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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我要考察的這六位思想家,都是法國大革命前後赫赫有名的人物。他們探討的問題屬於政治哲學中長久以來的問題,正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政治哲學才是道德的分支,同時也是道德哲學的分支。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都是過於籠統的主題,在此我不想分析它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了達到我們的目的,我們可以略帶誇張和簡單化,把這些問題只歸結為一個問題,那就足夠了:「為什麼某一個體應該服從其他個體?為什麼每一位個體都要服從其他個體或個體構成的群體和整體?」當然還存在大量的其他問題,例如,「人們在什麼情況下服從?」以及「他們什麼時候不再服從?」,還有其他與服從無關的問題,諸如國家、社會、個體、法律的意義問題。但是,為了達到政治哲學的目的——它的目的與描述性的政治理論或社會學的目的正相反,在我看來,核心問題恰恰是「為什麼任何人都要服從其他人?」

我所關注的這六位思想家——愛爾維修、盧梭、費希特、黑格爾、聖西門和邁斯特都處理過這些問題。他們生活的時代相距不遠。愛爾維修死於1771年,黑格爾死於1831年;這不過是半個世紀左右的時間。這六位思想家還有某些共同的特性,因此,探討他們不失為一件趣事。首先,他們都出生於我們所在的這個時期的所謂黎明階段。我不知道該如何去描述這一時期——它經常被稱為自由民主制時期或中產階級上升時期。不管怎麼說,他們誕生於一個時期的起點,而我們或許正生活在它的終點。但是,無論這一時期是否正在消逝,就像某些人所認為的那樣,顯而易見,他們是最早的一批在言語方式上與我們直接相似的思想家。毫無疑問,他們之前固然有偉大的思想家,那些人可能比他們更有原創性。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西塞羅和聖奧古斯丁、但丁和馬基雅維裡、格勞修斯和胡克、霍布斯和洛克。與我要探討的這些思想家的思想相比,他們闡述的思想在某些方面更深刻、更有創見、更大膽以及更有影響。可歷史卻把他們與我們隔斷,我們無法輕而易舉或駕輕就熟地閱讀他們的著作,我們無法直接領悟他們的著作。我們無疑能夠看出,我們的思想源於這些早期思想家,可我們的思想與他們的思想不是一回事兒,而我更願意認為,這六位思想家使用的語言還是直接針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愛爾維修譴責無知、殘酷、不公正和蒙昧主義;盧梭義憤填膺地痛斥藝術和科學以及知識分子,替(或自以為在替)簡樸的人類靈魂張目;黑格爾和費希特讚美組織有序的龐大整體,也就是他們所從屬的國家組織,而且還談到奉獻、使命和民族義務,以及在執行共同的任務當中與他人認同所獲得的快樂;聖西門談到,生產者將來會生活在消除一切爭執的社會裡,在這個社會,工人和資本家都團結在某一合理的制度之下,我們所有的經濟頑症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苦難,將一勞永逸地獲得解決;最後,邁斯特將生活描述為植物、動物和人類之間不斷的鬥爭,讓人不寒而慄,在這個浸透鮮血的戰場上,弱小、無力和邪惡的人類彼此廝殺不停,除非動用最嚴格和最有力的禁律才能震懾住,人只是偶爾才能超越自身,應對自我奉獻或自我犧牲所帶來的巨大痛苦。當這六位思想家闡述這些思想的時候,針對的是我們和我們所在的時代。這是上述思想家另一個讓人感興趣的地方。儘管他們生活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與他們看似相關的那種形勢,他們好像已經心知肚明,而且運用了不同尋常的見解加以描述,那種形勢通常既是19世紀的特色,又是20世紀的特色。他們以驚人的遠見和技巧加以分析的,似乎正是我們所在的時代。這也是他們值得我們關注的地方。

