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純粹理性批判(註釋本) > 第六章 論自然神學的證明的不可能性 >

第六章 論自然神學的證明的不可能性

如果無論是一般事物的概念,還是任何一個一般存在的經驗,都不能提供所需要的東西,那就只剩下一種辦法了,即試一試一個確定的經驗、因而現存世界的事物的經驗,它們的性狀和秩序能否提供一種證明根據,有助於我們可靠地達到對一個最高存在者的存在的確信。我們要把這樣一種證明稱為自然神學的證明。如果這種證明也是不可能的,那麼,關於一個與我們的先驗理念相適應的存在者的存在,就在任何地方也沒有任何一種出自純然思辨理性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是可能的了。

按照以上所作的所有說明人們很快就可以看出,可以期待對這一質詢有一個言簡意賅的答覆。因為如何可能在某個時候被給予一個應當與一個理念相適合的經驗呢?理念的獨特之處恰恰在於,永遠也不可能有一個經驗與它符合。關於一個必然的、極為充足的元始存在者的先驗理念是如此超越地偉大,如此高出一切在任何時候都是有條件的經驗性的東西,以至於人們一方面永遠不可能在經驗中找到足夠的材料來填充這樣一個概念,另一方面永遠在有條件者中間四處摸索,始終徒勞地追尋無條件者,沒有任何一個經驗性綜合的規律為我們提供它的一個實例或者為此提供絲毫的指導。

如果最高的存在者處在種種條件的此鏈條中,那麼,它本身就會是條件序列的一個環節,並且就像它被置於其前的低級環節一樣,由於它的更高的根據而要求進一步的探究。與此相反,如果人們想把它與這個鏈條分開,作為一個純然理知的存在者不包括進自然原因的序列,那麼,理性在這種情況下能夠架設一座什麼樣的橋樑來到達它那裡呢?因為從結果到原因之過渡的一切規律,甚至我們知識的一切綜合和擴展,一般而言所依靠的無非是可能的經驗,從而僅僅是感官世界的對象,並且僅僅就這些對像而言才能夠具有一種意義。

現存世界為我們展現出雜多性、秩序、合目的性和美的一個如此巨大的舞台,人們可以在空間的無限性中或者在空間沒有界限的分割中追蹤它們,甚至根據我們貧弱的知性對此能夠獲得的知識,一切語言關於如此眾多並且難以估量地巨大的奇跡都找不到自己的力度,一切數字都找不到自己度量的力量,甚至我們的思想也找不到任何界限,以至於我們關於整體的判斷必然變成為一種失語的、但卻更加意味深長的驚愕。我們到處都看到一個結果與原因、目的與手段的鏈條,看到產生或者消亡中的合規則性;而且由於沒有任何東西是自行進入它所處身於其中的狀態的,所以它總是進一步指示著另一個作為它的原因的事物,而這原因恰恰使得同樣的進一步追問成為必要,以至於按照這樣的方式,如果人們不假定某種東西在這個無限的偶然者之外獨自原初地和獨立地自存著,保持著它,並且作為它的起源的原因同時保證著它的存續,整個萬有就必然會沉淪入無的深淵。這個最高的原因(就世界的所有事物而言),人們應當把它設想為多麼大呢?我們並不是按照其全部內容來認識世界的,我們也更不善於通過與一切可能的東西相比較來估量它的大小。但是,既然我們在因果性方面需要一個終極的和至上的存在者,是什麼東西阻礙我們不按照完善性的程度把它置於其他一切可能的東西之上呢?如果我們把它想像成為一個惟一的實體,在它裡面結合著一切可能的完善性,那麼,我們就很容易做到這一點,雖然只是通過一個抽像概念的粗略草圖;這個概念是有利於我們理性在節省原則方面的要求的,在自身之中並沒有矛盾,甚至通過這樣一個理念在秩序與合目的性方面給予的指導而有益於理性在經驗中的應用的擴展,但在任何地方都不以明顯的方式與一種經驗相牴觸。

