的現金獎勵。分配提議轉達給他的合作夥伴,這個人只有兩種選擇:答應或拒絕。最常見的提議是五五分配,21名提議者中有7人這樣做。據居特說,經濟學家們聽到這樣的研究結果,最愛說的是:「這些科隆的大學生難道是些蠢貨麼?」

由於大部分提議者的分配方案都很接近五五對半分,所以居特率領的德國小組沒有太多機會觀察響應者面對不公平分配的反應。而後來卡尼曼、尼齊和泰勒對響應者更感興趣。「我們對公平的所有問題都跟這個有關,『你認為那傢伙,那個有權力的傢伙,做得公平嗎?』」卡尼曼解釋說,「身為心理醫生,我喜歡這麼想:人渴望公平。但泰勒是個經濟學家,他知道得把響應者當成關鍵。」

故此,他們折磨響應者,非要他們說出願意接受什麼樣的提議。這牽涉到一系列的「是」或「否」的問題。(「如果對方提議給你0.50美元,你接受還是拒絕?」)這種方法叫做最後通牒博弈的詢問完整策略(strategic method),現已得到廣泛使用。實際上,它揭示了響應者的保留價格。

結果跟半個地球之外的居特類似。平分是最普遍的提議,分配數額平均為4.50美元上下。對低於2.30美元的提議,響應者寧肯拒絕。

響應者行使否決權,是該博弈對經濟理論提出的最大挑戰。「那是不滿,是不顧一切也要懲罰的意願,就這麼回事。」卡尼曼解釋說。參與者行使否決權,意味著他拋開了「白拿錢」的邏輯,基於情緒作出了經濟決定。違背經濟理論行事的並非只是一兩名受試者,幾乎人人都會這麼做。

「事情真正怪的地方在於,」卡尼曼說,「這套理論屹立了幾百年,沒人挑戰它,直到有人說,『嘿,看哪,國王沒穿衣服!』反面例子微不足道。」

「最後通牒博弈是終極實驗嗎?」2007年,尤拉姆·哈勒維(Yoram Halevy)和邁克爾·彼得斯(Michael Peters)在論文的標題中發問。他們半開玩笑地指出,這一博弈已經成了一門學術產業。據稱,最後通牒博弈是當今重複次數最頻繁的人類實驗。教授常把它佈置給心理學和經濟學的研究生,訓練他們招募受試者,簽署同意書,完成卡方檢驗。但它盛行多年的主要原因還在於,人們相信該博弈揭露了價格和討價還價中的諸多心理狀態。

博弈意味著什麼,為什麼我們應該重視它呢?正如居特現在的看法,該博弈蘊含著兩條信息:「金錢本身並不統治世界」「簡單的博弈也可能會非常複雜。」卡尼曼把這一博弈看做是確立如下觀點的里程碑:哪怕是極為簡單的經濟決定,心理狀態都是關鍵。「必須來點特別的東西,才能讓經濟學家們注意,」他解釋說,「最後通牒博弈有這樣的效果。」

經濟學家需要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它跟價格設置存在明顯的相似之處。10美元可以代表銷售的潛在利潤(「盈餘」)。分錢的人是「賣家」,響應者是潛在的「買家」。賣家可以選擇自己保留所有的利潤(定一個高價),或是把所有的利潤都拱手讓給買家(「按成本賣」),又或是和買家分享利潤。買家來決定是接受這一價格,還是因為它太高而拒絕。這個博弈還可以看成是談判准模型。萊繆爾·博爾韋爾(Lemuel Boulware)是20世紀50年代通用電氣公司的勞資談判代表,名聲惡劣得很,因為他一貫把工資方案往桌上一扔,之後便拒絕讓步。談判不是通用電氣的政策。博爾韋爾出的價,一般是經過大量研究才選出來的。它們顯然是工會領袖能夠接受的最低出價——哪怕是咬牙切齒才接受的。博爾韋爾(以及許多試圖效仿他的勞資談判代表)其實相當於最後通牒博弈中的策略性提議者一角。現實生活中更常見的一來一回地討價還價,則可以視為一系列的最後通牒博弈。買賣房子的出價就採用了最後通牒的結構:這個報價,必須在星期二下午6點前接受,否則它就作廢。除非你接受最新的報價,不然對方說不定會退出。

