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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論純粹知性概念的圖型法

每當把一個對像歸攝在一個概念之下時,對象的表象都必須是與後者同類的,也就是說,概念必須包含著可以歸攝在它下面的對象中被表象的東西,因為「一個對像被包含在一個概念之下」這種表述所說的正是這種意思。這樣,一個盤子的經驗性概念與一個圓的純粹幾何學概念就具有同類性,因為在前者中所思維的圓形可以在後者中直觀到。

但現在,純粹知性概念與經驗性的(甚至完全感性的)直觀相比是完全異類的,絕不能在任何直觀中遇到。那麼,把後者歸攝在前者之下、從而把範疇運用於經驗是如何可能的呢?因為畢竟沒有人會說:這些範疇,例如因果性,也可以通過感官被直觀,並且包含在顯像中。這一如此自然而又顯著的問題,如今真正說來就是使得一種判斷力的先驗學說成為必要的原因,也就是說,為的是指明純粹知性概念如何能夠被運用於一般而言的顯像這種可能性。在所有其他科學中,如果對像被普遍地思維所憑借的概念與具體地像對像被給予的那樣表象對象的概念並不如此有別和屬於不同的種類,就沒有必要就前者在後者上的運用而予以特別的討論了。

如今顯而易見的是,必須有一個第三者,它一方面必須與範疇同類,另一方面必須與顯像同類,並使前者運用於後者成為可能。這個中介性的表象必須是純粹的(沒有任何經驗性的東西),並且畢竟一方面是理智的,另一方面是感性的。這樣一個表象就是先驗的圖型。

知性概念包含著一般雜多的純粹綜合統一。時間作為內感官的雜多的形式條件,從而作為所有表象的聯結的條件,包含著純直觀中的一種先天雜多。於是,一種先驗的時間規定就它是普遍的並且依據一種先天規則而言,與範疇(構成時間規定的統一性的範疇)是同類的。但另一方面,就雜多的任何經驗性直觀都包含時間而言,時間規定又與顯像是同類的。因此,範疇應用於顯像憑借先驗的時間規定就成為可能,先驗的時間規定作為知性概念的圖型促成後者被歸攝在前者之下。

按照在範疇的演繹中所指明的那種東西,但願沒有人在對下述問題作出決斷上心存疑慮,這一問題就是:這些純粹知性概念是只有經驗性的應用還是也有先驗的應用,也就是說,它們是否僅僅作為一種可能經驗的條件才先天地與顯像發生關係,或者它們是否能夠作為一般事物可能性的條件而擴展到對像自身(不限制在我們的感性上)。因為在此我們已經看到,如果不是一個對像要麼被給予概念,要麼至少被給予這些概念由以構成的要素,那麼,概念就是完全不可能的(這種措辭取消了範疇演繹的決定性預設,即純粹的也就是說不與感性相關的範疇不僅能夠而且必須被思維成一般對象的概念。康德在其第一版手寫樣書中正確地把「完全不可能的」改進為「對於我們來說沒有意義的」(《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補遺》,第LⅢ條)。——科學院版編者注),也不可能有某種意義,從而根本不可能關涉物自身(不考慮它們是否以及如何被給予我們);此外,對像被給予我們的惟一方式是我們感性的變形;最後,純粹先天概念除了知性在範疇中的功能之外還必須包含感性的(即內感官的)先天形式條件,這些先天形式條件必須包含範疇能夠被運用於某個對象所必需的普遍條件。我們想把知性概念在其應用中被限制於其上的感性的這種形式的和純粹的條件稱為該知性概念的圖型,把知性使用這些圖型的做法稱為純粹知性的圖型法。

圖型自身在任何時候都是想像力的產物;但是,由於想像力的綜合併不以單個的直觀、而是僅僅以規定感性時的統一性為目的,所以圖型畢竟要與圖像區別開來。這樣,如果我逐一標出5個點:·····,這就是數字5的圖像。與此相反,如果我只是思維一個一般而言的數字,它可以是5也可以是100,那麼這一思維與其說是一個圖像本身,倒不如說是按照某個概念在一個圖像中表象一個量(例如1000)的方法的表象,我在後一事例中將很難綜覽這一圖像,並把它與概念進行比較。這樣,關於想像力為一個概念提供其圖像的普遍做法的表象,我稱為該概念的圖型。

