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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妻哈文

我問朋友:「你把自己的老婆比作什麼花?」怎麼說的都有。

「玫瑰。」

「紅玫瑰。」

「百合。」,

「麝香百合。」

我慢悠悠地說出我的答案:「我的老婆,我把她比作塑料花。」聞者皆驚。

「塑料花,很普通,但永不凋謝,擺哪兒是哪兒,水靈兒。」

種樹者必先培其根

我爹告訴過我,上大學,有幾件事很關鍵,頭一件就是交女朋友。

但是上大學以後好幾個月,我都很自閉,不和同學來往。老覺得自己是偏遠地區來的,和大城市的孩子們玩兒不到一塊兒去。

每週末我都去中央美院學畫畫,那會兒還是老教學樓呢,晚上就住在協和醫院後面的小平房裡,學生宿舍。

去美院得坐公交車。經常是這樣,我在馬路這邊等車的時候,就看見我們班一幫男生女生在馬路對面,也等車,結伴出去玩兒。

很多女生對我感興趣,我是她們餐後寢前的話題人物:這個男生很怪,不說話,走哪兒都背個畫夾子。老實講,我多少有點兒「裝」。與眾不同才能引起別人注意嘛。

我們播音系只有一個專業,一個班級,學生人數39,據說是建院以來最多,男女生一半一半。

我只對其中一個女生感興趣,她就是哈文。

在階梯教室上課,哈文恰好坐在我右側,我們倆中間隔著樓梯。我用右眼瞄她,側臉輪廓很美,就這麼一眼,我對她「一見鍾情」。

上課時,我常常騷擾她。我從本上撕紙,用鉛筆給她畫像,速寫,畫完以後用圓珠筆細細塗,慢慢磨,弄出立體感來。

塗磨好了,趁老師在黑板上寫字,我就伸過胳膊去捅她。

「哎,哎!」我嘴裡叼著筆,斜眼覷著老師,拿倆手指頭夾起那張紙遞過去。

當年對她一見鍾情

「討厭!」她白我一眼,「嚓」地把畫抽走,一臉不屑。

我完全不知趣地一笑,再撕張紙,接著畫,畫完又遞給她。

「你上不上課?」她又白我一眼,嘴角卻忍不住向上挑一下。

我知道了,有戲!

開學後不久,快到聖誕節了。我們班同學聚在一起包餃子,其實也是找機會熱鬧熱鬧。哈文是穆斯林,大家就和她的飲食習慣,專門從回民營買了羊肉餡。

我自己瘦,所以偏愛胖乎乎的女孩兒,哈文特別符合標準。吃完餃子,大家一塊兒跳「黑燈舞」。我摟著哈文三步兩步亂轉,正值青春期,血脈責張,心想此時不表白,何時表白?

「哈文,你心目中的男朋友什麼樣?」我心懷叵測地問。

「至少一米八吧!」

一句話把我噎住了。上來就說身高,這不明顯衝著我來嗎?但人家話已經說到這兒了,繞也繞不開。我只好多問了一句:「最底線呢?」

她遲疑了一下,很認真地想了想,說:「怎麼也得一米七五吧。」

這麼說我就有自信了。我底氣十足地告訴她:「上禮拜體檢,我一米七五五!」

表白之後,哪想麻煩了,她不理我了。

傷自尊了?不至於吧,我沒說什麼出格的話啊。

沒看上我?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小伙子長挺帥,挺有異域風情,再說她看我畫還老偷著笑呢。

過了些日子,看我沒頭蒼蠅似的,她估計也不落忍,約我到了個地方,很委婉地說:「那事兒,我爸不同意。」

「為啥不同意啊?」我猴急猴急的。

說起她家,大傢伙兒都覺得挺神秘。開學第一天,哈文是坐著一輛小轎車來的。那時候的學生都思想簡單,即便如此,也沒人瞎猜她到底什麼來頭,還是一樣地平常相處。直到後來,我第一次去她家,和她爹見面,也不知道老人家到底是幹什麼的。

