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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美國〞公知〞萊特曼

談到公共知識分子,不妨先提一下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的《公共知識分子:衰落研究》(Public Intellectuals: A Study of Decline),因為他為\"公共知識分子\"提供了一個方便的定義:\"以公眾為對像、就政治和意識形態性質的公共問題發表意見的知識分子。公共知識分子應該是社會的牛虻:,要像蘇格拉底一樣對現狀發問,雖然不一定都要振聾發聵,但也能挑戰常規,啟發思路,衝擊思想的麻木。根據賽義德的說法,他們應該能『公開提出令人窘迫的問題,對抗正統和教條(而不是製造它們),不能輕易被納入政府和企業』。\"波斯納補充道:\"也不能輕易被納入其他宗教、社會、學術的教條。\"

相隔一百多年的兩個美國\"公知\"

我們知道,總是先有知識分子的公共行為,然後才有公共知識分子的定義。所以,必須回到具體知識分子的行為來談公共知識分子。當人們試圖對公共知識分子一概而論的時候,他們頭腦裡一定是有某幾個\"典型\"人物在起作用。在頭腦裡確定幾個\"公知\"來做典型,這是\"看法\"不是\"事實\",你認為是典型的,別人可能認為不是典型。是不是典型,需要有所討論。所以你得把你的想法說清楚——告訴別人誰是你在說的公知,為什麼他或他們是特別有典型意義的公知,等等。這是我們討論公知的前提,這樣可以討論得比較具體一些,免得拿一個定義去套所有的活人或者套所有的死人。

我這裡要討論的不是範圍不清的複數\"公知\",而是一個公知。他是第一位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同時任物理教授和人文教授的艾倫·萊特曼(Alan Lightman)。他自己承認是一個公知,他的同行和讀者也都把他當公知看待,不僅如此,他還專門寫過一篇著名的論公共知識分子的文章,叫《公共知識分子的角色》(\"The Role of the Public Intellectual\")。在這篇文章裡,他一開頭就清楚地告訴讀者誰是他頭腦裡的典型公知和為什麼典型。

萊特曼知道自己在談論的是個人的\"看法\",他對公共知識分子角色的思考沒有預設一個關於公共知識分子的普遍定義,他只是談到了兩位美國的公共知識分子,因為他們和他一樣,也對公共知識分子的角色有自我反思。第一位是150年前的美國作家和思想家艾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艾默生寫過一篇題為《美國學者》(\"American Scholar\" , 1837)的文章,是對學術榮譽團體菲巴特卡巴協會(The Phi Beta Kappa Society)的一次演講,提出了\"完整的人\"的理念,他稱之為\"一個人\"(One Man)。艾默生說,完整的人身上體現了人實際的和潛在的各個方面——農夫、教授、工程師、牧師、學者、政治家、軍人、藝術家。勤於思考的知識分子是一個完整的人,他是人類過去有過的偉大思想的保存者,他傳遞思想,並創造新的思想,是這個\"世界的眼睛\"。這樣的知識分子向普通世人,而不只是向其他的知識分子傳遞思想。萊特曼認為,這就是最早的\"公共\"的意思。

萊特曼所談到的第二位公共知識分子就是我們熟悉的愛德華·賽伊德(Edward Said)。艾默生這個公共知識分子是人文主義的,而賽伊德這個公共知識分子則是政治化的,我們今天所說的公共知識分子大多數都與政治有關,所以賽伊德比艾默生更有典型意義。

賽伊德對知識分子的角色有過許多思考,他在《知識分子》(1993、2002年已有中文譯本)一書中把知識分子定義為負有特殊使命的人們,他們的使命是增進人類的自由和知識,這與艾默生要當\"世界的眼睛\"已經不一樣了。這個使命要求知識分子站在社會和體制的邊緣,積極地使那個體制不得安寧。這令人想起了蘇格拉底所說的當\"社會的牛虻:\"。這樣的知識分子是站在社會邊緣地帶,隨時對社會中某些現象提出批評的人,他是這個社會的一員,不是這個社會的\"敵對分子\"或\"外人\"。他站在社會的邊緣處,這是他選擇的位置,因為社會裡不可能人人都站在中心的位置,如果他和其他人一樣只想往中心位置擠,他也就不再是一個公共知識分子,而是一個體制內和體制化的知識分子。

知識分子有作為\"私\"和作為\"公\"的兩個方面。在私的一面,知識分子是一個個人,他有自己的理想,還有學問和人格,沒有這些,他不可能成為一個有力量的人。在公的方面,他的理想是與社會有關的,他要把自己關心的事情講給盡量廣大的公眾聽,勸說他們,影響他們。這樣的行為使得他不能不是一個公共的人,一個公共的知識分子。

萊特曼以艾默生和賽伊德這兩位知識分子為他的典型人物,他提出,公共知識分子的特點是受過某種學科的訓練,有相當的造詣,是一個語言學家、生物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學家、文學批評家,等等。這些知識分子往往在大學裡教書,當他的寫作和言論對像不只是自己學科裡的同行,而且更是廣大的公眾的時候,他就自然而然成了一個公共知識分子。

公知的責任

萊特曼所說的公共知識分子往往是在大學教書的人,但並不一定總是在大學裡教書,他們也可以從事其他職業,如媒體、研究機構、自由寫作。他們的職業是什麼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們與公眾的交流目的和方式。

萊特曼認為,知識分子在不止一個層次上與他人交流,在任何一個層次上,交流手段和方式都是重要的因素。萊特曼區分了三個可能的層次。第一個是專業層次,無論是討論國家稅收、債務、癌細胞活動、文化理論,都要用清晰、邏輯、準確、明瞭的表述。奧澀、艱深、佶屈聲牙、閃爍其詞的行話和套話是思考不清或交流失敗,而不是思想深刻、眼光獨特的表現。

