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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中不再需要本能的概念

這個問題把我們帶到了我們的中心思想。如果飛鏢沒有本能(能力、傾向、特質,等等)而能回到其投擲者身邊,如果我們無須神秘的解釋即可說明飛鏢的運動,如果物理規律可以解釋飛鏢運動——那麼難道心理學家不能從中得到一個簡單的教訓?難道不能免除本能的概念?難道我們不能說,人是由特定物質按特定方式組合起來的,作為這樣一種組合,在學習使他得到重新組合之前,他不該這樣行動嗎?

但是,你們會說:「這正好說明你的論證不對——你承認人在出生時已有許多行為,那只是他的結構使然——這正是我想說的本能啊。」我的回答是,現在我們必須面對事實。我們應該立即走到育兒室去。我想你們在嬰幼兒的研究中將會發現,事實會促使你們不再相信詹姆斯的本能理論。在下一講裡,我們將研究人類後代出生時的行為。

奧斯滕(Herr von Osten)(4個站立者之右一)有一匹著名的馬名叫「漢斯」,能夠回答有關時事、數學等問題。

卡爾・克拉爾(Kral Krall,1863—1929)是奧斯滕的崇拜者,因不服氣於奧斯卡・芬特格斯(Oskar Pfungst)的反駁,正在訓練一匹馬學習數學。

[1]我們這麼說,並不意味著他們的發生結構(genetic constitution)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