「我爸說,現在還年輕,以學習為重。」她很聽她爹的話。

「咱倆除了一塊兒吃飯就是一塊兒學習,沒幹別的啊!倆人學不比一人學好嗎?」我擺事實講道理,挑戰她爹的權威。談戀愛就耽誤學習?偏見。

見她有點兒答不上來,我乘勝追擊:「你覺得我怎麼樣?」

「挺好的。」

「那不就完了嗎?你覺得我好,我也覺得你好,還有比這更合適的嗎?」

那時候她沒我心眼兒活,我說兩句她就無言以對了。

「你再考慮考慮,啊?」我巴不得她馬上表態。

「我……再想想吧。」最後她猶猶豫豫地來了一句。

一朝沒搞定,我開始裝頹廢,整天閉門不出,不見人,不刮鬍子。本來就瘦,一蓄了鬍子,更顯得憔悴、滄桑。我鼓搗班裡男生把這陣風兒吹到哈文那兒去:瞧瞧李詠,為了你,都成什麼樣了?

當然了,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當我遇到哈文的時候,表現得十分清高,根本不帶側目的,讓她也嘗嘗啥叫失落。怪了,我不是一個工於心計的人啊,可是戀愛面前,這些小心眼兒、鬼主意,想都不用想就來。

一次,我幫同學排話劇,當導演。剛好哈文也和同宿舍的女生一起來看。我遠遠地看見她來了,激動啊,心臟「通通通」猛跳。但我不理她,更不和她說話,假裝特酷特投入。

「那誰,你這個地方動作可以再大點兒!」

「你,語氣再強烈點兒!」

我知道她看我呢,所以表演得格外賣力。過了一會兒她走了,估摸著已經走了挺遠,我特想回頭看她一眼,還是忍住了,告訴自己:「別回頭,萬一被她發現了呢?」但我知道,她對我的好感肯定多了一層。

平時上小課,我的聲音條件很好,老師猛表揚。我知道女生們私下裡也少不了議論:「咱們班李詠聲音多好聽啊!」男生議論女生,女生議論男生,是學校裡最讓人提神的事兒。她們一議論,我自我感覺倍兒良好,心說:哈文要是不動心,才叫怪呢!

現在同班女生,甚至她們8號樓的所有女生,肯定都還記得那時,每到晚飯前,樓下草坪便傳來一標準的男低音播音腔兒:「哈文,下來!」

1988年的元旦對於我有著非同尋常的意義。那天晚上,我買了兩張票,請哈文看演出。當然,票是托一位女同學帶給她的,我們倆座位不挨著,省得招她煩。還是這位女同學,演出結束後又幫我捎了句話:「李詠在西配樓後面的核桃林等你。」

她還真來了。站在一片核桃林旁邊,我開門見山地說:「哈文,咱們倆別彼此折磨了。」

昔日的八號樓和核桃林

20年前的中國美術館和北京人藝,是我們約會的最佳場所,有品位呀!1988年底,首屆中國人體油畫藝術展,相當轟動。天兒涼,頂風作畫,只為向哈文顯擺:這就叫「才華橫溢」!

「什麼叫彼此折磨啊?」哈文把重音放在「彼此」二字上。

「我知道,你也挺掛念我的。」

「我掛念你?哼!」在她眼裡,我分明就是個剃頭挑子。

殊不知,我可是有備而來,今天要不把這層窗戶紙捅破,決不罷休。

「哈文,我是個很認真的人,你別老羈押著我。我爹說,讓我上大學找個女朋友,我就看你挺好的,就願意你當我女朋友。憑我這條件,你吃虧嗎?要麼你現在就宣判我死刑,我就再沒這念想了,天涯何處無芳草,要麼你就……」

