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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分析論第一章的總附釋

如果人們從上述剖析引出結果,那麼出現的就是,一切都歸結到鑒賞的概念:鑒賞是與想像力自由的合法則性相關的對一個對象的評判能力。如果這裡在鑒賞判斷中想像力必須在其自由中被考察,那麼,它首先就不是被設想為再生的,如同它服從聯想法則那樣,而是被設想為生產的和主動的(作為可能直觀的任意形式的創造者);而且儘管它在把握一個被給予的感官對像時被束縛在這個客體的一個確定形式之上,就此而言沒有任何自由的遊戲(就像在作詩時那樣),但卻畢竟還可以很好地理解:對像能夠恰好把這樣一種形式交到它手上,這形式包含著雜多的一種復合,就像是想像力在自由地放任自己時,與一般的知性合法則性相一致地設計了這形式。然而,說想像力是自由的,卻又是自發地合法則的,亦即說它帶有一種自律,這是一個矛盾。惟有知性才立法。但是,如果想像力被迫按照某個確定的法則來行事,那麼,它的產品在形式上就像應有的那樣,是由概念來規定的;但在這種情況下,愉悅如上面已指出的,就不是對美者的愉悅,而是對善者(完善,或許僅僅是形式上的完善)的愉悅,而判斷也就不是通過鑒賞的判斷。因此,一種合法則性而沒有法則,以及想像力與知性的一種主觀的協調一致而沒有在表象與關於一個對象的確定概念相關時的客觀的協調一致,就將是惟一能夠與知性自由的合法則性(這種合法則性也被稱為合目的性而沒有目的)以及與一個鑒賞判斷共存的。

於是,幾何學上合乎規則的形象,即一個圓形、一個正方形、一個正立方體等,通常都被鑒賞的批評家們當做美的最單純、最無可懷疑的實例來引用;而儘管如此,它們之所以被稱為合乎規則的,乃是因為人們只能這樣來表現它們,即它們被視為僅僅是一個確定的概念的展現,這個概念為那個形象指定規則(該形象惟有按照這規則才是可能的)。因此,二者必有一錯:要麼是批評家的那個判斷,即把美賦予上述形象;要麼是我們的判斷,它認為對於美來說需要無概念的合目的性。

沒有人會輕易地認為,要在一個圓形上比在一個亂畫的輪廓上獲得更多的愉悅,要在一個等邊等角的四邊形上比在一個歪斜的、不等邊的、彷彿是畸形的四邊形上獲得更多的愉悅,就需要一個具有鑒賞的人;因為為此只需要普通的知性,根本不需要鑒賞。在覺察到某種意圖的地方,例如在評判一個場地的大小,或者把握一種劃分中各部分的相互關係以及與整體的關係的時候,就需要合乎規則的形象,確切地說需要具有最單純性質的形象;而愉悅並不是直接基於這形象的外觀,而是基於這形象對於各種各樣的可能意圖的可用性。一個牆壁構成斜角的房間、一塊具有這樣的風格的園地,甚至一切對於對稱性的損害,無論是在動物的形象上(例如獨眼)還是在建築或者花卉畫的形象上,都是不討人喜歡的,因為這是違背目的的,不僅是實踐上就對這些事物的一種確定的應用而言,而且對於在各種各樣的可能意圖上作出的評判來說亦是如此;在鑒賞判斷中就不是這種情況,鑒賞判斷如果是純粹的,就不考慮應用或者某個目的,而把愉悅或者不悅直接與對對象的純然觀賞結合起來。

導向關於一個對象的概念的那種合規則性,雖然是在一個惟一的表象中把握對象並在對象的形式中規定雜多的必不可少的條件(conditio sine qua non)。這種規定是一個就知識而言的目的;而且與知識相關,這種規定也是任何時候都與愉悅(它與任何一種哪怕是僅僅或然的意圖相伴隨)結合在一起的。但在這種情況下,愉悅就僅僅是對適合於一個任務的那種解決的贊成,而不是各種心靈能力以我們稱為美的那種東西所作的一種自由的、不確定地合目的的娛樂,而且在後者中,是知性為想像力效力,而不是想像力為知性效力。

在一個惟有通過某種意圖才有可能的事物上,在一座建築上,甚至在一個動物身上,存在於對稱性之中的那種合規則性,必須把直觀的那種伴隨著目的概念並同屬於知識的統一性表達出來。但是,在只應當讓各種想像力的自由遊戲(但卻是在知性此時不受任何阻礙的條件下)得到娛樂的地方,在遊樂園裡,在室內裝飾中,在各種各樣富有鑒賞的器具上,等等諸如此類,那預示著強制的合規則性就被盡可能地避免;因此,園林中的英國式鑒賞、傢俱上的巴洛克式鑒賞,都寧可把想像力的自由一直推進到接近於怪誕的地步,而在對規則的一切強制的這種擺脫中,正好確立了鑒賞能夠在想像力的設計中展示其最大的完善性的場合。

一切呆板地合乎規則的東西(它接近於數學上的合規則性),本身都有違背鑒賞的成分:它並不以對它的觀賞提供長久的娛樂,而是如果它並不明確地以知識或者一種確定的實踐目的為意圖的話,就將造成無聊。與此相反,想像力能夠自然而然地和合目的地以之遊戲的東西,對於我們來說任何時候都是新穎的,而且人們不會對觀看它感到厭倦。馬斯登在其關於蘇門答臘的描述中評說道,那裡大自然的自由的美到處包圍著參觀者,因而對他來說很少再有吸引力;與此相反,他在森林中央遇到的一個胡椒園,那裡攀繞著這種植物的支架以平行的直線構成了中間的林蔭道,對他來說很有魅力;由此推論出,野生的、表面上沒有規則的美,只是對於看膩了合乎規則的美的人來說,為了變換口味,才是讓人喜歡的。不過,他只需要嘗試一下在他的胡椒園裡呆一天,就可以領悟到:當知性通過合規則性而置身於它到處都需要的與秩序的相稱之中的時候,對象就不再使他得到娛樂,反倒使想像力遭受到一種難受的強制;與此相反,在那裡多樣性過分豐富到肆無忌憚的大自然,不服從任何人為規則的強制,卻能夠給它的鑒賞不斷地提供營養。———甚至我們不能將之置於任何音樂規則之下的鳥類歌唱,也比哪怕是按照一切音樂藝術規則進行的人類歌唱顯得包含有更多的自由,因而包含有更多可鑒賞的東西;因為如果後者經常地和長時間地重複的話,人們就將對它感到厭倦。不過在這裡,我們也許把我們對一個可愛小動物的歡樂的同感與它的歌唱的美混為一談了,這種歌唱,如果由人來完全準確地加以模仿(就像人們有時模仿夜鶯的鳴囀一樣)的話,我們的耳朵就會覺得全無趣味。

還要把美的對象與對對像(常常是由於遙遠而不再能被清晰辨認的對象)的美的眺望區別開來。在後者中,鑒賞顯得不僅不是附著於想像力在這一領域所把握的東西,反倒是附著於想像力在這裡有機會去虛構的東西,亦即附著於心靈在連續地被觸目所見的多樣性所喚醒時用以自娛的真正的想像;就像在注視一團壁爐的火焰或者一條潺潺小溪那變化無常的形象時一樣,這二者都不是什麼美,但畢竟對想像力帶有一種魅力,因為它們使想像力的自由遊戲得到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