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純粹理性批判(註釋本) > 第三章 論知性與一般對象的關係和先天地認識這些對象的可能性 >

第三章 論知性與一般對象的關係和先天地認識這些對象的可能性

我們在前一章分別逐一地陳述的東西,現在我們要統一地在相互聯繫中予以介紹。這就是一般經驗和經驗對象的知識的可能性所依據的三種主觀的知識來源:感官、想像力和統覺;它們的每一種都可以被視為經驗性的,亦即處於對被給予的對象的應用中的,但它們也都是本身使這種經驗性的應用成為可能的先天要素或者基礎。感官經驗性地在知覺中表現顯像,想像力經驗性地在聯想(和再生)中表現顯像,而統覺則經驗性地在這些再生出來的表象與它們被給予所憑借的顯像的同一性的經驗性意識中、從而在認知中表現顯像。

但是,全部知覺都先天地以純粹直觀(就其作為表象而言是內直觀的形式,即時間)為基礎,聯想先天地以想像力的純粹綜合為基礎,而經驗性的意識則先天地以純粹統覺亦即一切可能的表象中它自身的一貫同一性為基礎。

現在,如果我們想要追溯表象的這種聯結的內在根據,直到這些表象都必然匯聚到的那個點上,惟有在這個點上它們才能獲得成為一個可能經驗的知識的統一性,那麼,我們就必須從純粹的統覺開始。一切直觀,如果不被接納入意識,無論它們是直接地還是間接地影響意識的,對我們來說都是無,與我們毫不相干,而且惟有通過意識,知識才是可能的。就能夠在某時屬於我們的知識的所有表象而言,我們先天地意識到我們自己一貫的同一性,它是一切表象的可能性的一個必要條件(因為這些表象畢竟惟有通過與其他一切東西共屬於一個意識,從而至少必須能夠在其中被聯結起來,才在我裡面表現某種東西)。這條原則是先天地確定的,可以叫做我們的表象(因而也在直觀中)的一切雜多的統一性的先驗原則。現在,雜多在一個主體中的統一性是綜合的,因此,純粹統覺提供了一切可能的直觀中雜多的綜合統一性的原則(人們要留意這個極為重要的命題。一切表象都與一個可能的經驗性意識有一種必然的關係;因為如果它們不具備這一點,而且如果完全不可能意識到它們,那這就等於是說它們根本不實存。但是,一切經驗性的意識都與一個先驗的(先行於一切特殊的經驗的)意識、亦即與作為源始統覺的對我自己的意識有一種必然的關係。因此,在我的知識中一切意識都屬於一個(對我自己的)意識,這是絕對必要的。在這裡,就有了雜多(意識)的一種綜合統一,這種統一是先天地被認識的,並且提供了涉及純思維的先天綜合命題的根據,就像空間和時間為涉及純然直觀的形式的這樣一些命題提供了根據一樣。一切不同的經驗性意識都必須結合在一個惟一的自我意識之中,這個綜合命題是我們的一般思維的絕對第一的和綜合的原理。但千萬不要忽視,「我」這個純然的表象在與所有其他表象(前者使後者的集合統一成為可能)的關係中乃是先驗的意識。無論這個表象是清晰的(經驗性的意識)還是模糊的,在這裡都毫不相干,甚至就連這種意識的現實性也毫不相干;相反,一切知識的邏輯形式的可能性必然以與作為一種能力的這種統覺的關係為依據。——康德自注)。

但是,這種綜合的統一性以一種綜合為前提條件,或者包含著一種綜合:而且如果前者應當是先天必然的,那麼,後者也必須是一個先天綜合。因此,統覺的先驗統一性與想像力的純粹綜合相關,這種純粹綜合是雜多在一個知識中的一切結合的可能性的一個先天條件。但是,惟有想像力的生產的綜合才能夠先天地發生,因為再生的綜合以經驗的條件為依據。因此,想像力的純粹的(生產的)綜合之必然統一性的原則先於統覺而是一切知識的可能性的根據,尤其是經驗的可能性的根據。

現在,如果不問種種直觀的區別,雜多在想像力中的綜合僅僅關涉到雜多的先天結合,我們就把這種綜合稱為先驗的,而如果這種綜合的統一性在與統覺的源始統一性的關係中被表現為先天必然的,那麼,這種統一性就叫做先驗的。既然統覺的這種源始的統一性是一切知識的可能性的基礎,所以想像力的綜合的先驗統一性就是一切可能知識的純粹形式,因而可能經驗的一切對象都必須通過它才能被先天地表現。

