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豐子愷自述:我這一生 > 沙坪的酒(1) >

沙坪的酒(1)

勝利快來到了。逃難的辛勞漸漸忘卻了。我住在重慶郊外的沙坪壩廟灣特五號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數年間,晚酌是每日的一件樂事,是白天筆耕的一種慰勞。

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蘭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馬賽會得獎的貴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總之,凡白酒之類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難中住在廣西、貴州的幾年,差不多戒酒。因為廣西的山花,貴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無論本地人說得怎樣好,我都不要吃。

由貴州茅台酒的產地遵義遷居到重慶沙坪壩之後,我開始恢復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慶人仿造的黃酒。

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黃酒,原因很簡單:就為了白酒容易醉,而黃酒不易醉。「吃酒圖醉,放債圖利」,這種功利的吃酒,實在不合於吃酒的本旨。吃飯,吃藥,是功利的。吃飯求飽,吃藥求愈,是對的。但吃酒這件事,性狀就完全不同。吃酒是為興味,為享樂,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談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黃酒在手,話興一定更濃。吃到三杯,心窗洞開,真情摯語,娓娓而來。古人所謂「酒三昧」,即在於此。但決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亂道,誹謗唾罵,甚至嘔吐、打架。那真是不會吃酒,違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決不是圖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決不是好酒。巴拿馬賽會的評判員倘換了我,一定把一等獎給紹興黃酒。

沙坪的酒,當然遠不及杭州、上海的紹興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這重要條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講究好酒,我卻不大關心。有的朋友把從上海坐飛機來的真正「陳紹」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氣味清香些,上口舒適些;但其效果也不過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戰期間,請紹酒坐飛機,與請洋狗坐飛機有相似的意義。這意義所給人的不快,早已抵消了其氣味的清香與上口的舒適了。我與其吃這種紹酒,寧願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這真是善於吃酒的人說的至理名言。我抗戰期間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飲酒作為一天的慰勞,又作為家庭聚會的一種助興品。在我看來,晚餐是一天的大團圓。我的工作完畢了;讀書的、辦公的孩子們都回來了;家離市遠,訪客不再光臨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時間盡可從容了。若是這大團圓的晚餐只有飯菜而沒有酒,則不能延長時間,匆匆地把肚皮吃飽就散場,未免太少興趣。況且我的吃飯,從小養成一種快速習慣,要慢也慢不來。有的朋友吃一餐飯能消磨一兩小時,我不相信他們如何吃法。在我,吃一餐飯至多只花十分鐘。這是我小時從李叔同先生學鋼琴時養成的習慣。那時我在師範學校讀書,只有吃午飯(十二點)後到一點鐘上課的時間,和吃夜飯(六點)後到七點鐘上自修的時間,是教彈琴的時間。我十二點吃午飯,十二點一刻須得到彈琴室;六點鐘吃夜飯,六點一刻須得到彈琴室。吃飯,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鐘內了結。這樣的數年,使我養成了快吃的習慣。後來雖無快吃的必要,但我仍是非快不可。這就好比反芻類的牛,野生時代因為怕獅虎侵害而匆匆吞入胃內,急忙回到洞內,再吐出來細細地咀嚼,養成了反芻的習慣;做了家畜以後,雖無快吃的必要,但它仍是要反芻。如果有人勸我慢慢吃,在我是一件苦事。因為慢吃違背了慣性,很不自然,很不舒服。一天的大團圓的晚餐,倘使我以十分鐘了事,豈不太草草了?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飲酒來延長晚餐的時間,增加晚餐的興味。

沙坪的晚酌,回想起來頗有興味。那時我的兒女五人,正在大學或專科或高中求學,晚上回家,報告學校的事情,討論學業的問題。他們的身體在我的晚酌中漸漸高大起來。我在晚酌中看他們升級,看他們畢業,看他們任職。就差一個沒有看他們結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兒女長大成人,照一般的人生觀說來是「福氣」,照我的人生觀說來只是「興味」。這好比飲酒賞春,眼看花草樹木,欣欣向榮;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寵,我在晚酌中歷歷地感到了。陶淵明詩云:「試酌百情遠,重觴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後,便能體會這兩句詩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詩云:「滿眼兒孫身外事,閒將美酒對銀燈。」因為沙坪小屋的電燈特別明亮。

還有一種興味,卻是千載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戰局勢的好轉。我們白天各自看報,晚餐桌上大家報告討論。我在晚酌中眼看東京的大轟炸,莫索裡尼的被殺,德國的敗亡,獨山的收復,直到波士坦(2)宣言的發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無條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從每晚八兩增加到一斤。大家說我們的勝利是有史以來的一大奇跡。我的勝利的歡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來的!所以我確認,世間的美酒,無過於沙坪壩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來,從未吃過那樣的美酒。即如現在,我已「勝利復員,榮歸故鄉」;故鄉的真正陳紹,比沙坪壩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擬,我也照舊每天晚酌;然而味道遠不及沙坪的渝酒。因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價狂漲,便是盜賊蜂起;不是貪污舞弊,便是橫暴壓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種興味,現在已經不可復得了!唉,我很想回重慶去,再到沙坪小屋裡去吃那種美酒。

————————————————————

(1) 原載《天津民國日報》1947年3月31日。

(2) 即波茨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