這種證明在任何時候都值得尊重地提及。它是最古老、最明晰、最適合通常的人類理性的證明。它激勵著自然的研究,一如它本身從這種研究獲得存在,並由此一直獲得新的力量。它把目的和意圖引向我們的觀察未能自行揭示它們的地方,並且通過一種其原則在自然之外的特殊統一性來擴展我們的自然知識。但是,這種知識又反作用於其原因,也就是說,反作用於誘發的理念,並且增強對一個最高的創造者的信仰,使之一直成為一種不可抗拒的確信。

因此,想對這種證明的威望有所削弱,則不僅前景黯淡,而且也是完全徒勞的。理性不斷地被如此強有力的、一直在它的手下增長著的、儘管僅僅是經驗性的證明根據所鼓勵,不可能因精細的、抽像的思辨的懷疑而如此沮喪,以至於它不應當只要向自然和宇宙之壯觀的奇跡投去一瞥,就被從任何一種苦思冥想的猶豫不決中拔脫出來,猶如從一場夢中覺醒,以便昇華自己從偉大到偉大直至最高的偉大,從有條件者到條件直至最高的和無條件的創造者。

但是,即使我們不想對這種行事方式的符合理性與有用性提出任何異議,而毋寧說想推薦它和鼓勵它,我們也畢竟不能因此就贊同這種證明方式對不容置疑的確定性、對一種根本不需要偏愛或者外來支持的讚許可能提出的種種要求;使一個尖酸刻薄的玄想家的獨斷語言降低到一個足以作出安撫的、雖然並不要求無條件屈從的信仰的節制和謙遜的語調,絕不可能損害這件好事。據此,我斷言,自然神學的證明永遠不能單獨地闡明一個最高存在者的存在,而是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托付本體論的證明(它只是充當本體論證明的導論)來彌補這種缺陷,因而本體論證明一直還包含著任何人類理性都不能忽視的惟一可能證明根據(只要在任何地方有一種思辨的證明成立)。

上述自然神學的證明的要點如下:1.在世界上到處都有一種按照一定的意圖的秩序的明顯跡象,這種意圖是以偉大的智慧在一個不僅內容紛繁複雜無法描述、而且範圍廣大無邊無際的整體中貫徹的。2.這種合目的的秩序對於世界的種種事物來說是完全陌生的,只是偶然地附著於它們的,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由一個進行安排的理性原則按照作為基礎的理念為此真正說來加以選擇和安置,不同事物的本性就不能自行通過如此眾多結合起來的手段協調一致地實現一定的終極意圖。3.因此,有一個(或者多個)崇高和智慧的原因實存著,它必然不僅僅作為盲目地起作用的無所不能的自然通過能產性、而是作為理智通過自由而是世界的原因。4.這個原因的統一性可以從像一個人工建築之各環節的世界之各部分的相互關係中,根據我們的觀察所及,確定地、但進一步卻按照類比的種種原理或然地推論出來。

自然理性是從一些自然產品與人類藝術在對自然施加暴力、強迫自然不按照自己的目的行事、而是適應我們的目的時所創造的東西的類比出發(從自然產品與房屋、舟船、鐘錶的相似性出發)進行推理的;在自然理性那裡,當它還從另一種、雖然是超人類的藝術推導出自由起作用的自然的內在可能性(亦即使得一切藝術,也許甚至還首先使理性成為可能的內在可能性)的時候,作為基礎的恰恰是這樣一種因果性,也就是說知性和意志;這樣一種推論方式也許經不起極為苛刻的先驗批判。這裡且不就它的推理對它進行指責,但人們畢竟必須承認,當我們列舉一種原因的時候,我們在此並不能比按照與我們完全已知原因和結果的那些合目的的產生的類比更有把握地行事。如果理性要從它認識的因果性過渡到它不認識的隱晦的和無法證明的解釋根據,它就會不能在自己那裡為自己辯解。

按照這種推論,如此之多的自然部署的合目的性與和諧性必然只證明形式的偶然性,但並不證明質料亦即世界中的實體的偶然性;因為要證明後者,就要求能夠證明,世界的種種事物就自身而言,如果不是——甚至就其實體而言——一個最高智慧的產品,就不適合於諸如此類按照普遍規律的秩序與和諧;但為此就會要求有別的證明根據,完全不同於與人類藝術類比的證明根據。因此,這種證明所能夠闡明的,至多是一個總是受他所加工的材料的適用性限制的世界建築師,而不是一切都要服從其理念的一個世界創造者;這遠遠不足以實現人們所關注的那個偉大的意圖,即證明一個極為充足的元始存在者。如果我們想證明質料本身的偶然性,我們就必需求助於一種先驗的論證,而這正是在這裡應予避免的。

