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學會快樂 > 第11章 慾望 >

第11章 慾望

快樂極少如人所欲,降臨人間。

——馬塞爾·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

人人都承認,慾望自然生發,且能不斷激勵我們。人的慾望分為兩種,一是一生都推動我們前進的抱負,二是執迷和飢渴的慾望,兩者截然不同。慾望變化無窮:想要一杯清涼的水、一個愛人、片刻的安寧,或想要別人快樂,甚至渴望死亡。慾望能豐富生活,也會毒害生活。

慾望會成長,自我解放,轉變為抱負,讓我們變成更好的自己,為他人的幸福努力工作,或讓我們實現精神的覺醒。慾望和抱負區別明顯:前者是盲目的力量,後者則由內心的動機和態度激發。人的動機又分為兩種:如果動機強烈而無私,就是人類高尚品質和偉大成就的源泉;如果動機狹隘自私,它就會激發對瑣碎生活強烈的關注,從生到死,如海浪一樣綿綿無窮,從不滿足。負面的動機會毀滅人。

儘管慾望自然而生,可一旦蛻變為飢渴、執迷,或徹底的依賴,就成為精神毒素。這樣的慾望和現實不兼容,讓人產生挫敗感或疏離感。當我們執迷某人或某物時,會將其想得十分理想,一心一意地要佔有其人,享受其物。這種貪念是痛苦的根源,而且對所欲之物的佔有,也始終短暫多變。事實上,人幾乎無法真正控制他擁有的東西,故此佔有是一種錯覺。

慾望的強度和持續的時間各有不同。一杯熱茶、舒服地洗個澡這樣的小慾望,通常容易滿足,只有在極端條件下才難以達成。通過考試和買房子,難度提高了一些,但通過智慧和持續的努力也能實現。最後有一種更基本的慾望,比如組建家庭,和伴侶快樂地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工作,要花費我們很多時間和氣力,而取得的效果取決於我們內心深處的渴望和對生活的規劃。想要生活快樂,還是金錢地位?想賺錢,還是獲得社會地位?想要的夫妻關係是佔有對方,還是無私互助?無論怎麼選擇,我們都受慾望驅使。

我認識幾個在香港證券交易所工作的年輕人。他們上班帶著睡袋,晚上睡在辦公室裡,為的是半夜起床開電腦,趕得上紐約證券交易所閉市前的交易。他們用這種方式追求快樂,但不怎麼成功。其中一個說,他每年去海灘一兩次,看著美麗的大海,會情不自禁地想道:「我過著多麼奇怪的生活。」可到了週一早上,就又回到拚命工作的狀態。他沒有生活的目標嗎?還是缺少勇氣?不少人都膚淺地活在幻象裡,不願多花些時間,聽從內心生起的疑慮:「我到底想從生活中得到什麼?」一旦找到答案,我們總有時間思量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但是迴避這個問題不就太悲哀了嗎?

慾望機制

歡愉的感官享受十分吸引人,故此我們內心始終渴望享樂。感官的快樂很迷人,讓人信心滿滿,一掃胸中的猶豫和踟躕。如此誘人的東西,有什麼令人擔心的呢?還有什麼比踏上快樂之路更簡單?可是,享樂的路上,最初輕快的幾步不會長久,天真的期待很快變成失望,感官的滿足轉瞬就成了孤獨。享樂不可能帶來持久的快樂。

偉大的悲觀主義者亞瑟·叔本華說:「努力來自匱乏或缺陷,來自對自己狀況的不滿。因此,只要慾望得不到滿足,就會遭受痛苦。然而任何滿足感都不能持久,滿足只是重新奮鬥的起點。人的奮鬥到處都受阻礙,到處都有掙扎和鬥爭,因此人總活在痛苦之中。」1這種說法雖然正確,但並不完整,因為它假定人無法擺脫慾望,而慾望必然帶來持久的苦難。要尋求解脫,我們必須知道慾望是如何生成的。

