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純粹理性批判(註釋本) > 第二章 論先驗理念 >

第二章 論先驗理念

先驗分析論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實例,即我們知識的純然邏輯形式如何能夠包含著先天純粹概念的起源,這些概念先於一切經驗而表現對象,或者毋寧說展示使對象的一種經驗性知識成為可能的那種惟一的綜合的統一。判斷的形式(轉化為直觀之綜合的概念)產生指導知性在經驗中的一切應用的各範疇。同樣,我們可以期望,如果人們把理性推理的形式按照範疇應用於直觀的綜合統一,這種形式就也將包含著一些特殊的先天概念的起源,這些概念我們可以稱為純粹的理性概念或者先驗理念,它們將按照原則規定知性在全部經驗的整體中的應用。

理性在其推理中的功能在於知識依據概念而有的普遍性,而理性推理本身是一個先天地在其條件的全部範圍內被規定的判斷。我也可以僅僅憑借知性從經驗中得出「卡尤斯是會死的」這一命題。但是,我所尋求的是一個包含著該判斷的謂詞(一般而言的肯定)被給予所服從的條件的概念(也就是說,在這裡就是人的概念),而在我將它歸攝在這一條件的全部範圍(一切人都是會死的)下面之後,我就據此規定了我的對象的知識(卡尤斯是會死的)。

據此,我們事先在大前提中就其全部範圍而言在某個條件下思維一個謂詞,然後在一個理性推理的結論中把該謂詞限制在某個對象上。該範圍完成了的量與這樣一個條件相關,就叫做普遍性(Universalitas)。在直觀的綜合中與普遍性相應的是條件的全體性(Universitas)或者總體性。因此,先驗的理性概念不是別的,是關於一個被給予的有條件者的種種條件之總體性的概念。現在,既然惟有無條件者才使得種種條件的總體性成為可能,而反過來種種條件的總體性在任何時候本身都是無條件的,所以一個純粹的理性概念一般而言可以通過無條件者的概念來說明,只要後者包含著有條件者的綜合的一個根據。

現在,知性憑借範疇表現出來的關係有多少種類,也就會有多少個純粹的理性概念。所以應當尋求的是:第一,一個主體中定言綜合的無條件者;第二,一個序列的各個環節的假言綜合的無條件者;第三,一個體系中的各個部分的選言綜合的無條件者。

也就是說,正好有這麼多種類的理性推理,其中的每一個都通過上溯推理推進到無條件者:一種推進到本身不再是謂詞的主體,另一種推進到不再以別的東西為前提條件的前提條件,第三種推進到劃分的各環節的一個集合體,對這些環節來說,為完成一個概念的劃分不再需要任何別的東西了。因此,關於種種條件之綜合中的總體性的純粹理性概念,至少作為要將知性的統一盡可能地延續到無條件者的任務是必要的,而且是根據人類理性的本性的;即使除此之外這些理性概念缺乏一種與它們適合的具體應用,從而除了將知性納入使其應用在極度擴展中同時與自身完全一致的方向之外,別無其他用途。

但是,當我們在這裡把種種條件的總體性和無條件者作為一切理性概念的共同稱號來談論時,我們又遇到了一個術語,我們不能缺少這一術語,但儘管如此卻不能按照一種由於長期的誤用而附著於它的含混性來可靠地應用它。絕對這個詞就是在其源始的含義上適用於一個概念、明顯地在同一語言中沒有一個別的詞精確符合該概念的少數詞之一,因此,它的喪失,或者換句話說也一樣,它的不穩定的使用,也必然導致概念本身的喪失,而且是這樣一個概念的喪失,該概念由於使理性極為關注,缺少該概念不可能不嚴重損害一切先驗哲學。絕對這個詞經常只是被用來表示,某物就自身而言,從而內在地對一個事物有效。在這種意義上,絕對可能的意味著就自身(內部的東西)而言可能的東西,這實際上是我們關於一個對像所能夠說的最起碼的東西。與此相反,它有時也被用來表示,某物在一切關係上(不受限制地)都有效(例如,絕對的統治),而絕對可能的在這種意義上就會意味著就所有的方面而言在一切關係上都可能的東西,這又是我關於一個事物的可能性所能夠說的最多的東西。現在,這兩種含義雖然有時會遇到一起,例如內在地不可能的東西也在一切關係上不可能,從而絕對不可能。但在大多數場合,這兩種含義相去極遠,我不能以任何方式推論說:某物由於就自身而言是可能的,就也在一切關係上是可能的,從而是絕對可能的。的確,關於絕對的必然性,我將在下面指出,它絕不是在一切場合都依賴於內在的必然性,因而不必把它視為與後者是同等含義的。其對立面內在地不可能的、當然也就所有的方面而言不可能的東西,其本身因而就是絕對必然的;但是,我不能反過來推論說:絕對必然的東西,其對立面就是內在地不可能的,也就是說,事物絕對的必然性就是一種內在的必然性;因為這種內在的必然性在某些場合是一種極為空洞的表述,我們不能把最起碼的概念與它聯結起來,與此相反,關於一事物在一切關係(與一切可能的東西的關係)上的必然性的概念就帶有一些十分特殊的規定。現在,既然一個在思辨的世俗智慧中具有重大效用的概念的喪失對於哲學家來說絕不可能是無所謂的,所以我希望,對這一概念所依賴的術語加以規定和精心的維護,對於哲學家來說也將不是無所謂的。

