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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規範化和學者使命

一、學術規範化的前提是學術獨立,真正的學術規則是在學術獨立的傳統中自發形成的,是以學術為志業的學者們之間的約定俗成。在學術具有獨立地位的國家和時代,或者,在堅持學術的獨立品格的學者群體中,必定有這樣的學術規則在發生著作用。相反,如果上述兩種情況都不存在,則無論人為地制定多少規則,都不會是真正意義上的學術規則。

在中國長期的專制政治和文化體制下,學術獨立的傳統始終沒有形成。這既表現在統治者對學術的控制和利用,也表現在治學者自覺或不自覺地把學術當做政治的工具。學術獨立的觀念是清末民初從西方傳入中國的,雖有王國維、蔡元培、陳寅恪等大力提倡,但在根深蒂固的儒家傳統和劇烈變動的政治現實雙重制約下,始終未能形成為可與舊傳統抗衡的新傳統,建立這個新傳統的任務尚有待於完成。

學術獨立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尊重學術的獨立地位,二是堅持學術的獨立品格。前者關涉國家的體制,後者關涉學者的自律。這兩個方面有聯繫,但可以相對分開。即使在學術沒有獨立地位的情況下,有良知的學者仍可堅持學術的獨立品格。因此,學術規範化的討論也應包括兩個內容,一是體制的問題,二是學者自身的問題。

二、對於中國當今的學術失范和學術腐敗,人們已多有尖銳的批評。我未作深入調查,只能說一說直覺。我的感覺是,當今學界的根本問題是官場化,並且帶進了當今官場的一切腐敗現象。這也就是一些學者指出的官本位、權力本位。問題的癥結在於行政化的學術領導和管理體制。在學術密集之地的大學,教育行政部門決定一切,包括校長的任命、教材的編定、經費的分配等。鄒承魯院士指出,中國的科技管理是典型的人治,行政權力直接掌握大型課題的項目計劃和龐大經費,項目和經費的取得取決於研究人員與行政官員的關係,他名之為「處長政治」和「人際政治」。眾所周知,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的情況與此毫無不同。

在這種體制下,決定一個學者的地位和待遇的評定機制基本上是非學術的,起首要作用的是權力、人際關係等官場因素,輔以同樣非學術的工作量指標。這兩者之間還有著某種聯繫,比如說,一個人很容易憑借權力掌握一些大型課題,讓別人去做具體工作,卻也計算入自己的工作量之中。課題立項是行政權力支配學術和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課題分級別,級別越高利益越大,不光經濟上如此,級別本身就直接意味著學術地位,重點課題負責人成為當然的學術骨幹,從而獲得其他各種利益。權力轉化為課題,課題又轉化為權力,形成了某種利益壟斷的格局。

由此造成的後果是,學府不像學府,研究機構不像研究機構,學者不像學者,權力與學術嚴重錯位,學術氣氛淡薄。在許多人心目中,最佳選擇是做官,其次是成為官的親信,最倒霉的是與行政權力搞不好關係。人們紛紛把精力放在拉關係、立項目、弄錢上。出現了一批學界強人,手中掌握數目可觀的經費,掛著各種學術頭銜,不停地舉辦或參加各種學術名目的活動,卻永遠坐不下來認真做一點學問。比較本分的或這方面能耐較差的人就只好指望工作量了,心裡未必喜歡學問,只把它當做獲取職業利益例如職稱、津貼、課題經費的手段。

行政權力支配學術的必然結果是劣勝優汰。那些專心於學術的學者,因為不願逢迎和鑽營,往往遭到不同程度的排斥,成為現行學術體制的邊緣人,有的人被迫地或自願地脫離了這個體制。

三、在行政權力支配學術的大前提下,對學術成果所採用的評價標準只能是非學術的。撇開權力和人際關係的非公開因素不談,工作量往往被用做公開的標準。用工作量即發表論著的字數衡量學術成果,其荒謬性十分明顯,卻無法改變,原因就在於事有不得不然。對於學術作品,行政權力所能識別的唯有字數,無能對其學術水準做出評價。行政權力喜歡劃一的管理,而量化指標是最簡便的方法。成果評獎規定一個較短的時間期限,比如五年之內,也是為了便於操作。行政權力才不理會學術成果是否需要較長時間的考驗呢,反正到頭來它仍判斷不了時間考驗的結果是什麼,而時間指標卻是它能夠把握的。事實上,評獎基本上成為按照時間、字數等可見指標和權力、人緣等不可見指標分配獎項指標的例行公事。

