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純粹理性批判(註釋本) > 第一章 論知性的一般邏輯應用 >

第一章 論知性的一般邏輯應用

知性在上面只是得到消極的解釋(第一版前面的文本沒有提供對知性的這樣一種消極的解釋。毋寧說,知性在那裡,如在第二版中那樣,一開始就是用如下的積極規定來描繪的:作為憑借概念的認識,作為思維的能力,作為自發性。至於對感性認識的否定就在所有那些積極的規定之中,而且有時(B89)是與其他規定並列表述的,對此自然沒有任何改變。回顧康德1772年(《康德全集》,第Ⅹ卷,125頁〔參見《康德書信百封》,33~34頁。——譯者注〕)對包含在1770年的教授就職論文中的那種對知性的純然消極措辭的解釋,以及對於批判代表作的這一章來說決定性的對知性是判斷能力的積極規定,就導致了如下猜測,即在這一章中涉及回溯到1776年之前的一種闡述的一個部分。參見《純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編者導言。——科學院版編者注):用的是一種非感性的認識能力。現在,我們不依賴於感性就不能分享直觀。因此,知性不是直觀的能力。但是,在直觀之外,除了憑借概念,沒有別的認識方式。因此,每一種知性、至少人的知性的知識,是一種憑借概念的知識,它不是直觀的,而是推論的。一切直觀,作為感性的,所依據的是刺激,因而概念依據的是功能。但是,我把功能理解為在一個共同的表象之下整理不同的表象的行動的統一性。因此,概念以思維的自發性為基礎,就像感性直觀以印象的感受性為基礎一樣。於是,除了借助這些概念作出判斷之外,知性對它們不可能有別的應用。既然除了僅僅作為直觀之外,沒有一個表象直接涉及對象,所以一個概念不直接地與一個對像發生關係,而是與關於該對象的某一別的表象(無論它是直觀或者本身已經是概念)發生關係。因此,判斷是一個對象的間接知識,從而是對象的一個表象的表象。在每一個判斷中,都有一個適用於諸多表象的概念,而在這一諸多之下也包含著一個被給予的表象,它直接地與對像發生關係。例如,在「一切物體都是可分的」這個判斷中,可分物的概念與不同的其他概念相關;但在這些概念中,它在這裡特別地與物體的概念相關,但物體的概念則與某些呈現給我們的顯像相關。因此,這些對像通過可分性的概念間接地得到表象。據此,一切判斷都是我們的表象中間的統一性的功能,因為不是一個直接的表象,而是一個把前者和更多的表象包含在自己之下的更高的表象,被用於對象的知識,由此諸多可能的知識被集合在一個知識之中。但我們可以把知性的所有行動歸結為判斷,以至於一般的知性可以被表象為一種判斷的能力。因為如上所述,它是一種思維的能力。思維是憑借概念的知識。但概念作為可能判斷的謂詞,所關涉的是一個尚未確定的對象的某個表象。這樣,物體的概念,例如金屬,就意味著某種可以通過那個概念被認識的東西。因此,它之所以是概念,只是因為它在自己之下包含著其他使它能夠與對像發生關係的表象。所以,它是一個可能判斷的謂詞,例如每一種金屬都是物體。因此,如果人們能夠完備地描述判斷中的統一性的功能,就能夠在總體上發現知性的各種功能了。但下一章將表明,這一點是極容易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