第二個層次是把學科的知識與社會、文化和政治世界聯繫起來,這對人文教授來說相對容易。直到18世紀,文學、歷史學、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等學科都統稱為\"道德哲學\",亞當·斯密(Adam Smith)在格拉斯哥大學擔任的就是這樣的\"道德哲學\"教授。今天,理科教授也還是有做理、文跨學科聯繫的。例如詹姆斯·沃森(James Watson)的\"雙螺旋線\"(Double Helix),史蒂文·溫伯格(Steven Weinberg)在《紐約書評》上發表的多篇關於科學與文化及科學與宗教的文章。

第三個層次是知識分子的公共活動層次,在這個層次上,有些著名的公共知識分子成為具有象徵意義的社會人物。愛因斯坦便是一個例子。萊特曼寫道:\"1919年愛因斯坦成名後,他被邀請去就宗教、教育、倫理、哲學、世界政治做公開演講。愛因斯坦成為人類溫和理性和高尚人性的象徵。\"同樣,葛羅莉亞·瑪麗·斯坦能(Gloria Marie Steinem)成為現代女權思想的象徵,萊斯特·瑟羅(Lester Thurow)成為全球經濟的象徵,喬姆斯基成為對美國外交批評的象徵,賽伊德成為反對殖民主義和文化帝國主義的象徵,黑人教授亨利·路易斯·蓋茨(Henry Louis Gates)成為反對種族歧視的象徵。

這些當然都是最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但還有許多其他不到麼知名的公共知識分子。萊特曼認為,公共知識分子名聲的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的公共責任心。一個知識分子在這三個層次上的上升和角色變化可能是很緩慢而不自覺的,但他一定呀要知道,隨著自己的角色的變化,責任的程度也在增加,而最大的責任則是當他越出自己專業範圍表達自己意見的時候,他一定要知道自己的知識是有限的,一定要知道自己的看法會不周全,觀點會有偏頗,也要知道,無論說什麼,寫什麼,都必須為之承擔責任。不能今天這麼說,明天換個腔調,變來變去,卻對公眾毫無交代,只顧自己說話痛快,不思慮對公眾,尤其是年輕人會有什麼負面影響。

社會需要公知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國情,公共知識分子的專業造詣、職業特徵和公共活動方式也會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大學教授受體制的限制比美國大,升等評級、決定科研項目的權利掌握在領導和人事部門手裡,教授被逼著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小心耕作,巴望著能出一些符合體制規定的\"成果\",所以容易變得思想狹隘,目光短淺,心靈猥瑣,淺薄弱智。他們既不能成為\"世界的眼睛\",也不敢站在體制的邊緣,擾亂它的安寧。這樣的教授當知識分子尚嫌不足,遑論公共知識分子。因此,中國出現了具有本國特色的公共知識分子,由媒體人、自由寫作者,甚至賽車手來擔此重大責任。劍橋大學教授斯蒂芬·柯利尼(Stefan Collini)在他的《思想缺席:英國的知識分子》(Absent Minds: Intellectuals in Britain)一書中說,公共知識分子必須先在創作或學術上達到相當水平,然後通過媒體介入到更廣大的公共問題討論中去,因此,像小說家伊恩·麥克尤恩(lan McEwan,2008年被《泰晤士報》稱為1945年以來最偉大的50名英國作家之一,曾公開批評伊斯蘭教對婦女的歧視)可以稱得上是公共知識分子,而如果只是受歡迎的報紙時評人則不是公共知識分子。

作為一個公共知識分子,身為物理教授的萊特曼寫過一部小說,叫《愛因斯坦的夢》。這是一本啟發公眾思考人與時間關係的書,書中的故事開始於1905年,此時,故事人物,26歲的愛因斯坦即將發表相對論,但他只是瑞士專利局的一位技師。萊特曼要探索的是何種靈感讓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改變了當時世人的時空觀念?這樣的書不是要講解專門的物理科學知識,而是要把值得全體人類驕傲的愛因斯坦的偉大心靈與普通人的心靈溝通起來,正如一位讀者所說:\"愛因斯坦的理論通常用於核子般小、宇宙般大的場景,套用在日常生活之中並不明顯,而這正是萊特曼在這本書之中要做的事。當我遊走在這三十個不同的時間世界裡,遇見的不是千奇百怪的人們,而是我們自己:有封閉自己於過去的人,有怕老怕死的人,有不曾說過我愛你而痛哭的人,有害怕永遠別離的人,有抵抗命運的人,有沒有過去沒有未來的人。\"

公共知識分子是各種各樣的,每一位被稱為公共知識分子的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專長、理念、信仰、社會參與、行為方式和知識貢獻。萊特曼只是許多公知中的一位,是否夠得上\"典型\"或\"象徵\"的標準並不重要,因為所請的\"典型\"或\"象徵\"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個人看法,不必用來做其他人都應該或必須如此的楷模。公共知識分子當然並不都是盡善盡美的人,和所有的人一樣,他們也會犯錯,但這絕不是因此把他們統統罵成\"臭公知\"的理由。一個沒有公知的社會一定是平庸、膚淺、渾渾噩噩、人云亦云、沒有思想活力的社會。在一個以獨立思考、理性判斷、自由言論、積極公民參與為基本價值觀的社會裡,並不需要每個知識分子,更不需要每個人都成為公共知識分子,但一定會有公共知識分子。而旦,這個社會也一定會尊重它的公共知識分子。相反,如果一個社會盛行\"臭公知\"的說法,這與其說顯示那裡的知識分子真的是\"臭\",還不如說那個社會裡出現了大面積的思想危機、判斷失誤和價值觀扭曲。這樣的社會恰恰正是最需要公共知識分子積極介入和促變的。