在這種情況下,我將在這種擴展了的含義上使用絕對這個詞,並且把它與純然相對地、或者就特殊的考慮而言有效的東西對立起來;因為後者是被限制在一些條件上的,而前者卻是無限制地有效的。

現在,先驗的理性概念在任何時候都僅僅關涉種種條件之綜合中的絕對的總體性,並且永不終止,除非在絕對無條件者、亦即在一切關係上都無條件的東西那裡。因為純粹理性把一切都委託給了知性,知性首先與直觀的對象,或者毋寧說與它們在想像力中的綜合發生關係。理性只給自己保留了知性概念之應用中的絕對總體性,並試圖把在範疇中所思維的綜合統一延展至絕對無條件者。因此,人們可以把這種統一性稱為理性的統一性,就像把範疇所表達的那種統一性稱為知性的統一性一樣。據此,理性就只與知性的應用相關了,並且不是就知性包含著可能經驗的根據而言(原因在於,種種條件的絕對總體性不是一個可以在經驗中使用的概念,因為沒有任何經驗是無條件的),而是為了給知性規定朝向某種統一性的方向,知性對這種統一性毫無概念,而這種統一性則旨在把就每一個對像而言的一切知性行動總括成為一個絕對的整體。因此,純粹理性概念的客觀應用在任何時候都是超驗的,而純粹知性概念的客觀應用則就其本性而言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是內在的,因為它僅僅局限於可能的經驗。

我把理念理解為一個必然的理性概念,在感官中不能給予它任何相應的對象。因此,我們現在所考慮的理性概念是先驗的理念。它們都是純粹理性的概念,因為它們把一切經驗知識都看做是由種種條件的絕對總體性所規定的。它們不是任意虛構出來的,而是通過理性本身的本性給出的,因而是以必然的方式與整個知性的應用相關的。最後,它們是超驗的,並且超越了一切經驗的界限,因而在該界限內永遠不可能出現一個與先驗理念相符合的對象。如果人們舉出一個理念,那麼,就客體(即作為純粹知性的一個對像)而言則說得很多,但就主體而言(也就是說,就其在經驗性條件之下的現實性而言)則說得很少,這恰恰是因為它作為一個極大值的概念,永遠不能具體地相應給出。現在,由於後者在理性的純然思辨的應用中本來就是全部目的,而向一個在實施中畢竟永遠無法達到的概念的逼近,與該概念被完全錯過是一樣的,所以,對於一個諸如此類的概念,就可以說:它只是一個理念。這樣,人們就可以說:一切顯像的絕對整體只是一個理念,因為既然我們永遠不能勾勒出諸如此類的東西的形象,所以它依然是一個沒有任何答案的問題。與此相反,由於在知性的實踐應用中僅僅涉及依照規則的實施,所以實踐理性的理念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現實地——儘管只是部分地——被具體給予,它甚至是理性的任何實踐應用不可或缺的條件。理性的實施在任何時候都是受限制的、有缺陷的,但卻是處於不可規定的界限之下,因而在任何時候都處於一種絕對完備性的概念的映像之下。據此,實踐理念在任何時候都是極富成果的,而且就現實行動而言是不可避免地必要的。在它裡面,純粹理性甚至擁有將它的概念所包含的東西現實地產生出來的因果性;因此,對於這種智慧,我們不能彷彿是蔑視地說:它只是一個理念;而正因為它是具有一切可能目的的必然統一性的理念,所以它必須作為源始的、至少是限制性的條件對一切實踐的東西充當規則。

