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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評判學術水準的權威?

《新京報》10月24日報道,在該報委託下,銳智陽光咨詢公司對北京大學等六所北京高校的183名博士生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表明,九成以上博士生在讀博期間被學校要求必須發表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六成以上博士生要為發表論文交納發表費。

事實上,不管各高校的規定在細節上有何差異,把發表論文作為衡量研究生學業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標,這是共同的做法。這種做法實際上又是學校考核教師的通行標準的延伸,在大學和研究機構中,教師和研究人員同樣被要求在一定時段內有一定的發表量,以此作為職稱晉陞的重要依據。

用發表數量來衡量學業成績和學術成就,其荒謬性顯而易見。已有論者指出,只要稍做計算便可知,如果全國的研究生都按規定發表足夠數量的論文,現有的學術期刊即使拿出全部版面也遠遠供不應求,何況它們主要刊登的是學者的論文。於是,為了學業通過,多數研究生不得不花錢讓期刊擴增版面以滿足其需要。同樣,學者花錢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的情況也十分普遍,比學生幸運的是,他們所花的往往不是自己的錢,而是國家的錢,可以用課題經費、出版補貼來支付這筆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期刊上充斥著花錢發表的、專為學業通過和職稱評定而寫的所謂論文,出版社製作了大量花錢出版的、專為職稱評定而寫的所謂專著,其中許多質量低下,永遠無人閱讀,又有什麼奇怪呢?如此勞民傷財地生產出許多學術垃圾,其價值僅是維持現有學業和學術評價機制的運轉,豈非一件荒謬的事?

荒謬性不止於此。我感到最不可思議的是,這種做法中隱含著一種奇怪的邏輯,就是把期刊和出版社的編輯當成了評判學業和學術水準的權威。一篇論文能否發表,一本書能否出版,決定權當然在期刊和出版社。且不說經濟利益、私人關係等因素會發生作用,即使編輯是公正的,他們在總體上是否有這個評判的能力?本來事情應該是,學生的水準由相關的教授來評判,學者的水準由相關的同行來評判,然後,在尊重和聽取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出版單位選擇高水平的論著予以發表。現在事情顛倒了過來,出版單位接受與否成了評判水準的主要指標,而專家們不管願意不願意都只能默認,因為他們敵不過支持這種做法的體制。有一些大學甚至設立獎金制度,在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獎以數千元至一萬元的獎金。大學本應是學術的權威機構,竟在學術問題上如此謙卑地仰視出版機構,真是天下奇聞。

前不久,清華大學博士生王垠因為不能忍受學校對發表論文的要求,在網上貼出退學申請,引發了激烈的討論。我對他的舉動持完全同情和理解的立場。現行學業評判機制迫使學生疲於應付考試和寫論文,這種做法對於年輕的心智是一種壓抑甚至摧殘,而稟賦優秀的學生對此的感覺必定格外強烈。在研究生階段,最重要的是培養和發展獨立研究的能力,能夠懷著濃厚的興趣在自己選定的領域裡探索。在這個過程中,當然可以寫論文,但也可以不寫。寫了論文當然可以發表,但也可以不發表。探索的成果體現在博士論文中,而博士論文是否能發表,仍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總之,自始至終要把發表放在一個很次要的位置上,不讓發表的考慮干擾探索的過程。對於一個正在潛心研究自己感興趣的課題的人來說,花費精力去寫那些必須立即發表的論文,乃是一種可怕的耽誤。愛因斯坦從蘇黎世工業大學畢業後,不肯留校做研究,也不讀研究生,而是在專利局找了一份實際工作。他解釋其理由是:「學院生活會把一個年輕人置於這樣一種被動的地位:不得不去寫大量科學論文——結果是趨於淺薄。」他在專利局一幹就是七八年,在業餘時間埋頭於理論物理學的研究,為此感到極大的幸福,因為這正是他一生中「最富於創造性活動」的時期。毫無疑問,如果愛因斯坦在我們的大學裡讀研究生,他一定也會退學。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發表不能成為標準,我們該用什麼來衡量一個研究生的學績呢?我的看法是,不存在一個簡單的尺度,只能根據他的整體情況包括學位論文所體現的思想學術價值進行考察,著重看他的獨立研究的能力和貢獻。誰來考察?當然是他的老師以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如果他的老師缺乏這個水平,或者偏袒他,怎麼辦呢?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提出本身就是荒唐的,或者,如果它是有道理的,則說明我們面臨的現狀是荒唐的。在指導學生的過程中,老師應該對自己學生的學習和研究狀況有充分的瞭解,並且能夠給予符合實際的評價,否則就不配當老師。因此,關鍵在於老師的才和德,老師自身必須擁有真才實學和高尚人品。懷特海指出,擁有一支充滿想像力地探索知識的教師隊伍,使學生在知識和智力發展方面受到他們的影響,是大學教育的核心問題。有了這樣的教師隊伍,學生的學業就有了合格的指導者和權威的評判者。沒有這樣的教師隊伍,無論採取什麼別的辦法都不能達到培養大批優秀人才的目標。

那麼,我們的大學裡擁有這樣的教師隊伍了嗎?情況恐怕不容樂觀。問題在於,在教師中發生著作用的是同樣的機制,即用各種量化指標衡量教師的優劣、決定地位的高下。這裡我暫且不去說更糟糕的權力腐敗的因素。在這種體制下,教師素質的平庸化是一般趨勢,還有多少人能夠充滿想像力地去探索知識,並且以此影響學生?所以,說到最後,我們又不得不回到一個無法迴避的話題,就是必須改變現行教育體制,實行校長治校,教授治學。大學的校長應該是知人善任的教育家,其使命是招才納賢,組織起一支優秀的教師隊伍,為他們提供自由的環境,使他們擁有治學和影響學生的充分權力。校長是真正懂教育的,教授是真正優秀而且有權威的,如今行政化體制下的這一套量化管理辦法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和可能了。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