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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性格特徵

語言能夠描繪人類個體不是一件奇妙的事嗎?如果認真想想關於這一點有多少可以說的內容,你可能會覺得這簡直不可能。那麼為什麼作家可以刻畫出那麼鮮活的人物個性呢?因為有許多事即使沒有講明,也已經得到了所有人的認同。舉例而言,我們認為所有人物都擁有「一般常識」,而且對於我們所謂的「人性」,大家的看法也比較一致。

敵意引發防衛,挫折喚起攻擊性。

我們也認可個體有一些獨特的品質和性格特徵。

簡愛乾淨,瑪麗膽小,格蕾絲聰明。

查爾斯不會做這種事,這不是他的風格。

為什麼會存在這樣的性格特徵呢?人文學者傾向於誇大思維測量的難度。但我們不去問「為什麼人格這麼容易描述」,而是會換一些問法。比如,人們是在一般情況下都傾向於乾淨整齊,還是只希望某些事物整潔,而其他事物可以亂糟糟的?我們的人格為什麼會展示出這種一致性?幾句簡短的話語怎麼能描述一個由上百萬智能組組成的系統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選擇性(selectivity) :首先我們要面對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他人的思維在我們心中常常是錯誤而清晰的。我們傾向於用自己能描述的方式來考慮其他人的「人格」,對於無法描述的部分,我們則傾向於把它們當作不存在一樣。

風格(style) :為了避免花力氣去做不重要的決策,我們傾向於制定一些原則,這些原則變得非常系統,可以與外部其他行為方式區別開來,形成個性特徵。

可預測性(predictability) :因為如果沒有信任就很難維持友誼,所以我們會盡力表現得與朋友的預期一致。於是,我們根據性格特徵設計自己在他人心中的形象,然後會發現自己在按照這種形象行事。

自立(self-reliance) :長此以往,想像中的性格特徵可以自我實現!甚至為了執行自己的計劃,我們也必須能預測自己有可能會怎樣做。自我越簡化,這種預測就越容易。

能信任朋友很不錯,不過我們還需要能信任自己。如果我們不確定自己腦中想的是什麼,怎麼能信任自己呢?要實現這一點,有一種方法就是把我們自己看作是一組性格特徵——然後訓練自己根據這些自我形象行事。然而,人格僅僅是一個人的表象。所謂的性格特徵只是那些我們能感知到的規範。我們永遠無法真正瞭解自我,因為還有許多的程序和原則我們都沒有直接在行為中表現出來,但它們確實在幕後發揮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