討價還價往往是社會認可的禮貌性儀式。我降低我的報價,你把你的出價往上抬一抬。我們在中間的某個地方達成一致。有時,假裝的「最後通牒」也屬於儀式的一部分。「這是我最後的出價了,你要麼接受,要麼就算了。我反正是不能再讓步了……說真的,我走了……」雙方恐怕都知道情況沒那麼嚴重。

談判的關鍵是如何應對強硬的交易者提出過分傾斜的要求。最後通牒博弈以最濃縮的形式,展現了談判的真正難點。不管參與談判的是一個還是多個強硬的交易者,真正關鍵的一刻總會出現,所有假動作、虛張聲勢和預留的討價還價餘地都扔到了一邊,只留下一道最後通牒。那時,你會怎麼做呢——忍氣吞聲地受利用,還是把錢留在桌上走人?

紐約州州長納爾森·洛克菲勒(Nelson Rockefeller)在第五大道上有一處絕佳的公寓,能夠盡覽中央公園的景色。可他也碰到了一個問題。在房子的西邊,市政府做了公共住房項目的規劃,要修建一幢摩天大樓。這樣的話,大樓就把洛克菲勒欣賞日落美景的視線給擋住了。住房項目的發起人是米德·埃斯波西托(Meade Esposito),民主黨的幕後大老闆。洛克菲勒邀請埃斯波西托來自己的公寓,紳士般地討論這個問題。「要是你停建那幢大樓,」洛克菲勒說,「我就把那幅畢加索畫作給你。」

他指了指牆上掛的那幅現代主義油畫。埃斯波西托答應盡力而為。摩天大樓沒能修起來,洛克菲勒也履行了自己的諾言。埃斯波西托得到了畢加索,洛克菲勒得到了一個餘生裡一講再講的好故事。之後的歲月裡,洛克菲勒總是充滿感情地回憶那次賄賂的每一個細節,並在結束時揭開謎底:「那只是一幅複製品,印刷的!」

談判可不是一幅漂亮的圖片。大部分時候,熟練的談判者就是最能誤導價值的人。驅動價格心理的公平,並不像表面上顯得那麼「公平」。(本著新聞公平的原則,我必須補充說明,不是只有洛克菲勒是壞人。埃斯波西托或許不怎麼懂藝術,但他很清楚交易的藝術。1987年,他涉嫌散佈謠言影響交易,罪名成立,被罰50萬美元,獲緩刑兩年。)

最後通牒實驗的一些早期評論提到了利他主義。提議者並不為難響應者。從統計上來看,他們通常會開出比對方底限稍微高一點的條件,以便讓響應者答應交易(儘管是咬牙切齒地答應的)。故此,該博弈展現了人高貴慷慨的內在本性。

在某些專題報道裡,你依然能看到這類解釋。說來悲哀,這美好的概念,幾乎被後來的研究撕了個粉碎。交易者其實並不如旁人想的那麼在乎公平。

卡尼曼、尼齊和泰勒在其探討博弈的第一篇文章裡就著手研究利他問題。他們設計了現在所說的「獨裁者博弈」。

他們給康奈爾大學心理學系的學生20美元,讓他們分給未知的陌生人。錢怎麼分配,全聽提議者——「獨裁者」——指派。對方參與者完全沒有發言權。

在第一輪實驗中,獨裁者按規定只有兩種選擇。他們可以貪心地自己留18美元(兩美元給對方),或是公平地對半分。76%的受試者選擇了對半分。

卡尼曼的研究小組認為這似乎是含糊地「抗拒不公平」的結果。獨裁者避免不公平。利他主義可以算是一個解釋,但並不是唯一的解釋。

研究人員在另一博弈「利他懲罰」中進一步探索這種抵抗態度。他們又安排了一輪獨裁者博弈,並給新的受試者如下選擇:

