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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數學的崇高者

第25節 崇高者的名稱解說

我們把絕對地大的東西稱為崇高的。但是,「是大的」和「是一個大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magnitudo[大]和quantitas[量])。同樣,直截了當地(simpliciter[簡單地])說某種東西是大的,這也完全不同於說它是絕對地大的(absolute,non comparative magnum[絕對地、並非相比地大的])。後者是超越於一切比較之上的大的東西。———但是,說某種東西是大的,或者是小的,或者是中等的,這種表述想要說的是什麼呢?由此所表示的並不是一個純粹的知性概念;更不是一個感官直觀;同樣也不是一個理性概念,因為它根本不帶有任何知識原則。因此,它必定是一個判斷力的概念,或者是起源自這樣一個概念,並以表象與判斷力相關的主觀合目的性為基礎。說某種東西是一個大小(quantum[量]),這可以從事物本身中無須與其他事物作任何比較就認識到,也就是說,如果同質的東西的多一起構成一的話。但它有多大,這在任何時候都需要本身也是大小的某種別的東西來作為它的尺度。因為在對大小作出評判時,不僅取決於多(數目),而且也取決於單位(尺度)的大小,而單位的大小總是又需要它能夠與之比較的某種別的東西來作為尺度;於是我們看到,對顯像的一切大小的規定完全不能提供關於一個大小的任何絕對的概念,而是永遠只能提供一個比較的概念。

如果我現在絕對地說某種東西是大的,那麼看起來,我根本無意作任何比較,至少是無意與客觀的尺度作比較,因為由此根本沒有確定該對像有多大。但是,儘管比較的尺度是純然主觀的,判斷也依然要求普遍的贊同;用「這個人是美的」和「這個人是高大的」這兩個判斷都並不僅僅局限在作判斷的主體上,而是和理論判斷一樣要求每個人的贊同。

但是,由於在把某種東西絕對地稱為大的所借助的一個判斷中,並不僅僅是要說該對像具有一個大小,而是要說這個大小同時是優先於許多其他的同類對像而賦予該對象的,但又沒有明確地指明這種優先性;於是,當然就為這種優先性奠立了一種尺度來作為基礎,人們預設這種尺度對於每個人來說都可以當做同樣的尺度來採用,但它卻不能用於對大小的邏輯評判(數學上確定的評判),而只能用於對大小的審美評判,因為它是純然主觀地為對大小作出反思的判斷奠立基礎的尺度。此外,它可以是經驗性的,例如我們熟悉的那些人、某個物種的動物、樹木、房子、山嶺等諸如此類的事物的中等大小;或者它是一個先天地被給予的尺度,這尺度由於作評判的主體的缺陷而被具體地限制在展示的主觀條件上,例如在實踐上某種德性或者一個國家裡公共自由和正義的大小,或者在理論上所作出的一種觀測或者測量的正確性或者不正確性的大小,諸如此類。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我們對客體根本沒有任何興趣,亦即客體的實存對於我們來說是無所謂的,但僅僅客體的大小,哪怕它被視為無形式的,也就能夠帶來一種愉悅,這種愉悅是可以普遍傳達的,因而包含著我們的認識能力的應用中有一種主觀的合目的性的意識;但絕不像在美者(因為它可以是無形式的)那裡一樣是對客體的愉悅,而是對想像力自身的擴展的愉悅。在美者那裡,反思性的判斷力則是與一般知識相關來合目的地調整的。

如果我們(在上述限制之下)關於一個對像直截了當地說它是大的,那麼,這就不是一個數學上的規定性判斷,而只是關於該對象的表象的一個反思判斷,這表象對於我們的認識能力在大小估量上的某種應用來說是主觀上合目的的;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在任何時候都把一種敬重與這個表象結合起來,就像把一種輕視與我們直截了當地稱之為小的東西結合起來一樣。此外,事物或大或小的評判,關涉一切東西,甚至關涉事物的一切性狀;因此,我們甚至把美也稱為大的或者小的,對此應當到這裡來尋找根據,即但凡我們能夠按照判斷力的規定在直觀中展示(因而在審美上表現)的東西,全都是顯像,因而也是一種量。