首先,所有強烈的慾望(不包括飢餓或口渴這樣的基本感覺)生成之前,都會產生一種感覺和心理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on)。心理表徵可由外在對像通過形狀、聲音、觸覺、嗅覺或味覺激活,也可由內在對像(記憶或白日夢)激活。慾望的產生必然涉及心理表徵。即便慾望來自我們潛在的傾向,或者像性慾那樣深刻地烙在我們身體裡的慾望,也不可能在沒有心理表徵的情況下顯現出來。心理表徵可能自發形成,也可能由外物強加於我們;可能慢慢產生,也可能如閃電般迅速形成;可能悄悄形成,也可能公開顯現。但心理表徵必然出現在慾望之前,因為慾望的對象必在思想上有所反映。慾望賦予其對像完美無缺的內在屬性,無限放大對象的優點,縮小對象的缺點。阿納托爾·法朗士(Anatole France)曾寫道:「慾望帶著火焰的翅膀,停留在哪裡,哪裡就顯得完美無缺。」

理解慾望產生的過程,我們就能更好地和內心對話,擺脫痛苦的慾望。

通常,心中一旦產生了慾望,要麼滿足它,要麼壓抑它。前者放棄了自我控制,後者則引發自我衝突。壓抑慾望而產生的內在衝突,是痛苦的根源之一。而放縱慾望就等於說:「別把一切都搞得那麼複雜,滿足一下就好了嘛。」問題在於人永不知足,滿足只會持續片刻。滿足慾望會引發新的心理表徵,它們一個接一個地浮現出來。我們越滿足慾望,心理表徵就增長得越快,侵擾我們,束縛我們。這就好比鹽水喝得越多,越覺得口渴。心理表徵越積越多,不斷加強,會導致身體和心理的成癮和依賴。到了那步田地,慾望就不是享樂,而是苦役,我們也失去了自由,成了慾望的奴隸。

從慾望到執迷

熱烈的愛常帶來迷戀的慾望,損害愛的甜蜜和溫柔,使人體會不到欣賞和分享對方生活的喜悅。這個結果和利他的愛完全相反。迷戀的慾望源於我執,愛的對象不是對方,而是自己,甚至只圖自己快樂而犧牲對方的幸福。這樣的慾望只會佔有和控制所欲的人、物或情景。

字典將「激情」定義為「強大、排他和執迷的愛;影響判斷力的強烈情感」。激情往往被誇張和幻象點燃,而且會歪曲事物真實的樣子。

那麼對性的迷戀呢?兼具作家和首席執行官身份的克裡斯蒂安·布瓦龍(Christian Boiron)認為:「性慾不是病態,但也不是情緒;它和飢餓、口渴一樣,是正常的慾望。」2我認同布瓦龍的說法。性慾涉及視覺、觸覺、聽覺、味覺和嗅覺五種感官,能激起人最強烈的情感。如果沒有內在的自由,任何強烈的感官體驗都能使人陷入執迷的狀態,牢牢地抓住我們。性慾就像河中的漩渦:如果我們不注意,覺得在裡面游泳很安全,當水流突然變得湍急,就會捲進漩渦,得救無望。內心完全自由的人,只在當下感受感官的快樂和心靈的愉悅,不受執著和期望的束縛。

執迷的慾望能放大心理意象的強度和頻率,像被刮傷的唱片一樣,不停地重複著同樣的旋律。執迷使精神世界極端化,使意識呆滯,完全喪失內在的自由。艾倫·華萊士寫道:「失戀的人,輾轉反側難以入眠,腦海中儘是復仇的計劃。如果不讓他思考過去和未來,他的悲傷還剩下幾分?」3執迷的慾望如不能緩解,會異常痛苦;但是一旦得到緩解,也會愈演愈烈。在執迷的世界裡,人們既焦慮,又無力。

