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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做「牛肉精」

事件

2011年4月,有網友稱自己在一家麵館吃牛肉麵時,吃的感覺牛肉像是假的。隨即有記者暗訪合肥調料市場,稱發現想讓豬肉變成牛肉並不難,只要加牛肉膏即可,而要讓「豬牛肉」更入口,就加麥芽酚。

「蛋白精」、「奶精」、「辣椒精」、「羊肉精」、「一滴香」、「牛肉膏精」——這些專業人士尚且未必很瞭解的東西,普通公眾更是雲山霧罩。其實,「牛肉膏」就是一種「牛肉香精」。香味的本質,就是一些化學分子,能夠刺激相應的神經受體,讓我們感受到某種感官刺激。所以,只要模擬出那些刺激,就能夠產生相應的「香味」。

這種做法甚至不是從現代食品技術開始的。大家知道,川菜除了麻辣外,「魚香」是著名的一種口味。但魚香味並不是用魚來產生的:魚香肉絲的「魚香」是用泡紅椒、蔥、姜、蒜、糖、鹽、醬油調成;而魚香茄子的「魚香」,則是用豆瓣醬、醬油、醋和白糖調成的。如果把這些調料做成調料包——海外中國店裡確實就有這樣的產品,也可以叫做「魚香膏」。

所謂的「牛肉膏」只不過比這樣的「魚香膏」複雜一些。過去半個世紀,人們對於各種「肉香」的認識逐漸增多,也就有了許多「肉味香精」的努力。到現在,已經有許多專利,也有了許多成型的產品。肉味香精的使用,跟醬油、味精、雞精一樣,可以算是食品行業中的常規。

「肉香」,是肉在加熱情況下得到的氨基酸、多肽、碳水化合物、核甘酸等水溶性成分產生。氨基酸和還原糖發生美拉德反應,是肉香中最核心的部分。所有肉味香精的開發,都是圍繞這些成分和美拉德反應來展開。

2000年,泰國出版的《科學亞洲》第26期上,發表了一項開發肉味香精的研究。以這項研究為例,我們可以來看看「牛肉精」是怎麼做出來的。

首先,製作牛肉精需要一些牛肉。這些牛肉除了提供「真牛肉」的味道以外,主要是提供氨基酸。首先把這些牛肉切小,煮10分鐘,再磨細調成適當濃度的牛肉糊。加入木瓜蛋白酶——就是嫩肉劑裡的有效成分,在60攝氏度下保溫12小時,然後煮15分鐘讓蛋白酶失去活性。這時候肉糊已經成了肉湯,通過離心的方式去掉殘渣和油之後,就得到了牛肉蛋白水解物。

牛肉蛋白水解物可以把酸度調節到偏酸性(pH=6),再煮2小時,然後通過噴霧乾燥的途徑烤乾,產物就是「牛肉粉」,也可以作為「牛肉味調料」使用。這也就是原始的「牛肉香精」。

現代的牛肉香精,則要以牛肉蛋白水解物為基礎,再進行一些反應。另一種主要的原料是酵母提取物。酵母就是用來發面、做啤酒的微生物。把酵母調到偏酸性(pH=5),在50攝氏度下保溫24小時,再用85攝氏度滅活其中的酶。這時候的酵母也差不多變成湯了,同樣通過離心去掉殘渣,就得到了「酵母提取物」。這樣得到的酵母提取物會有一定苦味和啤酒味,可以用活性炭來去除。

製造「牛肉香精」的大決戰開始了:把90份牛肉蛋白水解物、10份酵母提取物、兩份鹽酸半胱氨酸(半胱氨酸是組成蛋白質的20種基本氨基酸之一,鹽酸半胱氨酸是它的一種穩定形式)、1份葡萄糖混在一起,酸度調到pH6,在90攝氏度下反應兩個小時,然後噴霧乾燥,就得到了「牛肉精」。

為了評估做出來的「肉味香精」到底「像不像」,研究者把1.5%的肉味香精、0.75%的鹽和0.25%的雞精混在一起做成湯,找了40個教職工和學生來品嚐。這項研究還做了豬肉精和雞肉精。在不告訴品嚐者是什麼精的前提下,讓他們自己描述嘗到的味道像什麼,並且用數字來描述「像」的程度——9為非常像,1為完全不像。結果,這項研究作出的牛肉粉在「味道」、「氣味」和「總體感覺」上分別得到了5.65、6.68和5.48的平均分,而牛肉精的平均分則分別是7.18、7.59和6.53。相應的市場上銷售的牛肉精三項得分為5.68、6和4.9。有趣的是,不同的人給的分相差很大,同一種湯,有的人覺得「很像」,有的人覺得「比較不像」。在各種肉味香精中,這樣的結果已經是很好的了。像新聞報道中所說的與真牛肉「並無二致」,只能是廣告用語。

各種肉味香精的製作大同小異。各種成分的比例、反應時間、反應溫度、不同的蛋白水解物(比如也可以用植物蛋白水解物)、不同的氨基酸,會造就不同的「肉味」。在這項研究中,作者還用豬肉代替了牛肉,甲硫氨酸代替了半胱氨酸,得到的就是「豬肉香精」。而「雞肉香精」,除了用雞肉代替牛肉外,還用了更多的鹽酸半胱氨酸和更長的反應時間。有的復合肉味香精會再加入一些麥芽酚或者乙基麥芽酚等香味助劑。在正常的使用範圍內,這些助劑也是安全的食品添加劑。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從技術上說我們可以做出安全有效的肉味香精。但是,這跟市場銷售的具體商品是否合格是兩回事。就像我們說大米可以吃,並不意味著市場上沒有有毒有害的大米存在。在這些肉味香精的生產中,使用的原料是否衛生安全、生產過程是否滿足生產規範,才是決定最終商品是否合格的關鍵。

此外,「牛肉精」是否安全是純粹的技術問題,而用「牛肉膏」把豬肉「變成」牛肉然後當牛肉賣,則是商業問題。商品提供者必須向消費者如實提供產品信息。也就是說,即使牛肉膏真的把豬肉「變成」了牛肉,而使用的也是完全合法安全的牛肉膏,也必須明確說明它不是牛肉,而是經過調味的豬肉。消費者是否願意買,願意花多少錢買,要讓消費者在瞭解實情的基礎上來選擇。按照新聞報道中所說的「當作牛肉賣」,就構成了「欺詐」——不管其產品有沒有害,都需要受到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