當我說他們具有這些令人稱奇的預言本領的時候,我倒願意說他們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預言家。伯特蘭·羅素曾經說過,讀大哲學家的理論(不是讀數學家或邏輯學家著作,他們處理的是符號,而非經驗事實或人類特徵),需要著重考慮的是,他們都擁有某種核心的生活觀,擁有生活為何物,以及應當如何生活的觀念;並在闡發自己的體系時透露出靈巧、微妙和明晰,偶爾還體現出深刻,並以此來證明自己的體系,在人類重要哲學家的著作裡出現的所有的偉大思想機器,通常只是內在堡壘的外圍工事——對抗襲擊的武器,對反對意見的反對、對駁斥的駁斥,試圖預先阻止和反擊針對他們的觀點和理論的批評——實際和可能的批評;除非我們穿過這一層由防禦性武器構成的火力網,深入那個核心的、和諧一致的內部觀念,否則,我們便無從瞭解他們究竟想說什麼。那種核心的觀念通常不是精緻和複雜的,而是簡單、和諧的,而且容易被視為一個整體。

這六位思想家都有這種觀念。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把它與他們的門徒、讀者甚至一些對手聯結在一起。一位哲學家或思想家在某一方面顯得偉大正是因為做到了這一點。差不多可以這樣說,思想家可分兩類。第一種思想家回答先前提出的問題,此前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人們,他們的回答有一定程度的見解、洞察力和天才,這樣一來,這些特定的問題就無需再次提出,至少不再像從前那樣提出。例如,牛頓就屬於這類思想家,他解決了此前一直令許多人困惑的問題;他的回答簡潔清晰,他的答案極具說服力和嚴密性。貝克萊和休謨,以及嚴格說來算不上職業哲學家的思想家,例如托克維爾,或者托爾斯泰這樣的小說家,都可稱得上是這類思想家。他們都屬於回答古人提出的問題的人,那些問題已經讓人類困惑了許多世紀,至少在某些人看來,他們的回答似乎就是最終答案。

可是,還有一些思想家,他們的偉大體現在另一方面:他們不是回答以前提出的問題,而是改變了問題自身的性質,變換了那些問題之所以成其為問題的視角;不是解決了問題而是強烈影響了他們的談話對象,讓談話對像「換一種眼光」來看待事物,按照當前的眼光,以前的不解之謎和問題不復出現,或者說,至少不再作為相當緊迫的問題出現。並且,如果問題變了,問題的答案似乎變得多餘。修改問題的人篡改了範疇本身,篡改了我們看待事物所依據的框架。這種篡改當然是很危險的,它對人類既可以產生積極影響,又可以產生消極影響。我想到的是諸如柏拉圖和帕斯卡、康德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這類思想家,就某種特殊意義而言,他們被認為是比其他天才人物「更深沉」、「更深刻」的思想家,因為他們達到了足以改變人們整個生活觀的境界,這樣一來,可以說人們幾乎最終改變了信仰,好像經歷了改宗似的。

我不想替這六位思想家說話,聲稱他們都是或幾乎都是這種不同尋常意義上的天才人物、危險的天才人物。他們與眾不同之處在於,那些接受他們觀點的人,那些受他們影響的人,受到的並不是某個具體論點的影響,也沒有將這類思想家僅僅視為一個漫長的、精深細緻的思想時代的終點,這個時代還有其他思想家,他們只是那些思想家的領袖,或只是在某方面比那些人高出一籌。相反,人們在這六位思想家那裡受到的影響,就好像有人置身於不同以往的關係之中,突然改變自己的視角,從而受到影響一樣。在這方面,這六位思想家也都完全值得我們密切關注。

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的特徵,而且是很有意思的特徵。雖說他們都探討過人類自由問題,而且,或許除了邁斯特之外,他們都讚賞人類自由——在他們當中,有些人確實激情洋溢地為人類自由申辯,而且自認為是他們所謂真正自由的最真誠的捍衛者,這種自由與各種似是而非或有缺陷的自由截然對立——然而,到最後,他們的學說卻與通常意義上的個體自由或政治自由相抵,例如英國和法國的大自由主義思想家所鼓吹的自由;這種自由是洛克、托馬斯·潘恩、威廉·馮·洪堡和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自由主義思想家孔多塞及其友人,還有法國大革命之後貢斯當和斯達爾夫人所理解的自由;這種自由的主要內容體現在約翰·斯圖亞特·穆勒的見解之中,穆勒說,自由就是一個人隨心所欲地塑造個人生活的權利,去創造他們盡可能豐富多樣地(如果有必要的話,盡可能離奇古怪地)發展他們天性的環境。對此,唯一的障礙是需要保護他人享有相同權利,或者保護他們的共同安全,所以說,就這種意義而言,如果沒有哪個機構或個人干預我,我就是自由的,除非它或他的干預出自自我保護的目的。

