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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庭抗禮」為何形容平等相待

「分庭抗禮」這個成語常被人誤解,原因有二:一是只能用於上對下,而不是相反,試想,也只有居高位者方能對居低位者平等相待;二是「抗禮」的「抗」總是給人一種對抗的感覺,其實不然,「抗」是對等的意思。

「分庭」,賓主分處庭院兩邊,主人居東,客人居西;「抗禮」,又寫作「亢禮」、「伉禮」,以對等的禮節相互行禮。

《禮記·燕義》中詳細描述了賓主宴飲時的情形:「設賓主,飲酒之禮也。使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不設賓、主無以成席,這是飲酒之禮。最尊貴的客人稱「賓」,只能設一人。按照道理來說,「賓」只能由地位僅次於國君的卿擔任,但是如此一來,作為主人的國君就要處處與卿「分庭抗禮」,未免麻煩。於是就採取了一種變通的方法:讓掌管膳食的宰夫擔任主人,稱作「獻主」,以表示臣不敢與國君「亢禮」;選一位大夫擔任「賓」。整個宴飲期間,禮節的周旋揖讓都由這二人完成,國君和卿就不必為禮所縛,只顧喝酒行樂就行了。

莊子在《漁父》篇中借子路之口描述孔子:「萬乘之主,千乘之君,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夫子猶有倨傲之容。」可見天子和諸侯對孔子的尊重。《史記·貨殖列傳》則寫道:「子貢結駟連騎,束帛之幣以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結駟,四馬並駕一車;連騎,騎從相連;束帛之幣,捆為一束的五匹帛。子貢是孔子的得意門生,他帶著如此大陣仗的隨從和禮物前去聘問諸侯的時候,諸侯都不敢以君臣之禮相待,而是以賓主之禮相待,「分庭與之抗禮」。

今天的「分庭抗禮」一詞,只用於比喻義,比喻平起平坐或勢力相當,到底何為「分庭」,何為「抗禮」,人們早已經不清楚其原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