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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原來是皇帝寵幸后妃的標誌

人人都知道「戒指」,但是「戒指」為什麼用「戒」來定義呢?並不是人人都知道其由來。

「戒指」最早的稱謂是指環。《詩經·靜女》中有「靜女其孌,貽我彤管」的詩句,孌(luan)是美好之意,彤管是「赤管筆」,即桿身漆成紅色的筆,古代女史記事所用。《毛傳》解釋這句詩說:「古者後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記過,其罪殺之。后妃群妾以禮御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

這段話說得很明白:對於懷孕的后妃,宮中的女官要授給她一枚金環,表示不能與皇帝同床;要和皇帝同床的后妃呢,就授給銀環,戴在左手表示即將和皇帝同床;戴在右手表示已經和皇帝同過床了。

東漢衛宏所著《漢舊儀》中有對帝王寵幸后妃更詳細的記載:「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女御長入,扶以出。御幸賜銀環,令書得環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御。」賜給后妃銀環的目的,在於根據所得銀環的數量來計算時日,如果一直不能懷孕,該后妃就會被冷落。

金環、銀環都是指環,據《晉書·四夷列傳》記載,大宛國「其俗娶婦先以金同心指環為娉」,可見這時已經出現了同心形狀的指環。

因為指環戴在手上,因此又有別名「手記」;指環環束於指,因此又有別名「約指」;古時射手將指環戴在右手拇指上用以控弦,因此又有別名「彄(kōu)環」,《西京雜記》載漢高祖劉邦寵愛的戚夫人「以百煉金為彄環,照見指骨」。

至於「戒指」這個稱謂,至遲元雜劇中就已經開始使用,明代都卬《三餘贅筆》中列有「戒指」一條,其中說:「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於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可見明代時「戒指」早已成了通用的稱謂。為什麼用「戒」字來定義呢?這還要追溯到《毛傳》的解釋,清代學者王應奎在《柳南隨筆》中簡要地加以概括:「相傳古者婦人,月經與娠則帶,否則去之。」接著他又感慨道:「今人常帶在手,既昧戒止之義,甚至男子而亦帶之,若為飾手之物,尤可怪矣。」原來,「戒指」取戒止之意,嬪妃妊娠或者經期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

王應奎「尤可怪也」的感慨很有道理,「戒指」本來是戒止之物,什麼時候開始作為愛情和婚姻的信物了呢?如今能夠追溯到的最早記載就是《晉書》所說大宛國「其俗娶婦先以金同心指環為娉」,唐詩中有王氏婦《與李章武贈答詩》之二:「捻指環,相思見環重相憶。願君永持玩,循環無終極。」鮮明地道出了指環和戒指為什麼能夠成為愛人之間的信物,即象徵著愛情「循環無終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