現在,即使我們對於先驗的理性概念不得不說:它們只不過是些理念罷了,我們也畢竟絕不能把它們視為多餘的和毫無意義的。因為儘管由此不能規定任何客體,但它們畢竟在根本上並且不為人覺察地能夠對於知性來說充當其擴展的和一致的應用的法規,由此知性雖然沒有比它按照概念可能認識的更多地認識一個對象,但畢竟在這種認識中得到了更好的和更進一步的指導。更不用說,它們也許能夠使從自然概念到實踐概念的一種過渡成為可能,並使道德理念本身以這樣的方式獲得支持和與理性的思辨知識的聯繫。關於這一切,人們必須等待下文作出說明。

但是,按照我們的目的,我們在這裡把實踐的理念擱置一旁,因而只是在思辨的應用中考察理性,而且在這種應用中也更窄一些,也就是說,僅僅在先驗的應用中考察理性。這裡,我們必須選擇我們上面在範疇的演繹那裡所採取的同一條道路,也就是說,考慮理性知識的邏輯形式,看一看理性是否由此也成為概念的一個源泉,即把客體自身視為就理性的這個或者那個功能而言被先天綜合地規定的。

理性作為知識的某種邏輯形式的能力來看,就是推論的能力,也就是間接地(通過把一個可能判斷的條件歸攝在一個被給予的判斷的條件之下)作出判斷的能力。被給予的判斷就是普遍的規則(大前提,即Major)。另外一個可能判斷的條件被歸攝在規則的條件之下,就是小前提(Minor)。在被歸攝的事例中陳述對該規則的肯定的現實判斷就是結論(Conclusio)。也就是說,規則普遍地在某種條件下說出某種東西。於是,在一個出現的事例中就存在著規則的條件。因此,在那個條件下普遍有效的東西,就也在出現的事例(該事例自身具有這一條件)中被視為有效的。很容易看出,理性通過構成一個條件序列的那些知性行動而達到一種知識。如果我達到「一切物體都是可變的」這個命題,只是通過我從「一切複合物都是可變的」這一較遠的知識(其中包含著其條件的物體概念尚未出現)開始,由此進展到隸屬於前者條件之下的較近的知識,即「物體都是復合的」,並由此才進展到第三個如今把遠距離的知識(可變的)與當前的知識聯結起來的知識,即「所以物體都是可變的」,那麼,我是通過一個條件(前提)序列達到一個知識(結論)的。如今,每一個其實例(定言判斷或者假言判斷的實例)已經被給予的序列都可以繼續下去;因此,正是同一個理性行動導致了ratiocinatio polysyllogistica〔復合推理〕,這是一個推理的序列,它可以要麼向條件方面(per prosyllogismos〔通過上溯推理〕),要麼向有條件者方面(per episyllogismos〔通過延伸推理〕)繼續到不被限定的遠方。但是,人們馬上就察覺到,上溯推理亦即在一個被給予的知識的根據或者條件方面推論出來的知識,其鏈條或者序列,換句話說,理性推理的上升序列,與理性能力的關係必然不同於下降序列,亦即理性在有條件者方面通過延伸推理的進程。因為既然在前一場合知識(結論)只是作為有條件的而被給予的,所以人們要憑借理性達到這種知識,只能是至少在這樣一個前提條件下,即該序列在條件方面的所有環節都已經被給予(前提序列中的總體性),因為只有在這一前提條件下,當前的判斷才是先天地可能的;與此相反,在有條件者或者結論方面,所設想的只是一個形成著的序列,而不是一個已經完全預先設定的或者被給予的序列,因而只是一個潛在的進程。所以,如果一個知識被視為有條件的,那麼,理性就不得不把上升方向上的條件序列視為完成了的或者按照其總體性已經被給予的。但是,如果同一個知識同時被視為其他相互之間構成下降方向上的一個結論序列的那些知識的條件,那麼,理性就可以完全不在乎這一進程a parte posteriori〔向後〕延伸多遠,以及這一序列的總體性是否在任何地方都是可能的;因為它為了自己面臨的結論並不需要一種諸如此類的序列,這個結論已經通過它的根據a parte priori〔向前〕得到了充分的規定和保證。無論在條件方面前提的序列有沒有一個第一項來作為至上的條件,因而a parte priori〔向前〕是沒有界限的,它畢竟必須包含著種種條件的總體,哪怕我們永遠也不能做到把握這一總體;而且,如果被視為是由整個序列產生出來的結論的有條件者應當被看做是真的,則整個序列就必須是無條件地真的。這是理性的一個要求,理性宣稱它的知識是先天地確定的和必然的:這要麼是就其自身而言,在這種情況下就不需要任何根據;要麼就是被派生出來的,作為一個根據序列的環節,這序列本身無條件地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