(a)他們可以與上一輪獨裁者博弈實驗中的一位參與者平均分享12美元。但那位參與者前一輪是個「貪婪」的獨裁者(給自己留了18美元,只給了搭檔兩美元);

(b)他們可以與獨裁者博弈中一位不同的參與者均分10美元。這名參與者是「公平」的(選擇了對半分)。

絕大多數人選了(b)。他們寧願自己少得一美元,來「懲罰」一個對自己沒有做過任何錯事的人,全因為知道那人是個「不公平」的參與者。

到目前為止,上述結果聽起來還挺讓人欣慰的。獨裁者大多是公平的,不公平的人遭了報應。可惜康奈爾大學的原始獨裁者博弈有其限制。它只有兩個可選項,一種做法是平分,另一種做法則極度貪婪(獨吞獎金的90%)。如此的貪婪,看得順眼的人不多。自那以後,其他研究人員重新做了實驗,允許獨裁者擁有更多的分配方式。這些實驗大多發現,獨裁者並沒那麼慷慨。要是可以自由地進行分派,他們平均分給弱勢的搭檔30%左右。大約1/5的獨裁者一毛錢都不給。

伊麗莎白·霍夫曼(Elizabeth Hoffman)和她亞利桑那大學的同事們做了一輪權威性的獨裁者博弈實驗。伊麗莎白·霍夫曼懷疑,獨裁者表現慷慨只是因為知道有人在看。實驗者往往是受試者的老師,過幾個月,老師可會給學生打分咧!難道為了幾美元,就值得讓教師知道你是個貪婪的混賬東西嗎?

故此,伊麗莎白·霍夫曼的小組煞費苦心地想辦法,保證沒人會知道具體的參與者如何行動。

研究人員交給每名「獨裁者」一個白信封,並讓他們到房間後面去。那兒有個紙箱子,獨裁者把信封在箱子裡打開,免得有人偷窺。

大多數信封裡裝著10張一美元的鈔票,以及10張裁成一美元大小的空白紙條。獨裁者可以任意拿走若干張鈔票,把信封裡剩下的東西留給搭檔。此時,他需拿走相應張數的空白紙條,好讓信封裡只留下10張紙(鈔票加紙條的總數)。做完之後,他把信封交給「監督」(此人不是實驗者,從信封的重量或感覺上,他無從推斷任何事情)。監督帶著信封去另一個房間,交給受試者的搭檔。

上述設計最關鍵的地方是,所有參與者事先都知道,有些信封一開始就沒裝鈔票,只有20張紙條。得到這種信封的倒霉蛋必須抽走10張紙條,把另外10張留給搭檔。這樣一來,哪怕是搭檔一分錢沒分到,也無法斷定自己被故意「獨裁」了。

基於這樣的條件,約有60%的獨裁者自己獨吞了10張鈔票,只在信封裡留下了空白紙條。

沒什麼好吃驚的(國稅局的查稅員們絕不會吃驚)。「貪婪」和「慷慨」這類概念總是依賴於參照框架的。就在這一刻,你便有機會跟一家聲譽卓著的慈善機構,比如「醫生無國界」分享你錢包裡的錢。你真的應該捐點兒錢……但要是你把錢全自己留著,那也再明智不過了。沒人會知道你鑽了空子,什麼也沒捐。