但是,如果我們不僅僅把某種東西稱為大的,而且完全地、絕對地、在一切意圖中(超越一切比較)把它稱為大的,亦即把它稱為崇高的,那麼人們馬上就會看出,我們不允許在該事物之外,而只允許在該事物之中去為它尋找與它相適合的尺度。這是一種僅僅與自身相等的大小。因此,說崇高者不應當到自然的事物中,而只應當到我們的理念中去尋找,就是由此得出的;但它存在於哪些理念中,這卻必須留給演繹去談。

上面的解說也可以這樣來表達:與之相比別的一切都是小的,這種東西就是崇高的。這裡很容易看出:在自然中不可能給出任何東西,即便被我們評判得如此之大,也不會在另一種關係中來看時被貶低到無限小的東西;而反過來,也沒有任何東西如此之小,不會在與更小的尺度相比時對於我們的想像力來說被擴展到一個世界的大小。望遠鏡對前者的說明,顯微鏡對後者的說明,都給我們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因此,沒有任何能夠是感官的對象的東西,立足於此來看可以被稱為崇高的。但正因為在我們的想像力中有一種無限前進的努力,在我們的理性中卻有一種對絕對的總體性亦即對一個真實的理念的要求;所以甚至我們對感官世界的事物作出大小估量的能力對於這個理念的不適應性,也在我們心中喚醒著一種超感性能力的情感;而且,是判斷力為了後者(情感)起見自然而然地在某些對像上的應用,而非感官的對象是絕對地大的,但與這種應用相比任何別的應用都是小的。因此,是因某種使反思性的判斷力活動起來的表象而來的精神情調,而非客體應當被稱為崇高的。

因此,我們還可以給解說崇高者的上述語式再加上如下語式:哪怕只是能夠設想地表明心靈有一種超越感官尺度的能力的東西,就是崇高的。

第26節 崇高者的理念所要求的對自然事物的大小估量

通過數目概念(或者它們在代數中的符號)所作的大小估量是數學的,但在純然直觀中(根據目測)所作的大小估量則是審美的。如今,我們雖然只能通過尺度為其單位的數目(必要時通過由延伸至無限的數目系列而來的接近)來獲得某種東西有多大的確定概念;就此而言一切邏輯的大小估量都是數學的。然而,既然尺度的大小畢竟必須被假定為已知的,所以,如果它現在又應當只是通過另一個尺度為其單位的數目來估量,因而在數學上來估量的話,我們就會永遠也不能擁有一個第一的或者基本的尺度,因而也不能擁有關於一個被給予的大小的任何確定概念。因此,對基本尺度的大小的估量必定僅僅在於,人們能夠在一個直觀中直接把握它,並通過想像力把它用於展示數目概念,也就是說,對自然對象的一切大小估量最終都是審美的(亦即主觀上確定的,而不是客觀上確定的)。

如今,雖然對於數學的大小估量來說沒有任何最大的東西(因為數目的權限延伸至無限);但是,對於審美的大小估量來說,卻當然有一個最大的東西;而關於這個東西我要說:如果它被評判為絕對的尺度,主觀上(對於評判主體來說)不可能有更大的尺度超過它,那麼,它就會帶有崇高者的理念,並且產生出沒有一種通過數目所作的數學的大小估量(除非那個審美的基本尺度此際被生動地保持在想像力之中)所能夠造成的感動;因為數學的估量總是通過與其他同類大小的比較僅僅展示相對的大小,而前一種估量則展示絕對的大小,只要心靈能夠在一個直觀中把握它。

直觀地把一個量接納入想像力,以便能夠把它用做尺度,或者作為單位用於通過數目所作的大小估量,這就需要這種能力的兩個行動:把握(apprehensio[把捉])和總括(comprehensio aethetica[審美的總攬])。把握沒有什麼困難,因為它是能夠無限進行的;但是,把握推進得越遠,總括就越變得困難,並且很快就達到其最大值,亦即其大小估量在審美上最大的基本尺度。因為如果把握達到如此之遠,以至於感性直觀的那些最初把握到的局部表象在想像力中已經開始淡化,而想像力卻繼續推進去把握更多的東西,那麼,想像力在一方面所丟失的就與它在另一方面所獲得的一樣多,而在總括中就有一個它不能超越的最大的東西。

