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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工作的能力

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開展「年度僱主調查」活動,並以「快樂工作」為本次僱主調查的年度主題和核心價值觀。我覺得「快樂工作」是一個有意思的題目,願意談一談我的理解。

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快樂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不過,在多數情況下,快樂與工作好像沒有什麼關係。相反,人們似乎只有在工作之外才能找到快樂,下班之後、雙休日、節假日才是一天、一周、一年中的快樂時光。當然,快樂是需要錢的,為此就必須工作,工作的價值似乎只是為工作之外的快樂埋單。

工作本身不快樂,快樂只在工作之外,這種情況相當普遍,但並不合理,因為不合人性。

什麼是快樂?快樂是人性或者說人的需要得到滿足的一種狀態。人性有三個層次。一是生物性,即食色溫飽之類生理需要,滿足則感到肉體的快樂;二是社會性,比如交往、被關愛、受尊敬的需要,滿足則感到情感的快樂;三是精神性,包括頭腦和靈魂,頭腦有進行智力活動的需要,靈魂有追求和體悟生活意義的需要,二者的滿足使人感到的是精神的快樂。

精神性是人的最高屬性,正是作為精神性的存在,人與動物有了本質的區別。同樣,精神的快樂是人所能獲得的最高快樂,遠比肉體的快樂更持久也更美好。對於那些稟賦優秀的人來說,這一點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讓他們像一個沒有頭腦和靈魂的東西那樣活著,他們寧可不活。獲得精神快樂的途徑有兩類:一類是接受的,比如閱讀、欣賞藝術品等;另一類是給予的,就是工作。正是在工作中,人的心智能力得到了積極實現,人感受到了生命的最高意義。如同紀伯倫所說:工作是看得見的愛,通過工作來愛生命,你就領悟了生命的最深刻秘密。

當然,這裡所說的工作不同於僅僅作為職業的工作,人們通常把它稱做創造或自我實現。但是,就人性而言,這個意義上的工作原是屬於一切人的。人人都有天賦的心智能力,區別在於是否得到了充分運用和發展。現在我們明白快樂工作與不快樂工作的界限在哪裡了:僅僅作為謀生手段的工作是不快樂的,作為人的心智能力和生命價值的實現的工作是快樂的。用馬克思的話說,前者是一個必然王國,後者是一個自由王國。

毫無疑問,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還必須為謀生而工作。最理想的情況是謀生與自我實現達成一致,做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同時又能借此養活自己。能否做到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要靠運氣。不過,我相信,在開放社會中,一個人只要有自己真正的志趣,終歸是有許多機會向這個目標接近的。就個人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要有自己真正的志趣,機會只可能對這樣的人開放。也就是說,一個人首先必須具備快樂工作的願望和能力,然後才談得上快樂工作。

正是在這方面,今天青年人的情況令人擔憂。中華英才網發起的「中國大學生最佳僱主調查」表明,在大學生對僱主的評價中,擺在首位的是全面薪酬和品牌實力兩個因素。擇業時考慮薪酬不足怪,我的擔心是,許多人也許只有這一類外在標準,沒有任何內心要求,對工作的唯一訴求是掙錢,掙錢越多就越是好工作,對於作為自我實現的工作毫無概念,那就十分可悲了。

事實上,工作的快樂與學習的快樂是一脈相承、性質相同的,基本的因素都是好奇心的滿足、發現和創造的喜悅、智力的運用和得勝、心靈能力的生長等。一個學生倘若在學校的學習中從未體會過這些快樂,在走出學校之後,他怎麼可能向工作要求這些快樂呢?學校教育的使命是讓學生學會快樂地學習,為將來快樂地工作打好基礎。能夠快樂地學習和工作,這是精神上優秀的徵兆。說到底,幸福是一種能力,它屬於那些有著智慧的頭腦和豐富的靈魂的優秀的人。首先要成為一個優秀的人,而只把成功看做優秀的副產品。不求優秀,只求成功,求得的至多是謀生的成功罷了。

毋庸諱言,今日的學校乃至整個社會存在著嚴重的急功近利傾向,對於培養快樂學習和工作的能力不是一個有利的環境。把大學辦成職業培訓場,只教給學生一些狹窄的專業知識,結果必然使大多數學生心目中只有就業這一個可憐的目標,只知道作為謀生手段的這一種不快樂的工作。這種做法極其近視,即使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一個社會是由心智自由活潑的成員組成,還是由只知謀生的人組成,何者有更好的前景,答案應是不言而喻的。對於企業來說也是如此,許多企業已經強烈地感覺到,那些只有學歷背景和專業技能、整體素質差的大學生完全不能適合其發展的需要。教育與市場直接掛鉤,其結果反而是人才的緊缺,這表明市場本身已開始向教育提出質疑,要求它與自己拉開距離。教育應該比市場站得高看得遠,培養出人性層面上真正優秀的人才,這樣的人才自會給社會——包括企業和市場——增添活力。

近幾年來,國內若干人才中介機構和媒體相繼舉辦僱主調查和僱主品牌評選活動,這樣的活動無疑是有意義的。不過,我認為,其意義不應限於促進僱主與求職者之間的溝通,更重要的意義也許在於調查研究人才供需脫節的問題及原因,促使人們對今天流行的教育觀、人才觀、價值觀進行深刻的反省。

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