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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蹋」竟然是遭水獺之禍

「糟蹋」一詞有多種不同的寫法,比如還可以寫作糟踏、蹧蹋、蹧踏、糟蹋、遭塌等。因為用字的不確定,說明「蹧蹋」一詞的語源極有可能是同音詞的音訛所致。果然,據清人翟顥所著《通俗編》記載:「今謂被侵漁曰遭踏,應作獺。」「侵漁」意為侵奪,從中侵吞牟利。相應的,「俗謂侵漁為作獺也」。

由南唐入仕宋的學者鄭文寶著有《南唐近事》一書,書中記錄了一個有趣的故事:「張崇帥廬州,好為不法,士庶苦之。嘗入覲江都,廬人幸其改任,皆相謂曰:『渠伊必不復來矣。』崇來,計口征『渠伊錢』。明年再入覲,盛有罷府之議,不敢指實,道路相見,皆捋鬚相慶。崇歸,又征『捋鬚錢』。嘗為伶人所戲,一伶假為人死,有譴當作水族者,陰府判曰:『焦湖百里,一任作獺。』崇大慚。」

「渠伊」是方言稱謂,意為「他」。張崇先征「渠伊錢」,後征「捋鬚錢」,可謂刮盡地皮,連伶人都忍不住要戲弄他,演戲的時候裝死,譴為水族,陰府判他做一隻水獺。

這個判決很有意思,為什麼「焦湖百里」就判他做一隻水獺呢?這是因為古人觀察到水獺有一種特別的習性,水獺捕到很多魚之後,一一陳列在岸邊,就像陳列供品祭祀一樣,故稱之為「獺祭」或「獺祭魚」。其實水獺性格殘忍,捕魚能力又強,往往吃一兩口就把魚給扔掉了,並不是在祭祀。伶人用水獺這種捕盡湖中魚的殘暴行徑來諷刺張崇刮盡地皮的同樣的殘暴行徑。因此「俗謂侵漁為作獺也」,被侵漁當然就是「遭獺」了。

用水獺這種「焦湖百里」的殘暴行徑來喻人,唐代著名傳奇作家張鷟(zhuo)所著《朝野僉載》中也有一例。澤州都督尹正義清正公平,他的後任王熊卻貪婪搜刮,於是百姓作歌曰:「前得尹佛子,後得王癩獺。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沫。見錢滿面喜,無鏹從頭喝。嘗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鏹(qiǎng)」是成串的銅錢,泛指錢幣。王熊因其搜刮被送惡名「王癩獺」,《通俗編》的作者翟顥因此說:「此亦遭獺獺字之證。」

「遭獺」從被侵漁、被侵奪引申為蹂躪、凌辱、浪費等義項,久而久之,因為同音而誤為「糟蹋」等多種寫法,從「獺」字而來的語源也就隨之失去,後人但知「人」糟蹋,而不知實為「獺」糟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