由此就可以解釋薩瓦裡在他關於埃及的報道中所說明的東西了:為了對金字塔的偉大獲得完全的感動,人們就必須不走得離它太近,同樣也不離它太遠。因為如果離它太遠,那麼,把握到的那些部分(它的那些層層疊疊的石塊)就只是被模糊地表象出來,而它們的表象就對主體的審美判斷造不成什麼影響。但如果離得太近,那麼,眼睛就需要一些時間來完成從底部直到尖頂的把握;但在想像力接受尖頂之前,底部就在把握中部分淡化,而總括就永遠不是完備的。———正是這一點,也足以能夠解釋有人所講述的參觀者第一次進入羅馬聖彼得大教堂時突然向他襲來的震驚和某種困惑。因為這裡有一種不適合的情感,即對於一個整體的理念來說他的想像力不適合於展示它,在這裡想像力達到了它的最大值,而在努力擴展這最大值時就降回到自身,但卻因此被置入一種動人的愉悅之中。

我現在還不想就這種愉悅的理由列舉任何東西,這種愉悅是與一個人們最不應當有所指望的表象結合在一起的,因為這表象使我們察覺到表象對於判斷力在大小估量方面的不適合性,因而也察覺其主觀的不合目的性;相反,我僅僅說明,如果審美判斷應當純粹地(不與作為理性判斷的任何目的論判斷相混淆地)給出,而且就此應當給出一個完全適合審美判斷力批判的實例,那麼,人們就必須不是去指明藝術產品(例如建築、柱子等)上的崇高者,那裡有一個屬人的目的既規定著形式也規定著大小,也不去指明自然事物上的崇高者,它們的概念已經帶有一個確定的目的(例如具有已知的自然規定的動物),而是去指明未經加工的自然(而且只是就它不帶有任何魅力,或者不帶有出自現實危險的感動而言)上的崇高者,這是僅僅就它包含著大小而言的。因為在這種方式的表象中,自然不包含任何過大的東西(也不包含壯觀的或者可怖的東西);把握到的大小可以增長到任意的規模,只要它能夠被想像力總括在一個整體中。如果一個對像消除了構成它的概念的那個目的,該對象就是過大的。但龐大的卻只是指稱某種概念的展示,該概念對於一切展示來說都幾乎太大了(接近於相對過大的東西),因為展示一個概念的目的由於對象的直觀對於我們的把握能力來說幾乎太大而變得困難。———但是,一個關於崇高者的純粹判斷必鬚根本不以任何客體的目的為規定根據,如果它應當是審美的並且不與任何一種知性判斷或者理性判斷相混淆的話。

由於一切應當使純然反思性的判斷力不帶興趣地喜歡的東西,都必然在其表象中帶有主觀的,並且作為主觀的而普遍有效的合目的性,但儘管如此這裡卻沒有對象的形式的合目的性(就像在美者那裡)作為評判的基礎,所以問題是:這種主觀的合目的性是什麼東西呢? 而且,它是通過什麼被預先規定為基準,以便在純然的大小估量中,確切地說在一直被推進到我們想像力的能力在展示一個大小的概念時的不適合性的那種大小估量中,充當普遍有效的愉悅的一個根據呢?

