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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自由還是宿命?

前面提到關於上帝讓人有意志自由的觀點,不是宗教哲學家自己發明的,而是某些宗教自身的觀點。這一點可能令你奇怪,然而卻是事實。

你為什麼會奇怪呢?因為你肯定知道宗教講「天命」,講「神意」。那麼,相信「天命」的人任何事都「聽天由命」,相信「神意」的人任何事都依賴神明,這些人難道不是相信命運的宿命論者嗎?特別是佛教還講什麼因果報應等,什麼事都是前世定下來的,人的努力就更沒用了。同時,對意志自由的意思,你也能猜到一點:那不是說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嗎?大概是人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事吧,人即使身體不自由,意志也是自由的。

對,你猜得完全正確!儘管這個詞是哲學家神學家的專業術語,「望文生義」地猜,還是不會離題太遠的!

那麼,鼓吹宿命論、主張人要服從神意的宗教,怎麼能主張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呢?這不是很奇怪嗎?

當然,宗教主張人要服從神意天命,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實。但並不是人人都知道,一些宗教思想家大力論證意志自由,而且「意志自由」還同「上帝存在」和「靈魂不朽」一起,被稱為基督教的「三大命題」。至於一些反宗教的觀點反而主張宿命論,反對意志自由,這一點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基督教認為,人既然賦有「上帝的形象」,當然也就生而賦有意志自由。特別是在人面臨道德上的取捨時,做好事還是做壞事,是出於自己的意志而自由決定的。前面也提到,好事或者壞事,如果不是自己決定去做的,就不能叫好事或壞事;甚至連信仰,也得是自由選擇的才有價值。只有這樣,上帝判斷人的善惡才有意義,因為把善惡判斷用在「機器人」或「木偶人」身上是毫無意義的。當然,關於人的行為是由自己還是由上帝決定,基督教各派有不同的說法,但是不抱偏激看法的基督徒一般都認為,人的道德選擇要自負其責,人的主觀努力有重大作用,所以西方有一句諺語說:「天助自助者」(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就是說人先要自己努力,老天才會幫助你。

有兩種不同的人

佛教的說法從一面看似乎是宿命論,從另一面看又是肯定主觀努力的。因為所謂「輪迴」當然也包含這個意思:既然你的前世行為決定了今生的命運,那麼你要改變來生的命運,就得靠今生努力行善。換言之,今生的努力是有用的。假如不是這樣,「八正道」中還提什麼「正精進」呢?

至於那種反對宗教的觀點,是這樣來反對意志自由的:人的行為都是由心理規律決定的,心理規律又是由生理規律決定的,生理規律則由物理、化學等物質運動規律決定,所以,人的行為不是由他自己自由決定的,也不是由神決定的,而是由物質規律決定的。

主張意志自由的人對這種觀點感到毛骨悚然:照此邏輯,一個人犯了偷竊或強姦罪,就可以辯護說,他的行為是從心理到生理到物理的自然規律決定的,是他自己不能控制的自然過程,他也就不用為之負責,不算作孽犯罪了。人們怎麼能接受這種觀點呢?

畢竟,兩個人受同樣的物理、生理等自然規律支配,處在同樣的外部環境或者同樣的誘惑或壓力之下,卻可以有不同的行為。例如同樣挨餓的人,一個人可能會偷盜他人的食物,另一個人卻可能「不食嗟來之食」,為完善人格而死!

能夠至少在某些時候擺脫自然規律或自我中心的束縛,這不正是人的「自由」的本意嗎?不正是人成為「萬物之靈長」的根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