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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與幸福

作為以評價事務狀態的優良程度或評估政策為主要研究對象的經濟學的一個部分,福利經濟學一直將幸福置於這門評價學科的核心,並將其視為指向人類福祉和不同人所擁有的優勢的唯一導引。的確,一個多世紀以來,福利經濟學一直由一種被稱為功利主義的方法所主導,其現代形式最早是由傑裡米·邊沁所開創,並經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弗朗西斯·埃奇沃思、亨利·西季威克、艾爾弗雷德·馬歇爾,以及庇古(A.C.Pigou)等人發展至高峰。這種方法認為幸福是評價人類福利和優勢的唯一重要的因素,因此也是社會評價和制定公共政策的基礎。儘管(如約翰·羅默(Joho Roemer)的精彩分析所揭示的那樣)也存在其他有說服力的學說[1].在該中,作者對不同的正義理論進行了邏輯嚴謹的批評,並提出了他對於當代政治哲學和福利經濟學中研究正義論的主要方法的合理評價。),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功利主義都像是福利經濟學的「官方理論」。

的確,即使是當代福利經濟學,其中的一大部分依然是以功利主義為基礎的,至少在形式上是如此。然而在當代主流經濟學的討論中,幸福對於人類生活的重要性往往被忽略了。大量的經驗證據表明,世界上的許多人即使比以往更富裕,擁有更多的實際收入,也並未感到比過去更幸福。對於那些將經濟增長作為包括痛苦與不幸在內的所有經濟問題的萬能解藥的人而言,其理論前提正受到來自理論推理和經驗事實的質疑。如果借用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一篇著名論文的題目,人們會問:「提高所有人的收入會增進所有人的幸福嗎?」[2]經濟繁榮並沒有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快樂,這個問題的本質和原因正受到許多經濟學家的關注,他們開始擺脫這種簡單的函數化假設,即效用總是隨收入和財富的增加而增加。在這個被忽視的研究領域中,蒂伯·西托夫斯基(Tibor Scitovsky)對於「無快樂的經濟」(the joyless economy,其著作的標題)的分析(部分是經濟學,部分是社會學)具有標誌性的意義。[3]

沒有理由懷疑幸福對於人生的重要性。我們也樂於看到,收入視角與幸福視角之間的差別正受到學界主流越來越多的關注。儘管我與交往多年的朋友理查德·萊亞德(Richard Layard)經常進行辯論(本書會涉及其中一些),但對於其就下面的悖論所作的深入研究(促使其寫成《快樂經濟學》(Happiness:Lessons from aNew Science)一書),我怎麼強調都不為過。這個悖論是:「我們的內心深處存在一個悖論。人們都希望有更多的收入並為此奮鬥。然而當西方社會變得更加富裕時,其人們卻並未因此而感到更加幸福。」[4]這個問題是在完全認同幸福對於人生的重要性之後才提出的。這將對生活方式產生深遠的影響,並有助於認識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收入與幸福之間的關係比那些以收入為對象的理論學者想像的要複雜得多。

這些問題關係到判斷人類生活狀態的其他方式所應有的地位,自由對於我們生活的重要意義,以及所有其他的關注應該被視為效用的附帶物,還是影響幸福的因素或者促進幸福的工具。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幸福的重要性,而在於是否如幸福視角的倡導者所堅持的那樣,其他的所有事物都不重要。

[1] See John E.Roemer,Theori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

[2] Richard Easterlin,『Will Raising the Income of All Increase the Happiness of All?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ur and Organization,27(1995).也見伊斯特林對於收入與幸福之間不一致,以及通過提高收入和其他方法來增進幸福的深刻論述:「Income and Happiness:Towards aUnified Theory」,Economic Journal,Ⅲ(2001)。See also Bernard M.S.van Praag and Ada Ferrer-i-Carbonell,Happiness Quantified:A Satisfaction Calculus Approach(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3] Tibor Scitovsky,The Joyless Economy(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

[4] Richard Layard,Happiness:Lessons from aNew Science(London and New York:Penguin,2005),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