統覺的統一性與想像力的綜合相關就是知性,而這種統一性與想像力的先驗綜合相關就是純粹知性。因此,在知性中就有種種純粹的先天知識,它們就一切可能的顯像而言包含著想像力的純粹綜合的必然統一性。但是,這也就是範疇,亦即純粹的知性概念;因此,人的經驗性的認識能力必然包含著一種知性,這種知性與感官的一切對像相關,儘管這種關係只能憑借直觀和直觀通過想像力的綜合;因此,一切顯像作為一個可能經驗的材料都服從這種知性。現在,既然顯像與可能經驗的這種關係同樣是必然的(因為沒有這種關係,我們就根本不會通過顯像而獲得知識,顯像也就根本與我們無關了),所以可以得出,純粹知性憑借範疇而是一切經驗的一個形式的和綜合的原理,而顯像則有一種與知性的必然關係。

現在,我們想通過自下而上亦即從經驗性的東西開始,來弄清楚知性憑借範疇與顯像的關係。最先被給予我們的東西就是顯像。顯像如果與意識相結合,就叫做知覺(如果沒有與一個至少可能的意識的關係,顯像對我們來說就永遠不能成為知識的對象,因而對我們來說也就是無,而且由於它就自身而言不具有客觀的實在性,只是實存於知識中,所以在任何地方都是無)。但是,由於任何顯像都包含著一種雜多,因而不同的知覺在心靈自身中被分散開,被個別地遇到,所以它們的一種結合是必要的,它們在感官本身中是不可能具有這種結合的。因此,在我們裡面就有這種雜多之綜合的一種主動的能力,我們把這種能力稱為想像力,而想像力直接對知覺實施的活動我稱之為把握(沒有一個心理學家曾經想到,想像力是知覺本身的一個必要成分。之所以如此,部分是因為人們把這種能力限制在再生上,部分是因為人們相信,感官不僅給我們提供印象,而且還把這樣的印象結合起來,完成對象的圖像,為此在印象的易感性之外,毫無疑問還要求有更多的東西,即一種綜合印象的功能。——康德自注)。也就是說,想像力應當使直觀的雜多形成一個圖像;因此,它必須事先把種種印象接納入它的活動,即把握這些印象。

但是很清楚,如果不是有一種主觀的根據,把心靈過渡到另一個知覺由以出發的那個知覺召喚到後起的知覺,如此造成知覺的整個序列,亦即有想像力的一種再生的能力,這種能力也只是經驗性的,那麼,甚至對雜多的這種把握也還不能獨自造成一個圖像和種種印象的聯繫。

但是,由於如果表象像互相碰到一起那樣沒有區別地彼此再生,就又不會產生表象的任何確定的聯繫,而是只會產生它們無規則的堆積,因而根本不會產生任何知識,所以,表象的再生必須有一條規則,一個表象按照這條規則在想像力中與這個表象而不與另一個表象結合。按照規則再生的這個主觀的和經驗性的根據,人們稱做表象的聯想。

但是,如果聯想的這種統一性不是也有一個客觀的根據,以至於顯像不可能被想像力以別的方式把握,而是只能在這種把握的一種可能的綜合統一性的條件下來把握,那麼,顯像在人類知識的一種聯繫中相互適應,就會是某種完全偶然的事情了。因為即使我們有聯想知覺的能力,但這些知覺是否可以聯想,卻依然就自身而言是完全不確定的和偶然的;而且如果它們不是可以聯想的,那麼,就會有一大堆知覺,並且還有一個完整的感性是可能的,其中可以發現我的心靈中的許多經驗性的意識,但卻是分離的,並不屬於我自己的一個意識;然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只有通過我把一切知覺歸於一個意識(源始的統覺),我才能在一切知覺時說我意識到了它們。因此,必須有一個客觀的、亦即在想像力的一切經驗性的規律之先能夠被先天地看出的根據,一條貫穿一切顯像的規律的可能性、甚至其必然性亦依據於它,也就是說,把一切顯像無例外地視為感官的就自身而言可聯想的、在再生中服從一種無例外的聯結的普遍規則的材料。我把顯像的一切聯想的這個客觀根據稱為顯像的親和性。但是,我們惟有在統覺就應當屬於我的一切知識而言的統一性的原理中發現這個客觀根據

