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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設限的阻礙

傷害和扭曲的思想會阻礙界限的設立。以下是一些例子。

過去的傷害

我們從一個分不清楚人我界限的世界中成長。結果就是,我們不明白我們該為什麼負責,不該為什麼負責。

我們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身體、感覺、態度、行為、思想、能力、選擇、慾望、和限度。我們受傷害,並有界限的問題而且我們也不想為自己負責。我們天生就抗拒責任,當我們受傷害,要能負責任就更 難。

當別人不讓我們為自己生命負責時,通常傷害就會產生。舉例來說,當父母不給我們選擇,而要我們為他們給的選擇負責,我們設限的能力就受傷了。正如珊蒂的母親,她干擾珊蒂設限的能力。珊蒂必須經過重新宣告自己有選擇權,並把母親的選擇和責任重還於母親的過程。

每一個人都該檢視自己的界限,為什麼沒有成長。虐待、控制、罪惡感的操縱都會妨礙成長。如果我們因過去的傷害,界限無法充分發展,我們就更容易受傷害。難怪當耶穌看見群眾,【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9:36)神知道我們的失落,他要重新建立我們的身份和界限,這是人類墮落後就失去的。

扭曲的思想

由於受傷及墮落,我們扭曲神。正如我們要清除相連方面的扭曲思想,在責任方面我們也要清除。這裡有自己、別人、和神三方面的扭曲思想。

我們對自己的看法

【我有界限,所以就很壞。】

當我們理解到我們擁有自己生命的自由時,界限上最大的問題可能是罪惡感。許多人被教導以為自己是自私的,很壞的,因為她們不為別人的感覺、行為、和選擇負責。這樣的教導使忽視自己的行為繼續存在。界限有問題的人,當他們誠實面對自己的有限時,常覺得自己很壞,因為他們對別人有一種無節制的責任感。而他們缺少自由,又讓他們覺得不好,反之亦然。

【我擁有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很自私。】

這樣人被告之:【如果你不把所有的給我,你就是自私。】當人很容易受控制,他們會覺得為自己做一些決定也是自私的,事實上,為自己做決定,是得以享受真愛的唯一方法,因為那時侯我們才是自由的付出。

【我的需要不重要。】

這說法是不符合聖經的。聖經告訴我們要捨己,但唯有我們先為自己負責,才能捨己。我們必須先做自己生命的好管家,才能將生命給出去。

【只有我的願望是唯一重要的。】

這是另一個方向的扭曲。當我們沒有界限,我們不會把別人看為獨立於我們的人。而真正的自私是拒絕承認別人的需要和感覺。

【我必須擁有每一件想要的東西。】

這種對自己的扭曲思想十分具破壞性,因為它使我們無法自制。限制慾望使我們能施予,也能忍受被剝奪。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常常對我們是好的,這會建立界限。對孩子的需求說不,幫助他們學習自我滿足。

【我必須為別人負責。】

這樣的想法使別人無法成熟。我們要對別人負責,而非為別人負責。我們對需要者有責任,但對可以自己負責的人,我們須要求他們自行負責。不這樣要求會使他們繼續停留在不成熟中。

【我必須做別人要求的每件事。】

這樣的感覺來自被別人支配,這種感覺使我們不能決定給予,也使我們不能負責任。神給我們有限的資源可以給予,我們也必須有給予的意願。但我們若讓別人操縱我們的給予,我們就不是在回應神了。

【什麼事不對都是我的錯。】

界限有問題的人有一種過度的錯誤感。他們常覺得自己必須負責。舉例而言,若有人開車到他家,車子有一道刮痕,他們會想各種可能的關連,去使自已為此負責。他們為別人的行為責怪自己。

父母也會為孩子的失敗責怪自己。他們拒絕別人可能該付得責任,使孩子變得無能。他們所表達的就是,孩子對自己的生命無力控制,因為父母控制了一切。

【沒有一件事是我的錯。】

這句話表示我們對所做的事不負責任。埋怨是典型的例子,有些父母對孩子的掙扎不負任何責任,這和上述的極端同樣錯誤。這可能導致別人犯罪(太18:6)。

我們對別人的看法

【因為說不,他們會恨我。】

如果別人的失望讓我們覺得有責任,我們就會害怕設限,因為我們設限時,有些事我們會做,有些事我們不做,我們就想像別人會因此拒絕我們。事實上,研究及生活經驗顯示,能說不的人是最受喜愛的人。

【因為有界限,人會離開我。】

有時候當孩子開始有自己的生活,獨立之後,似乎得到的愛就少了。他們因此學到,只要他們為自己負責,人就會離開他們。事實上,這又是不符真理的。沒有界限的人更容易遭遺棄。

【別人要操縱我。】

意志力不強的人害怕受人操縱。他們總是注意別人會如何操縱他們,而他們很怕被捲入。好的界限使人不致害怕受操縱。

【我若對人有要求他們會討厭我。】

有些人被教導,把自己的想法直接說出來是自私的 。他們學會要壓抑自己的意望,免得被討厭或被論斷。他們害怕被認為是施壓的人。然而相反的是,直截了當的人有最清楚最好的人際關係。對被動的人,我們很難覺得親密,因為我們老是要猜他們要什麼。