就這種意義而言,這六位思想家都敵視自由,他們的學說在某些方面顯然與自由背道而馳,他們不僅在19世紀對人類產生了影響,而且在20世紀尤甚,在反自由意志論這個方向上影響非常大。在20世紀這已成為最尖銳的一個問題,這一點無需多說。這些人是最早論述這個問題的人,他們的論述方式尤其新穎、生動和簡單,最好在這個問題被太多的細微差別、太多的討論、太多的因時因地產生的變化遮蔽之前,去考察它的原始形式。

讓我們回到所有政治哲學家遲早會提出的核心問題:「為什麼任何人都要服從別人?」在愛爾維修開始從事著述之時,這個問題的答案已經是五花八門。在他生活的時代,其他人類旨趣的領域,例如科學領域,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尤其在16世紀末和17世紀,這都是伽利略、笛卡爾和開普勒之類人物的功勞,還應加上那群傑出的荷蘭人,他們的名字我就不提了,他們對科學貢獻良多,雖說相對而言他們的獨特功績至今尚未得到認可。

可他們都被牛頓的光芒給掩蓋了,牛頓的顯赫地位在人類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在當時所有人物當中,他的名氣和成就傳播得最廣泛。詩人頌揚他,散文作家頌揚他。他幾乎被當做半人半神。他之所以得到這種待遇,乃是因為,人們認為整個自然界最終得到了充分和完整的解釋。這是因為,牛頓成功地用極少數簡單明瞭的定律表現了自然界,按照這些定律,宇宙中每一個物質微粒的運動和位置原則上都可以推斷出來。以前通過其他手段得以解釋的萬物——有時從神學角度加以解釋,有時根據晦澀的形而上學加以解釋——最終似乎都沐浴在新科學產生的光明中。萬事萬物都是相互聯繫的,萬事萬物都是和諧的,萬事萬物都可以從其他事物中推斷出來。這樣做依據的法則,數量也是很少,很容易被那些不憚其煩、悉心學習的人所掌握。做到這一步無需特殊才能,無需神學上的洞見,無需形而上學的天分,只需明確的推理和客觀觀察能力,以及盡可能專門去籌劃實驗,從而證明觀察結果的能力。

在政治領域,在道德領域,這類協調原則,這類權威,無法一目瞭然地發現。如果有人問我,我為什麼要服從統治者,也就是統治國家的那些人,為什麼每一個人都要服從別人,答案可能五花八門,應有盡有。因為,正像有些人所說,這是上帝的意旨,是上帝在一部起源無從考稽的神聖經文中恩賜的;或上帝直接向某些世人啟示的,那些人在這些事情上的權威是通過教會而得到認可的;或上帝直接向個體本人啟示他的意旨。或者是因為上帝本人下令(建造)世界這座大金字塔——這就是某些人,例如17世紀的菲爾默或偉大的法國主教波舒哀所說過的。15 臣民必須服從國王,因為,這是世界的秩序,是由上帝一手操辦的,無論通過理性還是信仰都可以認識這一點,上帝的命令是絕對的,探詢其權威的來源,這種行為本身就不夠虔誠。因為,有人說過,服從統治者這一號令是統治者或者他的代理人發佈的。法律就是統治者意志的體現,而且正是因為出於他的意志,所以,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麼,都無從下手去考察它。這就是絕對王權理論。還有人說了,世界被創造出來(或許正如某些人所說,未經創造就已存在)就是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計劃或達到特定的目的。這種觀點被稱為自然目的論,根據自然目的論,宇宙就是一幅神聖卷軸逐漸展開的過程,或許也可以說成是一個卷軸的自動展開,據認為上帝即在其中。也就是說,整個世界就是一種自我發展,是作為上帝化身的建築師的計劃的逐漸發展。根據這項偉大的計劃,宇宙之中萬事萬物都自有其位置,也就是說,它的位置源於它的功能,源於這個計劃需要它去完成這個特定的任務,過這種特定生活,假如它要與整個和諧狀態相吻合的話。這就是宇宙中萬事萬物何以各行其是,各守其位,各逢其時和各司其職。我之為我,是由於我行我是,持守本位和適逢其時,而且,在我偶然所處的特定環境之中,我必須如此這般行事,而不能如此那般行事,才能在這個位置上發揮我的作用;我必須服從這個而不是那個權威,因為它是這個計劃的組成部分,是事物程式的組成部分。如果我沒有這樣做,當然我也可能在小的地方阻撓了這個計劃,我就要打亂這一設計方案的和諧,使他人受挫,最後也使自己受挫,從而感到不快活。這項計劃終究比我的力量大,如果我反對它過頭,這個計劃就會把我徹底消滅,它的逐漸發展過程會把我粉碎。有些人修正了這個觀點,他們說,你履行你在這個計劃中的任務,這可能不是絕對不可或缺的,或不容變更的,因為這項計劃並非那麼嚴格,那麼不可避免,不過,它也許是保證人們達到幸福、滿意或生活過得去這個目的所必需的最低標準而採取的最為便捷或最為經濟或最為合理的方法。雖說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置身事外,但計劃還是存在的,如果你不去調整自身去適應它,你的生活就不會那麼美好、那麼舒適、那麼滿意。