本來我是打好腹稿的,說著說著就即興發揮了,最後一彎腰,「唄兒」從地上拔起一朵野花,「你要是同意,就把這花接過去,不同意就別動。說吧,就這麼點事兒,簡單!」

悶了好一陣兒,她都沒說話。最後,她一伸手,把花拿走了。

是誰說的「路邊的野花不要采」?大錯特錯!野花是有生命的,更是有使命的。一朵野花,就這麼改變了李詠的一生。

如果給愛情定義,100個人就有100種不同的定義

寒假很快就到了,她回寧夏,我回新疆。對於剛剛陷人情網的兩個年輕人,這一個月真是太漫長了。特別是春節,全家老小都在,可就是心裡欠得難受。

我每天都給她寫一封信。信的內容無非是我今天做了什麼,明天要做什麼,無時無刻不想念你之類。最絕的是,為了討她歡心,信封都是我自己做的。單做一個信封當然也沒什麼特別,關鍵是信封上的字都是我一個一個畫上去的,任誰乍一看,也看不出和印刷上去的有何區別。

細說畫字的過程,那是相當麻煩。先拿鉛筆輕輕打格,然後找份報紙,把要寫的字挑出來,依樣一個個「畫」在信封上,標準的「印刷宋」。畫字也有講究,先用鉛筆打底,再用鋼筆描,橫平豎直,字間距相等。最後,輕輕用橡皮把鉛筆的痕跡擦掉。

哈文說我,這哪兒是寫信啊?純屬騙女孩呢!

怎麼能說騙呢?咱是飽含著真情實感的,要說「討好」倒是不錯。一大早起床就折信封,折完開始畫,等畫完了一抬頭,外面天擦黑了。我容易嗎我?哪個情竇初開的女孩子看見我這信封,不得瘋了?

我所有的信,哈文都留著,滿滿兩大盒子,搬了幾次家都沒丟掉。我偶爾沒事兒,拿出來欣賞欣賞,「小伙子太有才了!」

不過常常招來哈文的控訴:「你寫的信我都留著,我寫那些信呢?就算我字不好,沒保存價值,你態度也太不端正了吧?」

愛之深,情之切:信封是我自己做的,上面每一個字都是我一筆筆畫上去的。

一番話說得我,無言以對,找個空兒溜之大吉。

1988年4月13日,是我們確定戀愛關係後,哈文的第一個生日。

正是感情突飛猛進的時候啊,哈文的室友和我一起策劃了一場「宿舍PARTY」,想給她一個驚喜。大概只有在那個年齡才會如此,戀愛雖然是兩個人的事,可很多時候更像是大家的事。

女生宿舍樓男生不讓進,男生宿舍樓女生隨便進,這完全有悖於蘇東坡先生以美女喻茶之中國傳統文化思想,十分不合理!

還是哈文的室友仗義,幫忙幫到底,免費為我提供服裝道具。我穿上一件女士大衣,系一條大紅色的圍巾,再戴上帽子和寬邊眼鏡,鏡子前一照,能上《大眾電影》封面了,美!

這麼著,一群嘰嘰喳喳的女生簇擁著一個扭扭捏捏的「女生」來到了宿舍樓下。看門老大爺剛想仔細端詳端詳,就被姑娘們圍住問長問短,有點兒招架不住。趁著亂,我一溜煙鑽了進去。

剛一進門,給哈文嚇一大跳:這誰啊?怪裡怪氣的!