對伊麗莎白·霍夫曼實驗做個悲觀的闡釋:它表明人是何等偽善。要是沒人看(當然,也只有在沒人看的時候),受試者幾乎全像經濟學家們假設的那麼自私。卡默勒和泰勒則提出了另一種解釋:最後通牒和獨裁者博弈的結果跟利他主義的關係不大,但跟態度很有關係。公平競爭的社會規範沒那麼容易擺脫。就算「偽善」,也不一定是壞事。有時,不管你最初懷著什麼樣的心機和目的,光是假裝做個比本身更好的人,你最終都會真的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最後通牒博弈演變成了所謂的「ur-experiment」,相當於科學裡的即興彈奏,本身可以進行無盡的取樣和混合。它在全球各種文化裡做過:兒童做過,自閉症患者做過,高智商人士做過,雄性激素超高的男性也做過,有些參與者注射過一種提高對陌生人信任感的激素;甚至,黑猩猩也做過,它們要分配10枚葡萄乾的獎勵。該博弈持久的魅力來自行為將如何隨背景變化或不變。實驗設計的經濟選擇就像一支上好了油的風向標,總能敏感地察覺影響我們的微妙壓力。這些壓力,我們平常很難注意得到。

許多簡單的變量極大地影響著人的行為。伊麗莎白·霍夫曼在亞利桑那大學的小組做了一連串的嘗試,只要參與者答對一道小小的智力問答,就能贏得當「提議者」的權利。提議者的慷慨度由此降低。他們顯然覺得自己的特權地位是應得的,所以有權趾高氣昂。而且,響應者似乎也答應。要是提議者的地位是當事人光明正大贏回來的,響應者就願意從他那兒少拿點。大多數提議者建議給3或4美元,從來沒有人拒絕這樣的出價。

伊麗莎白·霍夫曼的小組還嘗試把該博弈打扮成零售交易的樣子。提議者叫成「賣家」,響應者是「買家」,買家決定是否接受賣家的價格。買賣雙方都收到一份表單,說明各種價格能帶給他們怎樣的好處。相應的報酬跟標準最後通牒遊戲一樣。

對理性行為者來說,這應該不存在什麼區別,但區別可大了。賣家變得更貪婪了,一般只給買家分派3~4美元。然而,後者大多都會買。顯然,參與者認為,賣家有權設定價格。在人們的判斷裡,較之標準模式中的不公平分派,高價格不怎麼值得懲罰。

伊麗莎白·霍夫曼實驗最有趣的一點發現是,提議者和響應者的反應基本上是同步的。面對博弈的新改款,提議者能立刻感覺出自己應該給多還是給少,響應者亦隨之調整自己的期待。此時,雙方並未進行溝通。

在最後通牒博弈中,「我的以色列博弈論教授自豪地指出,以色列是世界上少有的幾個開出低報價並得到接受的地方,」經濟學家普利什·塔爾沃克(Presh Talwalkar)挖苦說。

確認「以色列神話」的是1991年在匹茲堡、盧布爾雅那、耶路撒冷和東京進行的一次比較行為研究。以色列提議者最常見的分派比例是六四分,美國人則為五五分。其實區別真的不算大,真的(等會兒我們就能看到)。但它禁不住叫人聯想到以色列人果然是神選出來的,夠理性——要不然,就是像《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那樣的猶太奸商。四城研究的一位合作者,希伯來大學的什穆埃爾·扎米爾(Shmuel Zamir)回憶說,來找他的有個年輕的以色列人,「明顯氣哄哄的」。他抱怨說:「我沒有賺到一毛錢,全因為對方的玩家們是蠢蛋!你怎麼能夠拒絕一筆白白得來的錢,卻寧肯選擇零呢?他們根本沒明白這遊戲!您應當停止實驗,給他們做做解釋。」

在人類學家看來,上述4個城市都是一種同質化全球文化的一部分罷了。等到博伊德的一個研究生,喬·海因裡希(Joe Heinrich)對來自秘魯東部的馬奇根加人做了最後通牒博弈之後,故事變得更有趣了。「他回來之後問我,你能不能來看看我的數據?」卡默勒回憶道,「於是我去了UCLA,喬說,『我想我是哪裡弄錯了,因為他們開了許多低價,而且都被接受了。只有一個拒絕的,但那更加可疑,因為我有個說西班牙語的助手,他還能說當地方言,那傢伙有點兒嚇唬人地對受試人說,我想你不該接受這樣的東西。所以,他們其實都算是接受了。』」海因裡希的發現極具諷刺意味。最終,在秘魯內陸,他發現有人完全像傳統經濟學家假設的那樣做事。可這些人完全沒什麼經濟可言。

