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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意識的檢驗

自馮特時代起,意識成為心理學的基調。今天,除了行為主義外,它也是一切心理學的基調。這些心理學設計了一個既無法證明又無法實現的假設,正如靈魂這一舊概念既無法證明又無法實現一樣。在行為主義者看來,就靈魂和意識這兩個術語的形而上學內涵而言,它們在本質上是同一的。

為了表明這一概念的不科學之處,此刻不妨來看一看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關於心理學的定義:「心理學是對意識狀態的描述和解釋。」該定義從一開始便「假定」他想著手證明的東西,並通過「反覆說教」來迴避他的困難。意識——呵,是的,每個人都知道「意識」是什麼。當我們有了一種紅色的感覺,有了一種知覺(perception)或思想(thought)時,當我們「意欲」(will)做某件事情,或者當我們「打算」(purpose)做某件事情,或者當我們「希望」(desire)做某件事情時,我們是有意識的。其他一切內省論者的觀點同樣是不合邏輯的。換言之,他們並未告訴我們什麼是意識,而是僅僅通過假定把某些東西賦予了意識;因此,當他們分析意識的時候,他們自然發現了他們曾為之賦予某些東西的意識。結果,憑著心理學家對意識的分析,你發現了諸如「感覺」(sensations)及其幽靈[即意象(image)]等要素。與他人在一起,你不僅發現了感覺,而且還發現了所謂的「感情要素」(affective elements);與此同時,你還發現了諸如「意志」(will)那樣的要素——所謂意識中的「意動要素」(conative element)。與某些心理學家在一起,你發現了千百種感覺;而其他人只能獲得若干種感覺。依此類推。在著述方面,成千上萬頁的印刷文字隨即出版,用以分析那種稱為「意識」的難以確定的東西。那麼,我們如何對待意識呢?通過對意識的分析,我們不是一種化合物,或像作物的生長那樣成長。不,這些東西都是物質。我們稱之為意識的東西只有通過「內省」才能被分析——看來,它繼續存在於我們的內部。

該假定的結果是:存在著諸如意識那樣的東西,我們可以借助內省來分析它。我們發現了個別心理學家所具有的許多分析,不存在從實際上突破和解決心理問題並使方法標準化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