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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短見」為何比喻自殺

自殺俗稱「尋短見」或「自尋短見」。這是一個非常奇特的說法,自殺就是自殺,為什麼稱作「尋短見」?「見」是看見,自殺又為什麼跟「見」扯上了關係呢?迄今為止,所有的辭典都沒有富有說服力的解釋。

其實,這個日常俗語跟古代的葬禮制度有關。上古時期實行的是簡葬,用木柴把屍體厚厚地包起來,埋到野外,既不封土為墳,也不植樹立碑。後來慢慢開始厚葬,人死後,棺材外面還要再套上一層大棺,這叫「槨」。停殯尚未下葬的時候,「槨」上要用帷幕覆蓋起來;棺木將要葬入墓穴的時候,還要用帷幕將「棺」覆蓋起來,這個覆蓋「棺」的帷幕就叫作「見」,是用死者生前所使用的帷幕製成的,亦稱「棺飾」,顧名思義,是棺木的裝飾品。

為什麼稱作「見」呢?在為《周禮》所作的註疏中,賈公彥解釋說:「見,謂道上帳帷荒,將入藏以覆棺。言見者,以其棺不復見,唯見帷荒,故謂之『見』也。」「帷荒」也是棺飾之一,是用布帛製成的棺罩。參加葬禮的人看不見棺木,只能看見覆蓋的棺飾,因此這種棺飾就叫作「見」。

在「尋短見」這個日常俗語中,「短」指壽命短,鄭玄說:「未冠曰短。」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表示成年,未滿二十歲死亡,就稱作「短」。既未成年,則身量矮小,使用「見」這種棺飾自然就比成年人的要短小,故稱「短見」。「尋」是極其形象又刻薄的點睛之筆,自己去尋找「短見」的棺飾,不正是壽命短、自尋死路的典型象徵嗎?因此「尋短見」或「自尋短見」就用來比喻自殺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