【如果我不讓他們快樂,他們會離開我。】

人若以為自己須對別人的感覺負責,當別人不快樂,就會害怕他離開自己而去。他們也許真的因此失去過一些人,但因此做成一般性的結論,則是不對的。

【別人應為我負責。】

就像別人這麼想一樣,我們也常這樣越界。我們有傾向讓別人為我們的感覺、態度、選擇負責,而不視他人為自由人,有他們自己的生活。

【如果人不照我所想的去做,他們就是自私的。】

我們很難理解,我們是如何將我們的越界,投射在別人身上。我們因他們的自由而論斷他們,我們因他們說不而恨惡他們。

【如果別人對我說不,他們是沒有恩慈的。】

通常我們將別人說不視為拒絕,而感到不被愛。這是對他們的扭曲,並缺乏尊重別人選擇以何種方式愛我們。當他們有界限時,我們有視他們為殘酷的趨向。

【別人期望我符合他們的希望。】

通常我們不理解,一般人給我們很大的自由去擁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我們在一個受控制的環境裡長大,我們不會期望別人給我們個人自由。

【別人應為我的行為負責。】

如果老師有人在為我們負責,我們就會繼續認為別人該為我們的行為和後果負責。因此我們就不會理解因果律,一直會希望被保釋出去。一位秘書桌上有一個牌子寫著:【你那方面拙劣的計劃,並不構成我這方面的急件。】重點就是,她並不需要為別人的行為負責。

我們對神的看法

【神不要我們擁有自己的生活。】

很多有界限問題的人,認為神要我們捨己並委身於祂,就是我們對自己的生活無擁有權。這是不對的,我們必須先擁有,才能給。否則,它並不屬於我們。聖經及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必須理解以上的要素,我們才是一個自由委身與神的人,並成為一個有束縛的僕人,也就是神的奴僕,我們才能自願的讓主人使喚。

神要與我們建立關係,而關係需要兩個自由的人才能建立。耶穌在客西馬尼,把自己交在天父手中,順服他的旨意時,耶穌明確知道自己的願望。【讓這杯離開我】表達了他的心,但他終究順服神。他擁有自己的願望並表達出來。聖經中的偉人像約伯、大衛、保羅,都有像這樣與神的關係。他們自由的向神表達心願。神要我們做真實的人並擁有我們自己,只有在這時候,我們可以自由的選擇給出去並捨己。

【神不要我們擁有任何一點自己。】

界限有問題的人,對擁有願望和喜好覺得罪惡。聖經中充滿神要我們求,以致他可以賜福給我們,並與人分享的例子。有人覺得我們的期望達成時,神是在那裡皺眉頭。其實這正與神希望的相反。他要祝福我們,但他要我們視他為祝福的來源;【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6:17-18)

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用,並要我們與人分享。苦行僧式的罪惡感是不符合聖經的。這是對這位賜福之神的扭曲思想。

【神要我擁有任何我想要的東西。】

另一些人以為神的給予是沒有限制的。這也是同樣不符合聖經。神常常說不,他也不欠我們任何解釋,在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中,園主有自由以他所有的去做他想要的(太20:15)。所謂的【說出來,宣告它,就得著】的福音,使神變為我們的僕人,而拒絕承認他的界限和選擇。神常常為了我們無法明瞭的原因對我們說不;祂會拒絕我們的要求,這並不表示我們的信心不夠而得不到。問問客西馬尼的耶穌吧!

【當我對別人說不,神會說我自私。】

神喜悅我們分享並捨棄我們的自由,但不是出於勉強。自由施與的另一面就是,當我們選擇不給時,我們可以說不。他贊同我們的界限,因為他創造了它。因此,我們可以做一個有意識的給予者,而非唯唯諾諾的給予者。

並且,當我們對不負責任的人說不時,我們是在幫助人變得成熟。保羅說:【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後3:14、15)當我們對虐待行為說不時,我們好似神的手在別人生命中做管教的工作。我們在幫助他們理解他們自己的界限。

【神要我們允許別人對我們隨意而行。】

這也是類似的扭曲,神多次告訴我們責備別人(太18:15-18;利19:17;箴27:5、6;弗4:25、26;林前5:9、13;加6:1;林後2:5-11;林前5:1-5)。不這樣做,是只給人恩典而無真理,會使人要繼續停留於不成熟中。神對他百姓的成長非常認真,他不要我們有助於別人的不成熟。

【神不要我追求我想要的。】

許多人為自己擁有的才能和追求的目標感到罪惡。神創造我們時賦予我們才能,他要我們與他同工,以致我們的才能有最好的發揮。我們要做計劃,但永遠要警覺神可能會修改。【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當將你的事交託給耶和華,並依靠他,他就必成全。他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詩37:4-6)。

【神有絕對的主權控制;因此我沒有責任。】

這個界限問題使我們否認自己的所有權。神給我們許多自由和責任來管理我們的生活,他甚至限制自己的界限,以致我們有我們的意志和選擇。他並沒有創造一些機器人能服從他所有的命令。我們對我們的選擇和意志負責。因為有一天我們要交賬。因此,我們其實有許多對自己生命有所主張的機會。

【神是不干涉的神,他並不參與我的生命。】

這種界限的問題否認神對我們的所有權。神其實對我們的成長並非常主動參與。神和我們對成長都有責任。【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我們是與神同工的。

【如果神對我說不,他就是不愛我】

神有自由為了他的目的,也為了我們,限制他自己不給我們一些東西,神說不並不是不愛我們。有時候他讓我們經由自己的努力去獲得醫治,而非由他替我們做成一切。舉例而言,如果我的沮喪是因不能與人相連而起的,神可能對我的禱告說不,他讓我們像約伯一樣,必須完全依靠神的【不】,以及他的時機。這並不是表示他不愛我們,可能他要給我們更好的。

【神是饒恕的神,他不會因我的罪管教我。】

這種說法否定神的界限,讓他不會允許罪惡掌權。他要潔淨他的居所,既然他邀請我們與他同住,他要我們把鞋脫下。他會為了我們的好處管教我們。他對我們的成熟非常有興趣。

【神祇有限制沒有愛】

神有極多的憐憫與恩慈,我們必須讓神是神,把他視為只有管教而沒有愛,是否認他的性情(詩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