事實上,我們的純粹感性概念的基礎不是對象的圖像,而是圖型。對於一個一般而言的三角形的概念,根本不會有一個三角形的圖像與其相符。因為圖像達不到概念那種使得該概念適用於直角的或者銳角的等等一切三角形的普遍性,而是始終僅僅局限於這個領域的一個部分。三角形的圖型永遠不能實存於別處,而是只能實存於思想中,它意味著想像力的綜合就空間中的純粹形狀而言的一條規則。一個經驗的對象或者該對象的圖像就更談不上在某個時候達到經驗性的概念了,相反,經驗性的概念在任何時候都是按照某個普遍的概念直接與作為規定我們直觀的規則的想像力的圖型發生關係。狗的概念意味著一條規則,我們的想像力可以根據這條規則普遍地描畫一個四足動物的形象,不用局限於經驗呈現給我的一個惟一的特殊形象,或者局限於我可以具體地描述的任何一個可能的圖像。我們知性就顯像及其純然形式而言的這種圖型法是人類靈魂深處的一種隱秘的技藝,我們很難在某個時候從自然中猜測出它的真正操作技巧,並將它毫無遮蔽地展現在我們眼前。我們只能夠說:圖像是生產的想像力的經驗性能力的一個產物(也就是說,生產的想像力在其經驗性的應用中的產物。例如參見《康德全集》第4卷74頁、87頁注。即便上文B151也不包含任何矛盾的東西。——科學院版編者注),感性概念(作為空間中的圖形)的圖型則是純粹先天想像力的一個產物,彷彿是它的一個符號,種種圖像是通過它並且根據它才成為可能的,但種種圖像永遠必須憑借它們所標示的圖型才與概念相結合,就其自身而言並不與概念完全相應。與此相反,一個純粹知性概念的圖型是某種根本不能被帶入任何圖像之中的東西,它只是根據統一性的規則按照範疇所表達的一般概念所進行的純粹綜合,是想像力的先驗產物,這個產物就所有應當根據統覺的統一性而在一個概念中聯繫起來的表象而言,按照一般而言內感官的形式(時間)的種種條件而與內感官的規定相關。

我們不再為枯燥無聊地分析一般純粹知性概念的先驗圖型所要求的東西耽擱時間了,我們寧可按照範疇的秩序並與範疇相結合來闡述這些圖型。

一切對於外感官來說的量(quantorum)的純粹圖像是空間,而一般感官的一切對象的純粹圖像則是時間。但是,作為一個知性概念的量(quantitatis)的純粹圖型是數,數是對一個又一個(同類的東西)的連續相加進行概括的表象。因此,數無非是一般同類的直觀的雜多之

綜合的統一,因為我是在直觀的把握中產生出時間本身的。

實在性在純粹知性概念中是與一般感覺相應的東西,因而是其概念自身表明某種(在時間中的)存在的東西;否定性則是其概念表明一種(在時間中的)不存在的東西。因此,二者的對立乃是發生在同一個時間是作為充實的時間還是作為空虛的時間的區分中。既然時間只不過是直觀的形式,從而只不過是作為顯像的對象的形式,所以這些對像中與感覺相應的東西就是一切作為物自身的對象的先驗質料(實際性、實在性)。現在,每一感覺都有一種程度或者大小,它憑借這種程度或者大小就能夠就一個對象的同一個表象而言或多或少地充實同一個時間,即內感官,直到這感覺在無(=0=否定)中停止。因此,從實在性到否定性有一種關係和聯繫,或者毋寧說有一種過渡,它把任何實在性都表現為一個量;而作為某物如果充實時間就具有的量的實在性,其圖型正是這個量在時間中連續而又均勻的產生,因為人們是在時間中從具有某種程度的感覺一直下降到該感覺的消失,或者從否定逐漸地上升到它的這種大小。

實體的圖型是實在物在時間中的持久性,也就是說,是作為一般經驗性時間規定的一個基底的實在物的表象,因此,該實在物在其他一切都變易的時候保持不變(時間並不流逝,而是可變的東西的存在在時間中流逝。因此,時間本身是不變的和常駐的,顯像中與它相應的是存在中不變的東西,即實體,而且只有根據實體,顯像的相繼和同時才能按照時間予以規定)。