想像力在大小表象所需要的那種總括中自行無限前進,沒有某種東西會阻礙它;但是,知性通過數目概念來引導它,那個大小表象則必須為它提供圖型;而在這種屬於邏輯的大小估量的行事方式中,雖然有某種按照關於一個目的的概念客觀合目的的東西(每一次測量都是這類東西),但卻沒有任何對於審美判斷力來說合目的的和讓人喜歡的東西。即便在這種有意的合目的性之中,也沒有任何東西強迫尺度的大小;因而強迫把多納入一個直觀的那種總括的大小一直推進到想像力的能力的界限,推進到想像力在展示中哪怕能達到的地步。因為在對大小的知性估量(算術)中,人們所達到的正是這麼遠,無論是把單位的總括一直推進到10(在十進制中),還是僅僅推進到4(在四進制中);但是,大小進一步的產生卻是在復合中,或者當量在直觀中被給予的時候在把握中,只是累進地(而非總攬地)按照一種假定的累進原則完成的。知性在這種數學的大小估量中都得到了同樣好的服務和滿足,無論想像力是選擇一個人們一眼就能夠把握的大小作單位,例如1英尺或者1竿,還是選擇想像力雖然有可能去把握、但卻不可能將之總括進一個直觀中去(即不能通過comprehensio aethetica[審美的總攬]總括進一個直觀中去,儘管完全可以通過comprehensio logica[邏輯的總攬]而總括進一個數目概念中去)的1德裡或者乾脆地球直徑作單位。在這兩個場合,邏輯的大小估量都毫無阻礙地無限前進。

但現在,心靈在自身中傾聽著理性的聲音,理性對所有被給予的大小,甚至對那些雖然永遠也不能完全把握,儘管如此卻(在感性表象中)被評判為完整地被給予的大小,都要求總體性,因而要求總括進一個直觀中去,並為一個日益增長的數目序列的所有那些環節都要求作出展示,甚至也不把無限的東西(空間和流逝的時間)排除在這一要求之外,反倒是不可避免地導致把它設想為完整地(按照其總體性)被給予的。

但是,無限的東西是絕對地(而不是比較地)大的。與這種東西相比較,一切別的東西(具有同一種量度的東西)都是小的。但最重要的是,哪怕只是能夠把它設想為一個整體,這也表明心靈有一種超越感官的一切尺度的能力。因為這就會要求一種總括,它提供一個作為單位的尺度,這尺度要與無限的東西有一種確定的、可以用數目來說明的比例關係,這是不可能的。但是,哪怕只是能夠設想被給予的無限者而不矛盾,這也就要求心靈中有一種能力,它本身是超感性的。因為惟有通過這種能力及其一個本身不允許有直觀,但卻給作為純然顯像的世界直觀奠定基底的本體的理念,感官世界的無限者才在純粹理智的大小估量中被完整地總括在一個概念之下,儘管它在數學的大小估量中通過數目概念永遠也不能被完整地思考。甚至一種能夠把超感性直觀的無限者設想為(在其理知基底中)被給予的能力,本身就超越了感性的一切尺度,大得甚至超過與數學估量能力的一切比較;當然,這不是在理論的意圖中為了認識能力,但畢竟是作為心靈的擴展,心靈感到自己有能力在別的(實踐的)意圖中超越感性的局限。

因此,自然在它的這樣一些顯像中是崇高的,這些顯像的直觀帶有其無限性的理念。這後一種情況,只是由於我們的想像力在一個對象的大小估量中即使作出了最大努力也不適合,才會發生。但現在,對於數學的大小估量來說,想像力能對付任何對像,以便為這種大小估量提供充分的尺度,因為知性的數目概念能夠通過累進而使任何尺度適合任何一種被給予的大小。因此,必定是審美的大小估量,在其中人們感覺到超越想像力的能力而將累進的把握包括到一個直觀整體中去的這種總括努力,而與此同時也察覺到這種在進展中不受限制的能力不適合於領會以秩序的最小消耗適宜於大小估量的基本尺度,不適合於用於大小估量。現在,自然的真正不變的基本尺度就是它的絕對整體,它在自然那裡就是被總括為顯像的無限性。但是,既然這個基本尺度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因為一個無終點的累進的絕對總體性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個自然客體的這種大小,即想像力徒勞地把自己全部的總括能力運用於其上的大小,必然把自然的概念引導到一個超感性的基底(這基底既是自然的基礎,同時也是我們的思維能力的基礎),這基底大得超越感官的一切尺度,因而不是那麼讓人把對像,而反倒是讓人把估量對像時的心靈情調評判為崇高的。