待我款款寬衣解帶,除去喬裝,哈文樂得差點兒背過氣去。

生日PARTY結束,已經不早,我急著趕在鎖門前溜出去,一慌就把帽子落在了屋裡,這下麻煩大了。

行至樓下,埋頭疾竄,被老大爺高聲喝住:「站住!什麼時候進來的?」

驚得我一哆嗦,站是站住了,就是不敢抬頭。周圍有些進出的女生看到有個男扮女裝的在這兒出洋相,哈哈樂出了聲。沒關係沒關係,我今晚就是專門給大家送樂子的。

「我……我剛進來的。」我用蚊子的聲音說。

「不對吧!你哪個班的?男的女的?」

看來老大爺是不打算饒過我了,我只好潑皮耍賴,誰怕誰啊。

「你仔細看看,你說我男的女的?」標準的男低音播音腔兒。

爭端是怎麼結束的,忘了。87級播音系男生李詠喬裝打扮混進女生宿舍討好女朋友,迅速在校園裡傳為佳話。

第一次去哈文家,卷髮,蛤蟆鏡,牛仔服——回頭率100% 。

一年以後,1989年春節,我自個兒把自個兒當女婿,上門兒去啦。哈文提前透了口風給我,她爹是個大孝子,搞定她爹,首先要搞定她奶奶,她奶奶高興,全家高興。

坐火車到寧夏已是傍晚,第一件事就是拎著禮物去三伯家看奶奶。奶奶長,奶奶短,嘴兒是要多甜有多甜。奶奶喜歡得不行,拉著我的手不放。

「這小伙子,好,白淨!要是我們家哈文像你這麼白就好啦。想當初我年輕的時候,也白著那!」

此後任何時候,我們回寧夏銀川,第一件事都是看奶奶。「征服」了奶奶,後面自然一路綠燈。大姑大姨大姐一律說好,皮膚白淨,細嫩,會說話,手好看,懂事兒,一見我就喜笑顏開。

和哈文家人一起聊天,我才知道她爹不簡單,是一位中共高幹。二十多歲的時候,就被任命為本溪市稅務局長,1958年赴寧夏負責成立回族自治區的籌備工作。兩份委任狀都是時任政務院總理周恩來的親筆手書。

聽到這段歷史,我對準岳父肅然起敬。別看我在家是老疙瘩,不怎麼幹活兒,到了這兒,可有眼力見兒了,特會獻慇勤。准岳父起得早,每天早上6點,他起我也起,他做早飯,我打下手。

幾年以後,我們大學畢業,哈文被分到天津電視台工作。我送她過去,受到寧夏回族自治區駐天津辦主任的熱情款待。席間,還說起一段往事。

就在我向哈文表白心跡的時候,正趕上她爹到北京辦事,她就向她爹提到了我,她爹當時表示不同意。這也就是我有一段時間「備受折磨」的原因。而老人家的考慮,其實不僅僅是「以學習為重」。

離開北京,他的下一站是天津,一到地方就召見辦事處主任,吩咐道:「趕緊給我女兒物色個男朋友,必須是穆斯林,研究生!」

我雖然保持穆斯林的生活習慣,戶口本裡民族一欄卻是「漢」。看來在她爹眼裡,這是個大問題。

到了第二年,我已經將哈文一家老小「拿下」,順利通關,她爹又去天津視察。天津辦主任犯愁地匯報說:「您囑咐的事兒,我一直想著呢。可我們這邊兒回族的研究生不太多,還沒碰上合適的。」

「嗨!這都什麼時候的事兒了?」她爹大手一揮,「甭找了,人都帶家裡去了,老太太帶頭同意!」

我對愛情,彷彿懷著一種虔誠和膽怯

談戀愛這事兒,投入挺大,不光是感情,還有資金。

那時候家裡每月給我寄100塊錢,一個人湊合夠用,倆人可差遠了去了。總得講點兒浪漫吧?講點兒情調吧?

記得那次,我們在東四的大華影院看電影,散場後出來,餓了,去旁邊一家咖啡館買了一個漢堡包。說是漢堡包,其實就是個三明治,三兩口就吃完了。知道多少錢嗎?10塊!人民的幣啊!

我心疼木了,一路都在念叨:「太貴了!貴死了!」

哈文後來特記恨我,這男生怎麼這麼小氣,討厭!

「行啦行啦,花都花了還扯什麼呀?」她不耐煩地說。

那個月剛過一半,我的錢就花光了,只好厚著臉皮去找哈文。

「哎,媳婦兒。」

「呸!誰是你媳婦兒?」她對我怒目而視。

「行行,哈文,行了吧?」我趕緊識相地改了口,:「那什麼,我這月沒錢了,要不把你的錢拿出來,咱一塊兒花,行嗎?」

這可是初戀啊,最忌諱談的就是「錢」。可是沒錢追什麼女孩兒,不是扯嗎?我可不想打腫臉充胖子。

後來很多時候,每當哈文展開「如果你可以整天在家呆著多好」的幻想,就會遭到我的無情打擊。

「我也想整天在家啊,在家呆著怎麼掙錢?家裡生活怎麼維持?最後我不是偷樓上的,就是偷樓下的,信嗎?這是現實問題。」

我說的是大實話,卻令哈文惱火得很。不解風情,俗!