。根據這條原理,一切顯像都絕對必須如此進入意識或者被把握,使它們都與統覺的統一性協調一致;而沒有顯像的聯結中的綜合統一性,這就是不可能的,因而這種綜合統一性也是客觀必然的。

因此,一切(經驗性的)意識在一個意識(源始的統覺)中的客觀統一性,就是甚至一切可能的知覺的必然條件,而一切顯像的親和性(無論是近還是遠)則是想像力中的一種先天地建立在規則之上的綜合的必然結果。

因此,想像力是一種先天綜合的能力,為此緣故,我們賦予它生產的想像力的名稱;就它在顯像的一切雜多方面無非是以顯像的綜合中的必然統一性為自己的目的而言,這種必然的統一性可以被稱為想像力的先驗功能。因此,甚至顯像的親和性、連同聯想、通過聯想最終還有按照規律的再生、因而經驗本身都惟有憑借想像力的這種先驗功能才成為可能,這雖然令人感到奇怪,但根據以上所說卻畢竟是可以明白的,因為如果沒有這種先驗的功能,對象的任何概念都根本不會匯聚到一個經驗中。

因為就畢竟有可能意識到我們的一切表象而言,常駐不變的我(純粹的統覺)構成了它們的相關物。而且一切意識都屬於一個無所不包的純粹統覺,正如一切感性直觀作為表象都屬於一個純粹的內直觀亦即時間一樣。正是這個統覺,必須加在純粹的想像力之上,以便使後者的功能成為理智的。其實就自身而言,想像力的綜合雖然是先天地實施的,但卻在任何時候都是感性的,因為它只是像雜多顯現在直觀中那樣來聯結雜多,例如一個三角形的形狀。但是,通過雜多與統覺的統一性的關係,屬於知性的概念就能夠實現,但卻惟有在與感性直觀的關係中憑借想像力來實現。

因此,我們有一種純粹的想像力,它是人類靈魂的一種先天地作為一切知識之基礎的基本能力。憑借它,我們把直觀的雜多一方與純粹統覺的必然統一性的條件另一方結合起來。兩個終端,亦即感性和知性,必須借助想像力的這種先驗功能而必然地相互聯繫,因為若不然,感性雖然會提供顯現,但卻不會提供一種經驗性知識的對象,從而就不會提供經驗。由對顯現的把握、(再生的)聯想、最後還有認知構成的現實經驗,在(對經驗的純然經驗性要素的)最後和最高級的認知中,包含著使得經驗的形式的統一性連同經驗性知識的客觀有效性(真理性)成為可能的一些概念。雜多的認知的這些根據,就其僅僅關涉一個一般經驗的形式而言,就是那些範疇。因此,想像力的綜合中的形式統一性就基於這些範疇,而且憑借這種形式的統一性,這種綜合(在認知、再生、聯想和把握中)一直下降到顯像的經驗性應用都基於這些範疇,因為惟有憑借那些要素,顯像才能屬於知識,並且一般而言屬於我們的意識,從而屬於我們自己。

因此,顯像中我們稱為自然的那種秩序和合規則性,是我們自己帶進來的,而且如果我們或者我們的心靈的本性不原初地把它們置入,我們也就不會在其中發現它們。因為這種自然統一性應當是顯像的聯結的一種必然的、亦即先天確定的統一性。但是,如果不是在我們心靈的源始知識來源中先天地包含著這樣的統一性的主觀根據,而且如果這些主觀的條件不在它們是一般而言在經驗中認識一個客體的可能性的根據的同時是客觀有效的,那麼,我們應當如何才能先天地使一種綜合的統一走上正軌。

