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學會快樂 > 第2章 快樂是人生的目的嗎 >

第2章 快樂是人生的目的嗎

我們必須不斷修習獲得快樂的技能。如果擁有快樂,我們就有了一切;如果沒有快樂,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獲得它。

——伊壁鳩魯(Epicurus)

誰想活得痛苦?誰會每天清晨醒來就想:「真希望今天痛苦一整天」?不論有意抑或無意,聰明能幹抑或笨拙遲緩,熱情洋溢抑或溫和平靜,敢於冒險抑或按部就班,我們每天都在努力著,期盼能多點兒快樂,少點兒痛苦。然而,我們卻經常搞不清真正的快樂和愉悅的情緒有什麼區別。

我們千方百計使每天都過得充實:豐富友誼、增進愛情、充實自我、保護愛人、遠離小人。我們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就是希望能生活得滿足和幸福。

然而,我們滿世界追尋的,不論稱之為喜悅還是責任,激情還是滿足,不都是快樂嗎?難道快樂不是所有目標的目標嗎?亞里士多德將快樂視為生活最終的目標,他認為:「我們的一切選擇,都是為了快樂,快樂從來都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反對這個觀點的人,要麼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要麼只是以其他名義尋找快樂罷了。

哈佛大學的斯蒂芬·科斯林(Stephen Kosslyn)教授是世界著名的心理意象學家。他曾經告訴我,每天叫醒他的不是對快樂的渴望,而是一種職責,對家人、團隊、工作以及整個人類的使命感。他從未覺得生活是為了尋求快樂,他所做的僅僅是努力克服困難,達成目標,做一些對人類有益的事。可是如果我們認真想一想,就會發現通過長期努力,克服困難而達成的目標很有價值,其中包含了真正的快樂。這就是佛教所說的真樂,它讓我們獲得內心的和諧。即使科斯林教授相信痛苦和困難會「鍛造品格」,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他的目的顯然並非為自己和全人類製造不快。

不幸的是,我們經常誤解一些達成幸福的方式。無明扭曲了我們自我改善的慾望。藏傳佛教大師邱陽創巴仁波切(Chogyam Trungpa)說:「無明不是愚昧,從某種意義上說來,反而是一種聰明。不過,無明是單向的聰明:我們看不清現實,只根據自己投射到事物上的主觀意念行事。」1

佛教語彙中,無明既指認不清事物的真實本質,也意味著不明白主宰快樂和痛苦的因果法則。比如,支持種族滅絕的人,宣稱種族滅絕能創造最好的世界,深信這種罪行是完全正義的行為。有些人為了滿足自私的衝動,宣揚死亡和毀滅。有人竟然認為這種矛盾和邪惡的行為,能帶來充實和滿足。惡意、謬見、譏嫌、狂妄,永遠不會帶來真正的快樂,然而凶殘、執迷不悟、自以為是、蠱惑人心的人完全不知快樂的本質,在邪路上越走越遠。同樣,以自殺來結束痛苦一生的人,也錯誤地以為自己在竭盡全力地追求快樂。

那麼,我們該如何擺脫無明呢?唯一的方式就是老老實實地借助深刻虔誠的內省。內省的方式有兩種:分析和禪定。分析要求我們坦誠而又系統地評估自身的痛苦及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從而理解什麼樣的念頭、言語和行為會引發痛苦,什麼樣的念頭、言語和行為會增進幸福。當然,這種方式要求我們,首先要意識到生活和行為的方式有什麼不當之處,這樣才能產生謀求改變的強烈願望。

通過禪定達成內省,要求我們從念頭的漩渦中抬起頭來,平靜地觀照內心,好像查看內心的風景一般,體察內心最深沉的渴望。有些人渴望每時每刻都過烈火烹油的生活,享受各種快樂。有些人則渴望實現種種目標,比如組建家庭、事業成功、生活悠閒,或者講得低調一點兒,過不太痛苦的生活。但是這樣的內省並不完整。如果我們挖掘得更深,就會發現所有這些渴望的背後,有一個根本的渴望——強大到足以使我們熱愛生命的滿足感,或者說,這個終極的願望就是「願每個人的生命,每時每刻都充滿智慧、充盈感和內心的平靜」!