當年也是一對「潮人」

話又說回當年,窮則思變,我掙錢的首選途徑是配音。去中央電化教育館給影視教學資料配音,每分鐘6毛錢。幾千字的稿子,15分鐘配完,能掙9塊。我們班當時有二十多個人去面試,最後就留下我一個,因為我踏實。15分鐘的片子,我之前要看上一整天,熟悉內容,對口型。運氣好的時候,一個月下來能掙一千多。80年代末,絕對大款了。

後來又找了個來錢更快的活兒,在內蒙古飯店一層的歌廳裡當駐店司儀,每天晚上主持兩場演出,工資一天一結。

哈文唱歌很好,當年代表七大藝術院校參加過全北京市的大學生巡演。我覺得這種事吃力不討好,沒勁。要玩兒就玩兒真的。

「別盡給我現眼,既然是我媳婦兒,跟我出去!」

「呸,誰是你媳婦兒?」哈文一把把我的手打開,「出去幹什麼?」

「掙錢!」

「掙錢?」她猶豫了一下,「能掙多少?」

「錢不多,我努力!」

說完,我拽著她來到內蒙古飯店,介紹她當駐唱歌手,開始了「夫唱婦隨」的兼職生涯。算起來,一個月賺的錢少說也有一兩千塊。

有錢了,就開始臭美。誰讓我骨子裡就臭美呢?我們倆所有的衣服,都是我親自設計的「情侶款」,我們一起坐公交車去買布料,拿到定福莊附近的一家小裁縫鋪裡做。我做事馬虎,有時候人下車了,面料卻落在座位上,找也沒的找,經常挨哈文罵。

穿上自制情侶裝,如果只看腰部以下,我們倆就是一個人,褲子的款式、花色一模一樣。幾年以後,出了一個叫陶金的搖滾青年,帶火了短款西服和蘿蔔褲。哈文作證,這身行頭,早他好幾年我就已經發明了。

說起錢的好處,還真是一言難盡。

每回她的同學、朋友到學校裡來玩兒,都是我慷慨解囊,去小賣部買酸奶招待他們。現在說來,酸奶不值什麼錢,在那個年代還是挺奢侈的。況且架不住一來就來四五個,有的還特不拿自己當外人,「我就愛喝酸奶,來倆!」

心裡疼不疼另說,我臉上始終熱情洋溢,「大家隨便喝,哈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在哈文面前充膽大,其實緊張得腿肚子轉筋,一腦門子虛汗。

「哈文,你男朋友不錯啊!」「來倆」的那位開始說我好話。

「什麼呀?這就是我男同學!」哈文糾正道。

氣得我,咬牙也不是,切齒也不行。只好笑裡藏刀加以補充:「我是她關係特好的男同學。」

我一向自認為財商不低,何況男人為自己心愛的女人掙錢,天經地義。配音、司儀、駐唱,掙的都是小錢,真正稱得上「第一桶金」的是1992年。朋友辦了個小公司,我幫著倒騰了幾筆買賣,半個月賺出了別人好幾年的工資。當然,絕對不違法。

瞧這S型,多難拿!

揣著錢,我跟哈文回寧夏拜見岳父母,腰桿不由得直了許多。

之前哈文老跟我說,她三伯的閨女懂事,工作兩年,給家裡換了台29英吋的彩電。這弦外之音我懂。

坐在未來的老丈人面前,我從包裡拿出一摞人民幣,瀟灑地往桌上一放,「這是我孝敬您的,明天給您買台新電視,我已經看好了,29寸松下。」

環視客廳一周,我看沙發也挺舊了,看上去灰撲撲的,還是20年前的樣式。於是我又拿出一摞人民幣,「這錢,買套皮沙發,帶拐角的。這套該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