引發深刻的不滿,拒絕快樂,拒絕滿足,是執迷的另一個特點。執迷不悟的人,妄圖在備受折磨的環境裡固執地尋求解脫,拒絕將目光投向別處。吸毒的人,依賴毒品解決對毒品的依賴;酒鬼不喝到酩酊大醉決不罷休;失戀的人整天盯著愛人的照片。心中的慾望和厭惡、貪得無厭和筋疲力盡勢均力敵,執迷使人進入一種慢性的焦慮狀態。執迷本質上是對引發痛苦的原因上癮。

研究表明,「慾望」激活的腦區和「喜愛」激活的腦區不同。這一發現解釋了為什麼某種慾望反覆出現時,人們就會產生依賴。隨著時間推移,這種依賴會越來越強烈,即使滿足慾望已經不再產生快感,我們仍然無法擺脫,進入「不喜歡但就是想要」的狀態。4執迷迫使我們追求不能愉悅我們的東西,故此我們內心也希望能擺脫執迷。同理,「慾望」和「喜愛」分屬不同腦區,也解釋了下面的情況:我們愛著某人某物,但不一定渴望佔有他們。

科學家做過一個實驗:把電極植入大鼠產生快感的腦區,大鼠可通過按壓一根小棒激活電極,刺激腦區產生強烈的快感。很快,這些大鼠放棄了一切其他活動,包括進食和繁衍,不停地按下小棒,追求這種快感,永不滿足,也無法控制自己,直到在疲憊和死亡中倒下。

慾望、愛與依賴

如何區分真正的愛和佔有性的依賴呢?無私的愛是水晶玻璃杯發出的通透聲響,依賴則可比作按在杯緣的手指,阻止聲音傳導。不含依賴的愛對西方人來說,是個陌生的概念。依賴的愛,名義上是愛別人,實際上是愛自己。而不含依賴的愛可以同樣強烈,卻不指向自己,是一種無私的愛。這種愛是和朋友、戀人、妻子或丈夫分享生活的快樂,讓他們變得更幸福。我們愛別人,愛的是這個人本身,而不是因為他會給我們帶來好處。我們不希望佔有對方,關心對方是因為我們對他的幸福負有責任。我們不期待對方的感謝,但也會欣然接受他回饋的愛。

然後,我們逐漸延伸這種無私的愛,無條件地愛所有人。但是愛敵人能做到嗎?愛敵人看似不可能,但如果認識到「所有人都渴望幸福,都希望避免痛苦」的簡單事實,我們就會理解。真正無私的愛就是實現人人幸福的理想。如果別人對我們好,我們才對他好,我們就無法愛敵人。但如果我們希望敵人也能活得快樂、不受苦,愛上敵人就完全可能。

生活中,我們難免更喜歡某些人,如果要倡導無條件、不偏私的愛,該怎麼解釋這種偏愛的事實呢?看看太陽吧。太陽無私地普照眾生,儘管離它近的人會感到更溫暖、更光明。所有隱喻都是跛腳的,但太陽的比喻使我們明白,人能生發出普照眾生的善性。例如在尼泊爾,人們稱呼所有更年長的女性為「姐姐」,更年幼的為「妹妹」。這種開放、無私、慈愛的善,不會減少我們對親人朋友的愛,只會讓我們愛得更深沉。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可能對每個人都表達同等程度的盛情和愛意。給予某些人更多愛意,也是正常的。儘管如此,與朋友愛人的特殊關係也不應限制我們對所有人的愛和同情。如果我們的愛受到限制,這種限制最終會成為依賴。依賴毫無理由地限制無私的愛,產生負面的效果。如果太陽不能普照,陽光就成了一束窄光。自私的愛總想突破自己樹起的障礙,故此是痛苦的根源:只有在依賴的封閉世界中,佔有性和排他性的慾望、執迷和嫉妒才有意義。無私的愛是人性的最高形式,未被「我」操控、遮蔽和扭曲。無私的愛能打開心門,使「我執」和恐懼喪失威力,讓我們快樂地給予,感恩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