我們在上面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說明了知性:通過知識的一種自發性(與感性的感受性相對立)、通過一種思維的能力、或者也是一種概念的能力、或者也是一種判斷的能力;如果嚴格看來,這些說明的結果都是一樣的。現在,我們可以把它的特徵刻畫為規則的能力。這種標誌更為有益,且更為接近知性的本質。感性給予我們(直觀的)形式,而知性則給予我們規則。知性在任何時候都致力於探究顯像,為的是在顯像那裡發現某種規則。規則如果是客觀的(因而必然附著於對象的知識),就叫做規律。雖然我們通過經驗學到諸多規律,但這些規律卻畢竟只不過是更高的規律的特殊規定罷了;在這些更高的規律中,最高的規律(其他一切規律都服從它們)乃是先天地起源自知性本身的,不是從經驗借來的,而毋寧說必須給顯像帶來合規律性,並恰恰由此而使經驗成為可能。因此,知性不僅僅是通過顯像的比較為自己制訂規則的一種能力,它甚至是為自然而立法,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知性,在任何地方都不會有自然,亦即顯像的雜多按照規則的綜合統一;因為顯像作為顯像不可能在我們外面發生,而是只能存在於我們的感性之中。但這個自然作為一個經驗中的知識對象,連同它可能包含的一切,都惟有在統覺的統一性中才是可能的。但統覺的統一性是一個經驗中的一切顯像的必然合規律性的先驗根據。統覺就表象的雜多而言的這同一種統一性(亦即從惟一一個統覺出發規定雜多)就是規則,並且就是知性的這些規則的能力。因此,一切顯像都作為可能的經驗先天地蘊涵在知性中,並且從知性獲得自己的形式的可能性,正如它們作為純然的直觀蘊涵在感性中,並在形式上惟有通過感性才可能一樣。

因此,說知性本身是自然規律的來源,因而是自然的形式統一性的來源,無論這聽起來多麼誇大,多麼悖謬,這樣一種主張卻仍然是正確的,是符合對象亦即經驗的。儘管經驗性的規律作為這樣的規律絕不能從純粹知性推導出其起源,就像顯像無窮無盡的雜多性不能從感性直觀的純粹形式來得到充分的把握一樣,但一切經驗性的規律都只不過是知性的純粹規律的特殊規定罷了,惟有服從後者並按照後者的規範,前者才是可能的,而顯像才表現出一種規律性的形式,就像一切顯像儘管其經驗性的形式有別,卻依然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符合感性的純粹形式一樣。

因此,純粹知性在範疇中就是一切顯像的綜合統一性的規律,並由此而最先並且原初地使經驗在其形式上成為可能。但是,在範疇的先驗演繹中,除了說明知性與感性亦即憑借感性而與經驗的一切對象的這種關係,從而說明知性的先天純粹概念的客觀有效性,並由此確定它們的起源和真理性之外,我們也不想提供更多的東西。

對純粹知性概念的這種演繹的正確性和惟一可能性的扼要介紹

如果我們的知識所要處理的對象是物自身,那麼,我們關於這些對象就會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先天概念。因為我們應當從哪裡取得它們呢?如果我們是從客體取得它們的(無須在這裡再次研究這客體如何能夠為我們所知),那麼,我們的概念就會是純然經驗性的,並且不是先天概念。如果我們從我們本身取得它們,那麼,純然在我們裡面的東西就不能規定一個與我們的表象有別的對象的性狀,也就是說,不是一個根據,來說明為什麼存在著一個物,某種我們在思想中擁有的東西屬於它,而且並非寧可說所有這些表象都是空洞的。與此相反,如果我們在任何地方都只能與顯像打交道,那麼,某些先天概念先行於對象的經驗性知識,就不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必然的。因為既然我們的感性的一種純然的變狀根本不能在我們之外發現,所以作為顯像,這些對象就構成了一個僅僅在我們裡面的對象。現在,甚至這種表象,即所有這些顯像,從而我們能夠處理的所有對象,全都在我裡面,也就是說是我的同一自我的規定,也把這些顯像在同一個統覺中的無例外統一性表述為必然的。但在可能意識的這種統一性中,也存在著對象的一切知識的形式(通過這形式,雜多被思維成為屬於一個客體的)。因此,感性表象(直觀)的雜多屬於一個意識的方式先行於對象的一切知識而作為這些知識的理智形式,而且只要對像被思維,它就構成一切對象的一種形式的先天知識(範疇)。這種知識憑借純粹的想像力進行的綜合,亦即一切表象與源始統覺相關的統一性,先行於一切經驗性的知識。因此,純粹的知性概念之所以是先天地可能的,甚至在與經驗的關係中是必然的,只是因為我們的知識僅僅與顯像打交道,而顯像的可能性就蘊涵在我們自己裡面,顯像(在一個對象的表象中)的聯結和統一性僅僅在我們裡面才被發現,因而必然先行於一切經驗並在形式上首先使經驗成為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就連我們的範疇演繹也是從這個根據、這個一切根據中惟一可能的根據出發進行的(所附第一版原文到此結束。——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