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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喫茶」原來是指女子受聘

今人叫「喝茶」,古人稱「喫茶」,現在一些方言裡仍留存這個說法。除了指真正的喝茶之外,「喫茶」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意思,過去女子受聘叫作「喫茶」。

「喫茶」跟女子受聘有什麼關係呢?明人郎瑛的《七修類稿》中提供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說法:「種芝麻,必夫婦同下其種,收時倍多,否則結稀而不實也。故俗云:『長老種芝麻,未見得者。』以僧無婦耳。種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喫茶』,又聘以茶為禮者,見其從一之義。」

原來,茶籽種下後就不能再移植,否則就不能活,因此用來比喻女子「從一之義」,民間也因此而有「一家女不吃兩家茶」的諺語。

明人許次紓在《茶疏》一書中也有相似的記載:「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結婚必以茶為禮,取其不移植子之意也。今人猶名其禮曰下茶。」

古時女子受聘,有「三茶六禮」的儀式。「三茶」之說久已失傳,一般認為或指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同房時的「合茶」,或指舉行婚禮時的三道茶儀式。

「六禮」之說則記載甚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是男方向女方送求婚禮物;問名是男方托媒人請問女方的名字和生辰,女方回復;納吉是男方占卜得到吉兆後,備好禮物通知女方,決定締結婚姻;納徵是擇日將備好的聘禮送到女家,民間俗稱過定,意思是正式訂婚了;請期是男方行聘之後,卜得吉日,請媒人告知女家成婚日期;親迎是新郎親自到女家去接新娘來拜堂成親。

只有履行了「三茶六禮」的完整儀式,方才稱得上明媒正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