他們發現,凡有市場經濟的地方,均可見到歐洲或北美大學生表現出來那種行為。它不要求工業化。肯尼亞的奧勒莫人(Orma)靠販牛為生。他們的平均出價是44%,與西方文化持平。不管非洲牛販子和美國股票交易員有多大區別,兩種文化都會獎勵做成最好買賣的成員。這就意味著要給出一個足夠公平、能被接受的價格,並在看到敲竹槓的時候明白過來。

而在相對孤立的小範圍文化中,博弈行為有著很大不同。相鄰文化(也就是說這些民族在基因上有可能很接近)中的博弈也會存在極大的區別。這證明,最後通牒博弈是一種文化上的X射線(卡默勒這麼說),它是理解社會如何對待經濟不平等的一種方式。

許多非市場文化建立在精心構建的社會合作守則之上。對印度尼西亞拉馬萊拉(Lamalera)捕鯨人和巴拉圭東部的阿切獵手來說,他們最尊重打獵中貢獻最大、分肉最慷慨的成員。這些人在玩最後通牒博弈時「超公平」。提議者會把50%以上的獎金分給響應者。

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奧族人和格努族人也是「超公平」的,對50%以上的分派提議,響應者一般會拒絕。在這兩種文化中,禮品和好意都是附加了條件的。它們帶來了回報的義務,而大多數人寧肯不承受這種負擔。「給太多的錢,並不是極為慷慨,反而是一種吝嗇。」「亞當·斯密有句名言,『我們的晚餐,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師或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於他們自身利益的需要。』」這就引出了一種說法:倘若人們只顧著自己,市場會興旺發達。本次研究透露出的信息是:人們從事大量交易的文化似乎具備公平分享的準則;而在成員不怎麼交易的文化裡,準則是這樣:給你多少你就拿多少,還有,我不指望你給我任何東西,所以哪怕是一點點也能讓我滿意。

最接近智人的物種不是傳說中的經濟人,而是類人猿黑猩猩。2007年,萊比錫馬克思·普朗克考古人類學研究所的基思·詹森(Keith Jensen)、約瑟·考爾(Josep Call)和邁克爾·托馬塞洛(Michael Tomasello)在研究中發現,黑猩猩比人類更自私(也就是更「理性」)。他們設計了一個巧妙的實驗:

相鄰的兩個籠子裡關著兩隻猩猩,它們面前擺著一個小櫃子,櫃子裡有兩格抽屜。每格抽屜裡裝著兩盤葡萄乾,每隻猩猩都可分一盤。負責提議的猩猩要選擇一格抽屜,扯動一條繩子,把它拉到響應猩猩可以拿到的範圍。響應猩猩要用一根伸出的棒子,把抽屜裡的盤子勾到自己能拿到的地方。這樣,兩隻猩猩都可以吃到各自盤子裡的葡萄乾。

在典型的設置裡,一格抽屜的兩盤葡萄乾是對半均分的。另一格抽屜裡提議猩猩的盤子裡裝著8枚葡萄乾,響應猩猩的盤子裡只有兩枚。

75%的概率,提議黑猩猩會選擇貪婪的分法。而它們卑微的合作夥伴,95%的概率都會縱容了事。它們接受了兩枚葡萄乾,而不是懲罰提議者。「這樣看來,」基思·詹森的小組總結說,「……跟人類血緣關係最近的動物是按照傳統經濟學家的自私模型行事的,它們跟人類不同,並不像人類那樣對公平敏感。」

[1] 20世紀美國最為知名、小說和論著賣出冊數最多的作家、思想家和公共知識分子之一。——編者注

[2] 美國導演,多拍愛情輕喜劇。——作者注

[3] 古羅馬喜劇作家,公元前254年至184年。——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