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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擬儒學深層結構說(1996) 三

儒學建築情理交融結構這一特徵,當然充分表現在表層結構的「內聖」之學或道德形而上學上。由牟宗三所闡釋的所謂「內在超越性」、「靈明一點」的「良知」,便充滿了情感色調。它與康德那個與感性隔離、絕對森嚴的本體世界不大一樣(參見拙作《中國古代思想史論·宋明理學片論》)。

而且這種情理結構也同樣表現在表層結構的「外王」之學上。董仲舒的「仁外義內」、「天人感應」、「好仁惡殺」的政治哲學,同樣以這種人性情感為基礎,它並不是思辨的觀念或邏輯的推理。實際上,它與孟子的「不嗜殺人者能一之」、「以德服人者王」倒是一脈相通的。從漢代的公羊學和「陽儒陰法」到後世講的「得(失)民心」、「理無可恕,情有可原」等等,也都是這一具有情感特色的儒學「外王」傳統的延續。值得重視的是,自漢代以來,一大批所謂「循吏」、「儒林」向廣大民眾推行「教化」,從而將儒學這種著重建立情理結構的思想學說,逐漸而不斷地變為社會的普遍意識,所謂「以禮化鄉里」、「邑里化之」。[1]如果要說「儒教」,便可追溯到這裡。儘管它並不是標準的宗教,但已成為社會某種普遍接受的信仰、教義、規範、標準和風俗習慣;此後歷代的各種家規、族訓、鄉約、裡范等等,也是如此。儒家的思想學說便這樣融化在日常生活、鄉里人情、民間風俗之中。「大傳統」也就這樣滲入「小傳統」。儒學教義由共同遵循的普泛觀念、價值標準、道德要求就這樣日益成為不自覺的思維定勢和情感取向。表層結構積澱成了人心中的深層結構。

再重複一遍,我認為,儒學之所以能成為華夏文化的主流、骨幹,主要在它已化為民族的文化心理狀態。正因為此,不但在「大傳統」中,而且也在「小傳統」中,儒學都佔據統領地位。而且由於這個「小傳統」一直支援著「大傳統」,即使佛教東來,朝野翕從,卻不但沒能在政教體繫上動搖儒學(佛學本無政治學說的內容),而且即使在意識觀念、民情風俗、心理狀態上,也未能改變漢民族的基本面貌和精神。恰好相反,正是這個以「儒」為主的漢民族的文化心理的深層結構,引導了在「大傳統」中的佛學中國化(從禪宗到理學)和「小傳統」中的「三教合一」(如和尚唸經、道士唸咒、儒生「喊禮」,在喪事活動中並行不悖)。這個以「儒」為主幹的華夏文化心理結構,一方面不斷地沉積鞏固,積澱下歷史的成果,另方面又不斷地吸取、融解、同化新的文化因素,以發展和更新自己。與此平行,並反射到「大傳統」的意識形態和理論領域上,於是朱熹的孔子不同於董仲舒的孔子,康有為的孔子不同於朱熹的孔子,以及今天的孔子又將大不同於一切以前的孔子,如此等等。

在這意義上,表層結構如何轉化為深層結構,後者又如何制約和改變前者以及改變自身,這之間的各種複雜關係便值得繼續深究。一般說來,許多表層結構已隨時間而消逝或動搖,但積澱在深層結構層次上的那些東西卻常常頑強地保存下來。其中既有適用和有益於現代生活的方面,也有阻礙現代生活的方面;今天對此無意識加以意識,搞清它的來龍去脈,正是認識儒學的真正面目,以卜測未來的重要途徑。

【註釋】

[1]參閱余英時《漢代循吏與文化傳播》一文。見余著《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第167—258頁,聯經出版公司,台北,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