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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原來是兩回事

除了老派的長輩,今天人的名字就只有一個,見面互相詢問、介紹的時候,無非多說一個姓而已。但是在古代,「名」和「字」卻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然,「名」和「字」之間也有著非常有趣的關聯。

《禮記·檀弓上》規定:「幼名,冠字。」孔穎達解釋說:「名以名質,生若無名,不可分別,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冠字』者,人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其義甚明。

《說文解字》:「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許慎說的是已經取好「名」之後的情形:晚上相見,看不清楚,因此自稱「名」,生怕別人把自己當鬼,嚇著了別人。人出生三個月,父母就要取個名字,以分別於他人。

等長到了二十歲,要舉行成年禮,這個成年禮稱作「冠禮」,挽起頭髮,戴上帽子,表示成人了,這時還要再取一個「字」,此「字」由冠禮的正賓所取。《儀禮·士冠禮》解釋說:「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意思是尊重父母為他取的「名」。因此「君父之前稱名,至於他人稱字」。這個「字」又稱作「表字」,意思是用這個「字」來表其德行,凡人相敬而呼,必稱其表德之字。這就是所謂「名以正體,字以表德」。女性則是十五歲舉行笄(jī)禮的成年禮時取「字」。

由此可見,平輩之間甚至一般關係的尊長對晚輩都必須以「字」來稱呼對方,以示尊重,自稱則必須用「名」。比如諸葛亮字孔明,別人稱呼他時,必須稱「孔明」,他自稱時,必須稱「亮」,絕對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由此也可見「指名道姓」即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名」和「字」之間又有著非常有趣的關聯。《白虎通義》說:「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名」和「字」的含義絕非毫無聯繫,而是有著相同、相近、相反、相承、相補、相延等關係,這就是「名之與字相比附」。舉例而言:岳飛,字鵬舉,「飛」和「舉」含義相同;杜甫,字子美,「甫」是對男子的美稱,和「美」含義相近;韓愈,字退之,「愈」是「進」的意思,剛好和「退」含義相反;于謙,字廷益,「滿招損謙受益」,「謙」和「益」是相承關係;孔丘,字仲尼,孔子生於山東曲阜附近的尼山,又稱尼丘,「丘」和「尼」是相補關係,「仲」又點出了孔子排行第二;杜牧,字牧之,這是相延關係。

最奇特的是,竟然還有「名」和「字」完全相同的!顧炎武《日知錄》有「字同其名」一條,其中說:「名、字相同,起於晉、宋之間。史之所載:晉安帝諱德宗,字德宗;恭帝諱德文,字德文;會稽王道子,字道子;殷仲文,字仲文;宋蔡興宗,字興宗;齊顏見遠,字見遠;梁王僧孺,字僧孺;劉孝綽,字孝綽……之類,至唐時尤多。」真乃特立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