因此,就像審美的判斷力在評判美者時把想像力在其自由遊戲中與知性聯繫起來,以便與知性的一般概念(無須規定這些概念)協調一致那樣,它也在把一個事物評判為崇高的時把同一種能力與理性聯繫起來,以便主觀上與理性的理念(不確定是哪些理念)協調一致,也就是說,產生出一種心靈情調,這種情調是與確定的理念(實踐的理念)對心靈的影響所會造成的那種心靈情調是相稱的,也是能夠與之共容的。

人們由此也看出,真正的崇高必須只在判斷者的心靈中,而不是在對其評判引起判斷者的這種情調的自然客體中去尋找。誰會願意把不成形的、亂七八糟地堆積起來的山巒以及它們的那些冰峰,或者陰沉沉的洶湧大海等等稱為崇高的呢? 但是,心靈在它自己的評判中感到被提高了,如果它在觀看它們的時候不考慮它們的形式而委身於想像力,並委身於一種儘管完全沒有確定的目的而與之相結合、只是擴展著那個想像力的理性,卻發現想像力的全部威力仍然不適合於理性的理念的話。

自然在純然直觀中的數學崇高者的例子,全都是這樣一些場合提供給我們的,在這些場合裡,被給予我們的與其說是一個更大的數目概念,倒不如說是作為想像力的尺度的大單位(為的是壓縮數的序列)。我們按照人的身高來估量的一棵樹,也許為一座山提供了尺度;而如果這座山例如有一英里高,它就可以用做表達地球直徑的數目的單位,以便使地球的直徑直觀化,而地球的直徑對於我們已知的行星系、行星系對於銀河系來說亦復如是;這樣一些銀河系以星雲為名的無法測量的集合,也許在它們中間又構成一個諸如此類的系統,使我們在這裡就別預期任何界限了。現在,在對一個如此無法測量的整體的審美評判中,崇高者與其說在於數目的大,倒不如說在於我們在這一進展中總是達到越來越大的單位;有助於此的是對宇宙大廈的系統劃分,它把自然裡面一切大的東西都一再對我們表現為小的,但真正說來是把我們完全無邊無際的想像力,以及與它一起把自然表現為對於理性的理念來說微不足道的,如果想像力要作出一種與這些理念相適合的展示的話。

第27節 在對崇高者的評判中愉悅的質

感到我們的能力不適合於達到一個對我們來說是法則的理念,這種情感就是敬重。現在,把每一個可能被給予我們的顯像都總括進一個整體的直觀中去的理念,就是這樣一個由理性法則托付給我們的理念,它除了絕對整體之外,不知道還有別的什麼確定的、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有效的和不變的尺度。但是,我們的想像力即使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就它所要求的把一個被給予的對象總括進一個直觀整體中去(因而是為了展示理性的理念)而言,也表現出它的局限和不適合性,但畢竟同時表現出它的使命,即造就與這個作為法則的理念的適合性。因此,對自然中的崇高者的情感就是對我們自己的使命的敬重,我們通過某種偷換(用對於客體的敬重替換對於我們主體裡面人性理念的敬重)對一個自然客體表現出這種敬重,這就彷彿把我們的認識能力的理性使命對感性的最大能力的優越性對我們直觀化了。

因此,對崇高者的情感就是由於想像力在審美的大小估量中不適合於通過理性進行的估量而產生的不快情感,而且是一種與此同時被喚起的愉快,它是出自恰恰對最大的感性能力的不適合性的這個判斷與理性理念的協調一致,如果對理性理念的追求畢竟對於我們來說是法則的話。因為對於我們來說是(理性的)法則並且屬於我們的使命的是,把自然作為感官對像所包含的一切對我們來說大的東西,與理性的理念作比較都估量為小的;而在我們心中激起對這個超感性的使命的情感的東西,則與那個法則是協調一致的。現在,想像力在展示大小估量的單位時的最大努力,就是與某種絕對大的東西的關係,因而也是與只把這個絕對大的東西接受為大小的至上尺度的理性法則的關係。因此,對一切感性尺度不適合於理性的大小估量的內在知覺,就是與理性法則的協調一致,而且是一種不愉快,它在我們心中激起我們的超感性使命的情感,按照這種使命,發現任何感性尺度都與理性的理念不適合,這是合目的的,因而是愉快。