一般事物的原因和因果性的圖型是實在物,只要任意地設定它,任何時候都有某種別的東西接踵而至。因此,該圖型就在於雜多的演替,只要這演替服從某種規則。

共聯性(交互作用)或者種種實體就其偶性而言的交互因果性的圖型就是一個實體的規定和另一個實體的規定按照一條普遍規則的同時並存。

可能性的圖型是各種不同表象的綜合與一般時間的種種條件的一致(例如,因為對立的東西不能在一個事物中同時存在,而是只能相繼存在),所以是一個事物在某一時間裡的表象的規定。

現實性的圖型是在一定的時間中的存在。

必然性的圖型是一個對像在一切時間中的存在。

於是人們從這一切可以看出,每一個範疇的圖型,作為量的圖型就包含和表現著在對一個對象的相繼把握中時間本身的產生(綜合),作為質的圖型就包含和表現著感覺(知覺)與時間表象的綜合或者時間的充實,作為關係的圖型就包含和表現著種種知覺在一切時間中(即根據時間規定的一條規則)的相互關係,最後,作為模態及其各範疇的圖型就包含和表現著作為一個對象是否以及如何屬於時間的規定的相關物的時間本身。因此,圖型無非就是按照規則的先天時間規定,這些規則按照範疇的順序,關涉到就一切可能對像而言的時間序列、時間內容、時間順序,最後還有時間總和。

由此可見,知性的圖型法通過想像力的先驗綜合所產生的結果,無非是直觀的一切雜多在感官中的統一,並如此間接地是作為與內感官(一種感受性)相應的功能的統覺的統一。因此,純粹知性概念的各圖型就是給這些概念提供一種與客體的關係、從而提供意義的真正的和惟一的條件,而因此之故,各範疇歸根結底就除了一種可能的經驗性的應用之外沒有別的應用,因為它們僅僅被用於通過一種先天必然的統一(為了一切意識在一個源始的統覺中的必然結合)的諸般根據使顯像服從綜合的普遍規則,並由此使它們適宜於無一例外地結合在一個經驗中。

但是,我們的一切知識都處於一切可能經驗的整體中,而先行於一切經驗性真理並使它們成為可能的先驗真理就在於與這些可能經驗的普遍關係。

但是,引人注意的畢竟還有:雖然感性的圖型首先使範疇得以實現,但它們畢竟也還是限制範疇,也就是說,把它們限制在處於知性之外(即處於感性之中)的條件上。因此,圖型真正說來只不過是現象或者一個對象與範疇一致的感性概念(Numerusest quantitas phaenomenon,sensatio realitas phaenomenon, constanset perdurabile rerum subsatantiaphaenomenonaeternitas necessitas phaenomenon etc.〔數是作為量的現象,感覺是作為實在性的現象,事物中常駐和持久的東西是作為實體的現象,永恆性是作為必然性的現象,等等〕)。現在,如果我們刪去一個限制性條件,那麼,我們看起來就把前面限制過的概念擴大了;於是,範疇就應當在其純粹的意義上,無須一切感性條件,如事物所是的那樣適用於一般的事物,而不是範疇的圖型僅僅如它們顯現的那樣表象它們,因而範疇就有了一種不依賴於一切圖型的、大大擴展了的意義。事實上,即便在脫離一切感性條件之後,純粹知性概念也當然還留有一種意義,但僅僅是種種表象的純然統一的邏輯意義,但對這些表象來說,並沒有一個對像被給予,從而也沒有一種能夠提供關於客體的一個概念(參見B178。康德在其手寫樣書中改進為:關於客體的一種知識(《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補遺》,第LⅪ條)。——科學院版編者注)的意義被給予。例如實體,如果人們刪去持久性的感性規定,則它就只不過是意味著一個能夠被當做主詞(不是關於某種別的東西的謂詞)來思維的某物。我不能用這個表象做任何事情,因為它根本沒有向我表明,應當被視為這樣一個最初的主詞的事物有哪些規定。因此,沒有圖型的範疇只不過是知性對概念的功能,但並不表象對象。這種意義之屬於範疇乃是出自感性,感性通過同時限制知性而使知性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