品嚐痛苦的滋味

談到毒品,有位巴黎少年曾告訴我:「如果不去嗑藥,你永遠不會明白嗑藥與不嗑的差別。既然擺脫不了痛苦,那麼就去擁抱它。在嗑藥的短暫狂喜中,我更容易做到這些。我對培養內在的幸福毫無興趣,那太難,耗時又長。就算瞬時的快樂不是真的,每次嗑藥快樂的程度都會減弱,可我仍然想要這種快樂。」人們過於強調感官和短暫的歡愉,反而將找尋深刻恆久的寧靜視為不可實現的烏托邦。「糟糕」或痛苦的瞬間可以豐富人生的滋味,但人從來不會追求糟糕和不幸。體驗痛苦,只是為了讓我們更加珍視快樂,並且從痛苦中看到改變現狀的希望。

作家認為,痛苦比快樂更有趣,因為它「生動而誘人,像伊甸園裡誘惑夏娃偷吃禁果的毒蛇一般,邪惡卻又難以抗拒。痛苦的獨特魅力不在於痛苦的終結,而在於它永遠給人們留了點兒念想,這個念想就是對幸福的期待。」2這種想法多麼愚蠢,像旋轉木馬一樣,不斷地繞著圈子:先來點兒痛苦,才能來點兒快樂;又好比瘋子先用錘子猛敲自己的腦袋,然後停下來的時候就會覺得舒坦些。恆久的快樂索然無味,因為快樂總是相同的;而痛苦各有各的不同,故此才令人振奮。痛苦和快樂帶給人生不同的色彩,我們或許會覺得生活有不同的滋味也不錯,但是誰會願意拿快樂來交換痛苦呢?

如果能用痛苦點化眾生,心懷慈悲地接納同樣困苦,甚至更為困苦的人,不失為一條明智的道路。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理解羅馬哲學家塞內加(Seneca)的話:「痛苦讓人心碎,但它並不邪惡。」無法逃避的痛苦並不罪惡,相反,我們可以從苦難中學習,獲得改變。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痛苦本身從來不是,也不可能是好事。

聖奧古斯丁曾在《快樂生命》(On the Happy Life)一書中這樣寫道:「渴望快樂是人之本性,是我們所有行為的動力源泉,也是這世界上最高貴、最明晰、最有益、最可靠的永恆追求。人性使然,快樂不僅是人想要的東西,也是人唯一想要的東西。」對快樂的渴望激勵著我們的一言一行、一想一念,只是我們完全沒有意識到,追求快樂是如此重要。這就像我們每時每刻都在呼吸氧氣,但完全意識不到它的存在一樣。

快樂的必要條件

快樂是獲得內心的滿足。如果認為快樂等於實現所有的願望,那就是把快樂和注定失敗的烏托邦混為一談了。康德將快樂定義為從「多樣性、程度和持久度」三個維度「滿足人類一切的慾望」3,故此他從一開始就認為快樂是不可能實現的。然而,他又堅持認為快樂是「一切都能如人所願」的條件,4那麼我們就得好好想一下,康德所構建的理論是否自相矛盾,能夠「如人所願」了。康德的觀點讓我想起一段黑幫電影的對白。

「我要拿回我應得的。」

「什麼是你應得的?」

「這個世界,和世界裡的一切。」

即使一切慾望都滿足了,也不會帶來快樂,還會有新的慾望接踵而至,冷漠、厭惡甚至是抑鬱也會隨之而來。為什麼滿足慾望會使人抑鬱?如果我們認為滿足願望即可獲得快樂,一旦這個假象坍塌,我們便會從根本上懷疑快樂是否存在。如果擁有的財富已超過日常所需,但是我們仍然不快樂,那麼得出的結論是:快樂必然不可能。這個例子充分說明,在快樂的根源這個問題上,我們是如何自欺欺人的。事實是,缺少內心的寧靜和智慧,我們就不具備獲得快樂的條件。搖擺於希望和懷疑、興奮和無聊、慾望與疲憊之中,人們慢慢消耗著生命,遊走世界,卻一事無成。快樂是一種內在的充實,而非對外部世界無休止的慾望。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人們笨拙地、盲目地、極端地以各種方式追求快樂,其中收效最微的就是「我執」。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說:「當自私的快樂成為唯一目標時,生活就儼然失去了目標。」5如果我們的快樂與他人的福祉無關,即使我們看上去很快樂,也不會真正感到快樂。這不是說自己的快樂不重要,而他人追求快樂是合理的,我們對快樂的渴望也一樣合理。愛己,然後才能愛人。愛自己不是為自己迷人的眼睛、完美的身材、良好的品格傾倒,而是要意識到,人生在世就要過得充實而有意義。愛自己就是愛生命,給他人帶去快樂,我們自己也能獲得快樂。

總之,人生的目標就是每時每刻都擁有內在的幸福和智慧,對每個生靈都充滿熱愛。真正的快樂源於善性,熱切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生命的意義。這種愛長存心間,無關炫耀,無關私利,所需不過一顆簡單的善心。

快樂練習

找尋快樂的原因

找個機會獨處,回憶令你快樂的人或事物。詢問自己,我的快樂主要源於外物,還是內心?改變內心狀態和感受世界的方式,給自己帶來了多少快樂?如果快樂來自外物,它是否穩定,是否脆弱?如果快樂來自內心,思考一下如何進一步增進內心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