因此,這種推論是把在世界中如此普遍可觀察到的秩序與合目的性當做一種完全偶然的安排,從它出發前進到一個與它相應的原因的存在。但這個原因的概念卻必須給予我們關於它的某種完全確定的東西以供認識,因此它不是別的概念, 而是關於一個具有一切權能、智慧等等的存在者的概念,一言以蔽之,一個作為極為充足的存在者而具有一切完善性的存在者的概念。因為極其偉大、令人驚異的權能、不可測度的權能這些謂詞,根本不給出任何確定的概念,真正說來並沒有說出這個事物就自身而言是什麼,而僅僅是(世界的)觀察者與自身及其理解能力進行比較的對象的大小的關係表象而已,而且不論人們是放大對象,還是在與對象的關係中縮小觀察主體,這些謂詞的結果都是同樣讚美性的。在重要的是一個事物的(完善性的)大小的地方,除了包括全部可能的完善性的概念之外,不存在其他確定的概念,而只有實在性的大全(omnitudo)才在概念中是完全被規定的。現在,我並不想希望有人應當敢於洞察他所觀察的世界的大小(既是就範圍而言也是就內容而言)與全能、世界秩序與最高的智慧、世界的統一性與創造者的絕對統一性等等的關係。因此,自然神學關於至上的世界原因不能給出任何確定的概念,所以就不足以成為又應當構成宗教之基礎的神學的一個原則。

通過經驗性的道路邁進到絕對的總體性是根本不可能的。現在,人們卻在自然神學的證明中這樣做。因此,人們使用什麼手段來越過這個如此寬闊的鴻溝呢?

在人們達到對世界創造者的智慧、權能等等的偉大的驚贊並且不能再繼續前進之後,人們就突然離開通過經驗性證明根據進行的論證,前進到一開始就從世界的秩序與合目的性推論出來的世界的偶然性。惟有從這種偶然性出發,人們才僅僅通過先驗的概念前進到一個絕對必然的東西的存在,並從第一因的絕對必然性的概念前進到那個存在者的完全被規定或者進行規定的概念,亦即一個無所不包的實在性的概念。因此,自然神學的證明在其行動中卡殼了,在這種困境中突然躍進到宇宙論的證明,而既然宇宙論的證明是一種隱蔽的本體論證明,所以自然神學的證明雖然一開始否認與純粹理性有任何親緣性,並且把一切都歸諸從經驗出發的顯而易見的證明,但實際上卻是通過純粹理性來實現它自己的意圖的。

因此,自然神學家根本沒有理由對先驗的證明方式如此矜持,並且以獨具慧眼的自然研究者的自負來蔑視先驗的證明方式,就像是蔑視隱晦的苦思冥想者織出的蛛網。因為只要他們願意檢驗一下自己本人,他們就會發現,當他們在自然和經驗的地基上前進了一大段路程、並發覺自己儘管如此還離他們的理性所面對的對象同樣遙遠之後,他們就突然離開這個地基,轉移到純然可能性的王國,在那裡他們希望鼓起理念的雙翼來接近那曾經迴避他們的一切經驗性探究的東西。在他們最終自以為通過如此有力的一躍而站穩了腳跟之後,他們就把從現在起確定了的概念(他們擁有這個概念,卻不知道是如何擁有的)擴展到創造的整個領域,並通過經驗來說明——儘管這種說明是足夠蹩腳的、遠遠在其對象的尊嚴之下的——這個僅僅是純粹理性的一個產物的理想,卻不想承認,他們是通過另一條路徑、不同於經驗的路徑來達到這種知識或者預設的。

據此,關於一個作為最高存在者的惟一元始存在者的存在,自然神學的證明以宇宙論的證明為基礎,而宇宙論的證明則以本體論的證明為基礎;而既然除了這三種道路之外再也沒有給思辨理性留下道路,所以,只要在任何地方有一種關於一個如此高出於一切經驗性的知性應用的命題之證明是可能的,那麼,完全從純粹理性概念出發的本體論證明就是惟一可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