如果說行政權力在形式方面只能用量化指標來評價學術,那麼,在內容方面,它的唯一評價標準是意識形態。學術並不排斥意識形態,但要求意識形態本身也成為學術,即一種可加以檢驗的知識體系。行政權力當然也不懂得這個意義上的意識形態,它對意識形態的理解是狹隘的,在相當程度上等同於上級佈置的當前政治任務。

在上述情況下,低水平知識的大量重複生產就毫不足怪了。我常常為國家每年支出的大量課題經費感到心疼,其中當然會產生一些有意義的成果,但是,也生產出了許多學術垃圾。一個課題一經立項就可以得到經費,完成後出書也就不成問題,而只要出了書就算學術成果,提高了學術地位,亦即增強了繼續獲取課題經費的資格,如此形成循環。現行課題審批的主要根據是申請者的研究計劃,缺乏對其學術能力綜合評估的機制,在立項之後,又只根據時間和字數判定項目是否完成,缺乏對質量的評估機制。因此,人們便把心思用在揣摩審批部門的意圖,寫出能獲通過的計劃,然後致力於在規定時間內湊足規定字數。可是,有多少人問一下,這樣製作出來的所謂學術著作現在和將來究竟有沒有人讀。事實上,人們都心中有數,許多書剛生產出來就被人遺忘了,其唯一的用處是充當課題立項循環中的必要環節。

公正的學術評價是以學術批評為基礎的。一般而言,衡量一部論著的價值,一個學者的水準,要看同行是否重視,怎樣評論,在專業領域乃至更廣泛領域有無積極影響及影響大小。這就需要有一個嚴肅而活躍的學術批評的氛圍,而現在顯然並不具備。在現行評價機制中,學術批評幾乎不起作用,因而得不到鼓勵,不能有效展開。同時,在學術批評缺席的情況下生產的大量產品,因其質量之低而難以成為學術批評的合格對象。

四、根據以上分析,我認為,要在整體上實現中國學術規範化,關鍵是改變行政化的學術管理體制,使學術與行政權力脫鉤。單憑學者之力當然不可能實現這個目標,但學者並非無能為力。學者至少可以採取明確的立場,闡明正確的理念,對現行體制進行批評,發出清醒的聲音,使越來越多的人看到這種體制的弊病。那些在體制內握有一定權力或具有一定影響的有良知的學者,理應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堅持學術的原則,抵制非學術因素的作用。事實上,行政權力之所以能夠有效地控制學術生產並顯得具有正當性,正是以知識分子的合作為條件的,這種合作給行政化管理披上了一件學術外衣。合作當然可以分得一些利益,但是,誰為了利益而放棄良知,他就不配再被稱做學者。不合作並非一定要退出體制,而是保持批評的立場,不做行政機器的馴服工具。

對於體制的改變,學者個人的作用畢竟有限。然而,是否堅持學術的獨立品格,卻是每一個學者可以自主的事情。所謂堅持學術的獨立品格,即王國維所言「視學術為目的,而不視為手段」,亦即愛因斯坦所言「為了知識自身的價值而尊重知識」。學術的獨立,關鍵是精神價值對於功利價值的獨立,把精神價值自身當做目的,而非獲取任何功利價值的手段,不管是國家利益的大功利,還是個人利益的小功利。這個精神價值,在主觀上是好奇心的滿足、心智的享受、人的本質的實現,在客觀上是對真、善、美的追求。因此,對於一個學者來說,學術既是個人的精神家園,又是他對於社會負有的精神使命,二者的統一是他的特殊幸運。學者當然應該擔負社會責任,但他的社會使命也必是精神性質的,不是在當下事務中做風雲人物,而是立足於人類的基本精神價值,關注和闡明關涉社會發展之全局的重大理論問題。

從長遠來說,中國學術規範化有賴於一大批這樣的學者的存在,組成一個無形的學者社會。在這樣一個學者社會中,自會形成真正的學術規則,不但不受體制的支配,而且將對體制的改變間接產生積極的影響。可把學術規則分為兩類,一是學者的職業道德規範,二是學術進步的內在標準,二者的有效建立皆以學者群體和個人的整體素質為條件。就此而言,我們學界的現狀令人不能樂觀,最大的問題是急功近利,種種學術腐敗和失范的行為實根源於此。所以,我認為,為了解決學術規範化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思考一個更為本質的問題,即什麼是學者的使命。

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