這些觀點絕非已發表的觀點的全部。有人說,我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它們是自然或上帝賦予我的內在權利(比如說生命的權利,或自由的權利,或財產的權利),據說它們是我固有的權利,所有動腦思考的人對它們都一目瞭然。這些權利提出了人們必須服從的義務,以及讓某些人以某些方式在某些場合必須服從的權利。另一方面,有些人說,我必須服從某位國王,某個政府,因為我已經答應這樣做,這就是契約理論,為了自身利益,我同意遵守這份契約,因為我想清楚了,只有這樣做,我才能獲得我在同別人合作和協作時得到的那麼多利益。或者說,也許我本人實際上從未答應這麼做,但別人可能代表我作出這一承諾。或者說,這種承諾在歷史上沒發生過,但是它「內在於」我的行為方式之中。我的行為顯示,它好像果真發生過,雖說它並未發生;假如我違背了它,我就是自食其言,或違背了別人代表我所說的話,這與道德律令背道而馳,因為諾言是應當遵守的。還有人說,我去遵守我應當遵守的東西,是因為我所受的教育、所處的環境,或社會壓力,或擔心不這樣做就要遭罪的恐懼,限制我只好如此行事。還有人說,某種被稱為公意的東西,或者被稱為良知的一種內在的聲音,或者說所謂道德意識命令我去服從,在某種意義上,公意與道德意識是一回事,或者說公意是它的一種社會化形式。還有一些人說,我之所以服從,乃是因為,這樣做的同時,我可以滿足世界精神的要求,或滿足我的國家、民族、教會、我所在的階級、我從屬的種族或我的職業的「歷史使命」的要求。有人說我之所以服從是因為有一位領袖,他把我給迷惑住了。還有人說我服從是由於我的家庭、朋友、祖先、後代,或通過勞動來供養我的窮人和被壓迫者的緣故——我總是去做別人期待我去做的事情。最後,據說,我之所以服從乃是因為我樂意這麼做,我喜歡服從,而且每當我不想服從的時候,我就不去服從;或者乾脆說,我之所以服從是出於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原因。

在這些答案當中,有的答案回答的是「我為什麼服從?」這個問題,有的答案針對的是「我為什麼應該服從?」這個問題,它們當然不是一個問題。康德將二者截然分開,注定要在整個這一主題的發展歷史上開闢一個新時期。不過,重要的是,整個論題在18世紀幾乎成了一樁醜聞。如果科學方法能夠在化學、物理學、天體物理學、天文學等學科當中建立某種秩序,那麼,我們為什麼會陷入由相互衝突的觀點所造成的可怕亂局當中,讓我們不得要領?為什麼有人堅持某一件事物,而其他人則針鋒相對堅持另一樁事物;有些人是教會的虔誠信徒,有些人卻是無神論者;有些人信奉形而上學,有些人信奉個人良知;有些人自以為在實驗室裡可以發現真理,有些人則認為真理掌握在某一位得到神啟的導師即先知手裡。這樣一來,豈不是沒有人能建立起牛頓在自然界這個大領域所建立的那種秩序?很自然,人們開始傾心於勾勒一種簡單的原則,這種原則是這類秩序的保證,它產生了人們在關注外部世界之時成功獲得的那種客觀、普遍、明晰、無可辯駁的真理。

在那些最為堅定不移、努力勾畫某一原則的人當中,有一位是我首先要探討的思想家:愛爾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