心靈在自然裡面的崇高者的表象中感到激動,而它在對自然的美者的審美判斷中則是處在平靜的靜觀中。這種激動可以(尤其是在它開始的時候)比做一種震動,亦即對同一個客體的迅速變換的排斥和吸引。對於想像力來說越界的東西(想像力在直觀的把握中一直被推進到這種東西)彷彿是一個深淵,它害怕自己會失足跌入這個深淵;但畢竟對關於超感性東西的理性理念來說,產生出想像力的這樣一種努力,卻不是越界的,而是合乎法則的;因而它對純然的感性是排斥的,但在同等程度上又是吸引的。但是,判斷本身在這裡總還只是審美的,因為它並不把關於客體的一個確定概念作為基礎,而只是把心靈力量(感性和理性)本身的主觀遊戲通過它們的對照表現為和諧的。因為就像想像力和知性在對美者的評判中通過它們的一致性產生出心靈力量的主觀合目的性那樣,想像力和理性在這裡則通過它們的衝突產生出這種主觀合目的性,亦即對我們擁有純粹的、獨立的理性或者擁有一種大小估量能力的情感,這種能力的優越性只能通過那種在展示(感性對象的)大小時不受限制的能力的不足才能被直觀化。

對一個空間的測量(作為把握)同時就是對它的描述,因而是想像中的一種客觀運動和一種累進;與此相反,把多總括進一中去,不是思想的一,而是直觀的一,因而是把相繼把握到的東西總括進一個瞬間中去,這卻是一種回歸,它又取消掉想像力的累進中的時間條件,使同時存在直觀化。因此,這種總括(由於時間序列是內部感官的一個條件,而且是一個直觀)就是想像力的一個主觀運動,通過這個運動,想像力對內部感官施加強制力,想像力總括進直觀中去的量越大,這種強制力就越是顯著。因此,把一個大小尺度納入個別的直觀,把握這一點需要可察覺到的時間,而這種努力則是一種主觀上看與目的相悖、客觀上卻是大小估量所需要的、因而是合目的的表象方式;但在這裡卻正是通過想像力而使主體遭受到的這種強制力,對於心靈的整個規定來說被評判為合目的的。

崇高者的情感的質就是:它是在一個對像上關於審美評判能力的一種不快的情感,這種不快在其中畢竟同時被表現為合目的的;這之所以可能,乃是由於這種特有的無能揭示出同一個主體的不受限制的能力的意識,而心靈惟有通過前者才能對後者作出審美的評判。

在邏輯的大小估量中,通過在時間和空間中測量感官世界的事物的累進在某個時候達到絕對的總體性的不可能性,被認做是客觀的,也就是說,是不可能把無限者設想為被給予的,而不是認做純然主觀的,亦即沒有能力把握無限者;因為這裡所留意的,根本不是把總括進一個直觀的程度當做尺度,而是一切都取決於一個數目概念。然而在一個審美的大小估量中,數目概念必須去除或者被改變,而惟有把想像力總攬到尺度的單位上(因而避開大小概念相繼產生的某種法則的概念),才對它來說是合目的的。———現在,當一個大小幾乎達到了我們總括進一個直觀中的能力的極致,而想像力卻由於數目大小(對於這種大小,我們意識到我們的能力是不受限制的)而被要求在審美上總括進一個更大的單位中去的時候,我們在心靈中就感到審美上被封鎖在界限之中了;但是,就想像力必然擴展到與我們的理性能力中不受限制的東西,亦即絕對整體的理念的適合性而言,這種不快,因而想像力的能力的不合目的性,對於理性理念及其喚醒來說就被表現為合目的的。但正是由於這一點,審美判斷本身對於作為理念源泉的理性,作為這樣一種理智總括的源泉的理性來說,就成為主觀合目的的,對於這樣一種理智總括來說,一切審美的總括都是小的;而對象也就作為崇高的,被以一種愉快接受,這種愉快惟有憑借一種不快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